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 晗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投资经济系,北京 102488)
改革开放以来,以劳动力和自然资源为基础,中国经济取得了快速发展。但随着老龄化时代的到来,人口红利逐渐消失,现有的依靠投资和出口拉动经济增长的发展模式难以为继,经济发展必须向依托技术进步的内生增长模式转变[1]。党中央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全面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意味着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已经成为中国经济转型发展的关键[2]。因此,要实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必须要着力提高城市的全要素生产率[3]。
城市的本质是资源在地理空间上的集聚。但不同国家对资源的分配方式有明显差异,西方国家一般由市场主导资源的配置,而中国大部分城市的资源分配都受行政体制的约束,要经历从中央到地方、从上级到下级城市的层层分配。一方面,行政级别越高的城市拥有越多的政治资本,能够左右资源再分配的流向,可以向上级政府争取到更多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另一方面,过度的行政干预也会扰乱市场秩序,导致资源在空间上的分配不均等问题,为地区经济的发展带来负反馈效应[4]。因此研究中国城市的全要素生产率,绝对不能忽视中国的城市行政级别差异。
企业通过产业集聚来节约生产成本、开拓市场,由此产生的集聚效应为进一步扩大生产创造条件,但当集聚水平超过一定临界值时,又会产生“挤出效应"等负的外部性,抑制企业生产效率的提高,进一步影响城市全要素生产率[4]。因此产业集聚对城市全要素生产率的促进作用是否大于抑制作用,目前在学术界还没有形成定论。与此同时,在产业集聚区的形成过程中,城市行政级别会通过财政政策等方面对产业集聚产生影响[5],但这种影响是否会对城市全要素生产率产生作用尚不清晰。
城市行政级别作为政府行政力量的载体,不仅对城市发展行行政管理之职,也具有规范市场经济的作用[6]。行政级别高的城市,掌握的政治资源也较丰富,对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力也越大,因此,较高行政级别城市的经济发展往往快于其他城市[7]。
城市行政级别对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备受学术界关注。王麒麟认为城市行政级别对城市群的发展整体具有促进作用[8]。张毓、曾鹏等分别研究城市行政级别对旅游业和对外贸易的作用,认为城市行政级别对二者都有正面影响[4,9]。江艇等认为城市行政级别对国有、外资以及港澳台地区的制造业企业促进作用较强,但却不利于民营企业的发展[7]。孔令乾等认为城市行政级别对城市生产效率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且级别越高的城市促进作用越明显[10]。
城市经济学的相关理论认为,产业集聚能够通过促进要素的集聚,尤其是促进知识、人才等创新要素的集聚,来发挥其正外部性,由此产生的集聚效应又会进一步吸引产业集聚,形成良性循环[11]。但目前学术界对产业集聚能否促进城市全要素生产率还存在争论。Marshall、Glaeser和Ciccone等都认为产业集聚对劳动生产效率、地区经济发展都具有促进作用[12-14]。杨浩昌等将产业集聚划分为制造业集聚和生产服务业集聚,认为二者对全要素生产率均有提升作用[15]。张浩然、宣烨等则认为,只有在经济规模越大的地区,服务业集聚对城市生产效率的促进作用才更明显[16-17]。也有一些学者对此持不同看法。程中华、鹿坪和杨仁发等认为服务业集聚对城市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起促进作用,而制造业的集聚则会产生抑制作用[18-20];Gopinath发现当产业集聚超过某个临界值时,就会对制造业生产率产生负面影响[21]。
