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帅 | Chen Shuai
倪 阳 | Ni Yang
随着城市规划体系的不断更迭,越来越多的城市更新设计转而聚焦城市街区而非仅限于某一建筑的范畴,而这也成为了城市空间遗产保护的有力手段。城市中自然而自由的街道肌理经过时间与文明的沉淀,其中蕴含的文化特质往往是无可替代的。一座城市的发展是一个关联性的演化过程,其中的肌理与空间并非凭空而来,而总是其历经城市政治、经济和人文发展累积之后的结果。从城市史的角度上说,“街区”作为早期欧洲城市最主要的空间载体与特征之一,在经过漫长的演变与发展后,已经形成了相对完整的形态体系。通常来说,处于不同发展背景下的城市,其城市结构与肌理也将呈现更加多样化的趋势。其中,街区作为城市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与形体系统之一,既是地块空间划分的基本单元,也是城市肌理的构成元素。对这些单元与肌理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将揭示城市空间形态的原始诱因,同时将对现有城市更新项目提出更具“适应性”的策略。
街区在英语中译为“Block”,最早起源于中古荷兰语中的“Blok”(方块)。直到1796年衍生出建筑语境下的“紧凑体量”的概念,译指城市中被街道包围的空间。它同时具备物质空间与社会文化载体的双重内涵,是城市地块划分的依据,也是空间功能结构的基本构成元素。在空间上,道路作为城市街区的限定,主体是由一系列沿街布局的建筑组合,具有明显的边界与区域属性;在功能上,街区以住宅功能为主,其他公共功能并置相融,是城市多样化的构成单元;在社会划分上,街区成为了人与人之间缔结的纽带,是社会公共活动的载体。因此,街区成为了社会与空间相互关联的体系。
正是这样功能高度复合的空间类型,城市街区随着人类经济社会的发展,也产生了不同的转变与影响,并留下一批极具意义的理论与实践。不同的建筑师对城市街区有不同的理解:伯纳德·鲁道夫斯基将街区与生命进行比拟,将街道比作母体,城市成为了孕育生命的温床,建筑则是滋养生命的养料,形象生动地阐述了三者之间的关系[1];菲利普巴内翰认为街区不应只是一种建筑形式,同时还具备宏观视野下的产权属性[2];彼得莱克相信街区是城市与建筑的纽带,相互关联发展[3]。对于城市街区的理论不断更迭,其更新实践也从未停止:早期古典时期的欧洲城市起源,街区呈现自由发展状态,直至工业革命时期,城市街区相关理论受到现代主义的冲击与人文主义的反思,迸发出多样的规划尝试,如19世纪末期奥斯曼改造下的巴黎、20世纪初期田园城市下的伦敦等[4]。回望历史,不同的时代背景,不同的生活方式,对城市街区提出不同需求,决定了城市的发展与未来。
图1 奥斯曼街区尺度
图2 田园城市提出的四种围合类型
纵观城市发展的历史,为适应政治、经济与社会等多重因素,城市街区不得不调节并做出改变。欧洲城市街区漫长的转型过程中进行了多次变革性的转变,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本文将通过传统、共生、转型三个阶段探索欧洲街区发展的历史。
作为欧洲文明的摇篮,古典文化的先驱,古希腊的米利都城孕育了早期欧洲街区的雏形。整座城市采用了棋盘式的路网布局,通过两条主要的街道串联起公共空间,同时置入多个“L”型广场,提升街道空间的延展性。米利都城街区体系遵循几何模式进行排列布局,分化出南部与北部两个大型的街区组团。城市划分了规整的功能分区,道路分隔下的住区与公共建筑紧密相连,此时最大的单元街区面积仅为30m×52m[5]。
