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老人居家养老研究现状、热点与前沿分析

2021-04-20 10:08姚兴安朱萌君
江汉学术 2021年3期
关键词:居家养老服务

姚兴安,朱萌君,苏 群

(1. 南京农业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南京210095;2. 广西师范大学 教育学部,广西 桂林541000;3. 南京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南京210095)

一、引 言

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与不断进步,人口老龄化问题逐渐成为全人类亟待解决的重要难题。目前国际上判断是否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主要有两个:一是测算60 岁及以上人口是否达到总人数10%的比例;二是测算65 岁及以上人口是否达到总人数7%的比例。截至2017 年底,我国60 周岁以上老年人口数突破2.4 亿,占总人口比例的17.3%;65 周岁以上老年人口数接近两亿,占总人口比例的11.4%[1]。这一比例仍在呈逐年递增趋势,说明中国目前已经进入“未富先老”的状态。面对庞大的老龄人口,如何让其有尊严的老有所养一直是各界持续关注的焦点问题,新时代背景下,促进居家养老服务全面健康发展是解决好我国当前城乡民众养老服务体系构建的重要举措[2]。居家养老是一种以家庭力量为核心、依托社区力量,同时借助于专业化服务,为居住在家的老人提供解决其日常生活困难的一种社会化养老服务形式[3]。“十三五”规划提出,要以居家为根本立足点、依托社区为主要力量、机构为辅助力量从而建立起一整套多层次的社会养老保障系统[4]。当前,我国主要存在机构养老、家庭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三种方式,受计划生育的政策影响,家庭子女人数锐减,再加上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使得家庭养老功能大幅度减弱。此外当前绝大多数养老机构的床位稀缺、内部生活环境恶劣和养老服务水平低下,无法满足众多老年人的日常需求[5]。由此,居家养老成为目前我国应对老龄挑战的主要提倡模式。

近年,政府部门高度重视老龄化背景下的老人养老服务问题,相继出台了不少法律法规保障老年人基本养老权益。正是由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与政府方面的大力扶持,一大批学者相继研究老人养老问题,特别是最近五年内对居家养老问题研究颇多,并形成了较为丰富的研究文库。笔者在中国知网上检索,限定篇名为居家养老精确检索,共得到文献433 篇,如何从如此繁多的居家养老相关文献中分析探究其演变历程,明确当前研究热点,对该领域深入挖掘,探讨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轨迹、厘清其研究思路、洞察其研究规律,并把握好其研究态势,不仅对居家养老的未来研究方向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同时对促进养老服务产业的长期持续发展、提升老年人晚期生活质量水平具有重要的积极效应,更能够为相关部门后期调整政策提供重要理论与实践依据。

二、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一)数据来源

为确保研究目标的代表性与准确性,本文选取目前国内两类最权威的中文社会科学索引,即北大核心与南大核心作为数据库的样本来源,重新以居家养老作为篇名进行检索,发文时间不限,来源期刊限定为核心期刊CSSCI 来源期刊,检索时间为2019 年9 月2 日,初次共获得文献433 篇。为使分析结果更加精确和有效,将会议报道、新闻杂志、人物专访等不符合要求的篇目进行人工筛查剔除53 篇后,最后共获得有效文献380 篇。

(二)研究方法

文献计量方法是基于文献体系与文献特征为研究主体,综合运用数学、统计学等研究方法,通过梳理相关文献的结构分布、数量关系以及发展脉络,随之探究研究主体某些结构、特征与规律的一种方法,其目的是通过大量的定量分析探明隐藏在无法确认或无法显现事实背后的真实事件发展趋势,并作出未来趋势预测[6]。近年,文献计量分析的使用范围已扩大至对作者、机构、关键词等研究层面,本文采用文献计量法对知网中居家养老相关文献进行归纳分析,提取重点,将居家养老的现状研究、热点主题与未来趋势尽可能多地详细描绘出来[7]。

