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的时空观察

2021-04-17 06:07:09夏金梅
关键词:城镇化城乡战略

夏金梅

[提要]“乡土中国”向“城乡中国”社会转型背景下,城市与乡村作为社会的“发展极”与“稳定极”,共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协同推进面临着与以往不同的时空背景,溯源我国城镇化与乡村建设的历史变迁,是预测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时间节点的依据;分析我国城镇化与乡村建设战略的实践进路,有助于优化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的空间格局。推动我国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时间维度上应以社会主义现代化为目标,确定协同发展的时间节点;空间维度上可将特色小镇建设作为载体,把以城市群为主体、大城市为中心、周边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支点的城镇化空间形态,与乡村连接,优化协同发展的空间格局。

就世界而言,城镇化是普遍趋势,国家和地区之间的联系和交流日益频繁,发展不稳定和发展差异越来越明显;就中国而言,传统的“乡土中国”正逐渐转型为双向互动的“城乡中国”,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两大战略的实施和推进面临着与以往不同的时空背景和社会、政治、经济条件。双轮驱动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是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时代要求。从时间和空间维度考察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问题,不失为一个新的研究视角,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前进趋向和态势。

一、文献综述及问题提出

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背景下,缩小城乡差距,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要求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问题。为此,实践中要求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新型城乡关系,理论上要求探讨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路径。20世纪50、60年代西方国家普遍接受城市化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随着城乡发展失衡、乡村衰退问题出现,加之70年代后发展中国家发展战略转型,出现“乡村学派”及其乡村发展重要性的理论。[1]西方学者从“城市偏向”角度探讨发展中国家城乡失衡问题,归因于国家发展战略和政策设计,政府偏袒城市发展的投资、税收以及其它政策,导致城市与农村发展的明显分化。[2](P.46-213)结合西方理论,蔡昉(2000)指出中国城乡关系的特殊性,1978年前中国城乡发展失衡与计划经济时期的统购统销、人民公社、户籍制度相关,1978年后与城市利益集团施压和遗留制度障碍有关。[3]目前关于新型城镇化的研究成果非常丰富,2012年及以前是新型城镇化研究的初始阶段,2013-2016年相关研究呈爆发式增长,2017年以来则处于深化研究阶段。[4]2017年中共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相关研究成果也日益丰富。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虽然提出时间有先后,发展主体和侧重区域不同,但本质上都是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5]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背景下,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双轮”驱动方能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6]目前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结合研究关注了两大战略的衔接[7]、融合关键点[8]、联动逻辑[9]、驱动机制[10]等,以宏观层面的理论探讨居多,实证分析较少。

空间从本质上来说是社会组织活动,带有社会属性,在社会活动中人的主观能动性与时间相互作用,时空因素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将研究对象置于一定的时空语境是马克思常用的研究手法,如《资本论》中指出资本循环时间上的继起性和空间上的并存性,认为资本循环在时空中完成了阶段性和周期性的统一。马克思时空观是自然时空观和社会时空观的辩证统一,其中社会时空观更能体现马克思时空理论的实质,内涵极为丰富,涵盖了社会时间结构和空间结构、时空相互转化、时空关系与分工规律、社会形态时空、时空关系与人的自由等丰富内容。[11]随着学者们有意识地将时空特性作为现代社会科学研究的内在因素,时空视角因而成为研究社会经济问题的重要手段。[12]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处于具体的时空背景,时间表明协同发展的轨迹,空间意味着两者协同发展的范围。本文将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置于复杂的时空语境中,梳理我国城镇化与乡村建设的时空演进,探索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的实践路径,有助于缩小城乡差距,解决社会主要矛盾,助力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实现。

二、时间维度:我国城镇化与乡村建设的历史溯源

(一)我国城镇化与乡村建设的历史变迁

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认为,城乡关系变迁遵循“乡育城市——城乡分离——城乡对立——城乡融合”的演变规律。城市发展源自乡村,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变革引起城乡差别,城市与乡村的差异逐渐表现为城乡对立,这种对立是可以消灭的,不论是城市工业发展,还是乡村农业生产都对消灭城乡对立提出了要求,但是消除消除城乡分离和对立是一个漫长的社会历史过程。[13]建国以来,我国城乡关系发展创新符合这一发展逻辑,始终遵循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尤其是21世纪以来,依据发展实际情况,我国城乡关系政策作出了一系列调整。

