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海柱
内容提要 在科技工业设施或工程项目选址建设过程中,对科技风险的忧虑是引发邻避冲突的重要原因。从现代化或现代性的宏观视角来看,邻避冲突的不断发生是工业社会发展为风险社会的重要表征。科学理性、技术治理、“技术-经济”发展导向以及各种安全控制机制共同构成了工业现代化的结构基础,然而这种现代性具有内在的结构性悖论,从而导致了邻避冲突的“再生产”与治理困境。风险社会在消解工业现代性的结构基础的同时,也揭示了“第二现代”的可能性。借鉴“第二现代”理论所强调的“反身性”理念,邻避治理需要进行一种“反身性治理”变革,它以“风险理性”为理性基础,以“民主治理”为实践模式,并以“社会合作”秩序的构建为目标诉求。
近年来,因工程项目或设施选址而引发的“邻避”冲突在我国各地频频发生,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问题或冲突类型。其中,在特定科技工业设施或工程项目(例如化工厂、核电站、垃圾焚烧项目等)的选址建设过程中,当地居民基于对科技风险(科技应用可能引发的环境或健康危害) 的忧虑甚至恐惧而提出了“不要在我家附近”的要求,这是当前时期我国邻避冲突的主要特征①。就此而言,邻避冲突的发生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视为科学技术涉入社会系统过程中所引发的群体焦虑与社会矛盾的缩影,是社会公众针对科技应用负面后果做出的行为反应。
对科学技术及其风险问题的关注将邻避冲突与现代社会的发展问题关联在了一起。然而就现有研究来看,尽管许多人明确将邻避冲突视为现代化(城市化或工业化)进程中的社会现象,但是在具体研究中却多聚焦于“选址”或“冲突”本身进行微观或中观层面的讨论②。相较而言,较少有研究者细致考察邻避冲突与宏观层面上现代化发展之间的具体关联。事实上,任何重大社会问题的产生均嵌入于整体社会的发展脉络中,只有深入考察社会发展的基本结构与运行机制,才能真正理解社会问题生成演化的真实逻辑。对于邻避冲突来说,如果只着眼于“选址冲突”本身,而不去进一步探究现代化的发展逻辑及其结构基础等“后设”(meta)问题的话,那么不仅无法深刻理解现代社会中邻避冲突的深层根源,而且反而会不断地“复制与强化生产问题的结构”③,特定冲突事件平息后的社会危害及其风险将依然存在。
有鉴于此,本文选择将邻避冲突置于现代化或现代性(modernity)的逻辑脉络中进行考察,并借鉴贝克、吉登斯等学者提出的“风险社会”与“第二现代”(second modernity)理论来展开分析。在贝克看来,风险社会的产生是科学技术“副作用”高度彰显与风险分配逻辑主导下的结果,就此而言,不断出现的邻避冲突成为风险社会的重要表征。而作为一种处理现代性发展问题的宏观社会理论,风险社会揭示了现代工业社会的内在悖论与自我消解,本文认为这正是邻避冲突及其治理困境产生的深层结构性原因。此外,风险社会理论的重要贡献在于它指出了现代性发展的多种可能性,风险社会揭示的即是“第二现代”的出现。第二现代即“反身性现代性”(reflexive modernity),强调对工业现代性发展逻辑的深刻反省与结构变革。借鉴其中的“反身性”理念,本文最后将讨论邻避冲突的“反身性治理”问题,以期为陷入“一建就闹、一闹就停”治理困境的政府管理部门提供启示借鉴。
邻避冲突是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社会现象,因此有必要首先对现代化或现代性发展的总体脉络进行考察。一般认为,现代性观念发端于17世纪欧洲的启蒙运动,以对理性、自由与进步价值的推崇为基本特征,在实践层面上则体现为科技化、工业化、市场化、民主化、城市化、全球化等共同构成的现代化进程。其中,工业化是现代化的核心内容,现代化的发展在社会形态上对应的是工业社会的形成。而对工业社会运行逻辑的考察发现,科学理性、技术治理(technocracy)、“技术-经济”发展导向以及各种安全控制机制是其中的重要组成,它们共同构成了工业现代化的结构性基础。
