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金成
摘 要: 美术学(师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主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教育部师范专业认证有关标准,全面遵循艺术教育规律,结合学校发展战略目标和双一流建设,以适应我国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求和适应学生个体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培养高素质小学美术教师、小学美术学科教学研究人员和社会美术教育工作者及适应社会文化发展需求的创新型、应用型优秀人才培养目标为依据,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人才培养模式,充分体现“国标”背景下美术学(师范)专业发展趋势所需的新知识与能力。
关键词: 国家标准 美术学(师范) 培养方案
一、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与构建背景
美术学专业在我国的发展经历几个时期,特别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各个院校积极拓展多种办学思路,强化本专业的办学特色,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教育部对美术学一直没有明确的评价体系和指导性文件,更多的是参照其他学科的相关标准,特别是对科研成果的认定主要还是套用理工科的模式,显然不符合美术学专业的特点,存在一些不足。基于此问题,国家整合多种资源,集思广益,于2016年出台美术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在细则中毕业创作占比75%,毕业论文占比25%,明确提出美術学专业是以实践研究为核心的内容,通识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不得低于600课时,专业方向和集中性实践教育环节课程不得低于400课时,也是美术学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保障性文件。“国标”对美术学(师范)专业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为美术学(师范)专业领域人员提供了多种改革依据。在这种框架下美术学(师范)专业应该做出相应调整,思考如何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办出特色、办出成绩,是当前师范院校美术学(师范)专业迫切探讨的问题。
二、专业发展概况
我校美术学(师范)专业2019年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是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重点建设专业和特色专业,以培养优秀小学美术教师为宗旨,经过多年建设与探索,本专业逐步形成了“厚德精艺、学以致用”的办学思路,为省内外培养了大量优秀中小学美术师资。本次培养方案的修订主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教育部师范专业认证有关标准,在2016年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深入开展2018年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主要对省内外多个兄弟院校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深入调研并加以比照,充分听取各方专家的意见与建议,并结合我国当前基础性教育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求,对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等进行全面修订与建构。
三、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与预期
(一)目标定位
美术学(师范)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主要根据社会发展及国家教育方针对艺术教育人才的需求而制定,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美术专业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美术创作研究能力,理想信念坚定,师德风范高尚,教师教育美术专业特长,适应湖南乃至全国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需求,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小学美术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和社会美术工作者等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目标预期
1.师德高尚。具备强烈的国家认同感和优良的教师职业道德,认同小学教师职业的专业性与独特性,熟悉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创新精神。
2.技艺精湛。掌握本学科领域各种艺术形式、美学、美术史、美术教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较好的美学素养,具备扎实的美术创作基本能力。
3.知识综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熟知学生发展知识,掌握多学科的基本知识体系、思想方法及课程标准,具有一定的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与现代信息技术知识。具备学科教育的各项实践动手能力,拥有通过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知识、应用知识的能力,具备创造性思维和组织协调能力。
4.一专多能。美术教育教学技能全面,展现良好的艺术素养,具备跨学科教学能力和良好组织管理能力,胜任至少2门课程教学,并能积极开发小学美术教育课程和特色校园文化艺术活动,做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引路人。
5.终身发展。树立育人为本、终身学习的教师教育理念;掌握较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较扎实的学科基础知识及科学的教育理论和方法,以及使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的能力。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表达能力、教育反思能力。
四、学生毕业要求
美术学(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践行师德
1.师德规范
(1)深刻认识和理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扎根基础教育,以立德树人为己任。
(3)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和身心素质。
2.教育情怀
(1)具有从教意愿,认同教师工作的意义和专业性,具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2)热爱美术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
(3)尊重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事业心。要坚持立德树人,扎根时代工作,遵循美育特点,弘扬中华美育精神,让祖国青年一代身心都健康成长。
(二)学会教学
1.学科素养
(1)具备人文精神、科学精神和较高的文化素养、审美水平;能够自觉地秉承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艺术。
(2)掌握美术专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具备较全面的绘画基础和造型艺术能力。
(3)对美术学科前沿和发展动态有所了解,具有较宽的知识面及开拓创新精神,能客观评价美术作品和美术现象。
2.教学能力
(1)掌握小学美术学科教与学的知识与观念,熟悉小学美术课程标准与教材内容,具备美术教学能力。
(2)掌握有效的小学美术教学方法与策略,能够从学生出发创设学习情境,整合学习资源,并对学生的学习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3)能够准确分析美术学科课程标准与教材内容,并在教学的组织实施、反思评价和持续改进过程中获得积极的教学体验。
(4)具有较强的美术教学资源开发和课程整合能力,掌握开发校本课程及配套课程资源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初步掌握应用信息技术教学技能。
(三)学会育人
1.班级指导
(1)树立德育为先理念,了解小学德育原理与方法,掌握班级组织与建设的工作规律和方法,促进班集体和全体学生健康发展。
(2)熟练小学班集体建设、班级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发展指导、综合素质评价等班级常规工作基本要点。
(3)能够在班主任工作实践中,参与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教育活动的组织与指导,获得积极的教育体验。
2.综合育人
(1)掌握育人基本知识与技能,善于抓住教育契机,促进小学生全面和个性发展。
(2)理解美术育人价值,在教育实践中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
(3)能积极参与和组织学校文化建设和各类教育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四)学会发展
1.学会反思
(1)理解教师是反思型实践者。运用批判性思维方法,养成从学生学习、课程教学、学科理解等不同角度反思分析问题的习惯。
(2)具有终身学习的能力和专业发展意识及善于探究的学习态度,能适应时代和教育发展的要求自主学习,合理规划未来的职业生涯。
(3)掌握教育实践研究方法和指导学生探究学习技能,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2.沟通合作
(1)掌握相互沟通与合作的技能,积极开展互助学习活动,具有团队协作与奉献精神,
(2)具有全球意识和开放心态,积极参与国际交流,积极进取,善于合作,勇于创新。
(3)社会适应性较强,能在教育实践中与教师、学生、家长建立良好关系,获得积极体验。
五、学制与学位(含毕业学分要求)
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本专业学生需修满170学分,其中通识教育课程55学分,专业教育课程95学分,实践教育课程20学分。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各教学环节学习,修满相关学分,对照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六、专业核心课程
素描、色彩、中国画、油画、水彩画、版画、当代艺术理论与批评、书法与篆刻创作、儿童美术教学辅导与研究、中外美术史。
七、学分学时分配表
美术学(师范)专业教育是一种以实践为核心的专业教育,实践教学贯穿整个人才培养环节全过程。本专业的实践教学主要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实践课程(含实验室课程),另一部分是统一安排的实践教学时段,共有46周,主要通过学生写生、艺术考察、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毕业创作和毕业论文等方式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八、结语
通过对美术学(师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和构建,重新审视了人才培养方面存在的不足,全面梳理了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中的核心问题与经验,在培养目标、专业定位、课程建设、教育实践等方面得到了具体指导与建议,有利于巩固美术学(师范)专业建设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完善本专业培养计划与顶层设计,为我院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教育部师范专业认证及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的有效推进夯实了基础。美术学专业注重在实践中陶冶情操,强化视觉感官的接受,无论是师范专业还是非师范专业,共性就是以美育人、以文化人。熟读名著经典,继承传统精华,不断锤炼技艺,拥有探求未知的精神,这是对美术学(师范)专业学生的基本要求,假如立志一生要从事艺术教育或艺术创作的话,用尽大学四年時间打基础可能远远不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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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妍彦.课程改革背景下小学美术教师专业发展研究[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