1.“乡育城市”阶段(1949-1958):1949年新中国建立初期,经济凋敝,百废待兴,基于当时国际环境和基本国情,我国经济工作重心由乡村转移到城市。1953年“一五”规划确定了城市和工业优于农村和农业的发展思路,“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导向下,经济发展政策以城市为中心,劳动力等要素资源从农村向城市聚集,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传统乡土社会逐渐转变为单向城镇化局面。这一阶段城市偏向的城乡关系政策带动了建国初期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1957年“一五”计划超额完成规定的任务,实现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为我国的工业化奠定了初步基础。

2.“城乡分离”阶段(1958-1978):城市偏向的城乡发展战略使城乡关系、工农关系逐渐失衡,尤其是1958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后,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及与其相配套的统购统销制度、人民公社制度、城乡劳动用工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粮油供应制度等筑起了城乡藩篱,城市户籍人口与农村户籍人口权利与发展机会的不对等逐渐显现出来。自此在集中资源赶超实现工业化的过程中,以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为核心的一系列相关政策不断强化,城乡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逐渐二元化,随着人民公社运动进入高潮,城乡公共资源配置和基层治理也逐渐二元化。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是这一阶段中国特色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形成的主要原因,逐步形成了城乡分离的局面。

3.“城乡对立”阶段(1978-2002):1978年改革开放后,我国农村体制改革率先实现突破,实行统分结合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家庭为单位的资源配置方式调动了农业劳动力的积极性。同时,国家战略作出调整,逐步废止或取消了牺牲农业发展工业、阻碍城乡人口自由流动的一系列政策制度,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城乡壁垒逐渐瓦解。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改革重心渐移至城市,国家在发展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城市差异性支持,推动了城市改革进程。相反,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的增长效应渐次减退,农业发展速度放缓,工业和农业增速落差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及其他要素资源向更高收益的城市流动和集聚,城乡关系陷入新的不均衡。这一阶段城乡关系经历了改革开放初期短暂的协调,最终还是陷入城乡对立关系的深化。

4.“城乡融合”阶段(2002-):解决城乡之间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问题,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体制,重新审视乡村价值,推动城乡等值化发展,是我国全面实现现代化的必然要求。2002年中共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思路,强调城市和工业反哺支持农村和农业,减免农业税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现代化农业等政策先后实施;2007年中共十七大提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2012年中共十八大强调持续推进这一战略;2015年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新发展理念,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多维度城乡共建共享;2017年中共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其与新型城镇化战略双轮驱动,以城乡等值发展理念重塑新时代城乡关系;2019年进一步明确了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整体框架。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是对我国现代化发展规律的深刻洞察,对中国特色城乡关系的科学把握,也是对统筹城乡发展、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承继与创新。

我国城乡关系的历史变迁符合马克思主义城乡发展一般规律,这一历史轨迹是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两大战略协同发展的历史基础,也是两大战略协同发展时间节点的预测依托。

(二)我国城镇化与乡村建设变迁的特征趋向

1.从“量化发展”到“同化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城市数量大幅增长,城市规模大幅扩张,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聚集,这一过程是农村要素向城市要素转化的“量化”过程。“量化”意味着关注发展速度和规模,忽略发展效率与质量,实践表明农村要素向城市单一流动的“量化”发展模式带来了城市病、农村衰败、留守老人和儿童等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随着城乡交流日益频繁,城市资本、技术、信息等要素不断向农村扩散和渗透,城市与农村双向互动,是城市与农村“同化”过程。城乡“同化”发展,要求城市的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乡村流动,也包括城市文明的普及、传播和扩散,农村与城市在经济、文化上的差别不断缩小,最终消失。2017年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也强调区域协调发展、城乡等值发展及城乡双向互动,以城市单级量化发展模式逐渐转变为以城市和乡村两极融合发展模式。2019年中国城镇化水平达60.60%,“量化”积累已经发展到一定高度,当前精准扶贫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与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深入推进成为城乡“同化”发展的重要抓手,城乡“同化”发展是解决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关键。