具体来看,对理性的强调是现代性的核心特征,启蒙运动所强调的“人神同理”极大地彰显了人的主体性和能动性,人被认为具有发现真理、认识与支配世界的理性能力④。这种理性能力的获得在很大程度上与现代科学(特别是自然科学)的发展密切相关。科学一方面是获取“真知”的途径,另一方面则经由技术发明与应用而成为改造世界的手段。由此,科学技术成为抽象的启蒙理性的具体“附着点”⑤,而强调科学知识权威性(甚至科学对理性的垄断)的“科学理性”则成为现代性发展的理性基础。随着科学技术“改造自然”的巨大成功,它也被应用于“改造社会”,由此催生出“技术治理”的社会治理模式或政治运行体制。技术治理包括科学管理(应用科学知识和技术来治理社会)与专家政治(由掌握科学知识和技术的专家来做出决策)两个基本原则⑥,以此来确保社会与政治运作的理性化。而在工业化实践中,科学技术被大量应用于工业生产,由此带来了生产效率的极大提升与物质财富的快速积累,并进而确立起了“技术-经济”发展优先的政策导向,诸如化工厂、核电站等项目的大量兴建正是这种发展导向的体现。此外,为了应对工业现代化进程中产生的各种危险或危害,现代社会还发展出了各种基于精确计算与预测的安全控制机制,例如工业防护装置、保险制度与福利国家等,以保障现代社会秩序的稳定。
建立在上述结构基础上的工业现代化取得了巨大成功,不过,科学技术与工业生产在创造财富的同时,也会伴随各种危险或风险的产生,例如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造成的潜在危害。在早期工业社会财富生产的逻辑下,这些问题并不突出,且具有较强的可控制性,因此被冠之以工业生产的“副作用”而得以合法化。然而,随着各种有害“副作用”的不断积累与泛化,它们逐渐成为工业社会发展的中心问题,正如贝克所指出的,“生产力丧失了其清白无辜的面目”,“技术-经济的‘进步’带来的力量,日益为风险生产的阴影所笼罩”⑦。面对大规模的风险生产,工业社会中的各种安全控制与保护机制已经失灵(例如科技灾害无法进行保险),由此产生了一个新的社会形态即风险社会。就此而言,“副作用”成为社会发展的动力⑧,现代社会进入了“副作用”的时代。
与传统社会自然灾害引发的风险不同,风险社会中的“风险”是一种现代性风险,特指科技应用过程中产生的潜在危害。如贝克所指出的,“风险首先是指完全脱离人类感知能力的放射现象,此外还包括空气、水、食品中的有毒物和污染物,以及由此对动植物和人所造成的短期或长期的影响”⑨。吉登斯亦指出,现代风险主要是一种“人造风险”,它们来源于科学技术不受限制的推进所造成的“新的不确定性”⑩。由于科学技术内在固有的“风险性”(riskiness)⑪,风险自身无法完全消除,而必然要由特定主体来承担,由此产生了风险分配问题。邻避设施的选址过程即是一个风险分配的过程,距离设施项目更近的居民将承受更多的风险,邻避抗争与冲突即是对这种风险分配结果不平等的直接反应。就此而言,邻避冲突的不断发生是风险社会中风险生产与分配逻辑作用下的结果。
在工业现代化“技术-经济”发展逻辑的作用下,诸如化工厂、核电等科技工业项目被大量兴建。而在技术治理范式下,科学专家与技术官僚垄断了相关决策过程,并以安全或无风险的承诺来论证项目选址的合理性。社会公众则被排斥于决策过程之外,只能作为项目选址或风险分配的被动接受者。然而各种事故灾难的发生表明科技“副作用”的显现以及官方安全承诺的失效。现代科技工业系统的交互复杂性与耦合性更是使得事故的发生无可避免而成为“正常的意外”(normal accidents)⑫。面对事故灾难,原本制造了风险的科学专家和技术官僚却总是能够掩藏风险的起源并“排除补偿和控制”,“没有一个人或一个机构似乎明确地为任何事负责”,由此产生了贝克所谓的“组织性的不负责任”(organized irresponsibility)现象⑬。这种不负责任问题使得技术治理的合法性遭到质疑,社会公众对科技专家与政府部门的不信任日益提升,这在屡屡发生的邻避冲突中得到了直接体现,信任缺失成为当前邻避冲突中的重要问题。
