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消费金融公司对比研究

2021-04-19 00:02赵子惠宋远洋
时代金融 2021年7期
关键词:发展建议对比分析

赵子惠 宋远洋

摘要:从目前世界经济发展情况看,消费金融体系已经逐渐进入了大众视野。消费金融公司在欧洲国家早已兴起且其运营也已经相对成熟。在信贷服务、营销模式以及评估模型上通过不断改善,已经达到一定高度。我国消费金融公司由于起步较晚,普及速度较慢,目前与其他国家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此外,我国一些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体系也有问题,因此需要积极借鉴其他国家的各方面业务模式来提升自身发展水平。基于此,本文通过对比分析手法,分析了国内外消费金融公司体系特点,比较总结我国自身优势以及不足之处,并对我国消费金融公司发展提出建议。

关键词:消费金融公司  对比分析  发展建议

一、消费金融的概念及特征

消费金融,简单来说就是以消费为目的的信用贷款业务。一般指消费金融公司为个人提供的、以日常消费(不包括住房和汽车消费贷款)为主要需求的小额贷款产品和金融服务。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壮大,消费金融也随之蓬勃起来,很多金融机构借助互联网优势创造消费金融平台以满足人们的消费需求。例如我们日常生活中所使用的蚂蚁花呗、京东白条、分期乐等,这些业务均属于消费金融。

二、我国消费金融体系代表企业及其优劣势分析

(一)我国消费金融体系代表

目前,我国的消费金融体系主要分为三大类:“银行系”“产业系”“电商系”。近年来,以阿里巴巴及京东为首的电商企业推出了“蚂蚁花呗”“京东白条”等消费信贷产品形成电商体系,发展迅猛,深受广大用户喜爱并不断传播。在我国,具有代表性的消费金融公司业务主要是:

1.“银行系”的消费金融业务。我国“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主要由商业银行进行出资,其主要业务是经营存款并向公众发放多方面贷款,消费贷款形式主要以个人住房贷款为主,金额在几十万到上百万元不等。自2010年1月我国开始在中国银行及北京银行建立试点消费金融公司以来,我国的消费金融在不断地发展壮大。相比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更加快捷、便利。商业银行在办理个人信用贷款时,非常注重其中流程和相关法律政策,又由于这些业务都为人工办理,所以审批过程要慢得多,时间长达1个月左右。而以中国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为例,其现场不到1个小时即可完成所有手续业务。目前,“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在速度上已经达到一定高度,但是由于我国消费金融相关法律的实施,“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对客户发放的贷款金额受限,对于大部分客户来说,这并不能满足其需求。

2.“电商系”的消费金融业务。京东在2004年时正式踏入电商领域,其拥有强大的线上供应平台、海量消费者数据及遍布全球各地的物流服务。通过这些数据,客户可以进行线上评级,以便京东金融及时发现不足并加以改进。2014年2月,京东白条在京东商城上正式上线,主要以“先消费,后付款”“30天免息还款”形式提供服务,其本质是一种应收账款,买方可以请求延期30天付款,卖方同样也拥有30天内收回账款的权力,吸引了大众消费者的广泛关注和使用。

(二)我国消费金融企业优劣势分析

1.优势分析。我国因互联网发展迅猛从而带动了“电商系”消费金融公司飞速发展,加之物流便利程度是全世界有目共睹的。许多消费金融公司也看重我国互联网快速发展的趋势,开发了许多线上业务,引进了不少客户。2016年,李克强总理提出,要鼓励我国金融机构创新消费信贷。越来越多企业家抓住电商这一体系创建消费金融公司,以App形式逐步进入人们的视野,电商消费金融公司利用这种便利条件也明显简化了申请贷款的程序。

当今社会,人们外出消费已经基本告别现金支付,一台智能手机在手,就可以满足所有的日常需求。而国外更喜欢刷卡或现金支付的支付方式,虽然国外科技很发达,但在移动支付方面还远远不如国内。这是因为在国外,大多数的银行都是隶属于私人的,所以追求更多的利益,而移动支付带来的利润并不大,不足以满足他们的自身需求,所以在国外也就相对不支持移动支付方式,即使这种方式既方便又快捷。这也是我国国内相比国外的优越之处。

