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需百万亿投资,钱从哪里来?
一个规模或达萬亿级别的市场正在搭建,这就是今年以来备受瞩目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碳市场——行业格局渐成形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由于以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的排放具有负外部性,排放主体需要对其行为承担后果并付出相应的成本,碳定价机制顺势而生。
根据世界银行给出的定义,碳定价是对温室气体排放以每吨二氧化碳当量为单位给与明确定价的机制,基于确定的碳价格,以“谁污染谁付费”为原则,将部分碳排放产生的社会成本内部化,从而推动低碳技术、产品的创新和产业结构的转变。
碳定价的主要方法包括碳税和碳交易市场体系。其中,由于其价格发现机制完善,长期效果明显,碳交易市场作为一种低成本减排的市场化政策工具,是当前各国努力发展的碳定价机制。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分析,截至2020年,全球共有61项已实施或者正在规划中的碳定价机制,包括31个碳排放交易体系和30个碳税计划;覆盖46个国家和32个次国家级司法管辖区。
可以说,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也是我国推动“双碳”目标实现的重要制度支撑。
今年初,《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发布,首批纳入2225家发电企业,并称未来将逐步覆盖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和国内民用航空等八大行业。
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标志着我国碳排放权交易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碳市场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企业节能减排、不断优化。如果企业的实际排放高于配额,就需要去市场上购买其它企业富余的排放配额。
作为给碳资产定价的平台,我国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目前规模还不大。统计显示,截至2020年12月,8个试点省市碳排放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约为4.45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成交额为104亿元。不少机构预计,随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落地,到碳达峰的2030年,我国碳市场累计交易额有望超过1000亿元。
海南省绿色金融研究院研究员王汀汀表示,目前我国碳市场主要是由具有真实碳排放需求的控排企业进行现货交易,活跃度较低、价格不连续。反观发达国家的碳市场,绝大部分的成交都来自于以现货为标的的金融产品,银行、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可以通过碳金融产品参与到碳市场中。
央行研究局的一份报告指出,培育交易活跃、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市场,在交易方式方面宜给予交易机构更大的灵活性,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探索碳排放权交易场所开展连续交易和集合竞价。同时,适当放宽准入,鼓励相关金融机构和碳资产管理公司参与市场交易、创新产品工具。
碳金融——靠市场弥补缺口
碳达峰、碳中和的意义不止于绿色环保,其背后所蕴含的人类社会经济增长模式转变,对于依附于实体经济而存在的金融业来说,亦意味着一场渐进式的变革。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曾表示,对于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资金需求,各方面有不少测算,规模级别都是百万亿元人民币。这样巨大的资金需求,政府资金只能覆盖很小一部分,缺口要靠市场资金弥补。
二氧化碳全球传输和弥漫的特性,决定了碳市场定价机制必须要在金融支持下才能完成,这就衍生出了“碳金融”的概念。
碳金融是服务于降低碳排放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与金融交易活动,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与投资、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及其它相关金融中介活动,处于法律体系和政策所逐步实现的市场设计。
可以说,碳金融是在碳交易之上更高层级的交易,是运用其跨区域跨时空资源配置等优势特征,在全球范围搜寻和帮助需求者供给者表达其价格诉求,形成重复博弈的通道,从而帮助形成均衡价格。
由于我国此前尚未建立完善的碳交易市场,碳金融主要围绕传统的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产业基金等形式,满足企业在低碳转型过程中的投融资需求。因此,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建立可以视为碳金融发展的重要组成与基础。
其中,金融机构在碳交易市场中可以扮演多种角色,包括作为中介机构,提供多种交易服务,或直接参与碳交易,以及提供碳交易衍生品、开展碳交易市场研究、投资咨询等服务,最终增加碳交易市场交易量与流动性,提升交易效率。
随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上线,作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化的重要抓手,“碳金融”的发展也成为市场关注的新热点。
近年来,国内试点地区陆续推出碳中和债券、绿色债券、碳远期、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等多种创新型碳金融产品。包括银行在内的各大金融机构也纷纷响应,推出一系列融资类产品如权益出资型碳中和债券、碳中和小微金融债券、“碳中和、乡村振兴”双贴标绿色债券等迅速兴起,频频呼应碳达峰碳中和主题。
4月2日,中国石化首次成功发行“绿色债券”——权益出资型碳中和债,发行规模11亿元,发行期限3年,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光伏、风电、地热等绿色项目,是国内油气企业发行的第一只碳中和债。