另外从社会层面来看,风险社会中的社会结构以“个体化”(individualization)为基本特征,这种个体化一方面增强了民众的风险意识,另一方面则使民众个人成为风险的直接承担者(原本由家庭、集体、阶层或国家所提供的安全防护已经瓦解)⑭。在此情况下,焦虑成为风险境遇中民众的基本心态,焦虑的弥漫则成为风险社会中因“本体性安全”丧失以及“人为不确定性”而引发的重要现象⑮。而在焦虑的驱动下,风险受众将会团结起来进行抗争,即出现因“我怕”而产生的“焦虑型团结”⑯。邻避冲突中地方民众所采取的投诉、“散步”或身体抗争等集体行动即是这种焦虑型团结的体现。
总之,邻避冲突的不断发生是现代化进程中“技术-经济”发展引发的“副作用”、技术治理失效、安全控制机制失灵以及个体化焦虑等因素共同作用下的结果。正因如此,邻避冲突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一种现代性冲突。而为了理解邻避冲突屡屡发生却难以有效治理的深层根源,有必要进一步探究现代性内在的结构性张力问题,下文将针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
在贝克看来,风险社会的出现是现代化不可避免的结果。而对于风险社会与工业现代化的关系,贝克提出了一个极具讽刺色彩的判断:风险社会的产生并不是源于工业现代化的失败,而恰恰是工业现代化的胜利或成功⑰。这一判断事实上揭示出现代性自身存在的内在悖论问题,“现代性持续面对与处理现代性的悖论,是现今人类主要的社会生活处境”⑱。前文指出科学理性、技术治理、“技术-经济”发展导向以及各种安全控制机制共同构成了工业现代性的结构性基础,事实上,现代性的悖论即体现于这种结构之中。本文认为,正是这种结构性悖论实现了邻避冲突的“再生产”并成为邻避治理困境的深层根源。
如前所述,科学理性是工业现代性的理性基础,这又直接发源于启蒙理性。然而正如吉登斯所分析的,启蒙理性自身即存在着内在的悖论问题:“普遍怀疑主义原则是启蒙理性的最高体现,但这种原则的自我指涉则使启蒙理性本身成为质疑的对象,使启蒙理性悖论化,并因此而造成其内部的分裂和纷争,使所有的科学和知识主张都成了可争论的对象,而非终极可靠的东西,从而暴露出任何的理性化努力都是建立在某种假设上而缺乏必要的确定性基础的实质”⑲。正是由于理性的运用缺乏绝对可靠的确定性基础,理性知识和理性行动往往产生非预期的“意外后果”,而这些意外后果“反过来进入社会生活之中,构成新一轮理性行动的未被认知到的条件,并理所当然地构成现代社会的基本内容和现代性的基础”,由此最终将会产生充满不确定性的风险社会⑳。换句话说,启蒙理性的内在悖论指的是“理性试图用自身的有限性来把握对象世界的无限性之间的张力”㉑,这体现了理性自身的局限性。
当启蒙理性被具体化为科学理性后,其中的悖论问题更为明显。如前所述,科技风险的凸显在很大程度上暴露出科学技术以及科学理性自身的局限性,其中最根本的即是科学的“无知”问题。“无知”并非缺乏知识或“尚未”获得知识,而是在根本上“无能力去知”(the inability to know)㉒。科学研究的推进无法根除“无知”或不确定问题,反而会呈现出一种“知识悖论”,即贝克所谓的“更多更好的知识往往意味着更多的不确定性”㉓。对此吉登斯也曾指出“我们如今面临的诸多不确定因素是由于人类知识的增加引起的”㉔。当不确定性成为人类知识的基本状况时,如何通过“关于未来的知识”(风险知识)来提供“确定性与安全”成为贝克所认为的困扰人们的重大难题㉕。