2.劣势分析。首先,我国从古至今流传下来的节俭美德导致居民在信贷方面留存保守心理,依旧采用银行储蓄形式,如果电商信贷模式仅仅是年轻消费者在使用,消费金融公司在快速发展上将受到极大的制约。其次,目前银行与其他消费金融机构无法共享使用者的信用记录,2020年初蚂蚁花呗才刚刚加入征信,这难免会引起疏漏而造成多方面损失;蚂蚁花呗运用资产证券化方式循环放贷,其中存在很多漏洞,最终风险将会一点点落到买理财产品的人的头上,高利润留给了蚂蚁金服自己,而风险抛给了社会群体。监管机构发现了这一漏洞后,要求蚂蚁金服在进行资产证券化时必须有资本金的要求,并要求有银行的参与,这就限制了蚂蚁金服无限循环下去的杠杆率。

目前,我国消费金融公司虽然借助互联网与物流服务优势走在上升期,但仍未创立完善的消费金融模式,依旧存在很多不足之处。

三、国外消费金融体系代表

消费金融在世界各国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 尤其是在美国和欧盟等发达国家, 消费占经济比重都很高。美国和欧盟分别占据消费金融全球第一、第二大市场。

(一)国外消费金融公司的特点

作为消费金融公司的发源地,美国拥有不短的历史,并在全球消费金融公司中首屈一指。在多年前,美国金融公司被分为三类:消费金融公司、销售金融公司、商业金融公司。三类公司各司其职共同发展,这也是美国消费金融公司发展很快的原因之一。但是近年来,随着金融经营模式逐渐变得多种多样,三类公司不断协调交融,又伴随着各个公司不断进行合并收购,美国的金融公司逐渐变得庞大,成为最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消费金融公司。

美国作为消费金融行业大国,同时也拥有多家极具实力的消费金融公司。美国著名消费金融公司——花旗银行,是美国花旗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其主要消費金融业务是向低收入人群提供次级贷款服务。花旗银行作为全球最大的信用卡发行机构,其信用卡客户可以持有花旗银行发行的信用卡或其与其他机构联合发行的信用卡进行消费,并且根据客户的财务状况进行合理适配。由于其贷款对象多为工薪阶层,收入不稳定的用户,他们的信用度较低,贷款风险较高,从而贷款利息也很高。不仅如此,花旗银行还十分注重人才培养。花旗银行始终坚持客户至上,不断地寻求创新,不仅为客户呈现出足够的新鲜感,也让其雇佣的员工一直保持工作热情,从而招揽了许多客户。

消费金融公司发展水平可以与美国相并肩的国家首推欧洲国家,欧洲拥有全球最大的消费金融公司——桑坦德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它作为西班牙桑坦德银行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于1963年在西班牙成立。主营汽车融资(新车和二手车)、个人贷款、信用卡业务、融资租赁等业务。并于2012年3月7日与北银消费金融公司达成并购意向。桑坦德消费金融公司采用“漏斗式”营销模式筛选目标客户群体,通过互联网将其转化为个人贷款客户从而扩展自己的客户群体。并利用自动化的信贷管理模型进行贷款审批、核对信息,对客户的还款行为进行评分细分。这样既降低了人工筛查风险,也避免了信贷欺诈行为,并有高效率催收债款的一套制度。

(二)国外消费金融公司的优势分析

1.完善的法律制度。美国拥有相对完备和发达的消费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具有代表性的有《公平信用报告法案(FCRA)》《平等信贷机会法案(ECOA)》《公平追偿债务实施法案(FDCPA)》。这不仅确保了信用报告的公平性、准确性,也减少了借款人因种族性别而受到歧视的现象,最重要的是保证了债权人追偿债务的权益。这不仅有助于消费金融公司的快速发展,也会增强大众群体的信任度。除了法律法规制度,信用体系也是保证消费金融公司可以迅速发展的一大制度,美国早已建成完备的信用报告制度,迄今为止已经成功发展成为一个结构分明、体系庞大的服务产业。强大的信用制度既可以使消费金融机构为消费者提供大量的金融产品,也可以更好地控制金融风险。