到了古罗马时期,城市建设发生了极大的改变。城市街区依托于斗兽场和浴场等公共建筑,路网开始呈现向心形态,对地块划分变得不再方正。维特鲁威在《建筑十书》中详细地探讨了当时建筑物选址与城市的关系、城市街区路网的结构设置,对其后文艺复兴时期的城市街区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此后漫长的中世纪演变过程中,欧洲城市街区形态趋近于古罗马时期城市街区形态,但路网轴向关系受到宗教文化的影响,其轴向道路的主要联系对象变成了教堂和教堂前广场,因而产生了许多放射性的街区结构[6]。
(1)奥斯曼时期的巴黎
1853年,为应对人口激增的城市建设问题,奥斯曼提出“切口”模式的城市更新手段,通过城市切口剖解,将广场、火车站等重要的公共建筑紧密联系在一起。这种切割的手法产生了两个显著的效果,一方面将纪念物孤立,互相之间通过视觉关联,创造了一种独特的城市秩序;另一方面强化了城市公共建筑间的联系,增加了城市道路的可达性。但同时切口造成了一定的干预,街区成为了从属的单元,许多区域需要根据切口重新规划。
此时巴黎放射状结构划分出来的街区呈现为三角形。在形态上,街区顺应着原有道路脉络,进深变得更加狭长,因而产生了很多被街道围绕的独栋板式建筑。面积也由原先的200~1100m2减少至120~360m2。在布局上,整个街区像是一整栋建筑,边缘与街道直接相接,作为日常活动的场所,内部庭院自成体系,创造了新的次级公共空间(图1)。此时的城市街区成为了一个可以操作且兼容的空间单元,整体连续的边界属性,增强了城市的秩序感。
(2)田园城市时期的英国
18世纪40年代,为解决日益扩张的城市问题,霍华德提出了卫星城的增长方式,并编著“田园城市”的相关理论,在城市郊区新建上进行尝试。新建的街区具备完整的结构、密集的中心和多样化的住宅,空间的等级变得更加丰富,街区边界也更为明晰[7]。
伦敦的城市街区提出了“围合”的理念,尽端式的街区模式提供了新的组合尝试(图2)。在形态上,街区对城市道路进行退让,形成面向城市的院落空间。在庭院内部,封闭的限定与街道开敞的空间形成强烈对比,明确了公共与私人的区域。最终将街道简化为仅用于通行的功能,同时也增强了交通的可达性。在布局上,街区由一系列建筑形成组合:由一栋独栋建筑统领轴线,左右两侧分别设置对称序列,末端通过建筑变化收口。这个时期的城市街区由于特殊的社会背景,所呈现的密度并不高,更多是强化了居民对自然属性的向往。但与传统城市肌理相比,围合创造了一种新的空间序列,同时也提出了街区自治新的模式。
(3)柯布西耶的光辉城市
图3 白塔寺街区形态分析
“城市的当权者想尽一切办法,不惜一切代价将我们驱逐到郊区的田园城市去。”[8]柯布西耶曾在《光辉城市》这样写道,他所提倡的“光辉城市”,表达着对中世纪城市形制的排斥,它未曾出现,却成为城市规划中一个经典的图示语言。其中对城市街区形态的构想十分大胆:所有的底层架空伴随着柱廊,像“走廊”一样的街道成为了分化的网格,而走廊成为了竖向街区的街道。传统街区的要素被切开、分离、重组到新的体系中。曾经赋予城市肌理秩序等级化的元素——街道、边界、庭院被完全简化。这样的街区实践在那个年代并未付诸实施,柯布西耶在探索新的空间原型时,依旧追寻传统街区秩序的回归,并批判规划者无度的开发[9]。
20世纪末,大量的城市更新与扩张,其功能分区、差异化空间结构带来的生活、工作、娱乐等方面的问题引起了人们的不满。现代主义提倡的结构化、功能化的形式遭人诟病。包赞巴克提出了“开放街区”的概念,认为城市的形态应当由建筑个体与城市道路之上的街区主导,而并非建筑单体与城市路网。新型的开放街区具有以下的特征:①街区中的建筑单体作为个体而存在,保持其各自的独立性。建筑单体的独立能够保证各自良好的景观与朝向,缓解以往街区围合闭塞的状态;②街区中的建筑保持多样化的设计,整个街区可由几个建筑师统一设计,相互配合、创造丰富的街区样式;③创造城市空间的多样性,街区不刻意限制建筑形态,鼓励营造丰富的城市界面,减少传统街区街道空间的压迫感[10]。“开放街区”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街区的内部秩序,从而满足了居民日益增加的生活需求。
