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蒜薹之歌》叙事技巧分析

2021-05-06 18:59杨松洁
文教资料 2021年2期
关键词:莫言

杨松洁

摘   要: 《天堂蒜薹之歌》是莫言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创作的长篇小说,也是作家笔下少数自面世以来关注度一直不高的作品之一。事实上,这是一部不应该被忽视的具有独特价值的作品。莫言受当时真实社会事件刺激,不避敏感题材,站出来为农民发声,血泪倾注的急就章却不失风格和思想的独特深刻。作家在叙事技巧包括结构、时序、话语上的巧思,是小说既具现实批判性又保持较高艺术水准的关键。

关键词: 莫言   《天堂蒜薹之歌》   叙事技巧

《天堂蒜薹之歌》是莫言早期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于1988年面世。这部作品的诞生很特别: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文坛上新的创作潮流此起彼伏,热闹非凡,“‘寻根与‘先锋运动,莫言都躬逢其盛,而且游走其间,不拘一格”[1](96),其间却因为受一社会事件刺激,毅然选择从瞩目的先锋舞台退场,回归现实主义,用35天写就《天堂蒜薹之歌》。然而创作上的巨大跨步使小说很快被流行势头淹没,莫言不得不承认:“我猛地在《红蝗》《欢乐》之后写了这么一篇,他们感觉我这一步也倒退得实在太大了,几乎没人来评价。”[2](138)应当说这种状况对作家和作品而言都是可惜的。小说本身至少有两点值得强调:《天堂蒜薹之歌》虽然从创作时间看是莫言的第二部长篇,但此前的《红高粱家族》名为长篇,实际由系列中篇构成,可以说《天堂蒜薹之歌》是莫言第一部严格意义上的长篇;莫言本人对这部作品很看重,明确表示“我并不认为《愤怒的蒜薹》是我最好的一本小说,毫无疑问是我的最沉重的一本小说”①[3](1),而且当下回看《天堂蒜薹之歌》,仍是一部风格特出、寄意深刻的小说,莫言在创作起点处就显露了长篇小说创作的不凡才能,通过这部小说表达了对现实即时、深刻的审视。笔者认为从小说的叙事技巧角度进入,是理解如上价值意义的有效通道。

一、叙事结构——先破再立

《天堂蒜薹之歌》这个书名,乍看,有点不知所云,一首歌吗?一本书?天堂神秘高远,蒜薹平庸惯见,很难联系起来,如果了解1988年发生的一桩社会事件,就完全可以想通了:1987年,山东省苍山县数千农民在县政府号召下扩大蒜薹种植,蒜薹获大丰收却不料严重滞销,面对这种情况,县委县政府一些人员视若无睹、不闻不问,引起蒜农强烈不满。5月27日,县城大集上挤满了卖蒜薹的各种车辆,三合乡一蒜农气急下将一车蒜薹拉近县政府到处抛洒,引起围观,更多群众在极少数不法分子煽动后,冲进政府办公大楼疯狂打砸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万多元,酿成震惊全国的“蒜薹事件”。

“蒜薹事件”在当时具有绝对的焦点性,将其作为材料入小说首先面临的一个难题。不同于以历史题材或者虚构性故事进行创作,作家有较强的可延展性填充长篇小说本身的体量要求,比如历史可以或横或纵大面积展开,虚构性质的更不必说,可以天马行空自成世界,选择社会焦点事件则往往前述方面均不具备。并且,由于已有新闻报道,小说作为事件的二次输出被笼罩上一层无形框架,即“必须尊重题材自身的规定性,保持事件的大体轮廓,并在这一轮廓允许的范围之内做文章”[4](212)。这种情况下的长篇小说创作,无疑具有挑战性。《天堂蒜薹之歌》的叙事结构,正就此显出高明之处。打破了社会事件的一般叙述逻辑:明确清晰及因果关系直接有力以引导人们对事件本身的关注和思考,使之呈现双线并行的叙述结构:以“蒜薹事件”作为叙事枢纽,用两条线索将主要“涉案人员”(高羊、高马、方四婶)的经历穿插、缠绕、重叠,叙述的重点从事件转移到人物身上,凸显更富于吸引力的人物行为活动。换言之,就是事件引出人物,更重要的是人物结构了事件。从人物一方来看事件远比事件本身丰富复杂,以人物为重可以由他们的活动自然地带出开阔的社会面貌,使“蒜薹事件”具有转化成结构完整、蕴涵丰富的长篇小说的可能性,同时从读者角度解决了社会事件本身粗线条造成的单调阅读体验的问题,可以说达到了莫言所追求的“能够凸显故事的意义,也能够改变故事的单一”“可以超越故事,也可以解构故事”的“好的结构”[5](25-28)。

