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辉文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因地制宜做好厕所下水道管网建设和农村污水处理,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近年来,江门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批示指示要求,大力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了积极成效。2020年底,江门全市10901个自然村基本实现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道收集或暗渠化,完成了8125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达到75%,超额完成省下达江门市55%的任务目标。过去农村“污水横流”的旧貌得到大大转变,美丽乡村在五邑大地逐渐绽放出耀眼光彩。
提高思想认识,高位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江门市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因地制宜、尊重习惯,应治尽治、利用为先,就地就近、生态循环,梯次推进、建管并重,发动农户、效果长远”的基本思路,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从农民群众的愿望和需求出发,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立足农村实际,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加强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区域,选择适宜模式,完善标准体系,强化管护机制,善作善成、久久为功。江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市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多次深入现场开展实地调研和检查督导。
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近年来,江门市始终坚持全市“一盘棋”的理念,加强各级各部门高效联动,着力构建完善可行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模式。结合机构改革,江门市印发了《江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实施方案(2019-2022年)》,完善地市统筹、县为主体、乡镇实施、村级推进的分级责任机制,强化四级党组织书记抓落实责任。市直各相关部门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责权清晰、监管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各市(区)政府履行好主体责任,根据本地实际并结合技术评估报告修编完善或重新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或方案),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负责项目落实、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督查检查、考核验收等。各乡镇(街道)配合各市(区)负责组织实施各项工作,梯次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落实运维管理,激发各村参与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各村配合做好设施用地协调,做好村民思想工作,积极引导村民参与规划设计及施工,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实际问题。
做好资金统筹,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投入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为了保证农村污水治理得到充足的资金支持,江门市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通过统筹整合现有行业内、行业间涉农资金并新增投入,积极争取上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环境保护专项等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实施。同时,结合《江门市潭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不断落实市生态转移支付制度,并向生态保护重点区域范围倾斜。同时,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有资本实力、技术先进的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积极争取新增债券支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工作。截至2020年底,全市累计投入约46亿元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开展现状评估,科学治理农村生活污水
“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为了找准全市各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病灶所在,江门市由市直部门牵头,组织下辖各市(区)政府开展技术评估,确定各自然村采取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作为考核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的重要依据。各市(区)按照高效耐用、简便适用原则,考虑当地村居生产和生活方式,因村施策。城镇周边的村庄、渔村、渔港生活污水优先纳入城镇污水系统统一处理;人口规模较大、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庄优先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人口规模较小、居住相对分散、空心偏远的村庄以卫生厕所改造为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采用三格式化粪池、净化沼气池、小型净化槽等分散处理方式,或采取以鱼净水、人工湿地、氧化塘等生态处理模式为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同时探索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结合,统一规划、一体设计,在确保农业用水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农业农村水资源的良性循环。
加强政策技术扶持,推动治理工作稳步实施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源头活水”来自科学的政策扶持、更来自于先进的技术指导。江门市通过简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标程序,土地管理部门落实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用地、电力部门落实好用电的支持政策,保障项目建设进度。市直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多次赴各市(区)开展以镇(街)为单位的工作培训,宣传政策和讲解技术。同时借助农村污染防治技术、装备专项展示会等形式,加强实用技术以及成功示范案例推介交流,提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从管网设计施工、处理技术产品选用、设施建设安装到日常运行维护等全过程管理指导和技术培训,有效推动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工作。
完善日常运维,发挥治理长效作用
久久为功,筑牢长效机制,方能行稳致远。江门市坚持以用为本、建管并重,建立各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镇(街)为落实主体、村级组织为管理主体的农村生活污水运维管理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其中按照整县方式,加强PPP实施单位运维工作监管;对于其他非PPP模式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部分一并纳入整县模式进行运维,部分以镇(街)为单位,选择专业运维单位管理、村自行运维管理、或专业运维单位和村日常管理相结合等合适运维管理模式。2020年,江门市印发了《关于加强江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建立起日常维护管理制度、自行监测制度和各级监督制度,定期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情况开展自行监测和监督性抽测,对污水处理不达标或运行不正常及时予以整改,有效保障设施稳定运行和发挥设施处理效能。
实行考核问责,落实治理工作责任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对于强力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考核问责便是首要利器。在其位,就要谋其政;任其职,就要尽其责。为了更好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江门市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进行考核,通过江门市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督察督办电子监察系统进行督查督办。考核结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重要内容,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对推进不力的,通报并约谈主要负责人。市直相关部门每半个月通报一次工作进度,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的联合现场检查指导,有效落实各责任主体的责任,有力推进治理工作。
大道如砥,行者无疆。生态环境保护是一场关乎民生的硬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当前農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突出短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面临工作基础薄弱、村庄布局分散、维护管理乏力等实际困难。下一步,江门市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工作部署,克服困难,积极探索符合江门市农村特点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全面提高全市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加快补齐农村发展短板。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村民的参与度和获得感。(作者系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