知识图谱是将科学知识的发展过程同机构关系相互连接在一起的一种直观图形,基于可视化视角,可以准确分析出随着时间的流逝,人类拥有的知识资源及载体的多少,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绘制、发掘、分析并显示科技知识之间的互相关[8]。其中CiteSpace 是使用范围最广泛的一种可视化技术,它可以精准地针对特定研究领域的文献进行定位识别与分析,找出该领域发展态势的知识转折点及其演变路径,从而厘清本领域研究的热点话题与前沿走向[8]。本文借助CiteSpace软件分析居家养老研究的演化路径及当前的热点话题,以期为下一阶段居家养老的研究提供参考。

三、研究结果分析

(一)年发文量

某一领域内的年度发文量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该领域学科专业的当年研究水平与研究热度,具有显著的直观效应[9]。图1 是二十年来居家养老相关文献的年度分布情况表,通过计算可知,近二十年我国居家养老研究相关文献的年均发表量为17 篇。1998—2008 十年间关于居家养老的相关研究文献较少,总体上呈现波动式缓慢增加趋势。2008 年是个增长拐点,从这之后居家养老研究文献数量大幅增加,并在2017 年达到峰值。不难看出,从2008 年开始,学者们开始逐步将研究视角转移至居家养老层面上来,研究的力度也逐渐增强。结合我国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历程与实际运行模式来看,2008 年全国老龄委办公室联合多部门颁布了《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文件,随后居家养老模式的宣传与推广工作得到快速发展。由此可见,居家养老模式的日趋完善与政府的政策层面大力支持有密切关系。不过自从2017 年后居家养老相关文献总量呈现小幅递减趋势,居家养老研究进入短暂瓶颈期。尽管较之前来看,研究的热度有所减弱,但这也从另一方面揭示出居家养老研究很有可能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图1 居家养老研究主题文量的年度分布(1998—2019)

图2 居家养老研究相关文献的作者群知识图谱(1998—2019)

(二)核心作者分布

以发文作者为量化的目标,不仅可以准确识别出居家养老研究领域的核心作者,同时还可以直观反映出同一领域内不同专家学者之间的合作交流情况。笔者选取CiteSpace 中的作者为研究对象,选取时间段为“1998-2019 年”、时间间断(Years Per Slice)设定为1,阈值选取为Top50的高频作者,最终得到47 个网络节点及37条连线、密度为0.0342的作者分析图谱。

由上图量化结果可知,本研究中的380 篇文献共涉及第一作者47 位。其中,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论文的人数为262 人,占到了发文总作者比例的68.94%。通过排查出发文量最大的作者,发现华北理工大学的刑凤梅发文量最多,达到了10 篇,即nmax= 10,因此可以确定出核心作者发表论文的最低数量约为2.37,即核心作者发文量最少应为3 篇。由普赖斯定律计算公式N≈可准确算出核心作者发表论文的最低数量,研究发现共有7 位作者发文量在3 篇以上,因此核心作者共有7 位,占总体作者比例的14.89%,总共发文量为38 篇,占总文献比例的10%。从中可以看出以邢凤梅为首,汪凤兰、张小丽、李长远、刘红芹、杨春、靳岩鹏紧随其后的核心作者群为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的研究作出了许多卓有成效的贡献,不过显著看出核心作者人数及发文数还较为偏少,这说明居家养老研究核心作者群尚未形成。

表1 1998—2019年发文3篇及以上的作者

从图2 可以看出,节点的大小与该作者在居家养老领域取得的研究成果成显著正相关关系,其中邢凤梅、汪凤兰、张小丽、李长远、刘红芹、杨春、靳岩鹏为主要代表人物。粗细不同的连线说明研究者之间存在学术合作的关系,越粗的连线表示双方合作的机会就越多。同时,各个节点之间的关联程度被称之为密度,节点间的联络线越强,那么密度就越大。不过,图中二者之间的连线呈现出细且数量少的特点,密度大小为0.0342,进一步显示出各研究者研究的主题种类繁多,相互合作频率较低,外部社会化学术资源未能充分利用,研究重难点不突出,尚未形成明显核心队伍。因此,合研究者之间的合作化意识导向要继续深化,多开展区域间协同合作交流,尽快组建核心研究团体,全面提高居家养老研究领域的学术影响力。

(三)科研研究机构分布情况

笔者经过比对、排查后,总计整理出1998—2019 年发文在2 篇及以上的28 家研究机构,其中以中国人民大学、华北理工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武汉大学为主要代表。其中武汉大学、华北理工大学等因存在学院独立发文相互交织情况,故将二者合并后统计。