纵观已有文献,国内外对城市行政级别、产业集聚与城市全要素生产率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为本文的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但目前学术界多是将城市行政级别作为外生因素做理论分析,很少将其纳入经济模型做实证研究,因此从城市行政级别的角度来研究城市全要素生产率的成果较为缺乏,而从城市行政级别与产业集聚的交互作用出发,探讨二者对城市全要素生产率影响的研究更是不足。综上所述,本文在探究城市行政级别、产业集聚对城市全要素生产率作用机理的基础上,构建计量模型,实证分析城市行政级别、产业集聚对城市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
通过对城市行政级别、产业集聚与城市全要素生产率之间作用机理的分析可以得出:第一,产业集聚对城市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作用主要是通过促进生产成本的节约、技术和知识的溢出等来实现,而抑制作用则主要体现在“挤出效应”等方面[22];第二,城市行政级别对城市全要素生产率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财政支出、税收优惠、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等方面,而抑制作用则来源于政府的过度干预所导致的资源错配等问题;第三,城市行政级别会通过产业集聚间接影响城市全要素生产率,这主要是由地方政府出于对地方经济的维护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导致的,但最终是否能对城市全要素生产率产生促进作用,还要取决于城市的经济基础、区位优势等因素。
根据以上分析,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1:产业集聚会对城市全要素生产率产生影响。
假设2:不同行政级别的城市对城市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具有差异。
假设3:城市行政级别会通过产业集聚对城市全要素生产率产生影响,影响结果取决于区位优势、经济基础等因素。
为了验证城市行政级别、产业集聚以及二者的共同作用对城市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采用面板数据模型,首先构建一个简单估计模型来考察产业集聚(MQ)对城市全要素生产率(TFP)的影响,再引入城市行政级别(Level)来考察其对城市全要素生产率(TFP)的影响。为了进一步考察二者对城市全要素生产率的协同作用,在上述模型中加入二者的交互项。综上,构建以下模型:
TFPit=β0+β1Levelit+β2MQit+
β3(Level*MQ)it+βicontrol+γit.
其中,i和t分别代表时间和城市,β1、β2表示解释变量系数,β3表示交互项系数,Level、MQ以及Level*MQ分别表示城市行政级别、产业集聚以及二者的交互项,control表示控制变量,γ表示随机误差项。
在数据分析时,采用的是普通最小二乘法(OLS)、混合效应模型(Mixed),以及固定效应(Fe)。考虑到固定效应模型只能估计随时间变化的变量参数,为了将城市行政级别纳入模型,在处理数据时,将行政级别与年份要素相乘,得到城市行政级别与时间变量的交互项,这样就可以采用固定效应模型来进行估计。
1.被解释变量
城市全要素生产率率(TFP)。目前学术界测算TFP主要有生产函数法、SFA随机前沿法以及DEA-Malmquist指数法,由于DEA-Malmquist指数法具有不考虑要素的价格信息、计算方便、可分解等优点而被学者们广泛使用。因此,本文参考Caves、Fare[23-24]等的方法,采用DEA-Malmquist指数法计算各城市的全要素生产率指数(TFP)。产出指标用各城市的实际GDP表示,实际GDP的计算以2010年为基期,再对各城市历年GDP平减后得到的,以消除不同年份的价格差异;采用永续盘存法计算资本投入,其中涉及的折旧率、固定资本价格指数及基期资本存量等数据的处理都参照张军[25]的做法进行核算;采用各城市年末城镇就业人员总数来表示劳动力投入。
2.解释变量
城市行政级别(Level)。参考江艇、王麒麟[7-8]等的做法,将正部级城市赋值为3、副部级城市赋值为2、省会城市赋值为1、一般地级市赋值为0。
产业集聚度(MQ)。产业集聚采用的是样本城市的制造业集聚程度,用区位熵指数来衡量,计算公式如下:
MQi,=(Ei,/Ei)/(Ek,/Ek) .
