◇ 文/中共通辽市委党校 陈 林 赵淑芳
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了解决好民族问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走向胜利的关键环节。长期以来,我国各民族在交往中已经形成了“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的共同体格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我国民族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处理好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是关系祖国统一和边疆巩固的大事,是关系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繁荣昌盛的大事。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这一科学论断为新时代民族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指出:要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践行守望相助理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蒙古始终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引领,促进经济社会各领域全方位发展,在党中央指示要求下,内蒙古民族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绩,这为接下来的工作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新时代下,分析内蒙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而且对其他少数民族地区民族工作开展具有一定的启发和借鉴价值。
中国各项事业进入新时代,这对民族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更高要求。民族工作与社会稳定、国家统一息息相关。新时代下,各族人民要自觉团结在党的领导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维护国家统一提供强大的思想基础,为更好促进民族团结提供重要条件。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凝聚中华民族的精神纽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为一体,各民族是多元,多元和一体彼此依托,互不分离,各民族在精神上凝聚起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精神纽带。新时代倡导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助于凝集各民族的团结意识,促进友好融洽的关系和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使民族团结观念和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中国正日益走向世界舞台中央,但与此同时国际反华势力总是企图通过民族问题而分裂中国,在此背景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维护国家统一的思想基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条件。长期以来,中华民族始终是五十六个民族血脉相连、手足相亲的民族共同体,各族人民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形成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精神纽带,使我国各族人民“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进一步促进各族人民更深层次地交往交流交融,汇聚民族凝聚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实现民族复兴的必然选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小康路上,一个民族也不能少。各族人民的幸福与中华民族的复兴相辅相成,中国梦是国家的梦,也是民族的梦,是每一个中国人的梦。打牢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政治基础、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选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处理民族问题的对症之药。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我国民族工作面临“五大症结”,即民族地区发展程度和生产力水平较低、基础公共服务依然薄弱、民族矛盾增多、地区性暴恐活动依旧多发。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民族工作症结的精准把控和对策为我们找准了民族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是处理民族问题的对症之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民族人民的生命线。经济社会各领域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坚持民族平等原则。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经济发展程度高低、风俗习惯异同,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在发展过程中,各民族要加强交往,互帮互助、互相尊重、友好相处。
第一,大力引导和增进“五个认同”、“三个离不开”党的创新理论。改变传统的线性化、扁平式宣传措施,充分依托社会、政府、学校、家庭层面的多维协同,将党的民族政策深入生活、面向全民。立足内蒙古实际,整合内蒙古各高校、科研单位、党校系统等科研优势,围绕党的民族政策开展适应内蒙古区情的宣讲活动和科研工作。讲好内蒙古民族团结故事,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推动学习贯彻大众化、通俗化上下功夫,把大道理讲明白,让群众有共鸣、听得进、能接受、愿意做。增强群众对党的创新理论的高度认可,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践行者,为构建新时代内蒙古和谐民族关系深植思想基础和理论基础。
第二,扩大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宣讲范围。党校是宣讲党的民族理论的重要阵地,但是在工作实践中,民族理论往往只在少数民族青年干部培训班等班次上开展。因此,要重点厘清民族理论政策不是只有少数民族才需要去了解和学习这一误区,要在更大范围内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宣讲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接受民族教育,学习党的民族政策。另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让“爱我中华”的思想观念渗透到孩子们的内心深处,解决好“教育谁”“教育什么”“怎么教育”的问题。根据不同受众对象采取差异性教育宣讲内容,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民族团结是宝贵财富的思想共识。
