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语结构助词“的、地、得”用法研究

2021-05-14 01:17:32娜布其
呼伦贝尔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中心语补语助词

娜布其

(呼伦贝尔学院 内蒙古 海拉尔 021008)

现代汉语结构助词“的、地、得”,主要表示附加成分和中心语之间的结构关系。“的、地、得”具有相同语音形式“de”,它本身没有实际意义,前后结构关系又不同,用法比较复杂,难免会给人们学习和使用带来“如何区分”的困惑。

作为现代汉语中的高频使用词,“的、地、得”的分合使用问题学术界争议不断。在人们口语交际中,只有用语音外壳来进行沟通,而无文字体现,所以口语中用哪个“de”,是不会影响到语言交际。但在书面表达中,“的、地、得”的使用具有明确的区分,表义各不同,分开使用能够使语言表达更加准确、精密。因此,“的、地、得”的规范使用很有必要。

一、区别使用结构助词“的、地、得”的理论依据

(一) 结构助词“的、地、得”的用法早在晚唐五代时期就已经出现,但并未普遍使用。直到元朝,“de”作为结构助词大量涌现,在之前主要是用“之”“底”所承担这一语法功能。“的”:“从元代开始,‘的’用于定中之间开始大量的出现”[1];“地”:一直到元末明初,“由‘地’字来主要承担连接状语与修饰语的主要功能”[2];“得”:“唐代时期,‘得’作为补语的用法慢慢使用开来,虚化成动态助词。元明清以后,我们现在使用的‘得’才在‘动词+得+补语’的结构中继续使用”[3]。

(二) 20世纪初,随着白话文的兴起和外国文学的翻译增多,开始区分使用“的、地、得”。为的是能够更准确、严谨地翻译外国文学作品。此时,三种“de”所连接的语法成分就已经有所区别了。

(三)语言学家吕叔湘先生对现代汉语结构助词阐释为:“‘的、地、得’常常有人问起这三个字的区别……这个字担负的任务非常繁重,所以在文字上写成两个或三个不同的形式是有相当的方便的……需要跟‘的’字分别的还有一个‘得’字。这个‘得’字有两个用处:(一)表示可能性,例如:‘容得下,容不下’;(二)表示结果或者成果,例如:‘站得高,看得远’。这个‘得’字也常常被人写做‘的’。但是这两个字如果写成一个样子,有可能产生歧义,所以最好分开。”[4]

(四)语言学家黄伯荣、廖旭东在《现代汉语》一书中对结构助词“的、地、得”进一步解释明确其具体的语法功能及区别。“助词‘de’习惯上写成三个字:在定语后面写成‘的’,在状语后面写成‘地’,在补语后面写成‘得’”[5]。

从结构助词发展的历史沿革来看,结构助词“的、地、得”在现代汉语语法体系中承担着标记不同语法关系的任务,因此,三者的区分规范使用很有意义。这是现代汉语趋向科学化、严密化的反映。

二、结构助词“的、地、得”的语法功能

(一) “的”的语法功能

结构助词“的”是定语的标志,用于修饰性定语之后,构成名词性短语。如,“碧绿的草原”“我们的祖国”“参观的人们”等。但并非所有的定语都要用“的”,用不用加“的”具体由定语的词类、音节多少及语义关系而定。如,“老师的同学”如果不用“的”就成了“老师同学”,结构关系有所变化,这种情况必须用“的”。而“红花”“一架飞机”等结构中是不可以加“的”。

“定+中”结构中的“的”具有强调定语的作用。如,“教学方法”只是说这种方法,而“教学的方法”则强调说明是什么的方法;再如,“新的家”“错误的观点”等用了“的”就强调了定语的修饰性作用。

结构助词“的”还可以出现在名词、动词、形容词、代词、主谓短语之后组成名词性“的”字短语。如,“新来的”“好吃的”“优秀的”等。“的”字短语用来代替名词,句中只能作主语或宾语。

(二)“地”的语法功能

结构助词“地”是状语的标志,用于限定性状语之后。“状+中”结构的中心语由动词、形容词充当,状语起到限制、强调中心语的作用。如,“有节奏地敲打着”“热情地接待”“特别地奇怪”等。我们可以运用“状+中”结构的语法特征来判断“地”的用法。

(三) “得”的语法功能

结构助词“得”是补语的标志,用于补语之前。中心语和补语都由谓词性词语充当,构成中补短语。补语可以用来补充说明动作行为的结果、情态、程度等。如,“写得好”“变得越来越强大”“她意志坚定得很”等。我们可以运用“中+补”结构的语法特征来判断“得”的用法。

除此之外,“得”有时是构词语素“得”,读作“dé”,要与结构助词“得”区分使用。如,“懂得这些理论”“取得好成绩”“认得一些朋友”中的“得”是构词语素,后面出现的词语是名词性词语。