Ei,表示i地区制造业的城镇单位就业人数;Ei表示i地区所有产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Ek,表示全国制造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Ek表示全国城镇单位总就业人数。区位熵指数越大,证明制造业的集聚程度越高;反之则越低。
城市行政级别与产业集聚度的交互项(Level*MQ)。为了实证检验城市行政级别通过产业集聚对城市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引入城市行政级别与产业集聚的交互项。
3.控制变量
人口规模(lnpop)。人口规模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一个地区的发展潜力和经济发展活力,这里用市辖区人口来表示。
政府财政支出(lngov)。体现政府对地区经济发展的干预程度,用政府财政支出/地区生产总值来表示。
人均货运总量 (lnfre)。代表地区要素的流通情况。
产业结构(lnIS)。用第二和第三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来表示。不同产业所带来的经济附加值各不相同,也会对投入产业比产生影响。
土地面积(lnland)。一个地区的土地面积越大,发展空间和资源越多,可能越有利于城市经济的发展。这里用市辖区面积来表示。
人力资本质量(lnstu)。人力资本是提高城市全要素生产率的重要来源,考虑到部分中西部落后地区缺乏高学历人才,因此只采用当地在校小学生(prim)和在校初中生(seco)人数之和来反映。计算公式为:lnstu=log*(prim*6+seco*9)。
人均职工工资(lnsal)。反映一个地区的消费能力、经济发达程度。
选取280个地级及地级以上城市作为研究样本,并将它们划分为正部级城市、副部级城市、省会城市以及一般地级市。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和连贯性,将港澳台地区,拉萨、三沙市等数据严重缺失的城市剔除,同时将巢湖、吴忠市等样本期内有行政划分变化的城市剔除。面板数据长度为2011-2017年,全部数据均来源于2012-2018年的《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以及各城市的统计年鉴和统计公报。为避免异方差的影响,对所有的控制变量都进行了取对数处理,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分析具体如表1所示。
表1 变量描述性统计
将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作为全样本数据,验证城市行政级别、产业集聚对城市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回归结果见表2。
根据表2的回归结果可知,产业集聚对城市全要素生产率具有显著促进作用。由于目前我国很多地区依然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资源和环境的承载力还有一定空间,因此产业集聚会使企业生产成本降低,产生知识和技术外溢效应,推动经济发展。全样本数据的实证结果表明,城市的行政级别越高,对城市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作用越明显,说明城市行政级别对城市全要素生产率的促进作用大于抑制作用。行政等级越高的城市,掌握的政治资本越多,能够向上级城市争取到更多的财政政策、税收优惠、经济特权等来促进产业和人口集聚,进一步带动城市经济的发展,形成良性循环。城市行政级别通过产业集聚会对城市全要素生产率会产生间接促进作用,一方面政府通过税收优惠、财政支出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为企业营造了良好的集聚环境,由此产生的集聚效应又进一步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增强了市场活力,提升了城市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政府对市场的适当干预,可以弥补市场失灵,优化竞争环境,也可以避免出现市场壁垒、无序竞争等情况,从而促进城市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
通过全国数据的分析结果,已经得到了城市行政级别、产业集聚对城市全要素生产率的作用效果,但全样本数据所得结论具有一定一般性,我国国土面积辽阔,地区间经济发展状况具有一定空间差异性,而全国数据难以反映出地区差异,对结果的估计可能会存在误差,因此从中国东、中、西三大区域来分别考察城市行政级别、产业集聚对城市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机制,以剔除区位因素对回归结果的干扰。回归结果见表3至表5。
表2 全国城市行政等级、产业集聚对城市生产效率的影响
1.东部地区检验回归结果
按照国家对东、中、西地区的划分,东部地区包含9省3市,样本截面城市共115个,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
根据模型(1)的回归结果可知,东部地区产业集聚对城市的全要素生产率有显著的促进作用;模型(2)至(4)中,产业集聚对城市全要素生产率的促进作用依然显著;模型(2)和(3)中城市行政级别的回归系数,以及模型(4)中城市行政级别与时间变量交互项的回归系数均显著为正,表明城市行政级别对城市全要素生产率有显著促进作用,城市的行政级别越高,城市的全要素生产率也越高;模型(5)至(7)在模型(2)至(4)的基础上引入了城市行政级别与产业集聚的交互项,根据回归结果,交互项的回归系数均显著为正,说明东部地区城市行政级别通过产业集聚对城市全要素生产率具有显著促进作用。依靠改革开放政策,东部地区率先实现经济飞速发展,在财政扶持力度、市场化和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等方面都占据优势,吸引了大量产业在此集聚,因此,东部地区的回归结果整体较为稳健。
