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梅
“以天下为己任”的北宋名臣范仲淹,廉洁奉公,忠贞于国,而且治家严整,教子有方。
“以母在时方贫,其后虽贵,非宾客不重肉。妻子衣食,仅能自充。”这是《宋史·范仲淹传》中的一段话。说他富贵以后,若非招待宾客,日常菜肴绝无两种以上的肉食,妻子、儿女只是满足基本的温饱而已。
范仲淹常以俭约训导儿子,他说过这样的话:“我最不愿意看到的,是你等安享父官的富贵俸禄。”
他的第二个儿子纯仁结婚时,计划请匠人以高贵的绮罗制作帐幕。范仲淹知道后十分生气,把儿子叫来,厉声斥责:“吾家素清俭,安得乱吾家法!”并警告说:如敢将罗帐拿到家中,“当火于庭”。儿子纯仁省悟,痛切自责,将制作罗帐之事作罢。
范仲淹对子女不娇惯,不放任,而是从严要求。任职苏州知府时,他曾首创郡学,把“师道”确立为教育的中心,聘请名儒胡瑗为首席教授。胡瑗到任后,出于培养德才兼备之才的考虑,制定了一套良密学规。学生中多有非富即贵者,他们不遵从教导,甚至逃学。
《宋史·范仲淹传》记载:身为地方官的范仲淹,把儿子纯祐送去就读,并郑重告诫他必须尊敬师长,遵守规制,不得有丝毫怠慢。纯祐年未满二十,是学生中年龄最小的,他理解父亲的良苦用心,“尽行其规”。同学们见知府之子如此尊师重教,纷纷收敛行迹,专注于学业。郡学面貌为之一新。
范公祠是北宋著名文学家、政治家范仲淹的享堂,位于山东邹平。该祠始建于宋治平二年(1065),系知县韩泽倡议并主持修建的,此后历经朝代更替,时坏时修,最后一次重修是在清道光三十年(1850)。范仲淹在这里度过了他的青少年时期,“先忧后乐”的民本思想,发源于此。
《宋史·范仲淹传》评价他“好施予”“泛爱乐善”。其言传身教对后辈影响很大,宋代惠洪《冷斋夜话》中记载:范仲淹在睢阳任职时,指派二儿子范纯仁去姑苏运五百斛麦子。纯仁船到丹阳,恰遇好友石曼卿,得知石因親人病故无钱运柩回家,便将麦子连船赠送,助其还乡。纯仁回去后,向父亲禀报了石曼卿流落丹阳的困境,范仲淹急切而言:“何不以麦舟付之?”儿子回答道:“已付之矣。”范仲淹听后欣慰地点头称许。后人遂以“麦舟之赠”表示助人丧葬费用,亦泛指助人于危难之中。
又据宋代朱弁《曲洧旧闻》卷三记载:“范氏自文正公贵,以清苦俭约著于世,子孙皆守其家法也。”他的四个儿子始终记着父亲的教诲,入仕后廉俭如一,得赏赐或有多余的俸禄,即捐赠给义庄,赡养族人。其孙范正平学行甚高,注重操守,年轻时在城外二十里的社学就读,与同学徒步往来,夏天则以破扇子遮挡烈日,没有人知道他是宰相之孙。
(摘自《月读》2021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