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潇 程松亮
[摘 要]全球次贷危机给英国金融业带来冲击和革新,退出欧盟的决策使英国金融业脱离欧洲共同市场面临一个庞大而复杂的过程,影响英格兰银行履行中央银行职责的方式。2013年,英格兰银行金融政策委员会设立金融体系的“压力测试”框架,并不断发展完善测试体系,凸显其重要性。文章概述了英国银行业“压力测试”的背景、内容及意义。“压力测试”旨在确保金融机构有充足的资本抵御极端情况的冲击,并能持续支撑经济的发展,为中央银行和监管机构制定审慎政策提供方向,对中国金融业监管体系发展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中央银行;压力测试;抗压复原能力;风险管理
“压力测试”在监管机构评估监管对象承受压力能力中有重要的预警作用及前瞻性。“压力测试”对假设情景的指标进行量化,评估假设情景对机构的影响,是一种金融风险分析方法。银行“压力测试”包括对银行的信用、市场、流动性和操作风险等进行评估,由于不同风险之间相互作用和共同影响,对金融业带来的影响,监管者通过“压力测试”对银行业进行检测,有助于评估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表及其利润是否隐藏更多未公开的损失额,评估其资本规划的有效性,判定在未来发生不利事件时,金融机构是否仍有充足的资本额及稳定的风险管理和抗压复原能力(Resilience)。
1 发展背景
2008年次贷危机之后,金融业发达的英国对其监管体系不断改革和完善,“压力测试”的使用率和重要性大幅上升。如今,“压力测试”已成为英国金融行业监管工具包的一个关键部分。以英国银行业为例,银行“压力测试”衡量银行对假设性的不利情景的承受能力,如对严重经济衰退情景下的承受能力。中央银行和监管机构利用测试结果测量风险,并制定审慎政策进行风险管理。
隶属于英国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的金融政策委员会(Financial Policy Committee,FPC)于2013年3月成立金融体系下的“压力测试”框架[1]。主要目的是对英国整体银行体系及其内部各个机构的资本充足率进行前瞻性和定量评估,支持金融政策委员会和审慎监管局(Prudential Regulation Authority,PRA)实现其法定目标 Unless otherwise stated, references to the Bank or Bank of England throughout this document include the PRA.。英格兰银行金融政策委员会有两个法定目标:其一,识别、监控并采取行动消除或降低系统性风险,以保护和增强英国金融体系的风险管理和抗压复原能力;其二,支持英国政府的经济政策。英格兰银行审慎监管局的审慎监管规则要求金融公司保持充足资本,并有足够的风险管控能力。审慎监管局通过对英国境内约1500家银行、建筑协会、信用合作社、保险公司和大型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密切监督,全面了解金融机构的金融活动,以便监管对象在不安全和不健全的方式运营情况下,监管者及时介入、干预和管制。
2013年1月23日,英国前首相卡梅倫首次提及脱欧公投。2016年6月,英国全民公投决定“脱欧”[2]。英国退出欧盟,脱离欧洲共同市场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过程,对英格兰银行履行央行职责的方式有重大影响。英格兰银行为提高“压力测试”对决策者的实用性,不断完善发展“压力测试”内容及框架,例如,通过测试银行资本规划等指标以外的更多更广泛的抗压复原能力矩阵(Resilience Metrics)情况,测试银行承压能力,深入探索压力如何在整个金融系统中蔓延传递。
2015年,“压力测试”框架在“英格兰银行金融体系压力测试方法”[3] 中进一步完善。2016年,英国英格兰银行第一次实施年度周期情景测试(Annual Cyclical Scenario,ACS)。2019年,是第四次实施年度周期情景测试(Annual Cyclical Scenario,ACS) 参见网址:www.bankofengland.co.uk/stress-testing.。受测对象涵盖英国七家大型银行和住房协会:巴克莱银行、汇丰银行、劳埃德银行集团、Nationwide银行、苏格兰皇家银行集团、桑坦德英国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和渣打银行,它们全部通过测试,测试结果将对中央银行金融政策委员会针对系统层面的政策干预和审慎监管局针对银行个体层面的监管行动带来影响和指导作用。
2 英国银行业的“压力测试”
“压力测试”包括对一个对象或系统施加很大的压力,评估受测对象在极端条件下的抗压复原能力。“压力测试”在很多行业中是一种测试工具,从建筑行业到心脏保健医疗行业等。当其应用于银行业时,“压力测试”分析金融机构将如何应对假设的不利情景,如金融危机或失业率上升等,考察金融机构如何应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和抵御风险,利于中央银行或银行系统的监管机构了解并解析银行面临的风险,以及在特殊情景下,制定提升金融机构抗压复原能力的政策。