2.从“乡土中国”到“城乡中国”

费孝通(1985)在《乡土中国》中解剖了传统中国乡村社会的结构,深刻揭示了农业为主的社会基本特征,认为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传统落后的农村社会向现代文明的城市社会转变,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转型发展、解决新的社会主要矛盾的客观要求。世界城市化规律表明一个国家或区域城市化率达到50%以上,意味着该国家或区域进入以现代文明为标志的城市社会。2011年中国城镇化率已超过50%,十年来持续的经济增长与结构变迁带来城市变革的同时,也将这种发展成果投射到了乡村,均质化的小农高度分化,长期依赖过密劳动投入的土地密集型农业转向依赖资本投入的劳动集约型农业,承载乡土社会的村庄呈现分化,维系熟人社会的制度出现锐变。这一过程中,我国经济和社会形态因此发生了根本的转变:一是随着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改变了农民与土地紧密的依存关系,其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多样化,不再是单一的以农为本,以土为生;二是返乡的“城归”走进乡村社会治理阶层,冲击了乡村治理理念、权利机构及治理秩序,重塑了我国乡村社会“差序格局”[14]。传统的“乡土中国”正逐渐转型为双向互动的“城乡中国”,“城乡中国”将是中国当前及未来几十年的基本结构特征。[15]

3.从“城乡二元”到“城乡一体”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城市偏向的发展战略,加之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引致工农城乡关系严重错位,形成城乡割裂的二元经济结构。城乡二元结构中城市与乡村相互隔离,两者缺乏必要的联动,引致城市和乡村之间的失衡,表现为文化教育水平、民生福利水平、医疗保障水平等诸多维度的城乡差异。为打破我国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缩小城乡差距:一方面,创新农村土地制度,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绑土地对劳动力的束缚,到进一步落实土地股权分置改革制度盘活农村土地资源,致力于激发农村内部潜力,增强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另一方面进行农村税费改革、废除农业税、落实各种农业补贴,加大对“三农”的财政资金支持,逐步缩小城乡差别。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新型城镇化建设持续推进“库兹尼茨过程”的同时,2017年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双轮驱动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战略,防范“逆库兹尼茨过程”。[5]城乡二元割裂状态在城乡合作治理中逐渐被打破,社会正义与公平得到重构,逐步形成多中心治理的城乡一体化发展。

三、空间维度:我国城镇化与乡村建设的实践推进

(一)我国城镇化与乡村建设的实践探索

1.城镇化主要实践探索:小城镇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特色小镇培育

20世纪80年代费孝通先生的《小城镇,大问题》发表后,小城镇发展问题引起普遍关注。1997年中共十五大报告要求“搞好小城镇规划建设”。2006年“十一五”规划纲要强调“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小城镇建设作为带动农村经济、推动城镇化的重要途径,战略地位逐步提升,相关政策不断细化深化,意在将小城镇建设与乡镇企业发展、劳动力流动挂钩,以小工业化带动小城镇化。改革开放前后,我国小城镇的经济功能发生较大转变,从稳定的区域内农副产品和手工业品交易中心,转变为制造加工业基地。由于小城镇人口规模扩大,与大中城市要素资源交流增多,就业空间延伸至第三产业,随之出现了多功能的中国特色小城镇发展模式。功能多样的小城镇在联系城乡、推动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20世纪80年代我国无力发展大城市,提出小城镇发展战略,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成为转移农村劳动力的重要途径。但城镇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经济发展阶段不同城镇化有不同内涵。2012年中共十八大在原有城镇化战略的基础上正式提出新型城镇化战略,从强调城镇化规模扩张转变为关注人的发展,关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关注社会公平和城乡统筹发展,从而提升中国城镇化质量。城镇在空间上是城市和乡村的过渡地带,在功能上是城市与乡村交流的节点。新型城镇化要求人口从农村向城市转移的同时,也强调人口在城乡地理空间上的均衡布局。我国城市发展的政策导向表现为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促进人口和生产力的合理布局,与西方以城市为中心的城市化模式是有较大差别的。

