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地产是中国保利集团公司控股的大型国有房地产上市公司,综合实力居央企地产首位,连续十一年蝉联中国房地产行业领导公司品牌。截至2020年9月末,公司总资产规模达11479亿元,房地产项目遍布国内外118个城市。
公司面向内地及香港两大资本市场,业务涵盖房地产开发、物管、商管等多项产业,对治理体系提出较高要求。公司从提升履职能力、规范制度体系、关注行业发展趋势、保证重大事项及时决策等多个维度,完善董事会建设,提升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治理能力。
规范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确保决策的规范性。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成员涵盖了房地产管理、财务管理、经济管理、法律等领域的专家,与公司发展需要高度契合。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部由独立董事担任,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指导和监督功能。
公司董事会以《公司章程》为基础,搭建起集公司基本制度、董事会运作专项制度、经董事会决策的核心业务制度于一体的制度体系,从制度层面保障公司董事会既有规范的决策流程,又有敏锐的经营触觉,建立从顶层决策到一线经营的立体化制度体系。
公司董事会注重董事履职能力的提升,保证决策的科学性。一是通过经营月报等方式,及时让董事掌握公司最新经营动态;二是组织董事深入项目一线参与现场调研,了解一线业务运营状况;三是积极组织董事参与证监局、上市公司协会等机构举办的学习、培训,掌握最新监管动态。
公司董事会会议通过定期与临时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并通过现场、通信等方式为董事提供灵活的参会途径,充分保障董事履职的便捷性。在重大事项的决策方面,公司通过专门委员会充分提高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的把控、审核,提升决策的科学性。
公司结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最新修订,以及国务院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积极组织董事会成员多次以监管培训、主题讨论等形式参与学习研讨。同时,董事会高度关注行业发展趋势和前沿领域研究,建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扩大会议机制,邀请公司管理层、具体业务线负责人针对公司各个业务板块的经营战略开展深入战略研讨,明确各业务发展的战略方向。
为更好地把握市场机会、服务业务经营需要,公司积极推动重大融资、项目合作等事项董事会审议,以高效组织召开董事会,及时完成公司重要决策,并通过专项报告与外部董事汇报沟通,提高汇报效率、缩短审议周期。同时董事会指导经营层做好对照检查与整改提升,结合经营实际需要,不断优化重大决策及管控体系。
公司董事会注重提高信披质量,信息披露工作连续七年获得上交所最高的A类评价。尤其是,公司高度重视非财务经营性信息披露,持续优化信息披露业务流程,切实提升披露质量。自2007年起,率先发布月度銷售及项目拓展公告,开创上交所房企自主披露的先河。自2009年起,连续十二年向社会公开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并于报告中全面及客观展现了公司在经济、社会、环境三大范畴中各利益方关注的重点议题、行动及相关实践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