基于科学无知与不确定性问题的彰显,贝克认为在风险社会中“科学的理性垄断诉求破灭了”㉖,建立在科学理性基础上的技术治理模式也面临着重大挑战。然而在现实中,技术治理模式的局限性或缺陷并没有得到有效承认,科学专业知识仍被认为能够提供政府决策所需的确定性理性知识。即便是在科学争议性领域,政府决策者也往往表现出规避甚至“不容忍”科学不确定性(uncertainty intolerance)的倾向㉗。现实中,不确定性问题往往被“隐匿”,例如贝克指出对于那些“技术上不可管控”的风险将被认为“是不存在的”㉘。而且,在技术治理范式下,科学技术相关决策被视为典型的“非政治”领域,从而否定了公共讨论与政治审议的必要性。然而在不断发生的科技灾害前面,科学专家与技术官僚对决策过程的垄断只会加剧公众的焦虑与不信任,从而削弱技术治理的社会基础。
另外,基于科学计算、预测与控制的安全保护机制之所以在早期现代化阶段能够取得显著成效,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该阶段产生的危险或风险问题复杂性程度较低,并未触及科学自身的不确定性领域。在低复杂性情况下,“通过对不确定性的逐步分解,就可以发现其中相对确定性的部分,进而控制不确定性”,然而随着工业社会系统内生复杂性的提升,“人们试图控制各种不确定性时,反而面临越来越多难以预期的风险”㉙。因此在风险社会情境下,工业现代化中的控制逻辑面临失灵,此时需要寻找应对不确定性问题的新思路。然而在技术治理范式的主导下,科学理性的“盲目”与“自大”将会倾向于用“已知”去掩盖“无知”,即“以有限的知识解释无限的现象、以确定解释不确定性、以安全控制之想象处理不安全的领域”㉚,这无疑只会造成更多的不确定与不安全问题。
此外,风险社会中大规模风险的产生直接体现为工业现代化中“技术-经济”发展引发的“副作用”。就此而言,现代性的内在悖论不仅体现在科学技术领域,而且也涉及到全体社会在“发展”与“安全”问题上的两难选择。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人们一方面严肃批判各种风险生产机制,积极寻求风险规避的有效方法,另一方面又不愿意放弃现代化给自己带来的各种便利和福祉,甚至渴望这种福祉和便利的不断扩大”,这就是“风险社会中人类生存的一种困境”㉛。具体来说,现代化发展隐含了“富裕优先于环境和安全”的假定㉜,当各种危险或灾害发生时,现代国家总是寄希望于更多的经济发展或更高程度的现代化来予以解决。然而这种“技术-经济”发展优先的政策导向却会导致线性发展思维与安全风险之间的恶性循环。
通过对上述现代性结构悖论的分析,我们可以对邻避冲突问题进行更为深入的思考。当前时期屡屡发生的邻避冲突多涉及科学不确定性问题㉝,例如核辐射、垃圾焚烧、基站电磁辐射等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的确切影响,当前科学研究尚没有充分的确定性结论。然而在长期以来的技术治理范式下,科学专业知识成为科技工业设施选址与邻避治理决策中惟一有效的知识形态,抗争公众的风险认知则被视为“非理性”或“无知”,邻避抗争也被贴上了“自私自利”、“愚蠢”等负面标签。在此情况下,对抗争公众进行“科普”教育被视为化解邻避冲突的重要措施,这事实上是科学理性盲目自大而忽视自身“无知”问题的体现。
另外,当前政府与学界多将邻避问题视为一个“选址”(建在哪里)问题,然而相关项目设施“会引发什么/多少风险”以及与之相关的“建还是不建”等问题则被忽视㉞。这事实上暴露出一个潜在的关键问题,即许多人已经在有意或无意识中将邻避项目设施的兴建视为“必要”或“理所当然”。即便是该项目设施会对周遭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它也被视为服务于社会公共利益的“必要之恶”㉟,对少数受害者则通过利益补偿或回馈等手段来降低其不满情绪。结合前文分析可知,这实质上正是工业现代化“技术-经济”发展逻辑的体现。
针对“选址冲突”本身的教育或补偿等手段可能有助于特定冲突事件的解决,然而冲突本身的解决却会“正当化”相关风险的生产与分配,并进一步强化工业现代化的基础性结构及其内在悖论,最终导致邻避冲突的“再生产”。因此,要想真正破解邻避冲突及其治理困境,必须从现代性自身的发展入手,寻求其结构性悖论的化解。
