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琴
摘 要:随着我国老龄化的逐步加剧,为缓解养老问题,“时间银行”这一互助养老模式得到进一步发展,然而,在实际发展过程中仍面临诸多困境。本文主要运用文本分析的方法,从制度理论视角出发对“时间银行”的发展困境进行分析和总结,发现“时间银行”面临的困境可划分为规制性困境与规范性和文化-认知性困境,并针对困境提出应对策略,从而为“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的具体实践提供参考。
关键词:“时间银行”;互助养老;志愿服务;制度困境
目前,我国家庭结构呈现出少子化和家庭小型化现象,421家庭结构和独生子女家庭增多,子女赡养老人的负担加重。而随着我国失能老人突破4000万的数字关口,传统的居家养老模式已不堪重负,无法满足庞大的社会需求。由此动员社会力量发展互助型养老是应对我国老龄化的重要措施之一,其中,“时间银行”作为一种互助养老模式,在我国的养老体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时间银行”的内涵
“时间银行”概念最早是由日本学者旭子水岛提出的[1]。19世纪80年代,在美国失业率居高不下的背景下,哥伦比亚大学埃德加·卡恩致力于研究闲置人力资源与居民未被满足的需求衔接,并提出了“时间货币”的概念[2],认为每个人的时间都是平等的。后经发展推广,演变为今天的“时间银行”,在全球30多个国家广泛实行。
关于“时间银行”的概念,王泽淮从志愿服务角度出发,认为“时间银行”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其中,广义的概念是指各年龄阶段的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积累服务时数,待自己需要别人提供服务时,可享受同等时数的免费服务;狭义的概念则是由低龄老人志愿者参与为高龄老人提供服务[3]。祁峰和高策总结了国内学者的研究,将“时间银行”划分为3类:劳动代际学说、劳动成果延期支付说和志愿服务时间积累说[2]。本文的“时间银行”采用的是广义上的概念,并且主要强调3点:一是服务者年龄的广度,即全民养老;二是“时间货币”兑换内容的全面,即物质和精神双层面;三是时间价值评估的弹性,即根据志愿服务的劳动价值设定科学公平的兑换折算比率,不主张一般的同等时间支取。
二、理论分析基础
本文的理论主要基于W·查理德·斯科特的制度理论。斯科特在其著作《制度与组织:思想观念与物质利益》中,将制度定义为包括为社会生活提供稳定性和意义的规制性要素、规范性要素和文化-认知性要素,以及相关的活动与资源。该定义的核心为制度的3个要素,即规制性要素、规范性要素及文化-认知要素,具体如表1所示。
规制性要素的内核为明确的规则,强制性的执行与约束,具体体现为法律制度和各类明文的规章制度等;规范性要素则强调社会生活中的制度,具体体现为价值观和规范,涉及的是社会成员比较和评价行为的标准以及不同的行为期待;文化-认知要素则强调以社会为中介的共同意义框架,其概念主要涉及主流文化信念以及惯例等对行为个体产生的“背景式”影响。
笔者从该理论出发,结合经典的制度分类概念,即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如图1所示,将二者耦合,并嵌入对“时间银行”的分析研究,将“时间银行”发展面临的困境划分为规制性困境(正式制度困境)与规范性和文化-认知性困境(非正式制度困境)。在规制性困境層面,笔者从“时间银行”的内部和外部制度环境入手;而在规范性和文化-认知困境的层面,从服务对象和志愿者这两方主体展开分析,探究“时间银行”在具体的实践应用过程中面临的发展困境。
三、“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的发展困境
(一)规制性困境
1.政府顶层设计缺口
孙丹丹研究发现,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与“时间银行”相关的正式的法律文件[4]。虽然国家层面已经有几部政策法规中提到发展“时间银行”,初步具备法律和技术保障,但缺乏针对“时间银行”的专门立法,如“时间银行”的合法性、管理者的职责、储户的权利与义务等[5]。缺乏法律和制度的保障,一方面使公信力缺失,“时间银行”运作基石不牢固;另一方面容易引发权责不清晰、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形成制度的“灰色地带”,增加了“时间银行”运行的成本,不利于“时间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2.欠缺多元治理,资金缺乏
目前,“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尚处于发展初期,主要的推动者还局限于基层组织,即居委会和社区,政府和社会机构的参与度不够,而这不仅带来了管理上的缺口,还造成了资金的困难,加上缺乏政策引导,以及企业、社会基金等社会力量对“时间银行”模式的挟持,以何种形式提供帮助并没有成熟的实施方案[6]。而街道和居委会本身财力、物力有限,难以维持“时间银行”的发展[7]。
3.“时间货币体系”不成熟
这里的“时间货币体系”主要包含“时间货币”的储蓄、支取兑换、转让继承等方面。而目前这一体系还不十分成熟,具体表现在两方面:
首先,由于缺乏统一的兑换标准,一旦账户所有者离开当地,那么账户上的“货币”将成为一笔“冻结资金”,无法在异地支取;并且,如果只考虑时间的数量单位,而不考虑数量单位的价值含量,必然导致“储户”用低价值含量的长时间劳动投入换取高价值含量的等时长回报。如此下去,会使得用户之间服务价值含量不平等交换,必将阻碍“时间银行”的持续发展[8]。因此,“时间银行”在运营和拓展时需要制定严格的量化标准以及精细的评估、换算体系[9]。其次,“时间货币”在亲属朋友之间的转让和继承问题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和保障,那么子女为父母赚取“时间货币”就会受到限制,同时也会大大限制志愿者服务人群的范围。
4.管理体系和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