此次“绿色债券”募投项目包括中国石化前期在全国各地布局的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地热供暖等新能源项目70余项。
事实上,进入2021年后,国家能源集团、国家电投、华能集团、中核集团、三峡集团、国家电网等多家国资央企均发布了专项用于碳中和或新能源项目的债券。
3月3日,中国三峡集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首批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10亿元,期限3年,募集资金不低于70%用于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项目建设,助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
3月24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碳中和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期限2年,募集资金50亿元,票面利率3.26%,创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推出碳中和债以来,单期发行规模最大、票面利率最低等记录。
国家能源集团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面向專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的公司债券,期限为3年。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发行人拟将不低于70%的募集资金用于具有碳减排效益的绿色项目建设、运营、收购或偿还碳中和项目的贷款,用于项目建设、项目运营、项目收购以及偿还碳中和项目的贷款的比例初步确定为50%∶20%∶15%∶15%;剩余不超过30%的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中国华能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公开发行不超过400亿元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光伏发电、风电、水电等,且聚焦于碳减排领域的具有碳减排效益的绿色产业项目建设。
中核集团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公开发行不超过200亿元的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3年。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不低于70%金额拟用于徐大堡核电项目前期工程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偿还风电和光伏发电绿色低碳项目前期金融机构借款,其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运营资金。
国家电投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公开发行不超过300亿元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山东海阳核电一期工程项目前期金融机构借款。
此外,国家电投此前还发布过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碳中和债),拟募集资金6亿元,发行票面成本3.4%。该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集团所属吉电股份的光伏、风电等具有碳减排效益的绿色清洁能源项目。
当前,碳金融已超越围绕碳市场的概念,而是达到了绿色金融的概念。有专家分析,因为这个目标可以实现应对气候变化、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协同效应。
在博鳌亚洲论坛副理事长、中国人民银行前行长周小川看来,要做好绿色金融、碳市场,迫切需要进一步使总量目标清晰化,并建立一套有关碳金融和绿色金融中的参数、指标体系及计量、测算的框架,这样才能切实做好各项任务规划和投资引导。
周小川认为,巨量投资不可能凭空而来,也不会凭号召就能实现,每项投资都需要导向,需要算账,而算账就必须有依据,需要碳市场给出信号,涉及大量与碳价格、研发风险投资有关的基础数据和投资计量。如果既无总量信息也无碳价格信息,是很难让人真正下决心投资。
目前,为新兴事物涉及到很多主体,交易环节、交易方式和程序比较复杂,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或投资者都需要较长时间才能适应,碳金融产品推广、复制情况不理想,控排企业碳资产管理需求得不到满足。只有让市场创造更多的交易机会、更多企业参与以高效方式处理碳权、更多投资者通过碳金融交易获利,这一领域才有持续发展的价值,避免“一窝蜂”、上得快销声匿迹也快的现象发生。
碳资产——管理需先破后立
作为我国最主要的碳排放部门,电力行业是国家实现碳减排目标的重要领域,全国碳市场也率先从发电企业起步。碳市场在给能源电力企业带来减排压力的同时,也提供了低碳转型发展的机遇。如何做好碳资产管理,成为能源企业的必修课。
在碳交易市场上,减排成本较低的企业可以进一步加大减排力度,将额外的碳配额出售给减排成本高、碳配额不足的企业。碳交易机制下,“降碳”直接影响各排放主体的收益与成本,而拥有明确定价、可交易的碳配额将成为一种资产,可以引导更多社会资源参与到碳市场中,最终实现以经济高效的推动整体降碳目标的实现。
在业内人士看来,一些大型发电企业目前的局面是,高碳资产与低碳资产的双高。对于存量资产的减碳,并购新能源资产短期内并不能消弭前者产生的影响。因此,除了优化能源结构,如何利用市场机制促进节能减排,是未来的重要方向。
国家能源集团就颇为典型:一方面它是全球最大的煤炭生产企业、最大的火力发电企业、最大的风力发电企业,另一方面也是最大的煤制油、煤化工企业。因此,在提升新能源资产比例的同时,做好碳资产的管理工作,才能实现碳中和。
国家能源集团龙源(北京)碳资产管理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魏子杰表示:“从试点碳市场到全国碳市场,大型能源集团碳排放管理意识逐步提高,在试点市场,一些能效高的火电机组每年会盈余一些配额,对能效低、煤耗高的机组,还要付出一定的碳资产成本支出。”