风险社会的产生意味着现代性发展的困境,然而不同于后现代理论对现代性的完全消解,贝克、吉登斯等学者则主张现代化进程并未完成,风险社会所揭示的是“另一种”现代性发展的方向,这被他们称为“第二现代”。这里的“第二”并非时间意义上的“第二个阶段”,而是指现代化的“第二种类型”㊱。因此第二现代的本质仍然是现代性,但它是对“第一现代”(工业现代性)各种结构性要素的“抽离与重新嵌合”㊲,这可以被称为“现代性的现代化”㊳。具体来讲,贝克认为第一现代的基本原则(例如理性)在第二现代仍在延续,但是相关制度构成则会发生变化㊴。
由于(工业)现代性本身成为现代化变革的对象,因此贝克等学者进一步以“反身性现代性”的概念来指称第二现代的核心特征。在贝克看来,“反身性”涉及两个层面的内涵,首先是指“自我对抗”(self-confrontation),即工业现代化中“副作用”的彰显对工业社会结构基础的挑战与消解。就此而言,“副作用”或“无知”成为第二现代发展的动力来源㊵。其次,“反身性”还意味着经由深刻的自我反思或反省而重构现代社会的可能性,正如贝克所指出的,“讨论现代性的反身性并不以自我毁灭为目标,而是以工业现代化之基础的自我改变为目标”㊶。不过,“反身性”并不等同于“反思”,“现代性的反身性能导致对工业社会的自我消解和自我危害的反思,但并不必然如此”㊷。反身性现代化能否成为风险社会的出路,关键还在于人们是否能够对现代性的结构性悖论等问题进行彻底的自我反省、批判与变革,在此基础上推动社会发展模式的转型。
而就邻避冲突的治理而言,借鉴第二现代理论强调的“反身性”理念,本文认为需要进行一种“反身性治理”的变革以破解邻避难题。这种反身性治理不再停留于对“选址冲突”本身的解决,而是深入到现代性基础结构层面进行深刻反思,并谋求对基于科学理性的技术治理范式进行根本性变革。换句话说,反身性治理强调的并非“冲突”本身的治理,而是对“传统邻避治理模式”的治理。下文将分别从理性基础、实践模式与目标诉求三个方面对反身性邻避治理的改革路径进行讨论。
如前所述,理性是现代性的核心原则,在第二现代中理性原则仍在延续,然而理性的具体内涵则发生了变化。具体来说,启蒙理性或科学理性中的“怀疑”原则均指向外部世界而非其自身,因此忽视了自身的有限性问题。而随着科学不确定性或“无知”问题的凸显,真正的理性需要将怀疑的对象指涉自身,它指的是“能够自觉地意识到自身理性能力的有限性的那种能力”㊸。既然科学理性本身无法解决不确定性与“无知”问题,那么就需要从科学理性外部寻找新的理性来源,贝克等人所寻找到的即是“社会理性”。社会理性并非对科学理性的“补充”,相反,贝克主张“用社会理性控制科学理性,让前者为后者立法”㊹。基于科学理性与社会理性的结合,贝克进而提出了一种“风险理性”的概念,它是指“在一种开放的、允许充分弹性的新思维模式下,全方位地认识风险的各种可能来源与可能后果”,它所强调的是“整体的关联性,不执迷于专业化,也尊重风险的文化差异,但务求标本兼治风险所衍生的问题”㊺。
在邻避问题中,风险理性要求专家与政府管理者承认科技应用过程中各种不确定性问题的普遍存在,并以此作为邻避选址与治理决策的前提。公众对科学技术潜在危害的忧虑不应再简单地视为“非理性”的恐慌,而应视为社会理性的体现。具体来讲,公众对特定科技或工程项目的抵制事实上可能是“事情正在朝错误的方向发展”的一种信号㊻,这种错误方向即“技术-经济”发展优先的政策导向。因此,我们需要思考的不仅是“建在哪里”的问题,还应涉及“建还是不建”以及更为基础的“经济发展”与“环境”或“安全”何者优先的问题。在这方面,贝克曾指出“风险仅仅暗示了什么不应当被做,而不是什么应当被做”㊼。至于到底什么“应当做”或“可以做”,风险理性认为任何主体都无法给出永恒的决定性答案,具体的选择则应当体现为一个持续性的集体反思、沟通与学习的过程。在不断的反思与学习中完善对于邻避相关风险问题的理解,进而实现安全与发展、经济增长或科技进步与公众接受或满意之间的平衡。就此而言,第二现代的理性也可以称为“学习型理性”㊽,而正是科学不确定性与“无知”问题的普遍存在为集体学习的实现提供了可能性。