表2 1998—2019年发文2篇以上的研究机构

表2 可知,发文量最多的机构是中国人民大学(11 篇),该校是我国第一批具有人文社会硕博授予权单位,社会科学实力雄厚,拥有一批领域内有名望的专家学者。该校的公共管理学院和社会与人口学院均有涉及居家养老相关研究,学科间融合能力较强。同时,该校拥有专门的社会保障研究所,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之一,良好的科研平台和浓厚的钻研氛围使其荣登榜首。华北理工大学排名第二,其护理与康复学院的护理学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是河北省重点学科、省级综合试点改革专业,主要研究老年慢性病、急危重症护理、康复护理和妇幼保健与护理等相关问题,雄厚的专业力量支撑使其研究前景广阔。此外,诸如武汉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一批综合实力较强高校均榜上有名,说明综合性大学的公共管理学院对居家养老研究的关注程度明显,研究实力较强,为日后该领域的深层次研究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居家养老研究热点主题探析

关键词是一篇学术论文的题眼,简明扼要地阐述了其想表达的主题与观点。从共词分析法角度出发,在浩瀚的文献信息中提取最核心的关键词,并将其排序,可就某一领域的研究动向和发展趋势作出预测。笔者借助CiteSpace 软件分析居家养老研究文献中存在的关键词,将关键词以知识图谱形式表现出来,从而探讨出20 年来居家养老领域的研究热点及未来发展趋势情况。

本文选择时区分割为“1998—2019 年”,时间切片为1 年,即选取每1 年为一个切片时间,将分析对象设置为关键词进行检索,设立阈值为Top50,只取每一时间段中前50 名的关键词进行检索,调整可视化状态,运行得到55个网络节点及64条连线、密度为0.0431的关键词共现知识图谱。

图3 居家养老研究文献关键词共现知识网络(1998-2019)

如图3 所示,节点大小代表关键词出现的频率大小,节点相互间的连线代表关键词之间存在着某种共现关系,连线越粗,说明共线强度就越大。为全面了解居家养老研究的热点主题,笔者对1998—2019 年我国居家养老研究相关文献的关键词、频次和中心性逐一甄别筛选,最后制出如下表格。

表3 居家养老研究主题文献关键词中心性数据(中心性≥0.1)

表4 居家养老研究主题文献的关键词次数数据(次数≥5)

结合上述表3、表4 可知,关键词的中心性与其出现的次数并非呈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如“社区居家养老”中心性最高,但其出现的次数仅为41,位居第三名;反之,“居家养老”出现的次数最多,但其中心性仅为0.4,与最高的中心性(0.89)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居家养老”“社区”“农村”等关键词包含的范围较广,不具有明显针对性,无法准确把握最新发展态势,故将其删去。由图3、表3 和表4 可知,“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居家养老”“养老方式”“家庭养老”等同时具有较高的中心性与词频性,因此可认为其能够大致反映出20 年来居家养老研究的核心主题。

“居家养老服务”“人口老龄化”“养老服务”“政府购买”等关键词出现的频率最高,说明多数研究都是围绕居家养老的服务展开的。“社会组织”“养老方式”“社会工作”“机构养老”等中心性较高,表明在居家养老领域,这些关键词对研究主旨可以起到很强的引导介入作用。研究目标限定为老人,所有的研究均围绕其展开,子女不在身边的老人尤其是关注的焦点;研究内容主要围绕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人口老龄化展开;研究视角侧重于定量研究,定性研究并不多见;从研究的时间层面来看,高频词出现的时间集中在2010—2015 年间,最近三年内频次逐渐减弱,因此对此类主题的关注程度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加强。

五、居家养老研究前沿动态研究

一般来看,突现的趋势和内部隐藏的问题可以代表该领域的未来研究态势。利用CiteSpace软件进行突现性检测,取突现值前20 名作为研究对象(图4)。通过结合图4 与图5 可以明显看出研究主题的过往性与延伸性,以此为依据,可以继续深入探究居家养老研究的未来趋势及其演化路程。由图4、图5 可看出,20 年来我国居家养老研究在不同时间、不同阶段都呈现出不同类的特点。据此,可根据居家养老相关研究发展历程的不同,划分为三个不同的阶段。