2.先进的风险管理模式。在美国,消费金融公司通常有一套自己的完整风险评估模型,其根据完善的信用体系对借款人进行细分,并且也保证了每个消费金融公司都拥有自己的风险评估系统,针对不同情况的借款人采用不同的服务方式以保证最后的回收率。

3.精准的营销模式。比如,桑坦德消费金融有限公司采用的“漏斗式”营销模式,可以快速有效地筛查目标客户群体,针对不同类型的客户群体制定不同营销方案,这大大降低了不良企图的人对公司产生的影响。这不仅为后续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也会提前筛查出信用度不高的用户并对其进行合理的服务安排。

4.不断创新的理念。以美国“花旗银行”为例,始终坚持创新理念的花旗银行一直在进步和不断创新,成就了如今不论在规模上还是服务上都屹立在世界前端的消费金融公司。只有敢于创新才会有更高的发展前景,如果一个公司永远止步不前,将不会吸引到更多的消费群体,那么这个公司的未来很难有很好的光景。

四、对我国消费金融公司发展的建议

(一)侧重客户人群

侧重服务年轻人群,这类人群无法向银行申请到高额贷款,同时,也应该将消费金融系统引进到一些金融服务并不发达的地区。此外,我国也应借鉴国外设立专门的催收公司,这样既可以减轻许多非必要的后续工作,也可以有效解决不良贷款问题。

(二)借鉴学习国外营销模型

我国不仅要借助互联网普及信贷服务,还要借鉴学习国外营销經验,通过互联网研发智能筛查模式,这样一来既能减轻人员压力,也能有效减少人工筛查引发的失误,同时还可以大大降低成本。

(三)尝试不同的营销模式

就欧盟消费金融公司来说,他们采取直接营销模式,公司员工自己去寻找客户并主动承担风险,既减少了许多中间环节又减免了中介费用。还有就是做到信贷信息互通,如果一个人的信用度不好,要让这个信息永久保留在他的身份中,提醒其他公司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制定完善的法律体系

我国应该完善法律体系,制定信贷相关法律制度,一是让我国居民放心使用消费信贷,扩大客户群体;二是可以用法律手段抵制一些人的侥幸心理。在消费金融公司管理经营方面,国外相比国内更加完善,美国有针对消费金融制定的完善的法律法规系统,既可以增强客户对消费金融公司的信任度也可以保证消费金融公司自身利益,最重要的是,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可以保证信用报告、种族性别等方面的公平性,也可以将消费金融体系清晰地呈现在消费者面前。

五、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互联网运用发展极快,许多消费金融公司利用这一点也将自己的公司迅速打入大众视野。但我国消费金融公司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也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同国外消费金融公司相比,国外由于发展较早,迄今为止已在制度上较为完善,并且也拥有了一套自己的体系。中国在消费金融市场上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应该多多借鉴学习国外的经验,取其所长,完善不足。此外,我国消费金融公司也要不断进行创新,让客户感受到更加新奇的体验,也让公司更好地发展,拥有更美好的未来。同时,国家也需要大力支持我国消费金融公司发展,制定完善的法律制度,建立公平公正体系,做到公司与客户互利互惠。

参考文献:

[1]牟艳艳.国内外消费金融公司比较研究[J].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

[2]王勃.基于互联网背景下我国消费金融公司发展研究[J].天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6.

[3]李建华.西班牙消费金融公司模式[J].中国金融,2013.

[4]何明明.欧盟消费金融公司的经营模式对我国的启示[J].西南金融,2010.

[5]李宁.我国消费金融发展模式研究[J].时代金融,2016.

作者单位:吉林外国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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