2.中部地区检验回归结果
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内蒙古等9个省的地级及以上城市,样本截面城市共109个,回归结果见表4。
根据表4的回归结果可知,中部地区产业集聚和城市行政级别都对城市全要素生产率具有显著促进作用。中部地区地处内陆地区,无论是地理位置还是经济开放程度,都难以与东部地区相比拟,政府的适当行政干预,可以为地区经济发展争取到更多政策倾斜,扩大企业的盈利空间,促进地区经济增长,提高生产效率。虽然政府的过度干预也对城市全要素生产率产生抑制作用,但目前来看抑制作用并不明显。模型(5)~(7)加入了城市行政级别与产业集聚的交互项,交互项的回归系数在最小二乘(OLS)和混合效应(Mixed)模型中不显著,但在固定效应模型(Fe)中显著为正,综合考虑模型的可决系数R2,固定效应模型(Fe)的回归结果解释性更强,因此中部地区城市行政级别通过产业集聚对城市全要素生产率具有显著促进作用。整体而言,中部地区城市行政级别通过产业集聚对城市全要素生产率的促进作用不如东部地区明显,这主要是因为中部地区市场开放程度不如东部地区高,经济发展也相对落后,在科技、管理等方面都处于劣势,也难以争取到与东部地区相对等的政治资源,导致这种间接作用不及东部地区明显。
表3 东部地区回归检验结果
3.西部地区检验回归结果
西部地区涵盖12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样本截面城市共56个,回归结果见表5。
根据表5的回归结果,产业集聚对西部城市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有显著的促进作用。由于丰富的自然资源以及廉价劳动力优势,吸引了部分产业在西部地区集聚,所产生的规模效应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促进了地区经济的发展,带动了西部地区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城市行政级别对城市全要素生产率有直接促进作用,由于西部地区的对外开放以及市场化程度低、产业发展相对落后、基础设施不完善,因此必须依靠政府行政手段来谋求更多发展机遇,中央政策倾斜以及政府对地方经济的保护,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滞后,是促进西部地区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的重要政治资源。西部地区城市行政级别通过产业集聚对城市全要素生产率的作用不显著。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转型,西部地区也面临产业结构升级,尽管地处偏远地带、经济发展落后,但也因此享受到更多的政策红利,争取到更多的政治资源。与此同时,当地政府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也更加明显,城市的行政级别越高,意味着政府的干预程度也越高,反而会扰乱市场秩序,从而限制政府行政级别与产业集聚发挥协同作用。
表4 中部地区检验回归结果
表5 西部地区检验回归结果
利用2011-2017年全国28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面板数据,分别从城市行政等级和产业集聚的角度,探讨了二者对城市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机制。研究结果表明:(1)产业集聚对城市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具有显著促进作用。实证结果表明,无论是全样本数据还是分地区数据,产业集聚对城市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且系数为正。(2)城市行政级别对城市全要素生产率有直接的促进作用,作为政府行政干预力量的载体,城市行政级别越高,对城市全要素生产率的促进作用越强。(3)产业集聚对城市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受到城市行政级别的间接作用,但这一间接作用会受到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地理位置等因素的影响。对全样本数据和东中部地区数据的回归结果来看,产业集聚对城市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受到城市行政级别的间接促进作用,但对中部地区的间接促进作用不如东部地区明显;西部地区城市行政级别通过产业集聚对城市全要素生产率的作用不显著。
基于以上分析,提出以下建议:一是促进产业集聚区的形成。地方政府应当利用其行政力量,积极引导和培育适合当地发展的优势产业,通过提供优惠政策、完善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等政策来吸引人才、招商引资;同时鼓励龙头企业扩大产业链、优化产业链,推动产业间良性互动,促进该地区产业集聚区的形成。第二,要转变政府职能。要加强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提高政府办事效率,通过透明化的服务、简明化的行政审批手续,为企业创造更优质的服务,也为地区经济发展创造更良好的环境。第三,要加强对政府行为的监督。城市行政级别作为政府行政力量的载体,适当的干预可以刺激地方经济发展,但过度的参与市场不仅会造成资源错配、政府财政资源的浪费,也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要摆正政府的位置,让行政力量发挥的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