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伟
(晋中学院政史系,山西 晋中 030619)
无产阶级政党领导权在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具有质的内在规定性。当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传入中国后,中国共产党历史的、动态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科学回答了“由谁领导、为何领导、何谓领导、如何领导”等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充分体现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的有机统一,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政党领导理论的中国化、时代化发展。在建党百年之际,系统梳理党的全面领导的发展历程,总结历史经验,既需要科学厘清以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与马克思恩格斯无产阶级政党领导权之间的流与源关系,也需要在新的历史方位中正确把握党的全面领导与马克思主义政党领导理论之内在统一。
党的一大提出了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和组织原则,旗帜鲜明地指出要建设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由于党员数量有限和地方组织不健全,会议决定建立临时的中央领导机构——中央局,担负领导中国革命的职责。但此时,中国共产党对国情认识不深,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缺乏系统理解,对民主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对经过怎样的步骤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缺乏深刻分析。因此,一大未曾制定党在民主革命时期的明确纲领。随着中国共产党的革命斗争经验积累、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提高以及对无产阶级革命理论理解的进一步深化,二大阐明了党的性质、提出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并在此基础上选举了新的中央领导机构,完成了临时机构向正式机构的转变,正式确立了中央执行委员会,为党的领导提供了政治方面和组织方面的准备。
虽然中国共产党在1925年四大上首次提到了无产阶级的革命领导权问题,但当时中国共产党尚处幼年,对中国革命的性质和中国革命战争的特点、规律认识不足,对各阶级在每一革命阶段中的作用以及共产党的作用缺乏深刻理解,导致中国共产党对如何争取和掌握民主革命中的领导权问题缺乏具体分析。在革命过程中,由于陈独秀的右倾机会主义错误影响,放弃革命领导权导致大革命的失败。随后中共五大通过《组织问题决议案》批判了陈独秀的右倾错误行为,首次提出从中央、省委以至支部建立党的集体领导,根据革命形势需要建立“中央临时政治局”,规定“党部机关之一切决议即决定、调遣等等应当绝对地服从,一切党员不论其地位如何都应如此”。
1931年11月1日《关于党的精神问题决议案》,强调了以正确的阶级路线领导工农群众巩固苏维埃政权和红军,“保证党对政权红军及其他武装组织和群众组织的绝对的领导作用”[1]625。1934年1月党的六届五中全会成立了中央书记处,对书记处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并“确立政治委员制度,加强党的与政治机关的领导”[2]71。
1938年9月29日《中共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开幕词》对中央与地方党的关系、中央集中统一全国党的领导作出了规定,并对党的领导系统进行了科学布局:“在全国组织几个中央局,由中央直接领导,并代表中央直接指导各地方党”。为了增强党的威信,还强调了一切地方的最高党部领导一切党、政、军、民的工作,均统一于当地最高党部,提高党的威信。[3]703-7041938年11月6日六届六中全会除了重申“四个服从”的铁的纪律外,还对中央委员会的工作和纪律进行了规定和要求,指出“党的中央委员会是党的最高机关,在政治上、组织上指导党的一切工作”[3]766。这些规定对保证党中央权威和领导奠定了重要作用。六届六中全会以后,党中央和各根据地的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领导,创造了许多可借鉴的经验。但由于党内出现“个人主义”“分散主义”“山头主义”等不良现象,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严重制约了党的布尔什维克化,这就更强烈地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坚持党中央领导。为此,1942年9月1日在《关于抗日民族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中对无产阶级政党的性质进行了内在规定:“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和无产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并再次重申了党的领导地位,“领导一切其他组织,如军队、政府与民众团体”,还强调了“根据地领导的统一与一元化”。[4]4231943年,毛泽东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作出了重要指示,指出建立领导核心必须反对‘一国三公’。[5]69为推动全国革命形势发展,为全党全军高度集中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政策,克服一些地方的无政府无纪律现象提供了政治保障。
新中国成立初期,百废待举、百业待兴、经济基础十分薄弱,为了确保国民经济恢复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实施,坚持和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1949年11月通过了《关于在中央人民政府内组织中国共产党党委会的决定》和《关于在中央人民政府内建立中国共产党党组的决定》,在国家政权系统、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设立党委、党组,加强党的领导下集中一切可以集中的力量全力促进国民经济恢复和社会主义建设。
比如在1951年整党运动中,强调必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党员的斗争和工作。1955年3月21日全国代表大会成立了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以此进一步杜绝个人主义、分散主义倾向,有力地巩固了党中央的权威。1956年4月25日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再次强调了党中央的统一领导是建设强大社会主义国家的重要政治保证,正是因为有了党中央的强有力的统一领导,才能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提供全国的统一计划和统一纪律。[6]32在1957年《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一文中,毛泽东强调了六条政治生活标准,其中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是重中之重。1958年6月党中央强调:“只有一个‘政治设计院’”,“大政方针和具体部署,都是一元化,党政不分”[7]150。从此,党的一元化领导原则得以基本确立。1962年1月,毛泽东正式提出:“工、农、商、学、兵、政、党这七个方面,党是领导一切的。”[8]305由此,党的一元化领导在全党形成了政治共识。但由于受到“左”倾错误思想的不良影响,“文革”期间党和国家事业遭受严重破坏。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对领导制度的探索和建设发生了历史性转折,力戒党内权力过分集中、“党的一元化领导演变为个人领导”以及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不良现象,从制度层面深刻反思和改革党的领导体制。
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中深刻揭露和批判了党内存在的不良现象,如官僚主义、权力过分集中、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以及其他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9]287倡导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加速现代化建设事业。正是基于对以往党的领导实践中的制度弊病的深刻反思和洞察,党中央更加强调制度之于党的正确领导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可以说,这是党的全面领导建设史上的一篇纲领性文献,是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中国化的进一步发展,对党的领导重新走上科学有序的运行轨道奠定了重要基础,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在此基础上,十二大报告首次阐明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科学议题,强调把党建设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坚强领导核心,开启了党的领导制度的重大变革,厘清了党对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问题,强调党的领导是思想政治和方针政策的领导,着重加强党对干部的选拔、分配、考核和监督,而非党事无巨细地包办一切工作。同时,十二大党章从中央、地方和基层各级党组织及其职责权限和领导关系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基于中国共产党对领导问题的科学认识,我国社会生活焕发出巨大的生机活力,经济水平和综合国力实现了较快发展。