图4 居家养老研究主题文献的关键词突现知识图谱(1998—2019)

图5 我国居家养老研究前沿时区视图(1998—2019)

(一)萌芽期(1998—2001)

1998—2001 年是我国居家养老研究的萌芽期,这一时期老人、居家养老、家庭养老、生活照料等问题是研究的重点。从20 世纪80 年代开始,我国老龄化问题开始受到关注。1983年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第一次简洁阐述了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机构可作为居家养老用途,但此刻的养老仍处于起步阶段,政府部门无明确的养老规章制度,对于居家养老也没有清晰的认识了解。宪法规定成年子女应承担起赡养父母的义务,即家庭成员是照料老人的唯一合法群体[10]。20 世纪90 年代开始,我国经济不断增快,产业结构逐步得以优化,第三产业被不断提上议程,服务业得以迅速发展,由此社区服务业也得到了大幅度发展。

1992 年,我国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一文明确了第三产业发展的紧迫性,“居民服务业”又是第三产业发展的关键制约点[11]。正是由于此背景,政府各级部门都在不断推行社区服务业,同时,社区服务业的蓬勃发展也为后续居家养老的实施运行提供了良好的先期条件与坚实的理论基础。在同一时期,我国老龄化问题日渐严重,政府部门开始将目光转移到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上来。1996 年首次颁布的老年法规定老年人主要依托家庭功能实现养老目标。此外,该法明确了“优先发展社区服务,适时建立有利于老人健康的必要生活服务、文体活动与疾病防止护理等网点服务机构”等发展目标[12]。也正是从此开始,“居家养老”得到专家学者的认可与肯定,并逐步向社会推广介绍,不过该时期完善的居家养老政策并未形成。《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首次提出要以家庭养老为出发点,借助社区服务,通过社会养老补充力量,从而构建多元养老体制,强调发展社区服务的重要性,为日后相关居家养老政策出台提供了重要依据[13]。《关于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的通知》进一步确立了居家养老的基础性地位,各地开始居家养老服务的探索[14]。居家养老改变了传统的养老机制,是传统家庭养老的延伸和拓展,其目标是提高全社会的生产能力,最终实现不分年纪的共享型社会[15]。居家养老对于提高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养老意识有着重要促进作用,由于新世纪初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因此对优惠政策的需求就显得十分迫切[16]。老年人居家养老中一部分重要内容是对老年人的照料,此照料评价指标既是整个老人生活质量体系评估的一部分,又是社会化发展层面的纵向衡量标准[17]。

(二)消减期(2002—2007)

2000 年,中国老龄科研中心对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的调查显示,在家庭收入方面,农村家庭与城市家庭相比具有不小的差异。恩格尔系数方面,前者系数值要显著高于后者,表明农村家庭仍以解决生存问题为首要大事,由此限制了老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

由于农村地区交通闭塞,基础设施落后,以农业生产为主的经济结构较为单一化,总体市场经济迟缓。市场经济的竞争程度加大,管理的样式不同,使得农村集体经济呈现出规模小、资产缺失严重、负债大等一系列问题。在广大的农村区域依靠集体市场经济来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从而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事业十分艰难。处在新世纪发展之初,“剪刀差”政策的存在使得短期内出现农业反哺工业现象,资金大量投资城市的工业化建设,农业投入比例逐年递减,特别是对于农村地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投入更是少之又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所建设的老年人休息、娱乐场所有限,缺少足够资金维护设备场地,导致大量设备因年事久远、设施毁坏而无法正常使用,这一现象广被村民诟病,而戏称其为“花架子、空形式”。同时,农村专职养老服务人员数量不足,其中村干部经常身兼多职,全权代理养老业务,精力有限,无法做到村务、养老业务两肩挑。另外,即便是村干部,其文化水平很有限,专业素养不高,养老服务经验不足,难以胜任繁多的高质量居家服务养老要求,政府也无法提供更多完善的居家养老配套设施,农村居家养老模式条件远不够成熟。这一阶段农村地区居家养老发展受到外界环境的一定约束,老人或选择机构养老,或选择结伴养老。

