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支持青海省科技型企业发展研究

2021-04-21 01:24江朋涛余紫莹郭晓旭
市场论坛 2021年2期
关键词:科技型青海省金融

江朋涛 余紫莹 郭晓旭

一、青海省科技型企业与科技金融发展现状

(一)青海省科技型企业发展现状

科技型企业是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为使国家战略精准落地实施,青海省各部门近年来制定出台了若干政策与方案。2017 年,青海省制定出台了《青海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及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实施方案》,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活动。2020年9 月22 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全省创新主体培育,规范青海省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省科技厅对原《青海省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

截至2019 年末,青海省科技型企业数量达432 家,较2018 年同比增长4.1%,较2016 年增幅达83.83%。可以看出青海省近几年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发展的力度与成果是比较显著的。据《青海科技发展报告2019》,2018 年青海省415 家科技型企业,其中资源与环境领域20 家,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44.83 亿元,占全省科技型企业营业收入的43.71%;生物与新医药领域149 家,累计实现营业收入62.24 亿元,占全省科技型企业营业收入的11.11%;新能源与节能领域34 家,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5.63 亿元,占全省科技型企业营业收入的6.36%。通过以上数据分析,在资源与环境、新能源与节能、生物与新医药领域内科技型企业工业总产值占科技型企业工业产值总量的近61.18%,特色优势产业依然是主推经济发展的核心力量。而且资源与环境领域是青海省在全国都具有产业发展基础的领域,无论是青海的光伏产业,还是三江源地区生态产业,都具有非常巨大的发展潜力①赵晓娜:《青海省科技金融对科技型企业支持研究》,《江西科学》2019 年第三期,第470-474页.。

表1 2016 年~2019 年创新能力指标情况

数据来源:青海科技发展报告(2018-2019)

由表1 可以看出,青海省科研人数占从业人员比重在逐年下降,从2016 年30.39%下降到2017 年20.38%,下降幅度接近10%。对于科研基础薄弱的青海省来说,一年时间科研人数占从业人员比重下降幅度接近10%左右,而且近几年科研人数占从业人员比重并没有增长回来,说明了青海省科研人员短缺现象没有好转,影响了青海省科技创新发展进程。R&D 经费占销售收入比重也是从2016 年5.50%开始逐年下滑,到2019 年已经下滑到2016 年的1/2左右,青海省R&D 经费逐年增加,R&D 经费占销售收入比重却在逐年下降,不利于科技型企业的创新发展。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比重可看出整体是逐年上升的,虽然2019 年略有下降,但还是向好的趋势发展,说明科研成果已见成效。在青海省科技型企业R&D 经费支出构成结构中,十年来都是以企业资金为主,其次是政府资金,二者资金相差数量接近一倍。近年来政府资金比重持续增长,企业资金比重持续下降,体现了青海省政府持续助力科研创新发展力度不断加大。

(二)青海省科技金融发展现状

青海省据《青海省科技创新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于2009 年设立了青海省科技创新投资引导基金,截至目前包括青海科技创新投资基金、青海汇富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青海省科技创业孵化基金、三江财险、兴业银行助保金和青海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八个子产品(如图1 所示)。引导基金总规模20 亿元人民币,其中财政出资7 亿元,撬动社会资本13 亿元。引导基金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促进了青海省科技产业技术结构与体系转变,推进创新突破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图1 青海省科技创新投资引导基金子产品

目前青海省科技金融产品主要包括科技信贷与担保、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科技信贷与担保中有4 个产品:兴业银行的“助保金”、中国银行的“中银科技立项过桥贷”、国开行“科创贷”与“科创循环贷”。海东科技融资担保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创业投资中有3 个产品:青海省科技创新投资基金、青海国科创业投资基金和青海汇富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天使投资中有2 个产品:青海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与青海省科技创业孵化基金。科技金融产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铺路搭桥的同时,政府财政部门与省科技厅也在为科技企业创新添砖加瓦。2018 年,省级科技部门联合省级财政部门安排500 万元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券工作,重点面向省内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内创新创业企业和团队。

由以上青海省科技型企业发展现状和青海省科技金融发展现状可以看出,政府在推动科技创新发展过程中是主导与引领的角色,政府的信用背书、政策与资金支持至关重要。青海省的科技创新还处在初级探索发展阶段,离不开政策推动与资金支持。同时科技型企业也大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企业受本省经济环境较差因素影响,限制了企业的潜力与发展。