第三,提高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民族工作是关系到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没有良好的民族团结基础,其他发展目标都会受到严重影响。全区各地各单位要提高对民族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全员参与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来,使每个人都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员。在具体工作中,要提高民族工作水平,避免因工作失误产生伤害民族感情的事件出现。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归根到底要看发展。没有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会缺乏物质基础。要正确理解稳定和发展之间的关系,团结稳定是繁荣发展的前提,繁荣发展是巩固团结稳定局面的保障。因此,团结稳定与繁荣发展两者是相辅相成、互为前提、互相促进的关系。要立足繁荣发展来缩小差距,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坚持把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作为各民族的最高利益诉求,只有这样,才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首先,把提升人民的“幸福感”作为经济发展的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族地区发展差距持续拉大的趋势长期得不到根本扭转,就会造成心理失衡乃至民族关系、地区关系失衡。发展不平衡以及不同民族之间、群体之间的收入和社会地位差距拉大,就会导致民族关系不和谐。民族地区的发展要因地制宜,实现“跨越式发展”。在发展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社会保障、环境承载能力、居民获得感等具体问题。民族地区发展有其特定的社会环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过程中,要把人民群体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的“幸福感”作为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向。在承接中东部产业转移过程中,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这一关键性问题,不能因为急功近利求发展而破坏内蒙古的绿水青山。
其次,因地制宜谋发展。内蒙古要因地制宜结合全区地理、生态、文化等方面的优势,充分挖掘和大力发展地区特色文化产业、生态农业、绿色旅游业、民族医药业等,全方位推进内蒙古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不断改善各民族群众的收入水平、人居环境和生活发展条件。要通过资金扶持,将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贯彻落实在内蒙古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各个方面。通过内蒙古经济社会的加速发展,最大限度地缩小地区间、民族间的发展差距,以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果让内蒙古群众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从内心深处体会到自己是“祖国大家庭”中不可或缺的一员,以共同奋斗产出的丰硕物质成果来增强各民族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奠定坚实的物质条件。
最后,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一项长期性重大战略,要重点思考如何将脱贫攻坚的有益经验和宝贵成果在乡村振兴战略中予以强化。总体而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理念;要加快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特别是探寻适合内蒙古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经验;要统筹落实体制机制衔接不畅环节,加强组织领导;要鼓励多元产业发展,依托内蒙古独特产业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推动新型发展模式创新;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乡风文明建设,培育农牧民主体意识,激发其内生发展动力。有效解决两大战略的衔接问题,事关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的长期发展问题。
新时代下,要让全国各族群众深刻认识到我国自古以来就是荣辱与共的各民族共同缔造的多民族国家,五十六个民族共同构成了命运与共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每一个民族都为灿烂的中华文化做出了积极贡献。内蒙古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过程中,要结合党的民族教育理论和实际情况,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效果,杜绝境外势力和错误思潮的不良影响。
第一,营造良好的民族团结社会氛围。新时代要大力推进民族地区各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使内蒙古各族群众了解内蒙古历史发展历程,认同内蒙古各民族之间自古就存在着密切的社会、政治、文化和经贸往来,族际间通婚是一种常态,从而形成了当前内蒙古经济社会格局。正是基于各民族文化上相互学习借鉴,生产生活中互通有无、互相帮助,最终形成了“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交融格局。内蒙古各民族广泛而密切的交往交流交融格局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多元一体格局的缩影。各地各部门要有意识地加强促进各民族间交往交流交融的工作力度,在共谋发展、充分满足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进程中,不断强化各地区、各民族之间相互支持、相互帮助的力度,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筑牢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础,为民族地区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二,创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模式。新时代内蒙古需要创新宣传教育模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根本前提是各族群众要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有全面深刻的认识,进而上升为心理认同。首先要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以及家庭教育的全过程,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各族群众中落地生根。在开展宣传教育的过程中,要将深奥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概念通俗化,以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话语、耳熟能详的事物以及真实感受来宣传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实际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各民族干部得天独厚的优势,运用民族语言、民族文字、民族节庆等方式将抽象理论有效转化为各族群众容易理解的通俗化语言,使他们自觉参与到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实践之中。其次,要充分发挥多元媒介作用,让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宣传和教育更广泛、更深入人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题,借助网络、手机等新媒体载体,推进形式多样又效果良好的宣传方式,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宣传和教育融入各族群众的日常生活、生产中,使各族群众从共同体文化中的表征与内生中汲取力量和智慧,以高效的联动机制与稳定的社会秩序为内蒙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营造出良好的舆论环境。最后,繁荣文化市场。作为模范自治区,内蒙古拥有丰厚历史文化资源,要从繁荣民族文化的角度深入挖掘历史故事,特别是少数民族人物的故事,通过拍摄电视剧、电影等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对内蒙古草原文化进行广泛宣传。这样,一方面有利于激发内蒙古各族群众对家乡的自豪感,另一方面也能够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行文化宣传。讲好内蒙古草原故事,是讲好中国故事、讲好中华民族团结进步故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内蒙古各族儿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动写照。
