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平,张珑维,牟桂琴,舒宗建
(1.重庆市开州区人民医院内分泌科,重庆 405400;2.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心血管内科,重庆 404000;3.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肿瘤科,重庆 404000)
弥漫性毒性甲状腺肿(Graves病)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促甲状腺营养激素受体抗体(thyroid stimulating hormone receptor antibody,TRAb)刺激促甲状腺刺激素(thyroid stimulating hormone,TSH)受体,从而导致甲状腺激素合成和释放增加[1]。Graves病是甲状腺功能亢进最普遍的原因,其患病率为1%~1.5%,在女性中较常见,大约有3%女性和0.5%男性患病[2],其特征是血清TSH水平低于正常水平,血清游离甲状腺素(serum free thyroxine,FT4)和游离三碘甲状腺素(serum free three iodine armour gland original acid,FT3)水平升高[3]。在成年人中,甲状腺是每克组织中硒含量最高的器官,硒和硒蛋白在甲状腺功能中起重要作用。在甲硫咪唑治疗中添加硒补充剂,雷夫斯病患者血清FT3、FT4、TRAb、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thyroid peroxidase antibody,TPOAb)和TGAb的水平下降,TSH水平也明显升高,甲硫咪唑和硒的联合使用可改善患者的甲状腺活性[4-5]。因此,本实验采用随机对照实验,以Graves病患者为研究对象,评估药物治疗后患者有效率和复发率,检测患者甲状腺相关激素水平(FT3、FT4、TSH)。
选取2017年1月至2019年1月重庆市开州区人民医院收治确诊Graves病患者80例。纳入标准:①年龄>18岁;②在最近2个月内诊断出活跃的Graves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症(TSH<0.1 mU·L-1,TRAb阳性);③尚未接受抗甲状腺药物(antithyroid drugs,ATD)治疗或连续接受ATD治疗少于2个月的患者。根据治疗不同分成实验组(40例)和对照组(40例)。实验组给予甲硫咪唑+硒维康口嚼片治疗,对照组仅给予甲硫咪唑治疗。持续用药18个月。在18个月时对甲状腺功能恢复正常的患者停止给药,随访6个月,观察比较两组的复发率。随访6个月,实验组失访2例,对照组失访3例。该研究获得了医学伦理委员会的批准,并与患者及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
对照组仅给予甲硫咪唑[默克制药(江苏)有限公司,国药准字J20171078]15~30 mg·d-1,剂量按病情轻重调节;实验组在对照的基础上给予硒维康口嚼片[济南体恒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卫食健字(2000)第0719号,规格:1.3 g/片],每次1片,每天2次,持续用药18个月。在18个月时对甲状腺功能恢复正常的患者停止给药,观察18个月有效率,随访6个月,观察6个月后两组的复发率。
由对治疗无知的研究人员进行了临床检查。观察18个月有效率,随访6个月,观察6个月后两组的复发率。有效定义为生甲状腺功能正常,甲状腺相关激素FT3、FT4和TSH在正常范围内。复发定义为FT3或FT4升高。
在第0、6、12、18、24个月采集患者血液,通过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检测血清TSH、FT3、FT4水平。
采用SPSS 20.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年龄、体质量、身高等计量资料用均数±标准差(±s)表示,采用t检验;性别比、吸烟史、治疗有效率、随访复发率等计量资料用例数(百分数)(%)表示,采用χ2检验进行比较;使用Logistic回归和Cox比例风险回归分析患者治疗有效以及复发的影响因素。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两组患者年龄、体质量、身高、血压、心率、性别、吸烟情况、过敏史、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情况等临床和血清学指标水平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均>0.05),见表1。
治疗18个月后,实验组有效率92.50%(37/40)高于对照组72.50%(29/40),实验组高于对照组(χ2=5.541,P=0.019);随访6个月后(24月),实验组失访2例(5.00%),复发率7.89%(4/38),对照组失访3例(7.50%),复发率35.14%(13/37),实验组低于对照组(χ2=6.477,P=0.011)。
表1 两组患者基线资料比较(±s)
表1 两组患者基线资料比较(±s)
