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仲颖 熊华文 康艳兵
习总书记提出的新的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是党中央、国务院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我国发展的全局和长远,这与我国高质量发展方向和贯彻新发展理念要求一脉相承。实现新的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将倒逼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低碳转型,既是推进疫后经济绿色复苏、形成绿色经济新动能的客观需要,也是缓解资源环境约束、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重要路径,更是助力发展方式深刻变革,促进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战略选择,对实现2035年、2050年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意义重大。
一、全面低碳转型是发展观念和发展方式的转变,是经济社会全方位、系统性的转型
推动全面低碳转型,本质是发展观念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其基本路径是落实新发展理念,切实改变过多依赖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传统的“大量生产、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深刻变革,形成创新驱动、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高质量发展模式。
推动全面低碳转型,关键是能源发展道路的转型。能源生产和消费活动排放的温室气体占比超过80%,是实现全面低碳转型的关键。后工业化国家能源结构从以煤为主、经油气时代转向非化石能源加速发展阶段经历了上百年时间,从碳达峰到碳中和的时间跨度约为70年左右。而我国尚处于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期,能源结构仍然以煤为主,从碳达峰到实现碳中和的间隔时间只有30年左右,要求我们必须持续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能源低碳转型变革步伐,走出一条与发达国家传统道路截然不同的全新能源发展道路,实现跨越式发展。
推动全面低碳转型,核心是经济社会全方位、系统性的转型。全面低碳转型,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全过程,既需要能源消费侧控制总量、提高效率,也需要能源供应侧优化结构、加速脱碳;既需要生产方式集约高效,也需要消费方式简约适度;既需要科技创新支撑,也需要体制机制、政策制度保障,是一个复杂的经济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系统观念、统筹谋划,推进全方位、多层次、大范围转型。
二、“十四五”加快全面低碳转型的总体思路
“十四五”是为推动全面低碳转型定方向、打基础、见成效的关键五年。这五年,既要为全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在时间上尽可能提前、在峰值水平上尽可能削减创造条件、奠定基础,也要为达峰后的大幅度减排减轻压力。同时,要积极主动适应碳中和长期愿景对经济社会系统带来的全方位、深层次变革和影响,在“十四五”就着手采取应对措施和行动,提前谋划、超前布局。
“十四五”时期加快推动全面低碳转型,应坚持节能提高能效和优化能源结构双轮驱动,做好产业结构升级和绿色低碳消费方式引导两翼协同,推进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与源头减碳的系统融合,强化规划、产业、區域、价格、财税、投融资、科技、体制机制等政策工具多维保障,务求取得具有显示度的实质性转型成效。
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重点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一是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推动全面低碳转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进行长远战略谋划,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当前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长远发展战略目标指引当前阶段各项工作,既要积极有为、争取多做贡献,也要考虑客观条件约束和现实风险挑战,稳妥把握力度和节奏,做到远近结合。
二是处理好加法与减法的关系。推动全面低碳转型,既要做减法,加速化石能源、高耗能产业等高碳资产淘汰退出,也要做加法,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低碳零碳产业、技术等新动能。要明确导向,实施正面负面清单管理。
三是处理好增量与存量的关系。对增量要从源头抓起,新增能源需求主要靠非化石能源满足,通过规划布局、准入条件、设计标准规范提高碳排放绩效水平。对存量要加大落后产能和基础设施淘汰力度,选择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环节持续开展脱碳化绿色化改造升级。
四是处理好系统推进与重点突破的关系。低碳转型要突出全面性、系统性,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生产消费方式都要转。也要在整体推进的基础上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在高耗能行业等重点领域,东部发达省份等重点地区,能耗双控制度、可再生能源发展、绿色金融等重大政策措施方面实现重点突破。
五是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各类资源、要素向低碳方向聚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低碳转型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用好碳交易、碳定价、碳金融等市场化机制。更好发挥政府在弥补市场失灵方面的作用,强化气候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目标制定考核、规划政策引导、法规制度保障、基础能力提升等更加科学完善。