在探索城镇化道路的过程中,各地特色小镇将城镇化建设与当地资源禀赋结合,呈现出区域发展的差异性,引起广泛关注。2010年开始,我国多个城市先后自上而下地推出了“特色小镇”相关政策措施,以“特色”之名推动传统小城镇发展,但仍以建制镇行政边界划分;2015年,浙江省最先将“特色小镇”从建制镇中剥离,同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了特色小镇对经济转型升级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2016年正式提出特色小镇培育战略。在特色小镇培育过程中,政界和学界逐步将“特色小镇”概念从“特色小城镇”中剥离[16],厘清特色小镇与一般建制城镇、产业园的区别,提出要因地制宜,建设产城融合、宜居宜业的特色小镇,作为新型城镇化深入推进的着力点。特色小镇兼具有人口、产业集聚和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功能,被看作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平台和实现新型城镇化的新路径,可成为城乡融合发展的空间节点。

2.乡村建设主要实践探索: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

关于乡村建设,可以追溯到20世纪20、30年代。梁漱溟、晏阳初、卢作孚、陶行知等学者旨在通过乡村建设实现民族复兴的实践,这一时期的乡村建设实践及理论著作对新时代乡村发展仍然有重大启示。20世纪80年代我国提出小康社会的概念时,提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想,2005年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正式提出要按“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农村建设战略实施之后,取得了现代农业发展、农村改革深化及农民收入增加等众多发展成果。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建设美丽乡村”,落实“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等具体要求,美丽乡村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一脉相承,在“美丽中国”建设背景下,美丽乡村建设侧重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的建设和完善。

2017年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乡村生产、生态、生活全面振兴的目标要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在我国农村发展的不同阶段先后提出,但其战略本质是一致的,存在战略延续性,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更高标准、内容更丰富、任务更艰巨、对农村发展促进更大、百姓实惠更多的农村发展战略。

我国不同时期的城镇化与乡村发展战略侧重点不同,本质并无区别,关注的始终都是两个群体,即进城群体和留村群体。如果不能从理论层面将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放在我国城乡发展战略演变的大格局中加以理解,则容易走入误区,即就乡村论乡村,把乡村从城乡区域分工体系中割裂开来,孤立片面地推动乡村振兴;或者片面强调城镇化对乡村振兴的引领,忽视了乡村发展的内生性动力及其对新型城镇化的推动效应。新型城镇化战略是对小城镇战略的延续,更是以人为核心与乡村振兴战略协同的高质量发展战略。

(二)我国城镇化与乡村建设实践对空间格局的影响

新时代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面临着与以往不同的时空背景,对当前城乡空间配置与布局作出正确判断,才能进一步优化城乡融合发展的空间格局。我国城镇化与乡村建设战略的实施对空间格局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集中表现为人口与土地空间配置的不合理。

城镇化进程中,我国人口流动普遍表现为中西部地区向东部和沿海地区集中、小城市向大中城市集中;人口流动与建设用地供应占比之间的关系一般表现为人口流入越多,流入地建设用地供应占比随之提高。[17]然而我国区域发展政策是倾向于限制大城市发展规模的,如201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超大和特大城市的中心城区原则上不因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安排新增建设用地。限制大城市发展规模的政策效果是:随着新型城镇化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农业转移人口涌入城市,尤其是超大和特大城市对人口的集聚效应更显著,土地资源与人口空间配置的不均衡也会更突出。