中国最早的规划制度源于战国时期的《周礼·考工记》:“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此时的路网结构已经确立。到了唐朝,逐渐演变为里坊制的城市格局。此时的唐长安城已经形成了成熟的棋盘式布局,里坊作为居住的街区单元置入其中。但城市街区还较为封闭,各坊间还筑有高墙,坊只是承接简单的居住功能。宋朝时期,商业和手工业快速发展,封闭的里坊制已很难满足当时的社会需求,此时的坊、门、墙等隔离要素已被逐步拆除。宋朝以后,为了迎合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采用了开放街巷式的布局,并一直沿用下来。
新中国初期,我国受“邻里单元”和苏联“街坊”规划思想的影响,出现了周边街坊式的布局模式。在形态上主要以中层建筑围合形成组团,整体具有多条轴线秩序。改革开放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体制和计划经济模式的影响,出现了单位型社区,以封闭大院下的行列式布局为特征;改革开放后,我国的街区形态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出现了多种多样的居住小区模式[11]。
通过上述对街区历史演化发展梳理可以发现,中欧城市街区形态上具有显著差异(表1)。在规划者层面,欧洲街区尺度远小于我国街区,具有良好的适应性,同时空间层级变化多样,能够与城市规划结构较好的协调。在使用者层面,我国的街区模式为使用者提供了良好的居住环境,并且保持建筑的个体属性,为后续更新提供多义可能。当我们在讨论某些事物的发展演变时,需要找寻整体的内在逻辑,探究事物的客观规律。街区作为城市中亘古不变的空间类型,验证了罗西的“相似性类型”原理,只有不断的适应与变化,才能维持着空间特有的类型性。
作为一种人造的物质环境,城市街区与外界存在普遍的关联,而“时、场、人”这三个基本要素影响了其形态特征[12]。从“时”的视角看,“历时”下的经济背景决定了城市的发展模式,“共时”下的社会结构影响了街区的发展状态,两者协同推进为街区形态奠定了基调。从“场”的视角看,规划者规划的城市空间结构为街区演化明确了方向。欧洲城市以教堂与广场为中心,形成放射状的轴向联系。中国城市以“礼制精神”为理念,关注城市轴线的规整与建筑布局的方正。从“人”的视角看,“集体人”的价值取向决定了公共空间的尺度规模,“个体人”的活动模式影响了私人领域的的空间品质,两者共同作用为街区发展提供了动力[13]。以城市街区形态的表征差异为依据,以其演化的内在成因为导向,方能得到适合当代语境的街区发展策略。
在我国经济水平快速发展背景下,城市化建设不断推进,诸多社会与空间问题接踵而至。如城市的机械化扩张,交通体系的闭塞拥堵,社会活动割裂等问题直接阻碍了城市街区的发展。相比于城市新城的建设,旧城街区的更新举步维艰。
一方面,传统城市街区肌理延续断层,公共配套资源薄弱。以北京为例,作为一座三千多年历史的古都,其城市肌理存在珍贵的历史痕迹。白塔寺片区北起大茶叶胡同东西一线,南至阜成门内大街,西至西二环路,东至赵登禹路,是北京传统街区的经典缩影[14](图3)。这种传统街坊型街区在我国尤为常见,具有极其鲜明的空间特征:①街区单元体量适中,但街区密度极高,导致交通通行混乱,停车系统缺失;②街区肌理十分明晰,均以传统建筑形式或其变型组合而成,如白塔寺片区的街区单元均以北京胡同单元为基础;③公共资源极度匮乏,现代化生活配套难以建设。
表1 城市街区形态特征