小说用前两个章节埋下了两条线索的头绪。开篇就节奏紧张,写警察进村抓人,高羊被捕、高马逃脱。接着被捕的高羊作为主要角色之一开始引领第一条线索的发展,三、五、七、十二、十四、十六、十八、十九章均接续这条线索,叙述了高羊在蒜薹事件前后的经历:因为父母一代被认定为地主,社会地位极低,高羊自卑懦弱,被人欺辱逆来顺受,连给去世的母亲下葬也受到种种刁难;后来家里摘掉了“地主帽”,高羊娶妻,有一个女儿(失明了),儿子刚出生不久,进城卖蒜薹本无意闹事,只是因为身在水泄不通的聚集群众中间,被裹挟着進了政府大院,当看到自觉得皇宫一般的大楼和办公室,高羊鬼使神差地砸了一个鱼缸和一个花盆,于是成了“犯罪分子”;之后被关进监牢的高羊受到种种折磨,作为人的尊严低到了尘埃,一些底层人物的劣根性在他身上展现出来;最后“蒜薹案件”开庭审理,高羊受到处理。在这条线索中,高羊被捕和在监牢的情节基本按照时间顺序叙述,其他叙述在回忆中带出。相比之下,第二条线索稍显复杂,贯穿了小说第二、四、六、八、十、十一、十三、十七等章,以高马为主视角叙述其与方金菊的爱情悲剧。金菊爹方四叔为了给腿瘸的大儿子找媳妇儿,要金菊换亲到刘家,早互有情意的金菊高马遭到金菊一家坚决反对,两人私奔逃婚;方家人追回两人后发现金菊怀孕,不得已同意但要求高马拿出一万块钱,当唯一指望卖钱的蒜薹滞销后,激起了高马的反抗心理,煽动群众闹事而成为“犯罪分子”;一系列变故使金菊家散夫离,在即将分娩的时候绝望自杀;逃亡的高马夜里潜回家看到吊死的金菊,似乎也无愿无望,束手就擒,最后服刑中试图逃跑被枪击而死。其中,除了金菊去看娘和高马逃回家两个情节与第一条线索的叙述时间短暂重叠外,其余都以过去完成时态叙述。小说提到的另一个“涉案人员”方四婶即金菊娘的相关情节,以及金菊爹方四叔卖蒜薹被撞死的情节,在两条线索的交织叙述中被完整交代。在这样的叙事结构下,小说虽然只围绕卖蒜薹这一件事,却串起了诸多内容。叙述者只讲故事,不发表任何意见,用过去与现在交织的叙述错落地呈现出人物的命运遭际,把读者了解事件的单一视野拓宽,几个主要人物何以卷进“蒜薹事件”不言自明,读者在阅读中作出对各个人物的道德评判。

二、叙事时序——引人入胜

时间是叙事的重要组成,对叙事时间的安排是小说值得玩味的艺术。一个事件在自然状态下以开端、发展、结尾为过程,一旦进入文学作品却可以通过作家的控制而有千百种展开样貌。《蒜薹》里主要的叙事变异表现为倒叙、预叙、插叙,这些形态的使用将小说的叙事时间装点得耐人寻味,有些精彩的构思使故事情节更扣人心弦,产生了别样的审美张力,增强了小说的艺术感染力。

小说一开头就运用了倒叙。读者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便进入情节之中,跟随叙述者看了一场“警犯追击战”。两个主要人物高羊、高马面对警察时截然不同的反应和行为,也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初印象,奠定了人物性格的基调。在这里,倒叙设置了悬念,为什么警察要抓人?他们犯了什么事?吸引着读者继续往下了解。