当科学理性面对科学不确定性与“无知”问题而呈现出内在悖论后,以此为基础的技术治理模式面临失灵。正如哈耶克曾指出的,技术治理其实是对理性的滥用,“由于它不承认个人理性的能力有限,反而使人类理性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㊾。针对这一情况,哈贝马斯主张“用民主力量控制技术治理,减少其负面效应”㊿。借鉴这一思路,本文认为反身性邻避治理在实践中应当采用“民主治理”的模式。这种民主治理模式的“反身性”体现为对技术治理范式下“科学”与“非科学”、“政治”与“技术-经济”以及“专家”与“外行”等二分法的反思与批判。具体来说,技术治理范式认为包括邻避设施选址问题在内的“技术-经济”政策属于科学专业问题而非政治选择问题,因此其决策过程完全由科学专家与技术官僚垄断。然而民主治理模式则要求“技术-经济”政策领域的“再政治化”,因为邻避设施建设所涉及的不仅包括“有无风险”或“有多少风险”的问题,还涉及“要不要接受风险”等问题,后者则是典型的社会价值问题,需要接受公共讨论与政治审议。
民主治理强调邻避设施或项目选址以及治理决策中公众参与的必要性,就此而言民主治理并非一个新概念。不过传统对于政府决策民主化或公众参与的强调更多体现在程序上,是一种“程序性民主”而非“认识性民主”(epistemic democracy)[51]。也即,尽管“外行”公众在进行参与,然而相较于科学专家而言,他们仍被视为是“理性不及”或“无知”的,因此参与更多流于形式。然而本文所倡导的民主治理模式建立在“科学民主”或“专业知识民主化”的基础之上,它既承认科学的不确定性以及“无知”,也强调普通公众的认知能力以及“非科学知识”的认识论价值,由此实现风险知识的“合作生产”以及“认知正义”的价值原则[52]。
邻避冲突的民主治理需要搭建政府、学界与社会沟通对话的平台,对相关科技应用的可能后果进行广泛的风险沟通与学习。就其功能或目的而言,风险沟通或集体学习机制有助于促成不同主体在风险议题上达成共识性理解,并以此作为理性决策的基础。然而现实中的“共识”可能很难达成,此时沟通与学习机制仍很重要,正如有学者曾指出的,“沟通讨论的主要目标不是消除冲突,而是明确冲突的实质是什么”[53]。有效的风险沟通有助于政府管理者更好地理解邻避冲突中相关主体的真实诉求,以及风险认知中科学与“非科学”方面的差异及其各自价值,进而制定出更具包容性的决策以化解冲突。
如前所述,工业现代化通过各种安全控制手段来应对危险或风险,这事实上是一种“控制理性”的体现[54]。控制的对象既包括自然也包括社会,既包括科技应用引发的潜在危害自身,也包括邻避冲突中抗争公众的行为、心理甚至认知,由此谋求构建一种稳定的自然与社会秩序。然而在风险社会中,基于科学确定性的控制机制已经难以奏效,如何在不确定性状况下重建秩序,成为第二现代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对此本文认为,应以“合作”思维来替代“控制”思维,谋求全社会整体的合作,以此构建一种新的社会秩序。
就社会合作的必要性而言,这既是前文所述风险知识“合作生产”的要求,同时也是风险社会中风险生产与分配逻辑作用下的结果。贝克指出风险具有“飞去来器效应”,“风险的制造者和受益者迟早都会和风险狭路相逢”[55]。对于化工厂、核电站等邻避设施的建设而言,尽管其风险在短期内只是由少部分人来承担,然而从长期来看,没有人可以在风险面前独善其身。因此风险社会中的人类社会在整体上形成了一个“风险共同体”或“命运共同体”。相较于工业现代化过程中的“个体化”趋势而言,这实质上是经由“反身性”过程而反向地唤起“社会连带”意识的体现[56]。在此意义上有研究指出,贝克所谓的个体化所指的“不只是社会联系的中断,也涉及社会的再整合”[57]。