二、科技金融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的难点

(一)政府项目资助强度较弱

2019 年度青海省共登记科技成果545 项,其中应用技术成果401 项,占73.58%。401 项应用技术成果中,从转化方式角度划分,实际产生经济效益的成果56 项,自我转化总收入993721 万元,其中企业收入989485 万元,占比99.57%;净利润336644 万元,企业净利润335998 万元,占比99.80%;实交税金125694 万元,企业实交税金125685 万元,占比99.99%;节约资金208217 万元,企业节约资金207947 万元,占比99.87%;出口创汇3864 万元,企业出口创汇3864 万元,占比100%。显而易见,科技型企业是创新的主体,企业创新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万众创新的关键,是推动青海省社会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是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强有力的发动机,在创造净利润、为政府产生税收收入、节约资金、出口创汇等诸多方面,企业都是当仁不让的重要主体,青海省政府也承诺要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政策扶持力度。

表2 2019 年青海省应用技术科技成果项目资金统计表

但如表2 所示,目前青海省科技型企业在科技创新研发生产上绝大部分资金来源还是依靠自有资金,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的发展取决于自有资本的多少,极大地增加了企业科技创新的难度。虽然目前青海省科技创新“四梁八柱”政策体系已基本建立,提高了对本省科技创新的资助力度,但事实上增加的大部分是对各独立科研机构和本地高校的政策扶持力度,而科技型企业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在获得政府项目资助方面却没有得到有效提高。

(二)科技型企业融资难

首先青海省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企业支持力度太弱。青海省首家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西宁海湖科技支行于2019 年12 月29 日才成立,说明青海当前科技金融生态圈才刚刚起步。科技支行的缺乏让构建集创业投资、科技信贷、科技担保、科技租赁、企业上市等服务于一体的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综合科技金融服务体系难上加难。目前青海省内科技金融产品有缺乏创新,大型金融机构的创新意愿不够强,中小金融机构本身实力有限,科技金融产品有限,不能有效满足企业巨大的金融需求。

其次企业债权融资与股权融资难度大,固定资产抵押贷款缺少抵押物。由于科技金融产品创新不足,多数企业只能谋求其他方法进行融资。但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 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 万元”,过高的门槛把相当部分科技型企业阻挡在发债融资的门槛之外。股权投资虽然非常适合科技型企业进行融资,但经营管理者不熟悉此种融资方式,加上政策的扶持力度弱以及科技型企业发展面临的风险较大,导致实施效果不佳②刘尚荣,苏薇:《金融支持青海科技创新发展问题研究》,《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 年第五期,第25-30页.。另外科技型企业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成果专利等因其不确定性高,未来盈利难以估计,很难依靠此类财产正确评估出企业价值,商业银行本身是逐利的,只有在满足银行的贷款要求前提下银行才会慷慨解囊。在这种情况下,固定资产抵押贷款是科技型企业必须走的一条路,但是科技型企业一般都是人才、技术密集型企业,虽然有着可预期的高增长性,但又缺乏足够的可抵押物品。

(三)企业自身问题

青海省多数科技型企业为中小型企业。这类企业往往组织架构不健全,管理混乱。不仅缺少完善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知识产权、成果专利等企业资产缺少正确认知,有些企业甚至没有规范的会计年度财务报告。经营不规范引起的经营风险严重打击了银行对企业放贷的积极性。另外,企业能否高效利用自身知识产权、成果专利等获取经济效益,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营收状况和还贷能力,目前银行贷款给中小型企业普遍要求企业经营情况稳定,且连续2 年销售收入增长、毛利润为正值。但是,当前青海省许多中小型科技企业的生产经营滑坡,资金紧张,效益不佳,根本无法满足银行持续盈利的要求。再次,由于自身局限性,绝大多数科技型企业对科技金融产品并不了解,直接影响了省内本就为数不多的科技金融产品的实施效果。据青海省科技型企业最为集中的东川工业园区对园内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调研结果得出,创新型科技金融产品在园区企业的知晓率偏低,普及应用更是收效甚微,调查显示,新型金融产品知晓率最高的仅为50%③刘雪:《青海省科技金融对科技型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研究》,《全国流通经济》2020 年第26 期,第112-114页.。

三、科技金融支持科技企业发展的思考

(一)完善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科技金融服务企业是一个多主体参与和配合的过程,环环相扣、紧密联系。以政企银合作为主线,构建财政资金引领、综合金融主导、科技金融专营、民间资本助力的全方位金融服务体系,协同多种金融组织共同参与,才能形成强大的合力,助推科技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加强政府引导,增加政策供给。目前科技金融服务对财政和政府力量有高度依赖。相比发达地区,在青海省资本市场存在容量小、运作效率低、资本形成缺陷的情况下,政府政策倾斜和资金引导的力度对科技金融服务科技产业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自2017 年青海省启动“双倍增”和“小巨人”计划以来,两年间青海省42 家科技小巨人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发挥着高质量发展的引领示范作用。青海省政府应充分考虑当地产业结构和科技企业定位,着力制定适宜政策,设立专项财政基金,撬动各类资源注入科技创新活动,对科技金融业务在利率、额度、补贴、税收等方面给予一定力度倾斜。

