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翔
摘 要: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较之前有了很大的变化。但是,可喜的变化背后带来的也是农村垃圾种类的增加,过去以厨余垃圾为主的农村垃圾种类逐渐变得多元化。垃圾种类的增多,对农村环境的影响较大,如何处理农村垃圾变成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基于此,本文通过对山东省平度市Z社区垃圾处理问题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几点我国日后在农村地区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
关键词:农村社区;垃圾;分类
党的十九大对乡村振兴问题提出了新的要求,并且针对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提出了新的指示,其中就包括农村垃圾治理、污水治理以及农村资源整合。这些问题的解决,在我国“美丽乡村”建设甚至在乡村振兴中都占据非常重要的位置[1]。从我国城乡发展现状来看,农村面积仍然较大,尽管农村人口数量逐渐减少,但是农村垃圾的产量仍然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2]。虽然各地基层政府也尝试采取了一些措施进行治理,在不少村庄设置了多个垃圾投放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过去分散化、自主化的垃圾投放方式,但与城市相比,农村仍然存在环保意识薄弱、农村居民自主分类意识较低等问题,这对我国日后在农村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来说仍然是一个较大的考验。
一、平度市Z社区及垃圾处理方式概述
Z社区位于山东省平度市Z村,成立于2016年,下辖13个农村党支部,共有2529户8146人,党员337人,耕地面积约11平方千米,是所属镇8大社区中规模较大的一个农村社区。整个社区无重工企业,有一家造纸厂。垃圾种类主要为生活垃圾、企业污水和牲畜粪便等。Z社区的每个村庄都有1~2个垃圾投放点方便村民投放垃圾,但是设施简陋,在恶劣天气下处理垃圾也变得极为困难。当地社区垃圾的处理方式是外包给民营公司A统一处理,A定时定期运送垃圾至指定的垃圾回收厂进行资源回收利用,主要用于发电。
A公司承包了该市多个乡镇的垃圾运送任务,由于是定时定期处理,所以村庄中会出现垃圾堆积的现象。而且,各村的工作人员主要是A公司从本村招募的保洁员,该公司为控制成本,雇佣的保洁员年龄均在60岁以上,并且工资水平较低,所以工作人员工作态度不积极,工作能力较低。另外,由于农村垃圾具有无主性、随意性、危害性等特征,垃圾处理不及时,这也会进一步导致村庄中垃圾投放问题日益严重。
二、农村社区垃圾分类处理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垃圾处理工作分类标准难以落实,分类处理流于形式
山东省青岛市2019年12月11日发布《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2020年1月6日正式实施。《管理办法》规定,青岛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共四种类型[3]。Z社区以农村为主,仍然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并且尚未开展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社区垃圾处理方式主要以自主投放、统一回收为主,再加上农村居民自主分类意识以及分类知识缺乏,难以按标准对垃圾进行正确分类,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流于形式,难以开展[4]。
(二)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成本较高
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涉及环节较多,包括人工收集、垃圾运输和垃圾处理等环节。由于农村垃圾具有分散化、随意化的特征,所以在进行收集工作时会消耗大量人力、物力,垃圾处理成本较高。一方面,A公司仅承担垃圾清理运送工作,垃圾的处理工作由另外一家公司承担,加大了垃圾在运输和处理方面的成本;另一方面,该社区农村数量多,耕地面积大,村民在进行农作的时候经常会将产生的垃圾随手扔掉,如保护作物的塑料膜、喷洒农药剩下的塑料瓶等,保洁员在处理本村垃圾的同时还要拾取田间地头的遗留垃圾,身体条件的限制和过量的工作会导致保洁员工作效率低下,进一步导致垃圾处理成本提高。
(三)垃圾分类标准推广难,村民缺乏自主参与意识
垃圾分类观念尚未完全普及,农村居民对垃圾分类工作认可度不高,主动参与积极性低。一方面,农村生活具有随意性,习惯过去自由散漫的生活方式,外出或农作时产生的垃圾随意丢弃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突然实施垃圾分类,村民一时难以适应;另一方面,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农村“空心化”“老龄化”现象严重,老年人本身难以接受新鲜事物,受客观原因限制,实施垃圾分类会给生活增添许多不必要的麻烦,这也阻碍了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
(四)垃圾回收利用率低,资源浪费
目前,Z社区农村垃圾的处理方式是以发电为主,保洁员将垃圾统一收集之后,由A公司回收各村垃圾并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公司进行焚烧发电。但农村垃圾种类还是以厨余垃圾为主,单一的处理方式降低了资源利用效率,造成资源浪费。
三、农村社区垃圾分类处理的典型实践
(一)浙江省安吉县
浙江省安吉县于2002年确立生态立县的战略目标,开展美丽乡村建设。2003年起在当地推行“户集、村收、乡镇中转、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5],不仅提高了垃圾处理效率,也让当地的农村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该县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通过建立政策体系、加大资金投入、引导全民参与等方式,发挥政府在垃圾分类工作方面的引领作用。安吉县为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序进行,从2014年开始已下发的政策文本、指导意见高达28个,建立了一个有法可依的垃圾分类制度体系,从制度方面为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奠定基础。县政府还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对于能够有效实施垃圾分类工作的行政村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由安吉县政府组织,建立起“县—镇—村”三级治理体系,定期举办垃圾分类知识宣讲会和有关活动,在活动中宣传垃圾分类政策,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倡导绿色、科学、环保、低碳的生活理念,在全社会形成一種“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提高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第二,加强部门联动,树立典型,逐步推进试点工作。安吉县在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过程中注重部门联动,联合县新农办、城管局、文明办等部门,在保证相关政策严格落实的同时,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监督监管;同时,县政府也在有条件的行政村开展试点工作,实施农村垃圾分类专项培训,为后续的推广工作积累经验。