《蒜薹》第十一章,高马流浪时的一个梦,是作家使用预叙形成的亮点。高马在警察的追击下,多亏小学老师朱三天的掩护而逃脱,不敢回村只能一直跑,路上被毒虫扎,被植物刺,又渴又饿,半夜躺在庄稼地里,身体极度疲惫和精神恍惚的时候做了一个梦:

他看到金菊挎着一个红色的小包袱,挺着大肚子绕着桑、转着槐,畏畏缩缩地走过来。她在距离他五步远的地方站定,手扶着一株黄麻,用手指甲掐着黄麻,皮肤由黄转绿,由绿转青,最后成了吓人的灰白,她说:

“高马哥,俺要走了,跟你来告个别……”

他猛省到这是不祥之兆,使劲往前挪着。腿仿佛被绳子捆在一棵树上,挪动不了,只好用力往前伸手,胳膊眼见着增长,就要够着她的脸了,指尖感受到了她脸上冰冷的气息……

……

她转身就走了,红衣服变成一个雪白的影子[6](168-263)。

到这一章末,高马偷跑回家看到,

房门大开,他有些惊诧,汗毛森森直立。由于一直夜行,眼睛习惯了黑暗,因此,一踏进门槛,他就看到东间房门的正中立着一人,正要逃走,腿却生了根似的定住了,他嗅到浅淡的血腥味后边奔涌来了金菊的亲切、凝滞的味道。昨夜的噩梦如同电光在他心灵深处一闪而过,他扶住门框才免于摔倒。

他从灶口附近摸到了火柴,双手哆嗦着,连划三根,才燃起一点火苗。在动荡不安的小小光明中,他一眼就看到了吊在门框正中的金菊紫红的脸庞,凸出的眼球,耷拉出来的舌头和高高隆着的肚皮。

他举起两只胳膊,好像要去搂抱金菊,整个身体却像墙壁一样向后,沉重地倒了[6](168-263)。

预叙带有想象性和预言性,中国传统小说注重通过叙述技巧对历史、人生进行透视和预言,预叙成为一种重要叙事手段,往往能够给后面的叙述埋下伏笔,成为解读后文的叙事密码。上述高马的梦继承了中国传统叙事作品善用的“以梦喻真”手法,以梦境形式提示金菊的人生结局,这时读者了解到叙述者抛出的信息但依旧带着些许期待继续小说阅读,等看到高马亲眼所见梦中之事,充满宿命感、悲剧感的审美张力瞬间产生,这种阅读感受是直击心灵的。

小说还运用了插叙,最特别的一处是第十七章。中心情节本是高马已被抓获,作为重犯单独关在一个监室被审问犯罪经过,中间却用极大篇幅穿插叙述了过去高马在地里浇蒜薹时,村里老头王长礼给他讲张家湾蛤蟆为什么不叫的故事。这一部分看起来与主题并无甚关系,去掉它也不会对整体有影响,但实际上有着强烈的隐喻意味——张家湾的蛤蟆因为被故事里金口玉牙的张九五命令“不准叫”之后,“至今都不会叫,你不服能行”[6](168-263),与核心蒜薹事件呈一种互观的张力效果,再一次以隐秘的方式传递了作者的思想——权力变异在事件当中的复杂性。从叙事效果上说,这样故事中嵌套小故事的插叙,使叙述层次更丰富,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叙事节奏。

三、叙事话语——众声喧哗

莫言曾表示“好的长篇应该是众声喧哗,应该是多一多接,很多情况下应该与作家的主观意图背道而驰”[7](55-61)。《天堂蒜薹之歌》里,文本从始至终都以卖蒜薹这一个事件为枢纽,但是对此事件的叙述话语却不止一种,而是囊括了民间、叙述人和官方三种,它们从不同的角度、立场、方式将蒜薹事件呈现在读者面前。多重话语对事件的重现开放了读者的认知方式,这种叙事呈现本身传达出作家拒绝单一解读的倾向性。