进入21 世纪以来,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产业融合度大幅增加,城市建设步伐急剧加快,由此大量中青年群体进城务工,导致农村出现大量“空巢家庭”。而城市家庭由于生育观念的影响、计划生育效果初现,再加上子女因工作或学习外出不在家等现实情况,使得城市家庭规模更多呈现“少子化”与“空心化”状态,由此城市空巢老人数量也不断增加。人均寿命的延长使得高龄老人数量与日俱增,身体健康状况每况愈下,其对生活护理的需求不断加大,子女或家庭成员不在身边的窘状使得老人们迫切需要生活照料,并且这一时期关于居家养老服务,国家并无专门的文件政策出台,对于具体的居家养老服务标准、服务体系与服务内容也无完整详尽描述。多数人城市老年人由于不了解居家养老服务,相关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未能形成规模化效应,老人无法体验到居家养老服务为其带来的便利与快捷,而巨大的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不相匹配的问题愈发严重,由此机构养老成为这一时期城市老年人的新选择。

(三)高涨期(2008—2019)

经过几年的发展后,机构养老逐渐出现“进不去、住不起”的窘状,公办养老院发展资金受限,床位紧张,空置率高、服务质量堪忧,运行效率偏低、监督体制不明朗、内部体制僵硬、形式死板,使得大多数老人无法享受到真正意义上的养老服务。相较于公办养老院,民办养老院在运行体制上灵活度稍高、激励制度更加明确针对,但也存在着筹资难、规模小、手续繁、人才少、周期长、成本高、回收慢、补贴少等缺陷,且目标群体是高收入家庭,中低收入的家庭难以承担其高昂护理费用。中国家庭依旧存在“家庭反哺”的传统观念,不少人仍认为养老院养老是一种不孝行为,再加上近年来频发的养老机构虐待老人事件,导致子女不愿将老人送到养老机构养老,由此大幅度促进了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

2008 年是居家养老发展的重要转折点时期,从这一年开始居家养老的相关研究开始逐渐增多。同年,全国老龄办等部门共同推出了《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18]一文,这是我国政府对于居家养老专门出台的第一个较为完善具体的政策文件。该文对居家养老的意义、任务和保障措施都作了明确规定,由此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得到了快速发展。具体来看,其重要性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明确通过社区力量发展社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二是基于社会福利社会化,鼓励多种形式机构养老服务良性发展;三是政府深化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思路,促进居家养老服务稳定持久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19]《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等文件分别对居家养老服务长期规划建设作出了详尽的描述,提出要大力发展集合家政、养老、社区照料、医疗陪护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家庭服务产业,重点对农村老人开展上门照料与长期扶助等服务。社区养老服务的逐步完善,是我国居家养老服务新形式的有力补充,促进了居家养老服务稳步发展。自2011 年起,在中央政策的号召下,各地又推出了一系列符合本省实际情况的养老服务政策,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养老服务的政策条例纲领、深化了居家养老具体服务内容与服务类型。不仅如此,对于老年人的精神需求问题也开始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特别规定“家庭成员有责任关心老年人精神需求”[21]。近五年来,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迅猛,2013 年政府正式启动中国养老产业,2014 年继续推出二十余项居家养老政策,2015 年提出以消化吸收落实为核心的政策匹配方案,2016 年从“十三五”规划入手重点建立健全相关法制法规。总的来说,自2008 年开始至今,居家养老理念已植入人心,政府部门制定社会养老服务政策经验更加丰富,思路也更加清晰,福利多元化思想在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中得到较好应用与体现。2008—2019 年是我国居家养老研究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各项政策的密集推动带动了包括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居家养老、社会组织服务等一批研究热点主题的良性发展。“养老服务”和“社区居家养老”两词突现率较高,说明二者对同时期其他相关研究产生了深刻影响。

一是关注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居家养老相关研究。2013 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一文指出,到2020 年,全面建成以居家养老为基本落脚点、社区为中坚力量、机构为辅助力量,功能丰富且覆盖城乡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2]。2013 年是一个拐点,在此之后,研究呈现出井喷趋势,文献数量逐年递增,并在2017 年达到峰值67 篇,2017 年后文献数量稍减少,但这也说明了居家养老服务步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未来数年将智能化与居家养老结合起来研究是一个新的趋势方向。