第三,杜绝国内外错误思潮的不良影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在民族工作领域,习近平总书记这一科学论断极具指导性。不论是“三股势力”及其它反华势力,还是各种令人匪夷所思的错误思潮,我们都要坚决抵制。换言之,内蒙古各族干部群众意识形态鉴别能力的提升,同样具有紧迫性。在工作中,一方面要提升意识形态领域的敏锐洞察力,当出现苗头性不良事件时,要果断采取措施,避免其产生更大范围内的不良影响。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各方势力和错误思潮的批判活动,以事实为依据,讲清楚其反动在何处、错误在哪里,增强全市干部群众的鉴别力,为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的发展环境和意识形态保障。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当前互联网已经成为敌对势力分裂渗透的重要平台,互联网也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受到错误思潮影响的主要途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掌握意识形态主动权和主导权,加强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将互联网构筑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新平台。
优秀传统文化凝聚着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精神追求和历久弥新的精神财富,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深厚基础,是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支撑。文化认同是国家认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归属感、自豪感是文化认同的重要基础。在中国历史长河中,五十六个民族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是一种共同体意识的归属感。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树立新时代文化自信离不开尊重和保护民族文化。在内蒙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过程中,要以文化共识为纽带,提升各族群众文化认同。
首先,弘扬多元一体文化共识。努力挖掘、保护中华传统文化和民族优秀文化的有益价值,汲取时代精华,构建涵盖少数民族文化内容的多元一体的中华文化,牢固树立中华文化是各个民族优秀文化集大成的观念。绝不能把中华文化界定在汉族文化的有限范围内,要强调中华文化的多样性形式和多重性内涵,把少数民族文化纳入中华文化整体范畴中来。内蒙古要特别注重挖掘蒙古族文化、草原文化、民俗文化等特色文化,讲清楚、搞明白其与中华文化的关系,营造多元一体文化共识,避免文艺作品中出现伤害民族感情的现象。
其次,强化国家法定节假日引导功能。在尊重各民族传统节日的同时,引导、推广春节、国庆节、劳动节等五十六个民族共同的国家法定节假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使国家节假日融入每一个民族的日常生活中。在节日的氛围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了解,增强人民群众对中华民族文化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升人民群众的“五个认同”。强调中华民族和国家的整体利益,在法定节假日中强化国家认同与中华文化认同的统一。
最后,推动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少数民族在发展过程中创造了丰富的历史文化,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保障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等。在尊重少数民族文化基础上,弘扬中华文化,共同构筑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要正确处理现代性与民族性之间的关系,杜绝钢筋水泥、高楼大厦就是现代化的错误认知,保护好民族建筑及历史遗迹。对于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内的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不仅要加强挖掘,同时更要做好传承。注重文化的普及和宣传,增加群众基础,使优秀民族文化得以生生不息,薪火相传。
习近平总书记非常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和任用,在中央第三次新疆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对政治过硬、敢于担当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要充分信任、坚定团结、大胆选拔、放手使用,表现突出的可以直接破格提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是党在治国理政过程中的宝贵财富,是联系党和政府与少数民族群众的重要纽带,是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力量。在一些领域特别是民族问题上,少数民族干部能够发挥关键优势,起到关键纽带作用。内蒙古作为模范自治区,更应该做好选拔和任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为其他地区做好表率。
第一,大胆使用少数民族优秀干部。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是党的一项重要民族政策,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少数民族干部在解决民族问题和做好民族工作中的作用。少数民族干部来自本民族,熟悉本民族的发展现状和民族心理,通晓本民族的语言和文字,懂得本民族的生活方式和发展要求,更容易了解本民族群众的疾苦和心声,有些工作交给他们去做,往往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要大胆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用好这一宝贵财富。
第二,探索少数民族干部的任用标准。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和任用既要坚持党的一贯要求,也要结合民族地区实际情况。要以“三个有能力”为根本标准,即有能力领导推动地区社会经济繁荣,有能力维护地区民族关系和谐稳定,有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生活。要让那些“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挑大梁。对于在民族事务方面有成果、敢担当、表现好的干部,要大胆任用。要探索适用于少数民族地区及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选拔的客观规律,助力少数民族干部在内蒙古地区经济事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三,引进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内蒙古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离不开高层次人才的推动。近年来,内蒙古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招录了一大批专业优秀人才,这对内蒙古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内蒙古应将以下几个方面作为工作重点:一是加强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的引进力度。少数民族人才对家乡和民族地区普遍拥有浓厚情怀,能够最大程度地避免“引得进却留不住”的现象。二是加强高端人才的引进力度。引进各级各类高端人才,使其在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专家智库作用。三是加强优秀人才的外出培养力度。对于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通过访学、挂职等方式,把他们派往发达地区进行交流加强培养力度,开阔他们的眼界,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