首先,小说的每一章都以盲人张扣所唱的歌谣开篇,看起来有点类似于中国章回体小说的回目或者“以诗为首”的形式,属于民间说唱的韵文文体。张扣作为蒜薹事件的经历者,他所唱每一首歌谣都是对相应事件内容的高度概括,部分还會提到具体的时间、地点等,总体来看就是“蒜薹”故事的精简版。而且时间顺序、空间转移、事件发展的脉络更加清晰,呈现出前因后果的过程,对某些政府官员不顾群众利益致使蒜薹大量腐烂进行了猛烈的抨击,义正词严,悲愤满腔,酣畅淋漓。歌谣这种叙述形式生动通俗,“用每个农民都能理解的话语指出了‘故事的道德意义”[7](55-61),鲜明的民间评论色彩使某些官员的不法行径和不为作风直入人心。第二十章张扣因唱“天堂蒜薹之歌”遭到威胁被害致死,张扣再也不可“张口”,更使这部分民间话语的重要性得到彰显:“天堂蒜薹之歌”已然成为绝唱,一些新闻仍继续着它的刻板报道,此中意味是深长的。其次,小说的正文是叙述者全知型角度的话语,以人物为中心,打乱事件的客观顺序,在叙述中不断闪回,灵活运用倒叙、插叙等手法,重新拼贴出不同于一些新闻报道的蒜薹事件,叙述者不发表意见,但努力让这个更饱满事件本身说了话。最后,小说的末章,也就是第二十一章,又呈现了一种叙述话语——《群众日报》的通讯、述评和社论。这部分作为新闻报道类语言,用严肃、客观的态度,从官方的立场传达上层声音,交代了对蒜薹事件的处理结果,以及由此事件引发的思考和应当吸取的教训。既批评了天堂县委、县政府一些领导的严重官僚主义、漠视群众利益的失职行为,最终导致蒜薹事件发生,又批判了那些闹事群众砸、抢、火烧县政府大楼的恶劣行为,指出不能用无政府主义反官僚主义,对少数不法分子惩处的必要性。无论如何,官方的正式的盖棺定论是万众等待的结果,它的出现也将蒜薹事件和整个小说文本进行了收束。

如此三种叙述话语共同构筑了小说整体,它们相互交叉、相互指涉、相互影响、相互印证,呈现互文性景观。比如每章歌谣与正文时而对应时而分离,使“即将发生的行为(预期的叙述)的意义和刚刚结束的行动(事后的叙述)的意义更加明确”[7](55-61);歌谣唱词和《群众日报》,既起到补充正文的作用,又使两种形态直接对照,产生一种戏剧性张力。总之,蒜薹事件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全面、立体式展现,给阅读主体留下了充分的认知空间。

经上述分析,写蒜薹事件,涉及题材敏感,发挥并不能随心所欲,但很明显,作家依旧依靠叙事上的巧思将其倾向性分明亮给了读者。当别的作家热衷于时尚流派时,莫言甘愿受“现实召唤”,作为“农民的代言人”回归。对于乡土挚切的、复杂的感情,使他能够从知晓且理解乡土原生态的角度,描述农民的现实困难,从而以非典型的事件呈现典型的乡村现实。另外,笔者在开头提到,作家本人以“最沉重”定位《天堂蒜薹之歌》,确与作品给人的阅读感受是匹配的,整个行文都让人感到汹涌的情感处于一再压抑的痛苦之中,是与莫言小说总是任情感自由流泻的风格相比少有的收敛状态。语言上,我们也注意到,不是“泥沙俱下”,而显得干净利落。这说明莫言写小说完全可以写得收敛又干净,是否由于此作表现主题的特殊加上接受情况不甚理想,使得这种行文路子被作家放弃?总之,后来只有在《蛙》里再见到几分,莫言的文字究竟是越来越放恣,创作越发突破了。

注释:

①小说于1988年在《收获》杂志第1期发表,同年4月作家出版社出版同名单行本;1993年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修改本,小说名改为《愤怒的蒜薹》;之后的版本均又沿用最初的名字《天堂蒜薹之歌》。

参考文献:

[1]王德威.千言万语何若莫言[J].读书杂志,1999(3).

[2]莫言,王尧.莫言王尧对话录[M].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2003.

[3]莫言.愤怒的蒜薹·自序[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

[4]张志忠.莫言论[M].北京:北京联合公司出版社,2012.

[5]莫言.捍卫长篇小说的尊严[J].当代作家评论,2006(1).

[6]莫言.天堂蒜薹之歌[M].上海:上海文藝出版社,2001.

[7]杜迈可.论《天堂蒜薹之歌》[J].当代作家评论,2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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