拓宽融资渠道,创新金融供给。构建青海省多层次资本市场,探讨多主体合作模式,畅通社会资本流向科技领域的渠道。创投公司积极为科技企业发展初期铺路,针对科技企业的成长性和风险性探讨“先债后股”模式,针对青海省科技企业集群分布和开发区特点探讨批发贷款模式。发挥青海省股权交易中心“助推器”功能,指导科创企业登陆创业板、中小板;资本市场“搭桥牵引”,通过并购重组助推青海科技企业做大做强。金融机构应细分服务市场,建立专业化融资机制,基于专利、知识产权、应收账款质押等设计新型金融产品,提高产品与市场的契合度。集聚民间资本力量,早在2016年青海省放宽民间资本准入条件的措施中,就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以政府资金为主的领域,可通过风险补助、跟进投资、阶段参股等方式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构建担保体系,优化风险机制。科技企业融资难点之一在于风险的潜伏和担保的缺席。设立科技信贷担保、风险补偿池,通过多元化投融资实现全社会共担科技创新风险。就青海省政府而言,通过资本金注入、保费补贴、创新奖励等形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通过再担保、参股、设立办事机构等方式将省级再担保平台服务下延至县域,形成省市县三级立体融资担保体系。金融机构要有效甄别企业投资项目,追踪和监督项目经营。担保机构发挥作用重点在于协同政策性保险,创新科技金融保险机制。对于科技企业内部就经营管理粗放随意,企业负责人往往由技术人员转换身份而来,对金融领域缺乏专业认知的问题,应加强精细化和现代化管理,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完善信用评级制度,从主体上防控风险。

搭建服务平台,促进协调联动。依据目前青海省资源和产业状况,单方面参与者难以独自支撑科技金融服务。解决青海省科技金融制度系统性差、覆盖面窄、不连贯等问题,就要坚持上下联动,建立不同部门之间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协调合作机制。着力探讨青海省政府、银行、企业、社会的互助合作,以首家科技支行为示范,畅通业务对接、政策宣传和信息交流;以青海科技金融平台为依托,整合青海省政策、中介、金融、科技等资源,打造全省共享的创新孵化平台;创新搭建“青易融”互联网投融资等服务平台,在投资引导、风险补偿、事后补救等方面各部门协同支持。

(二)打造强有力科技金融生态圈

在金融服务科技企业实践中,充分融合政府“有形的手”与市场“无形的手”,“多管齐下”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能力,通过金融体系、业态、产品和服务的创新优化,形成强有力的科技金融生态圈,为科技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依托互联网,提升科技金融数字化水平。借助互联网,完善青海省集中统一的财产权利质押登记系统,创新政府信息服务推介方式,加强信息共享。应用云计算、互联网+的信息技术,发展青海省互联网股权众筹,拉近金融与科技创新项目的距离,增强社会资本参与科技金融的积极性。金融机构积极以大数据为依托,在信息搜寻、贷款流程、检测机制等方面加快大数据应用,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模式,实现信息交换和共享,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

构建评估体系,加强科技创新价值共识。2019年青海省科技成果登记量稳步增长,在成果类别、水平、来源、应用等方面有所区别。鉴于青海地区科技水平尚不发达、科技创新能力信息量大、涉及范围广,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与认定需要政府发挥统筹规划的作用。科学合理利用大数据,采用客观量化指标,考虑科技创新的投入、产出和绩效,建立科学系统的科技企业创新能力评估体系,配合鼓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推进青海省科技创新凝聚了广泛共识、汇聚起强大力量。

凸显知识产权,盘活科技企业核心资产。科技企业是青海省自主创新的主体和科技进步的生力军。目前,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归口管理全省科技成果、科技档案,并指导青海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基于平台展示和政策引导,对落地青海的科技成果转化予以相应补助,通过设立引导母基金,吸引各类资本参与设立子基金,共同推动科技成果向实践应用转化。因此,以知识产权为突破口,经过专业科学的价值评估,借助青海省唯一集技术、信息、中介、交易服务为一体的青海技术市场平台,协同发挥西宁科技大市场“一站式”服务功能,促进知识产权的交易和处置,以此推动金融机构创新质押融资业务。

(三)培育集聚人才团队

以人为本,优化人才培养激励机制。青海省科技创新能力低,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科技、研发人员的缺乏。青海省高校较少,人才流失率高,很难为科技企业输送足够人才。因此,一方面,由政府牵头,联合金融机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以及创新创业者,打造多层次的联动机制、激励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培养科研人才,造就一批金融、科技背景兼具的储备人才,能对科技企业的技术与资本、发展与融资提供科学的评价和助力。另一方面,为促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局面,不仅要推动青海创新平台建设,强化创新发展环境,还要提高对科技人才、科研人员的经费支持力度,借鉴周边省份经验完善人才引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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