对应于邻避冲突的治理中,社会合作思维要求超越邻避冲突问题理解中的“地方性”认知,而应从社会整体角度来看待这一问题。具体来说,当前人们多将邻避冲突视为一种“地方性冲突”,仅仅与特定科技设施或工程项目选址地周边的部分居民存在利益相关性,其他社会主体则成为“旁观者”。然而事实上,邻避冲突中所涉及到的科技风险问题是一个涉及所有社会成员的公共性议题(例如要不要通过焚烧方式处理生活垃圾),该议题应由社会整体共同负责,其相应风险也应由社会整体来共同承担。现实中通过“选址”将现代社会发展中弥漫的风险集中于特定的空间与人群,很大程度上已经偏离了社会正义原则。正是基于上述考虑,本文认为反身性邻避治理的目标并非通过科普教育、利益补偿等各种方式去化解“部分人”的反对态度,而是需要唤起社会“所有人”的风险与责任意识,共同面对科技应用的利弊后果,进而做出更具包容性的审慎选择。
本文以“邻避”冲突为研究对象,具体针对的是因特定科技工业设施或工程项目选址建设而引发的社会冲突。不同于现有研究对“选址冲突”本身的关注,本文选择以科技风险作为切入点,将邻避冲突置于现代化或现代性进程中进行一种宏观上的结构性考察。通过对工业现代性基础性结构及其内在悖论的分析,本文认为正是这种悖论结构实现了邻避冲突的“再生产”进而导致了邻避治理的困境。基于此,邻避困境的真正破解有赖于现代性悖论的化解,在这方面,“第二现代”理论对“反身性”理念的强调可以提供重要启发。因此本文提出了一种“反身性治理”的邻避治理思路,并对其理性基础、实践模式以及目标的重构问题进行了讨论。
需指出的是,本文对现代化或现代性问题的讨论主要是基于贝克、吉登斯等西方学者的理论,而他们的理论建构更多地是基于对西方特别是欧洲国家现代性发展实践的观察。就此而言,我们需要警惕风险社会与第二现代等理论可能存在的“欧洲中心论”问题。事实上,无论是现代化发展还是具体的邻避冲突问题,中国与西方国家的确存在许多显著差异。例如中国现代化发展的特殊性在于其发展的不均衡性问题,即“当下中国的现代化同时拥有工业化和自反性现代化的特征”[58]。就此而言,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安全保障领域仍发挥着不可或缺的积极作用。而就邻避冲突而言,国内许多地方邻避冲突中的确存在部分居民的非理性认知或自利追求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并未能发展为西方意义上的社会运动。
不过尽管如此,中国现代社会的发展在很多方面的确呈现出了风险社会甚至“高风险社会”的明显特征。正如有学者指出的,“渴求现代化,接受西方科技理性、工具理性和GDP 主义,构成了近百年来中国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产的主旋律”[59]。而四十多年来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转型促成了一种“压缩的现代化”(compressed modernization)[60],各种科技应用的“副作用”在短时期内更为集中地呈现了出来。而诸如PX、垃圾焚烧等邻避冲突中也多涉及到科技风险方面的知识论争,不同主体甚至科学专家内部的激烈争论表明科学不确定性问题在国内许多领域已经开始显现。因此,聚焦于现代性自身的结构性问题来分析中国邻避冲突现象亦具有较强的现实契合性。当然,针对邻避冲突治理问题本文并没有直接提出可操作的制度模式或实践对策,而主要是倡导一种邻避认知上的重构。本文认为这种认知重构有助于真正认清邻避冲突问题的深层根源以及当前治理中的各种误区,从而为冲突的真正化解奠定基础。
注释:
①现实邻避冲突中居民抗议的对象范围更为广泛,例如公墓、医院、精神病院等,不过这些并不涉及科技应用问题,也不是当前时期邻避冲突的主要对象,因此不属于本文讨论的范围。
②微观层面研究涉及风险感知、风险知识、权利或利益冲突、社会心理、社会信任等问题,中观层面研究涉及政府决策、风险分配、危机或冲突管理、城市治理、社会运动等问题。
③㉟谭鸿仁、王俊隆:《邻避与风险社会:新店安坑掩埋场设置的个案分析》,《地理研究》2005年第5期。