究其原因,人口与土地空间配置不合理与政策出发点不同有关:基于区域均衡发展考量,城市发展政策侧重限制大城市发展规模,控制大城市建设用地供给,忽视了土地资源空间配置效率;基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视角,土地资源分配政策必然关注空间均衡,这就要致力于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后在城市和农村双重占地造成土地利用低效的情况。解决这一问题要考虑到成功市民化群体和进城失败群体对农村土地资源占用的差异性,土地制度安排要保障进城失败的农民能够回得去农村,有地傍身。也就是说,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也要兼顾公平。我国当前土地资源分配政策忽视空间配置效率,与市场经济规律不符,引致土地资源配置低效与失衡,这一政策效应是不可持续的。因此,应引导劳动力城乡流动的趋向,把向大城市流动的人口导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从而改善人口和土地空间配置的不合理状况,优化区域空间结构。

四、我国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的实践困境

从我国城镇化战略的实践来看,劳动力等资源要素由乡村向城市集聚,推动城市发展的同时,也存在城市扩张过快、农村衰退的后遗症;从农村发展战略的实践来看,农村发展需要资本、土地、技术、劳动力等要素不断从城市向农村扩散与辐射。梳理我国城镇化与乡村建设时空演进,不难发现城市与乡村发展的历史教训,也是现阶段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的实践困境。

第一,城市功能疏解缺乏有效渠道。当前我国城镇化对资源要素的集聚效应依然显著,资源要素从乡村到城市的单向流动依然存在,大城市“城市病”问题突出、中小城市发育不足,不同规模的城市分布也不合理,解决城市发展和分布问题,需要将不同规模城市的承载压力疏解出去。现有的城市规划体系和土地制度背景下,如将城市压力跨地区疏解,距离远,两地之间联系不紧密;重新选址开发新城承接原有城市压力,成本高,可行性低。解决城市发展问题迫切需要找到高效的能够承接城市功能疏解的空间载体。

第二,农村发展缺乏内生动力。我国乡村发展实践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没有考虑乡村发展的区域资源差异、农业产业化的地方特色、独特的历史文化积淀,尤其是缺少农民的主体性参与,以及对地方其他人力资源的充分激励。破解农村发展的难题迫切需要激发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这种内生动力包括乡村个人和乡村集体在应对不断变动的自然和社会环境的实践中获得的知识、经验和技能等。[18]内生动力的激发需要充分利用乡村自然禀赋、社会文化、人力资本等,尤其是不同地域文化背景下的乡村人力资本,能够将地方资源、城市经验、科技创新融合,促进城乡人口、产业、人才等市场要素的双向流动。城乡社会高效互动和相互融合是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的关键。

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意味着城乡等值化发展,不能顾此失彼,要求城乡要素资源的双向流动和充分融合。在城乡各种体制机制壁垒破除的前提下,要在城乡之间建立有效的空间载体,疏解城市承载压力,激发乡村内生动力,将城乡各类要素集聚,形成良性互动,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十四五”时期,我国应遵循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推进的客观规律和城乡空间格局优化趋势,关注人的城镇化这一核心要义,推动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提高城乡空间配置效率,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形成一种以城市群为主体、大城市为中心、周边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支点的城镇化空间形态,这一空间格局需要适配的空间载体与乡村连接,进而优化城乡融合发展的空间格局。

五、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的时空路径

现阶段,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要顺应城镇化发展规律和乡村演变趋势,坚持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双轮驱动,合理规划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时间节点的同时,以特色小镇建设为载体,优化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的空间格局。

(一)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目标,把握协同发展的时间节点

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了2020年之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两个阶段目标:2020年至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2035年至2050年,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时间表,也是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的时间要求,两者协同发展更应该踩着一个个时间节点往前推进。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对应,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已明确了不同阶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和任务:2020年至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基本完成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2035年至2050年,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和“三农”强富美的目标。目前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目标,确定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时间节点,是把握两大战略协同发展节奏,稳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基于我国城镇化发展速度和惯性,预测新型城镇化未来“两个十五年”的发展目标:2020年至2035年,为新型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期。这一时期,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序推进,保持城镇化率年均增长1%,预期在2035年达到75%。2035年至2050年,为新型城镇化的优质发展期。这一时期,保持城镇人口稳定增长,缩小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之间差距,实现城镇化高质量发展。