图1 “的、地、得”的语法功能

从分析结构助词“的、地、得”的语法功能我们可以看出,在汉语书面语中三种“de”是各有各的语法功能,各司其职(见图1)。如果不了解这三种“de”的语法知识,就很难掌握它们的用法。

三、结构助词“的、地、得”的使用情况分析

现代汉语表示语法意义的手段主要是语序和虚词。结构助词“的、地、得”作为虚词,在汉语语言表述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据《现代汉字学》统计,结构助词“的、地、得”在现代汉语中是高频使用词,其中“的”字位居全部汉字的榜首。也正因使用频率高,日常书面语中偏误使用也比较普遍存在。混淆使用三种“de”,常常会造成语意不明或表达不够准确等现象。

(一)“的”与“地”

笔者为调查结构助词“的、地、得”的使用规范情况,审阅大量公开发表的文字资料。调查发现“的”与“地”的混淆使用是最多见的,情况也比较复杂。

1.“地”误用为“的”的情况比较多见。例如:

①前天狼子村佃户来说吃心肝的事儿,他也毫不奇怪,不住的点头。(鲁迅《狂人日记》)

②一丝不苟的工作。(《内蒙古日报》)

③对大学生开展生态道德教育,不是一味的说教与理论灌输。

以上例子中都是“地”误用为“的”。例句中“的”后面出现的“点头”“工作”和“说教”都是动词,作谓语;前面的修饰、限制的成分是作状语,因此以上三个句子中的结构助词应使用“地”。

2.“的”误用为“地”的情况相对少见,在学生完成的作业中偶有发现存在这种情况。例如:

④这次地成功来之不易。

⑤她一听悲伤地故事就伤心流泪。

例④⑤中的“成功”“故事”两个词都是名词,受定语“这次”和“悲伤”的修饰,是定中结构,因此,此处应该使用“的”。

3.在偏正短语中,修饰、限定的成分是双音节形容词,中心语是双音节动名词时,“的”与“地”是最容易混淆,甚至很难辨析。如,“彻底de解决”这一短语中的结构助词可以是“的”,也可以是“地”。放到具体的语境中分析:

⑥这个矛盾彻底地解决了。

⑦矛盾得到了彻底的解决。

例⑥中的“解决”是动词,作谓语,“彻底”作状语,所以句中使用的结构助词是“地”;而例⑦中的“解决”是具有名词作用的动词,是处于宾语的位置,“彻底”作定语,所以句中使用的结构助词是“的”。但有时,这种偏正短语充当宾语时,“的”与“地”都可以使用,但表意会有细微的差别。例如:

⑧他喜欢疯狂的购物。

⑨他喜欢疯狂地购物。

以上两个例子中偏正短语“疯狂de购物”都作宾语。例⑧中的“购物”是动名词,趋近于静态的名词,“疯狂”是购物的一个限定;例⑨中的“购物”一词具有动态性,使读者能感受到动感,“疯狂”是购物的一种状态。

(二)“的”与“得”

“的”与“得”混淆使用情况也比较常见,但比上一种情况要好一些,其中“得”误用为“的”的情况稍多一些。例如:

⑩可是,任务已经完成,该回去晒晒衣裳了。情况还紧的很。(孙犁《荷花淀》)

以上三个例子中都是“得”误用为“的”。例句中“的”后面出现的“很”“太过分”和“太变态”都是补语,是补充说明动作、行为(中心语)的情态或程度的,所以此处应使用“得”。

有些句子中“的”和“得”都可以使用,但所表达的意义却是有很大的区别。例如:

(三)“地”与“得”

“地”与“得”通常不易混淆,但也有复杂使用情况。例如:

上两个例子从字面上看只有一字之差,但仔细分析其意义并不相同。前一句,强调的是“激动”,而“哭了”作补语,是补充说明“激动”的程度;后一句,陈述“哭了”,“激动”是作状语,修饰“哭”的样子。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规范使用结构助词“的、地、得”不仅使我们的语言表达更加准确,还能体现出说话人要表达和强调的感情色彩。结构助词“的、地、得”使用情况复杂,规范使用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们不仅要掌握好其语法规则,还要从具体的语境分析入手,厘清词类、句法成分及语义表达,才能够正确推断出结构助词“的、地、得”的正确用法。

综上所述,结构助词“的、地、得”的规范使用是个不容忽视的语言研究问题。在语言运用中,正确使用结构助词“的、地、得”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语言使用者对汉语语法的感知能力和判断能力。这与语言本身的复杂性和人们运用语言的习惯有着直接关系。规范使用结构助词也是汉语表达精确化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所以规范使用结构助词“的、地、得”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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