进一步检索相关文献后发现,关于居家养老服务的文献主要集中在:首先,基于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层面的探究。姚兆余等研究发现农村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程度较高,特别是对医疗服务、生活照料等服务需求较为强烈,家庭结构与代际关系会显著影响到农村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家庭照顾程度越高,子女探望次数越多,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意愿比例越低[3]。郑吉友认为,在农村地区,制度特征、人口特征、家庭特征和社区因素会影响到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水平。减轻老年人养老负担成本、加大政府政策倾斜力度、优化服务供给制度、提高老人有效福祉水平是提升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程度的有效途径[23]。其次,基于居家养老服务国内外的经验与启示层面的研究。李辉等基于事实—价值的二元理论表明,我国居家养老可借鉴首先发展效率进而反哺公平的做法,优先以市场导向为发展路径,保证政策扩大的前提下衍伸到福利主导道路上[24]。另有学者以澳大利亚为例,综合我国国情,倡导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的申请、评定与后期监督一条龙服务体系,增加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丰富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满足老年人多形式的个性化护理需求[25]。借鉴美日发达国家的居家养老服务经验,我国应注重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实施专业化管理,借助非政府组织力量,建立多层次、多结构的养老服务系统,同时完善养老法律体系[26]。而关于社区居家养老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社区居家养老供需研究层面: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协调整合社区养老服务供需机制成为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重要突破点,以差异化服务内容作为中间调节效应,对社区养老服务中个体差异与差异服务内容进行供需契合关系度研究,并在“多中心治理”理论体系引导下提高养老服务供给效率[27]。郭丽娜等研究发现,城镇社区居家养老出现供不应求的趋势显著,未来一段时间内将持续保持此种状态,需求层面上将存在居家养老服务现实供给和潜在需求无法匹配的窘状,供给层面上将会出现实际供给水平和效果无法直接量化评价的困境[28]。我国农村失能老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着个人养老需求急剧增长与家庭供给困难、个人养老需求多元化与养老服务供给方合作程度不高、个人养老需求分化与社会供给紊乱三大矛盾[29]。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需无法协调发展的情况日益严重,未来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应关注如何提高老人获得感与满足感,做好顶层制度设计与引入“网格化”服务发展新方向将能助力养老体系发展[30]。侯雅姝认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客观全面评价老人身体状况和护理服务需求,制定个性化护理方案,特别关注慢性病预防与用药指导,开展必要健康体检工作,帮助老人建立健康档案,定期展开健康咨询工作,稳步提升社区老人身心健康[31]。

二是社会组织服务、政府购买、智慧居家养老成为新研究焦点。这一阶段新焦点的出现与2013 年国家颁发的《“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密切相关,文件强调实施“互联网+”养老工程,借助城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建立以失能、空巢老人为重点的呼叫服务与应急救援系统。鼓励社区、养老机构采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开发适合于居家养老的智慧信息平台,打造虚拟养老院。此前,关于居家养老鲜有从智慧化角度考量,这无疑限制了居家养老的进一步充分发挥[32]。同时,《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一文提出政府应采取补助或购买配套服务,鼓励民间资本合法有效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发挥政府中介作用,更加有效提高服务利用率[33]。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研究主要体现在对服务的类型及效果、服务质量及质量评价等研究层面。有学者认为应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法的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地方立法建设,加大政府直接资金投入,减免服务供给方税收,完善监督评估体系,即从项目评估体系和监督评估体系两个层面重点着手处理,深入探究政府如何从社会组织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这一科学性问题[34]。部分学者采用AHP 方法,从服务机构、政府参与和客户感知三个角度入手,由内向外分别从目标层、策略层和指标层逐层构建评价体系指标。研究具体的案例应用,可发现服务机构在与客户互动感知环节中表现突出,政府参与程度可显著影响整体性质量,能否充分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同政府职能的发挥程度密切相关[35]。另有学者以江苏省为例,认为救助型与救助兼福利型两种居家养老服务购买政策对服务的受益者、提供者和政府均会产生正面促进作用,不同类别的居家养老服务购买政策效果验证表明,救助兼福利型购买政策对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效果的长期效应更加显著[36]。