发达国家城市化与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长期来看,经济增长状况必然影响城市化水平,没有经济增长作为依托的城市化,不可避免地会陷入城市病等严重的社会困境;短期来看,经济波动下城市化率也有稳定增长的可能。以日韩两国为例,1960年日本城市化率为62.5%,1982年韩国城市化率达到60.07%,这与我国2019年60.60%的城镇化率较为接近,具有一定的参考性。1960年日本经济增速为-1.23%,1975年为12.88%,1960年至1975年日本经济增速处于不断波动之中,但十五年间城市化率却稳定的从62.5%增长至75.69%;1980年韩国经济增速为-1.65%,1995年为13.38%,1980年至1995年韩国经济增速也在不断波动,但十五年间城市化率却稳定的从60.07%增长至81.28%。①1978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率增长速度较快,以年均1%的增速,实现2019年60%的突破。改革开放几十年来我国年均1%的增速、经济发展的强大惯性和韧性、“乡-城”人口流动政策日益宽松构成了2020年至2035年“第一个十五年”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基础,再来看2035年至2050年“第二个十五年”优质发展期目标实现的可能。截止到2019年底,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0.60%,户籍城镇化率为44.38%,两者之间相差16.22%,这个较大的缺口表明我国新型城镇化质量提升还有较大的空间,需要“第二个十五年”的缩小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缺口的优化发展期。

若能按照以上“两个十五年”规划完成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阶段目标任务,城乡发展不平衡、乡村发展不充分问题便能得到解决,实现城镇化高质量推进和乡村全面振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全面实现,我国城乡关系也将进入融合共生、协调发展的新阶段。

(二)以特色小镇为载体,优化协同发展的空间格局

目前我国大城市和中小城市周边都存在不少发展基础较好的小城镇。这些小城镇在城市辐射范围内,也与乡村存在较多的联系,同时又因其在产业承接或地域文化方面的独特性,可作为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的优势空间和着力点。建设特色小城镇,将其作为连接城乡的有效载体,把以城市群为主体、大城市为中心、周边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支点的城镇化空间形态,与乡村连接,进而优化城乡融合发展的空间格局。[19]

1.特色小镇产业、人口要素集聚:疏解城市功能

特色小镇作为城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其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方面,特色小镇要布局于城市或城市周边,具备交通便利性、商服便利性和生活便利性等综合服务条件,具有高品质人居环境、高效自治管理能力、完善的公共配套和商业配套、良好的社区就业环境和现代化城镇社区等诸多城市功能,能够满足现代人对高质量城市生活的需求。随着各种“城市病”日益严重,特色小镇具有产业和人口要素的集聚功能,能够承担起大城市产业梯度转移和人口承载疏解功能,有助于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另一方面,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需要城乡等值发展,互促共生。需要充分发挥城市和工业对乡村和农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将更多的城市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导向农村。特色小镇可作为承接城市资源要素下乡的重要载体和关键平台,推动城乡要素交流。

2.特色小镇生产、生活、生态功能融合:带动乡村振兴

特色小镇区别于乡村的分散性,具有集生产、生活和生态于一体的优质内部循环互动空间,能独立发挥城市服务功能。一是将特色小镇建成区域中心,使其与周边乡村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区域系统,通过商业、制造、物流等非农经济活动为乡村提供经济、社会和管理等服务。二是打造与农业发展联系密切的特色小镇,以特色农产品满足多样化的市场需求,通过提升农业效率来提升农业综合竞争力,激发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三是凸显特色小镇文化传承的功能,城镇化建设实践中,随着城市文明的扩散,不少独特的传统乡村文化渐趋消亡,特色小镇建设有助于当地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特色小镇的独特性在于其因地制宜,各具特色,这需要充分发掘特色小镇生产、生活、生态多维功能,以特色发展城镇,以城镇带动乡村,形成镇村联动的新格局。

注释:

①根据联合国网站相关数据整理。https://population.un.org/wup/Country-Profi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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