另一方面,计划经济背景下的大院形制空间封闭,城市脉络关联程度极低。广州作为中国南大门,自古以来是经济繁荣的港口城市,因而经济体制影响下的“大院”街区模式在此普遍存在。坐落于广州城市新区主轴线上的六运街区,是为当年全国运动会服务的配套街区(图4)。其街区形态存在“大院”模式的普遍规律:①街区尺度较大,内部空间封闭,具有完善的内部交通体系,但与城市交通层级割裂;②街区内建筑单体形式单一,均以多层住宅为主,同时在城市更新的进程中,演化出部分的底层混合商业模式;③公共空间同质化,生活配套功能过于集中[15]。传统街坊型街区与“大院”型街区是当前我国旧城结构中最为普遍的街区形式,也是当前更新实践中最为关键的空间类型。
欧洲城市的“街区制”经历了漫长的时间考验,产生了大量实践性的探索,对欧洲之后的城市和住区建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中国和欧洲的城市建设虽然在很多方面都有差异,但欧洲城市街区的规划理念对于我国目前大规模城市更新建设却不无启示。在城市街区的现状基础上,通过对尺度,形态与功能的协调策略,实现街区的自我更新(图5)。
(1)分化集约的空间组团
我国在特定的经济和社会背景下,形成了以传统街坊为主,计划经济大院并置的城市街区组合。如此大型的树状城市结构,内部功能和空间的发展将极不平衡,同时区域活力丧失,土地利用价值降低。欧洲城市的街区,普遍采用较小的空间尺度,接近于一系列建筑的并置组合,具有更高的适应性和稳定性。分化集约型的组团,是将大型街区划分为多个小型的有机组团,组团之间平衡社会资源,共享空间功能[16]。在管理者层面,有助于高效的街区自治,提升土地利用价值;在使用者层面,减少空间过大而造成的漠视感,增强街区归属感。
图5 传统街区模型(左)及更新策略模型(右)
(2)完善精明的交通策略
长期以来,受到“邻里单元”和苏联“居住小区”模式的影响。我国城市街区的交通模式是以机动车通行为主导,以城市主次干道建设为重点的自上而下层级划分。因而街区内部路网破碎,次级支路待建堵塞。随之而来的是组团内部的通勤能力丧失,基础建设匮乏。而欧洲城市所沿用的密集,多层级的路网体系,不但没有造成交通的混乱,反而提高了通行的可达性。完善精明的道路体系,通过对街区内部交通的梳理,增加必要的通行网格,进一步分化空间序列,明确地块属性;同时也能够创造更丰富的道路层级与边界,增强了街区内部的功能联系,提升了外部的可进入性。
(3)创造复合型的功能空间
简·雅各布斯在《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谈到,多样性是城市的特征之一,我们需要各种互为联系互相支持错综复杂的多样性。街区作为城市基本单元,在空间结构上应与城市形成联动[17]。传统中国城市格局常以不同层次的围墙对空间进行划分,因而造成了许多功能空间的直接分离。机械化的功能分区已经难以适宜人们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开放街区”的混合体系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区域型公共空间应当得到细分,并均衡地置入到街区体系当中,形成复合型的功能空间。在形式上,空间应具有多义性,能够被赋予不同的方式;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功能具有一定的应变性。复合功能空间的置入能够提升公共资源的辐射范围,与集约组团共同作用,创造多样化的街区形态。
凯文·林奇在《城市意象》中这样描述,“城市的价值并不在于表象的秩序,而是能被识别出秩序的城市。”[18]城市街区正是这样隐藏的秩序体系,它是历史积累的产物,也是城市居民的情感寄托。城市发展是一个漫长的演化过程,我们应当以史为鉴,探寻适合我国国情的街区关联性更新策略。
资料来源:
图1~2:菲利普·巴内翰.《城市街区的解体-从奥斯曼到勒·柯布西耶》;文中其余图表为作者自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