六是处理好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的关系。通过激励和约束机制,要进一步明确“排碳有成本、减碳有收益”的价值理念。激励机制要放大低碳转型的正面效应,使各类市场主体能够获得合理利益,积极主动开展低碳转型。约束机制要显著提升高碳路径的综合成本,倒逼高碳产业加速退出。
三、“十四五”加快全面低碳转型的对策建议
一是强化综合协调制定“碳中和”中长期路线图。考虑到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全面低碳转型不仅是生态环境问题,更是发展问题,涉及经济社会全局,建议多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实施方案,提出碳排放达峰的时间、峰值、路径和任务,建立部门分工和地方落实的工作机制。推动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的中长期能源转型战略与路径研究,适时开展碳中和战略与路线图研究,出台“中国版绿色新政”。同时,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工作的全面统筹和综合协调。
二是积极推进能源系统低碳转型。制定科学合理的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目标,完善目标责任分解和考核制度,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加快提升数据中心、5G基站等新基建能效水平,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制定“十四五”及中长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明确减煤路线图,保持全国煤炭消费占比持续快速降低。加快提升终端消费电气化水平。坚定不移推进能源清洁低碳发展,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合理适度发展核电,提升调峰和储能能力。加强能源系统与信息技术的结合,推动能源体系智慧化、数字化转型。
三是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严格控制煤电、煤化工、钢铁、炼化等高碳行业新增产能。优化重大能源基础设施布局防范碳锁定效应,严格论证审批新增大型煤矿、煤炭运输通道等传统化石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全面梳理各地在建、拟建高耗能项目,建立分省区基于碳减排目标的产能风险预警指数,调低过快增长行业和地区的产能减量置换系数。完善产业政策,将碳排放作为重要指标,引导新产业准入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四是大力支持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积极支持研发和推广成本低、效益高、减排效果明显、安全可控的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加快示范光储直柔、热电协同、新能源汽车与电网(V2G)能量互动等跨界融合创新能源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引导推进多能互补综合能源服务新业态,推动能效电厂、虚拟电厂等新模式发展。全面推动绿色低碳技术产业化和模式创新,实施绿色低碳领域的重大科技示范工程,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
五是大幅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推动源头减碳。在园区全面推广循环发展模式,要求国家级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组织实施产业绿色融合专项,在冶金、化工、石化、建材等流程制造业间开展横向链接。鼓励采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新业态开展分类回收,推动“城市矿产”基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施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在地级以上城市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制度,探索推行消费者责任制度,试点垃圾按量收费等税费改革。到2025年资源产出率比2020年提高30%左右。
六是积极推动部分地区二氧化碳排放率先达峰。将碳排放总量纳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黄河流域以及东部经济发达省份等重大区域战略的目标指标体系,相对其他地区提出更高要求。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绿色能源输入、产业梯度转移、基础能力提升等手段,鼓励支持东部发达地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率先达峰。选择具备条件的园区、城镇或企业,支持创建零碳示范区。
七是全面强化低碳转型的经济政策支撑。大幅度减少化石能源补贴,改变以降低价格为单一或主要目标的能源市场改革方向,避免将降能源价格作为企业降低能源成本的主要手段甚至唯一手段。统筹中央财政、地方财政资金和碳排放权拍卖收入,探索建立低碳公平转型基金,为部分行业、企业和地区低碳转型提供帮助,保障就业民生和社会稳定。完善绿色金融制度,加强金融机构气候风险管理,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将项目碳排放绩效纳入信贷审批指标体系。积极研究应对发达国家碳边境调节机制。
八是完善能源和碳排放統计核算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地市级能源平衡表统计制度,提升地方能源和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和数据质量。加快国家和地方能源统计数据衔接,把能源消费统计误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全面推广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监测统计制度,完善商品化可再生能源利用统计办法。
(王仲颖,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所所长、研究员。熊华文,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所能源环境与气候变化研究中心主任、副研究员。康艳兵,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所能源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