英格兰银行行长安德鲁·贝利强调:“我们需要确保银行和保险公司有强大实力去抵御另一场金融危机。所以,中央银行设置‘压力测试工具,以检验监管对象是否做出最坏的打算。”中央银行关注银行的抗压复原能力,并确保它们有充足的资本抵御极端情况冲击,并有能力支撑经济发展。
银行业的“压力测试”是在权威机构(如中央银行或银行系统监管机构)的指导下对多家银行同时进行测试。测试始于假设的各种压力情景,包含经济和金融市场变量未来五年的预测值,2019年的变量涵盖实际国内生产总值、名义国内生产总值、消费价格指数、失业率、家庭收入、住宅价格指数、商业房地产价格指数、股票价格指数、基准利率、在欧洲债券市场或英国国内市场公开发行的英镑计价的投资级别的公司债券收益率、在欧洲债券市场或英国国内市场公开发行的英镑计价的低于投资级别的公司债券收益率、五年期国债名义收益率、十年期国债名义收益率和三个月伦敦同业拆借利率 参见网址:www.bankofengland.co.uk/stress-testing.。这些变量综合加权在一起,使用建模技术,评估其对银行业产生的影响,评估不同情景对银行利润和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形成定量分析的金融风险分析方法。
英国银行业“压力测试”有两种类型:一是年度周期情景测试(Annual Cyclical Scenario,ACS),中央银行每年对英国大型银行和住房协会进行“压力测试”,测试结果为英格兰银行的金融政策委员会和审慎监管局的政策制定提供依据。二是中央银行规定不要求参加年度周期情景测试(Annual Cyclical Scenario,ACS)的金融机构进行“压力测试”的自测,审慎监管局每六个月发布一次涵盖经济和金融市场变量的未来五年预测值的情景工具包,以便自测的银行和住房协会结合自身情况,分析不同情景下的抗压复原能力,未通过“压力测试”的金融机构需要及时调整自身资本结构及运营管理方案。
3 优化和意义
中央银行不断发展和完善英国银行业“压力测试”体系,有利于提高其对决策者的有用性,特别是在制定旨在促进银行体系抗压抵御系统风险的政策方面。英格兰银行在2018年年度周期情景测试(Annual Cyclical Scenario,ACS)文件中,审慎监管局提出运用定性分析方法,评估测试工具效度,为制定提升金融机构抗压复原能力的缓冲方案提供依据。另外,中央银行设置“压力测试”框架的一个重要目标是支持商业银行自身风险管理和资本规划能力的持续改进,定性分析作为测试的一部分,加强其指导意义。
为确保欧洲金融体系的稳定发展,《巴塞尔委员会论银行监管》“压力测试”原则
参见网址:https://www.bis.org/bcbs/publ/d450.pdf.于2018年10月发布,为构建完善的“压力测试”体系及银行业监管实践提供指导。2019年开始,英格兰银行根据《巴塞尔委员会论银行监管》“压力测试”原则②,完善对银行业“压力测试”框架的有效性评估,确保金融机构的“压力测试”框架效度,确保常规的“压力测试”包括年度周期情景测试(Annual Cyclical Scenario,ACS)和内部压力自测,受测机构根据该原则提供自我评估和支持通过“压力测试”的证据。
至今,英国银行业“压力测试”发展成为定量与定性相融合的金融风险分析方法,工具效度提升。通过“压力测试”,银行业不断优化内部资本运营管理能力,为维护稳定的货币和金融体系,抵御危机,抵御全球新冠肺炎疾病带来的经济冲击奠定坚实基础,对中国金融业监管体系的革新和持续发展有重要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Financialpolicy committee statement from its policy meeting[EB/OL].(2013-03-19). www.bankofengland.co.uk/statement/fpc/2013/financial-policy-committee-statement-march-2013.
[2]詳讯:英国议会要求首相寻求再度推迟“脱欧”[EB/OL].(2019-10-20)[2020-08-11].http://www.xinhuanet.com/world/2019-10/20/c_1125126911.htm.
[3]Bank of England publishes approach to stress testing the UK banking system[EB/OL].(2015-10-21).www.bankofengland.co.uk/news/2015/october/boe-publishes-approach-to-stress-testing-the-uk-banking-system.
[作者简介]肖潇(1982—),女,湖北武汉人,经济学硕士,武汉理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教师,研究方向:金融监管;程松亮(1979—),男,湖北武汉人,法学博士,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教师,研究方向:金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