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桂萍
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是农机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建立和发展农机化服务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一个地方的农机化水平,代表着该地方的农机化发展程度。由农机主管部门牵头,把有机户与农户联合在一起,通过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运作,极大地提高了作业效率和机械的利用率,使综合作业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一)项目支持。农机主管部门作为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有力支撑,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给予了多方面的扶持。一方面,实施项目带动策略。安排项目时,优先考虑农机专业合作社,把农机新技术推广、农机购置补贴等项目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给予重点扶持,以增强他们的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另一方面,争取资金多元化投入,在农机专业合作社自愿扩大投入的基础上,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其建设和发展。
(二)舆论支持。农机主管部门应及时发现和总结在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中的典型,鼓励和支持种粮大户、农机大户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及时发现和总结基层农机部门的新动态和新亮点,引导和推广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使基层和广大农民群众增强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信心。通过鲜活的的典型让农户切实感受到社内和社外的差别,增强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为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技术支持。各级政府和农机主管部门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对农机专业合作社更新大型、新型农机具给予政策扶持,经常向农机专业合作社提供各种农机服务信息和技术支持,同时定期对农机专业合作社成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操作水平。
(四)资金支持。充分利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这一专项资金,对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优先补贴,实行多购多补、累加多补,多渠道争取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资金,以强化合作社基础设施条件建设,完善合作社服务功能,壮大合作社经济实力。合作社作为实施各类农机财政专项和基本建设、科技研究推广项目的主体,已逐步引起国家重视,形成国家扶持、群众自筹、集体入股、银行贷款等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发展的机制。
(五)高度重视,齐抓共管。农机主管部门坚持把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合作社的发展规划,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强化各项措施,把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落实责任,协调各方面力量,形成齐抓共促的局面。
(一)作业项目较少,服务领域狭窄。乡镇现有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大多数仅经营常规农业机械,如拖拉机、旋耕机、深耕犁、联合收割机,主要从事机耕和机收工作,而只有联合收割机实现了跨区作业,机械的利用率不高,作业量小,收入较低。并且合作社对新型农业机械信心不足,投资怕担风险。导致机耕作业市场竞争激烈,效益低下,同时,也影响了先进适用的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进程。
(二)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不平衡。有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起步较早,目前已具备一定的规模和水平,但大多数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相对较低,规模小,合作范围不广,层次不高,规范不严,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合作社的成员文化程度偏低,缺乏发展动力,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能力差。
(三)政策、资金扶持难以到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规定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当分别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国家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务。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许多地方并没有设立专项资金,合作社建设机库棚场、示范区机耕道、深松免耕作业等项目的补贴资金不到位,金融信贷也不通畅,春耕作业所需贷款难以及时到位,这些都阻碍了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机化发展与农民增收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率先学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精神,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典型经验,及时发现和总结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的新动态、新亮点和新典型,加深对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各级党委和政府应把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作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战略措施来抓,明确农机化发展的组织模式以合作社为主,将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支持主体,在财政、税收、信贷、政策性保险、用电、用油和用地上给予支持,协调各部门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二)构建发展环境,加大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的投资力度。首先,要争取政府和领导的重视,切实把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提供政策导向,及时研究解决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其次,要多方投入,建立和完善投资机制,逐步建立以国家资金投入为引导,农民个人投资为主体,社会融资参股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投入机制;再次,财政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农机化发展资金,用于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信用贷款方面要设立专项贷款项目。
(三)加强农机专业合作社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农机具场库棚建设滞后严重制约了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农机具损失浪费现象严重,亟待财政的扶持与投入。首先农机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对农机具场库棚建设给予支持和投入,同时要引导农民和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舍得投入,以适应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需要,其次农机主管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给予一定的农机具场库棚建设扶持资金。
(四)做好典型示范推广工作。在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基础上,运用法律手段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稳定发展。按照“先发展、后规范”的工作思路和“农民自主、政府扶持、市场引导、社会服务、共同利用、提高效益”的原则,逐步将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纳入法制化发展轨道,使其有序健康发展。
(五)加强内部管理,加大培训力度,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由初级阶段向中高级阶段攀升。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宗旨是“民办、民营、民受益”,农机专业合作社隶属于现代农业企业行列,是现代农业的组成部分。内部管理水平高低,代表着专业合作社的成熟规范程度,应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制定内部管理人员培训计划,每年利用农闲季节定期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人员进行政策法规、管理知识、服务意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操作水平、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
(六)充分利用农机与农艺的有效结合,做大做强农机专业合作社。通过组织协调,实行区域化种植,实现同类作物株、行距的统一,依照农艺要求,统一作业工序;通过土地合理流转,实现机械化连片作业,提高效率,保证作业质量。要以合作社为龙头,形成多项统一的规模化经营方式,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增强抗风险能力,最大限度利用已成熟的农机化技术,创新技术理念,使农机与农艺有效结合起来,成为合作社发展的技术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