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建新
我常常困惑于这样一个问题:社会上侧耳可闻、睁眼可见的“某某家”“某某大家”“著名某某家”究竟是怎么来的?自封的、别人吹捧的还是官方正式认可的?
近日与一位中学校长聊起“家”事,她不无感慨地说:“当下之中国,‘教育家何其多也!一省一市一县的教育行政部门,都能用‘培训工程批量生产‘教育家。三两个‘文化商人在报刊上一吹,一个普通校长就敢把‘教育家的帽子戴到自己头上,可现实离教育家辈出的时代还远着呢!”
诚哉斯言。眼下,“家”的掉价与泛滥,已然成为一种汹涌而至的热象。写了几幅字、画了几幅画,就自诩或被誉为书法家、画家、美术家,还到处举办个人书画展览,其排场之讲究、气氛之热烈、宣扬之高调,着实让“看热闹的外行”与“看门道的内行”都有些眼花缭乱。在那些展览上,无论作品的实际水平如何,总有人为其使劲鼓吹、为之卖力捧场。
前不久应邀参观一位严格说只能称之为“书法爱好者”的作品展览,一位与我熟识的官员兼“书法家”受邀上台发言,只见他神采飞扬地侃侃而谈:“××先生是一位独具特色的书法家,他的楷书端庄典雅、凝重古朴,好像一个个从深闺中走出来的亭亭玉立的少女;他的行书遒劲有力、力透纸背,好像一个个征战沙场豪情奔放的武士。无论哪幅作品,都彰显出书法艺术的深厚底蕴与非凡功力……”等他发言完毕下来后,我故意对他悄悄调侃道:“仁兄真会捧场啊!”想不到他竟微微摇头,尔后窃窃私语:“无奈为之,请勿见笑。如此书法水平,在下只能夸大其词了。”呵呵,原来如此!
凡事都要讲规矩、守规范,称呼一个人也好,评价一件事也罢,都得遵循既有规制、标准和原则,该怎么称呼就怎么称呼,该如何评价就如何评价,不应该这样“家”帽乱飞、褒词如草。譬如,我军对“军事家”的称谓,就有着极其规范而严格的认定——中央军委在组织对所有高级将领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于1989年评定33位高级将领为“军事家”,1994年又增补3位,共36位,最后以正式文件确认,并将他们写入《中国大百科全书·军事卷》。这样的认定,标准严格、程序规范、过程慎重,得者当之无愧,未得者心悦诚服,堪称为“家”冠名的典范。
退而求其次,社会层面和一般行业的“家”,未必都要像“军事家”一样由最高行政机构来认定和命名。但既然称“家”,总得“家”出有名,名出有规。
在非正规场合,说一些称名称家的客套话、玩笑话也未尝不可。但在正规场合,至少在报刊和书本中,在会议和仪式上,在电视和广播里,就不能轻易或草率地将那些峨冠博带之饰、溢美过奖之词如廉价礼品般随便送人。倘若言过其实、随意称“家”,其结果既于当事者无益——他可能真以为自己达到了那样的水平,于是沾沾自喜、飘飘欲仙,从此不再努力上进;于其他人特别是青少年更无益处——他们会觉得,原来成名成家如此容易,何须悬梁刺股、囊萤映雪?又何须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磨一剑?更何须“一辈子只做一件事情”?
毫无疑问,将那些貌似高贵实则低廉的桂冠毫不吝啬地戴到那些似“家”非“家”的人头上,不仅使那些桂冠的含金量愈来愈低甚至愈来愈假,而且会诱导人们热衷于追名逐利而不发愤图强,投机取巧而不求真务实,仰慕虚名而不崇尚实绩。如此,社会必将充塞虚夸浮躁之气。社会一旦失去了是非、高低、美丑、荣辱这些标准,又怎能井然前行、蒸蒸日上?
如今有些怪相着实令人难以捉摸:一方面,人们那样大方甚至几乎是糟蹋似的将赞美之词送给一些名不副实的当事者;另一方面,那些当事者又极其吝啬或者压根儿没本事将名副其实的东西奉献给人们。这种“逆动”之弊,说小一点,不利于相关领域的规范有序;说大一点,无益于整个社会的进步发展。欲拨亂反正,不妨先从正名顺言、祛虚除假做起,让吹捧和自我吹捧的浮夸之风停息下来,使社会归于理性和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