魏子杰介绍了龙源碳资产公司的经验:夯实碳排放数据基础,摸清碳资产家底;研究减排低碳技术,减少绝对排放数量。实践证明,中国的火电机组在世界范围内都是较为先进的,管理水平也相对较高,仅通过节能减排的手段,度电煤耗减少一克都非常困难。还是要通过大力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包括水电、核电等,减少高碳排放。同时,也需建立市场分析模型,提高碳价预测能力;建设专业人才队伍,管理交易风险。
魏子杰认为,要尽快引入CCER(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hineseCertifiedEmissionReduction)抵消机制用于履约。“配额价格高企,以煤电为主体的能源企业承担了非常大的压力,实际上有配额价格高的压力,另一方面还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压力,比如说一些北方的火电企业,它的供电排放强度高,碳市场要付出成本,但是对于冬季保供、当地的经济增长,还要发电、供热,这种情况下怎么办?不是一关了之,用碳市场的‘最后一根稻草压垮,而是要根据市场发展形势先立后破。”
在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之前,上海等8个省市开展了地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为此,申能集团在2018年就组建了申能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探索市场化的碳资产管理和碳金融业务,同时也为碳市场做好了准备。
由于申能承担着推动上海能源结构优化的重任,很早就开始了一系列的节能技改、落后产能替代工作,因此通过技术升级来降低实际排放的空间就非常有限。
履约压力之下,申能通过市场化手段完成履约任务、降低履约成本。比如在上海市试点碳市场的早期阶段,市场上的碳配额价格一度处于较低水平,申能的交易团队抓住时机建仓,储备碳资产用于系统企业履约。通过开展市场化的碳交易,申能连续两年的综合履约成本,对标上海市同期的碳配额拍卖价格,降低了40%以上。
在积累交易经验的基础上,申能碳科技除了为系统企业提供履约服务,也为外部用户提供核查、开发、交易、管理等碳业务综合服务。不少市场人士分析,随着全国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落地,在市场机制下,碳排放权因其稀缺性而形成一定的市场价格,进而将成为企业继现金资产、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后又一新型资产类型——碳资产。对碳资产进行管理,可以减少企业运营成本、增加盈利水平。
这一点,中国石化原董事长傅成玉曾表示,碳减排表面上看标准严格,其实对于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进步有很大好处。“无论能源生产单位还是使用单位,都要把碳当成资产来管理,挖掘更多的发展潜力。”
碳链条——国企减碳新攻略
“双碳”目标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只有统筹兼顾、协同推进,才能处理好降碳与发展、降碳与安全的关系。发挥产业链地位优势协同降碳,成为企业共识。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首任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李俊峰曾表示,风电、光伏行业不要着急实现超快速的发展,“十四五”的核心任务是解决机制问题。构建清洁、低碳、高效的能源体系,各界必须对这个目标达成共识,才能制订相关的技术、标准、价格、市场等方面的政策。同时,新能源也要摆脱多年单兵突进带来的惯性,建立系统性思维模式,自觉融入能源系统,为“十四五”之后的大发展做好准备。
“中国能否成功实现能源转型,关键就在‘十四五”,有专家表示,當务之急是要让体制改革的步伐跟上技术进步的速度。
交通领域是重要的碳排放部门,约占全球碳排放总量的四分之一,且排放总量始终处于上升态势。瞄准碳中和目标,中国一汽、东风集团等车企围绕能源系统碳减、零部件轻量化,着力产业链联动减排。参与跨行业、跨部门的“碳链条”企业协同,如汽车-交通-能源的协同等,成为中国节能发力点和方向。
钢铁行业构建绿色低碳产业链,需要推进与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协同降碳。对此,中国宝武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胡望明表示,企业正在努力构建循环经济体系,实现钢铁与相关行业协同降碳,把钢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资源吃干榨尽,并帮助所在城市消纳城市垃圾,为构建“无废城市”发挥钢铁企业的积极作用。与此同时,加强与相关行业的协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协同,比如钢铁化工联产、钢铁建筑联动,共同推进行业之间、产业链之间资源循环利用的技术创新,实现全社会的低碳减排。
二氧化碳减排消纳,离不开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离激元人工光合、微矿分离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如何在清洁能源运输优化、存储等技术上实现突破,碳捕集技术如何实现有效应用、升级并逐渐趋于成熟等,均是“双碳”目标下面临的巨大挑战。
国家电网公司在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中,提出针对电力系统“双高”“双峰”特点,加快电力系统构建和安全稳定运行控制等技术研发,加快以输送新能源为主的特高压输电、柔性直流输电等技术装备研发,推进虚拟电厂、新能源主动支撑等技术进步和应用。
在开放式创新时代,企业已难以单独依靠自身力量实现创新。“我们正在筹建全球低碳冶金联盟、筹建低碳冶金创新基金,目标是构建一个开放的、面向全球的低碳冶金创新平台。”胡望明表示。
对国有企业而言,“双碳”目标与改革一脉相承。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重点领域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推动国企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提升,从而降低碳排放,才能更好地体现实现“双碳”目标的市场化、制度化长效逻辑。
国务院国资委规划局原副局长、一级巡视员陈鸿曾提出运用资本的力量推动“双碳”目标的三点建议:一是着力加强新型能源产业投资,加快推进清洁替代和电能替代,最大程度摆脱对化石能源的依赖;二是着力推进关键领域技术突破,建立低碳零碳能源体系;三是着力开创对外国际合作局面,充分发挥跨国资源互补、地缘区位等突出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