④⑲⑳㊸㊹肖瑛:《从“理性vs 非(反)理性”到“反思vs 自反”:社会理论中现代性诊断范式的流变》,《社会》2005年第2期。
⑤㉑肖瑛:《风险社会与中国》,《探索与争鸣》2012年第4期。
⑥㊿刘永谋:《技术治理的逻辑》,《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6年第6期。
⑦⑨⑯㉖㉘[55]〔德〕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新的现代性之路》,张文杰等译,译林出版社2018年版,第7、8、48、17、18、29页。
⑧胡正光:《风险社会中的正义问题:对“风险”与“风险社会”之批判》,《哲学与文化》2003年第11期。
⑩〔英〕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吉登斯访谈录》,尹宏毅译,新华出版社2000年版,第195页。
⑪Anne Chapman,Democratizing Technology:Risk,Responsibility and the Regulation of Chemicals,New York:Routledge,2012,p.85.
⑫Charles Perrow,Normal Accidents:Living with High-Risk Technologies,New York:Basic Books,1984.
⑬⑭㉓㊼〔德〕乌尔里希·贝克:《世界风险社会》,吴英姿等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91、99~100、8、182页。
⑮Iain Wilkinson,Anxiety in a Risk Society,New York:Routledge,2001,p.102.
⑰㊲㊶㊷〔德〕乌尔里希·贝克、〔英〕安东尼·吉登斯、〔英〕斯科特·拉什:《自反性现代化:现代社会秩序中的政治、传统与美学》,赵文书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5~6、5、225、225页。
⑱㉒㊱㊵㊺㊽[54][56][57]顾忠华:《第二现代——风险社会的出路?》,巨流图书公司2001年版,第145、8、13、7~8、26、121、120、37、104页。
㉔〔英〕安东尼·吉登斯:《超越左与右——激进政治的未来》,李惠斌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4页。
㉕Ulrich Beck,Ulrich Beck:Pioneer in Cosmopolitan Sociology and Risk Society,London:Springer,2014,p.81.
㉗Michelle Everson and Ellen Vos,Uncertain Risks Regulated,New York:Routledge,2009,p.368.
㉙范如国:《“全球风险社会”治理:复杂性范式与中国参与》,《中国社会科学》2017年第2期。
㉚周桂田:《知识、科学与不确定性——专家与科技系统的“无知”如何建构风险》,《政治与社会哲学评论》2005年第13期。
㉛[59]李友梅:《从财富分配到风险分配:中国社会结构重构的一种新路径》,《社会》2008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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㉝张海柱:《科学不确定性背景下的邻避冲突与民主治理》,《科学学研究》2019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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