十三大在系统阐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依据下,科学理顺了中央领导机构之间的关系、改革党的领导体制,对中央、地方和基层党政分开的具体实施进行了初步探索,可谓是党的领导制度的历史性转变。1989年,邓小平同志总结性提出了“任何一个领导集体都要有一个核心,没有核心的领导是靠不住的”。[9]310十四大提出把党建设成为领导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坚强核心,并从党的基本路线、干部队伍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及民主集中制五个方面规定了加强党的领导的具体途径。十五大站在历史发展整体的战略高度科学概括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九大特征,立足于新的国际国内背景提出继续推进党的建设的新的伟大工程,从依法治国的角度对党的领导作出了制度化、法律化的内在规定,确保中国共产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十六大在准确把握党的先锋队性质、两大历史性变化、两大历史性课题、执政基础的基础上,科学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执政党,怎样建设执政党”问题,标志着党从历史和时代的高度深化了对执政规律的认识和理解。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继承和创新马克思主义政党领导理论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新的历史方位和时代要求,提出了关于党的全面领导的新论述、新思想、新观点,建构了一套逻辑严密的理论体系和制度体系,深度推进党的全面领导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加强了中国共产党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的领导核心地位。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10]20,并把“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列为基本方略之首。十九届四中全会中集中概括和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十三个制度优势,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制度优势”置于首位,还提出“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从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在系统、整体、协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处于核心地位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严密完整的科学制度体系……其中具有统领地位的是党的领导制度”[11]1。从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政治优势来看,党的全面领导是一套贯穿于国家治理全领域、全环节、全过程的制度安排,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国家治理是一项复杂、全面、整体的系统工程,在党的全面领导下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集中一切可以集中的力量,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政治保障。
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建设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不是局部的,而是历史的、动态的过程。推动党的全面领导走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并在新的历史方位上推动党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其价值意义就在于以国家治理现代化进一步促进党的全面领导制度现代化,从而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构相互契合、系统协调的制度架构。
第一,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并不断理论创新。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主要回答了在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如何建立党的一元化领导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以及探索社会主义建设的问题。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共产党人以非凡的政治魄力和巨大的政治勇气强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实行民主集中制,推动干部“四化”和精简组织机构,探索党政不分向党政分开转变,以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初心和使命为逻辑起点,从制度层面深入分析和规范党的全面领导,将制度——党的领导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逻辑和核心要义进行厘清和阐释。
第二,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方向性问题,必须在政治自觉的基础上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改革进程中的基本经验和内在规律,是一个成熟的、充满使命感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重要内在标识。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的历史方位和新的时代征程,着眼于“四个伟大”,将党的全面领导推向科学化、制度化和体系化建设。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十九大强调“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并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写入党章,要求全党必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维护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地位,确保党的领导下全国一盘棋、党的大政方针政策得以贯彻实施,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三,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强化自身肌体免疫力。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与“现代中国各种政治力量反复较量中脱颖而出”的关键所在,是中国共产党在反思批判和内在超越中提升党建质量的时代抓手,这种直面问题和刀刃向内的政治勇气充分展现了世界第一大党的政治品格,并成为区别于其他政党的一个显著标识。早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就同农民小资产阶级思想作斗争并针对高级干部问题开展延安整风运动,提出建设“三大优良作风”,将党建设成“一个全国范围的、广大群众性的、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的布尔什维克化的中国共产党”。特别是在《甲申三百年祭》和“历史周期率”成为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轴心问题时,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目标导向,以坚定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开启了从“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群众路线教育运动到“自我革新”“自我革命”的管党治党实践,由此开创了新时代兴党强党的新起点。
第四,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深刻剖析了中国革命的对象、性质、道路和方式,在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相结合的过程中进一步廓清了“人民”的阶级性、主体性和政治性,由此开启了中国共产党区别于世界其他政党的显著标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将工作重点由阶级斗争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使命、任务、方略和方式自觉以人民立场出发、从生产力的角度重新认识社会主义本质以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强调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富裕。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坚持人民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立场,将民心建设与群众拥护提高到政党、国家战略层面,强调“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和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12]178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人民最大的幸福”作为新时代党的全面领导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