而对于智能居家养老的研究则是以“互联网+”居家养老的服务研究为主,着重探究了“互联网+”形式下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特点、存在的问题以及优化途径等问题。首先,以“互联网+”形式下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特点及优化途径为例,从系统论、马斯洛需求理论和第三方管理理论角度出发,建构出“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从资金、制度、人才建设和技术提升层面实现平台四位一体运行化保障措施,将居家养老服务由人工化转变为智能化形式[37]。政府学会了互联网和现代科技的使用,对服务供给方仔细甄别,才能更好地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紧接着需要采用信息手段对对方的服务监督审查,并要在保障各种信息渠道畅通的前提下优化市场环境与养老质量,才能有序促进居家养老服务健康发展[38]。其次,从“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层面考量。一是从政府层次来说,顶层设计、政策倾斜和部门分工合作不足;二是市场化程度低,特别依赖于政府支持;三是信息平台功能单一,环境封闭,信息流通渠道不明确;四是信息传递速度慢,智能化水准落后,处理信息能力有待加强[39]。

六、结论与启示

本文以1998—2019 年的北大核心期刊与CSSCI 期刊的380 篇文献为例,采取文献计量学研究方法,研究结果显示:

首先,就研究机构方面来看,我国居家养老研究的主要机构单位多为综合性实力较强的大学,由北向南跨越,地域分布范围较广。以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华北理工大学、杭州师范大学为主要代表。其中后两者作为省属大学表现尤为抢眼,这体现出二者实力强劲,学术氛围良好,学科体系完整,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其次,就核心作者来看,我国居家养老研究者众多,从发文量来看,华北理工大学的邢凤梅位居榜首,表明其对于此领域的研究较为深入,成果显著,逐渐形成了一套成熟的研究理论架构,并对其他作者形成了明显的辐射效应。汪凤兰、张小丽、李长远、刘红芹、杨春等人是居家养老研究领域的重要推动者,正是在他们的大力支持下,该领域的发展才有了长远的规划,以上学者所做的贡献为学科体系进一步拓宽提供了有力的资源保障。不过,近二十年来的专家学者之间的合作情况却不多见,团队意识不强,共赢思维不显著,核心作者群尚未形成,各学者间深入合作探讨的空间巨大,学术合作网络有待于进一步整合完善。

最后,在研究的热点及未来发展方向上,不难看出近二十年来我国居家养老研究的热点集中在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居家养老、社会组织服务、政府购买、智慧居家养老等方面,这些热点的出现与我国养老服务相关配套政策适时颁布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透过整个居家养老研究的发展脉络,可以清楚看出,未来以“互联网+”为特色的大数据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将会是大势所趋。智慧养老是一种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自动检测、预警和主动处理的方式来解决老人日常生活中面临的难题,实现人与技术和谐相处和个性化智能发展目标的新型养老方式[40]。老年化趋势依旧十分严重,其对我国经济社会将带来深远影响[41]。未来应从供给与需求多维层面明确智慧养老发展新走向,加强技术研发与投入,开发基于个体差异性的老年智慧产品,进一步深化加强智慧养老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的实时动态监测评估,基于异质性的老人智慧养老探讨尤其值得关注。针对智慧养老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诸如信息化程度偏低、智慧型不足、产业持续发展机制不明朗等问题,是否能结合实际情况提出破解化途径?老年人对智慧养老服务项目的具体优先次序是否存在差异性?能否将智慧养老与医养结合有机衔接起来?智能化养老需要搭建信息化平台,对使用者网络素养也是一个巨大挑战,如何既不让资源出现明显浪费?又能够确保养老效率的稳步提升?如何更好地利用技术这个外生力量,同时又不带来明显的副作用?养老服务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能否得到较大程度缓解?智能化养老服务的需求程度与满意程度如何?此外基于老年人视角下的智能化养老服务配套问题研究是目前所缺乏的,从需求者角度出发考量智能化养老服务的运行效率与实施效果将会是一个全新视角下的研究焦点,所有这一切都将是未来我们需要进一步深入探讨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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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生不是养老
养老更无忧了
招行30年:从“满意服务”到“感动服务”
微生高的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