注:*为未校正后χ2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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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内比较,两组患者治疗后FT3、FT4、TRAb水平均降低(P均<0.05),TSH水平均升高(P均<0.05),6、12、18个月TPOAb水平与0个月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均>0.05),而随访6个月后,TPOAb水平降低。组间比较,两组患者0个月FT3、FT4、TSH、TRAb水平以及各时间点TPOAb水平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均>0.05);与对照组比较,实验组6、12个月FT3、TRAb水平均降低(P均<0.05),12、18个月TSH水平均升高(P均<0.05),6、12、18个月FT4水平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均>0.05);而随访6个月后,实验组FT3、FT4、TRAb水平均低于对照组,TSH水平均高于对照组(P均<0.05),见表2。
经过Logistic回归分析,FT3≥12 pmol·L-1、FT4≥30 pmol·L-1以及无硒维康治疗为影响患者治疗有效的独立危险因素(P均<0.05);经过Cox比例风险回归分析,有其他自身免疫疾病、FT3≥12 pmol·L-1、FT4≥30 pmol·L-1以及无硒维康治疗为影响患者治疗后复发的独立危险因素(P均<0.05),见表3。
Graves病当前治疗选择包括ATD,放射性碘和甲状腺切除术。ATD作为Graves病的首选治疗方法,虽然在短时间内使甲状腺功能正常,几乎不会引起甲状腺功能减退,减轻免疫紊乱,避免放射线照射和侵入性治疗,但是ATD治疗的复发率相对较高[6]。Wang等[7]评估硒补充疗法对复发性Graves病的疗效,发现接受硒补充的患者在2个月时FT4和FT3比对照组下降更多,TSH水平上升更多,且接受硒补充的患者的缓解率明显高于对照组,补充硒可以增强Graves病复发患者的ATD疗效;也有研究[8-9]表明,18个月时,补充硒的患者表现出甲状腺功能的改善;但是在24个月时这种改善消失了,补充硒不会影响Graves病的反应或复发率。本研究中,治疗18个月后,实验组有效率高于对照组,随访6个月后,实验组复发率低于对照组。表明硒维康可增强Graves病患者临床疗效,增加治疗有效率,降低复发率。
表2 治疗后两组患者甲状腺相关激素水平比较(±s)
表2 治疗后两组患者甲状腺相关激素水平比较(±s)
与治疗0个月比较*P<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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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硒维康治疗Graves病疗效及复发的影响因素分析
微量元素硒作为抗氧化剂,是健康甲状腺激素代谢和功能必不可少的,硒缺乏对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的发生和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10]。本研究结果显示,两组患者治疗后FT3、FT4水平均降低,TSH水平均升高。与对照组比较,实验组6、12个月FT3水平降低,12、18个月TSH水平升高,6、12、18个月FT4水平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而随访6个月后,实验组FT3、FT4水平低于对照组,TSH水平高于对照组。表明硒维康能抑制甲状腺激素水平,促进TSH水平,改善甲状腺亢进。硒缺乏会降低硒蛋白(尤其是碘甲状腺素脱碘酶)的功能,硒蛋白负责T4向T3的转化;甲状腺激素水平升高负反馈性地抑制垂体分泌TSH[11]。严重硒缺乏症患者的硒水平降低与T4水平升高有关,但补充硒后T4水平降低,FT4水平可能作为严重硒缺乏症的生物标志物[12];相关学者也研究补充硒的Graves病患者在18和36周后FT4降低,而在18周后TSH升高,增强甲亢的生化恢复[13]。
经过Logistic回归分析,FT3≥12 pmol·L-1、FT4≥30 pmol·L-1以及无硒维康治疗为影响患者治疗有效的独立危险因素;经过Cox比例风险回归分析,有其他自身免疫疾病、FT3≥12 pmol·L-1、FT4≥30 pmol·L-1以及无硒维康治疗为影响患者治疗后复发的独立危险因素。又进一步表明硒维康治疗Graves病的临床疗效,以及FT3、FT4对Graves病治疗效果及复发影响。在没有眼眶病的Graves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症中,欧洲甲状腺协会38.2%的成员建议补充硒;在轻度、中度至重度眼部受累患者中,大多数受访者都推荐Graves病眼眶病患者使用硒[14]。有报道显示[15],在低硒饮食条件下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的患病率增加,硒的免疫调节作用可能涉及减少促炎细胞因子的释放,补充硒可增强生化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恢复,并可能使轻度格雷夫斯眼病患者受益。
综上,硒维康可增加Graves病患者临床疗效,FT3≥12 pmol·L-1、FT4≥30 pmol·L-1可能是影响疗效的主要因素,其中其他自身免疫疾病可能也是Graves病治疗后复发的主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