第三,推动垃圾分类模式自主创新,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安吉县在垃圾分类工作中大力倡导自主创新,各村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计相关的垃圾分类模式。例如,孝丰镇的横溪坞村,在村委领导下,不仅向村民印发垃圾分类宣传手册,还带领村民建立“蛹工坊”,定期举办“变废为宝”活动,鼓励村民将垃圾二次利用。建立了“乡村卫事”微信公众号,村民可以通过公众号了解垃圾分类知识,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該公众号从2018年上线以来,已经成为当地监督管理垃圾分类工作最有效的方式之一。
(二)山东省昌邑市
山东省昌邑市实行的是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在制度层面,昌邑市制定了《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规划》和《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规范》等政策法规,为垃圾治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方面的保障。
一是采取市场化方式处理垃圾,引入PPP模式,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公开竞标,获得资格的社会企业对当地农村垃圾进行统一的清理、运送和处理。在提高处理效率的同时,企业也可以根据各个村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垃圾处理方式,满足农村垃圾处理的多样化需求。
二是充分发挥科技在垃圾分类领域中的作用,坚持无污染治理、变废为宝的垃圾处理理念,如通过“生物堆肥”的方式对厨余垃圾进行二次利用。
三是以“谁产生,谁治理”为治理原则,通过付费的方式拓宽环卫资金渠道,这样不仅能够缓解政府财政压力,还能倒逼村民提高垃圾分类处理意识。
四、农村社区垃圾分类处理的对策
(一)加强立法体系建设,完善垃圾分类管理体制
各地区可针对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地方性法规,因地制宜,完善垃圾分类的法制体系。同时,在垃圾分类监管过程中,要明确各部门职责,防止相互推诿。制定垃圾分类考核制度,在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企业单位,可以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如税收减免。
(二)注重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环保意识
社区和村委会可以通过社区公告栏、微信群等方式,宣传垃圾分类政策法规和标准要求;定期在社区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讲会,营造垃圾分类良好氛围,加深居民对垃圾分类政策的理解,提升居民环保意识,在日常生活中自觉落实垃圾分类。同时,将垃圾分类教育向中小学课堂普及,加深青少年儿童对垃圾分类工作的认识理解,定期组织学生到垃圾处理工厂进行参观,让孩子们从小便树立环保意识。
(三)丰富垃圾处理方式,提高资源二次利用率
“垃圾只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社区可以通过举办类似“变废为宝”的活动,将居民家中的废弃物品重新利用,使它们变成日常生活用品。还可以引进“生物堆肥”技术,将家中产生的厨余垃圾转化成肥料。例如,青岛市某社区就积极利用“生物堆肥”技术,引导居民科学处理垃圾,居民用厨余垃圾进行“堆肥”并获得积分,到达一定程度后,不仅可以获得肥料,还可以得到一定的物质奖励,这大大激发了社区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四)发挥社区居民主体作用,提高居民参与度
一方面,社区可根据自身实际,建立由居民志愿者组成的日常巡查队伍,督促社区居民自觉进行垃圾分类,对于不履行垃圾分类义务的居民,禁止其投放垃圾;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全民参与订立村规民约的方式,将垃圾分类工作写进村规民约,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鼓励居民自觉加入垃圾分类的队伍。
五、结语
垃圾分类已经成为我国社会治理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是由于农村社区客观条件限制,垃圾分类工作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这其中涉及的主体是多元的,既有政策实施方——政府,也有政策落实方——社区、居民等,但决定垃圾分类工作能否推进下去的最主要的主体还是作为社区主体的居民。希望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更好地落实垃圾分类政策,逐步培养居民自主分类意识,减少垃圾随意投放的情况,改善村容村貌,建设美丽乡村,实现乡村振兴。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人民日报,2017-10-28(001).
[2]张曼丽,蔡洪英,李洁,等.重庆市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特征及其变化动力机制研究[J].环境工程,2015(S1):550-553,573.
[3]青岛市政府办公厅文秘处.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EB/OL].(2019-12-20)[2020-12-23].http://www.qingdao.gov.cn/n172/ n24624151/n24672217/n24673564/n24676498/191220110856644266.html.
[4]管冬兴,邱诚.农村生活垃圾问题现状及对策探讨[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08(8):29-31.
[5]彭卫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政策优化研究:以浙江省安吉县为例[J].经济研究导刊,2019(34):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