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上市公司是我国资本市场的核心支撑力量,并在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因政策体系不完备、为获取再融资资格、满足各利益相关方的需求、公司管理团队缺乏自我管理的意识等原因,部分上市公司可能采取一系列财务舞弊手段,达到保留上市资格或取得进一步融资等目的。这无疑会增加企业的财务风险,也会对投资者信心构成负面影响。因此,有必要对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行为展开深入研究。基于对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的动因分析,进而从完善相关法律、加强执法力度、维护相关中介机构的独立性以及提升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准等方面提出相应的防范策略,希望在一定程度上预防财务舞弊行为的发生,进一步提升行业监管服务水平,更有利于资本市场的长期发展。
关键词: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动因;防范策略
一、引言
自中国证券市场建立以来,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案例层出不穷,其目的主要在于欺骗投资者、逃避行业监管,最终满足部分利益相关方诉求。2019年,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现因财务舞弊而虚增会计差错高达300亿元;从2016年开始,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用生物资产存货难以盘点的漏洞,虚报营业成本和营业外支出,造成利润亏损;康得新2015年-2018年四年间通过伪造海外客户,虚假编制业务合同虚增利润119亿元。
众所周知,财务舞弊不仅会导致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扭曲,而且影响投资者根据虚假信息做出错误的判断和决策,使其蒙受损失。因此,有必要对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主要原因和方法进行深入分析,找到一些预防措施,以减少财务舞弊的发生,防止投资者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二、舞弊行为的相关理论发展沿革
1.冰山理论
在这个非常形象的理论中,有两个因素导致了舞弊行为,分别是喻体和因子。冰山作为喻体,隔开了两个因子。两个因子分别存在于海平面以上和以下,海平面以上的部分主要是从舞弊结构方面来讨论,而海平面以下的部分考量的是舞弊行为。冰山理论表明,财务舞弊公司的动机不仅与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严格有关,还与财务压力或舞弊的可能性有关,需要考虑态度、感受、价值观和其他因素。根据该理论,海平面以上的部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冰山一角在财务舞弊中发挥作用很小,而主导作用是在海平面以下。因此,在研究财务舞弊行为时,结合行为和结构两个因素一起分析,主要考虑行为因素带来的影响。
2.舞弊三角理论
舞弊三角的概念是由美国社会学家Donald R. Cressey提出的。该理论描述了个人实施舞弊时通常存在的三个要素:压力、机会和合理化。所有这些要素通常都存在,因此有效解决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会有助于降低舞弊风险。
“压力”是指员工的动机,也就是驱使他舞弊的原因。这些压力可能来源于个人,例如大量的债务、毒瘾、离婚或其他家庭问题。内部控制薄弱或不存在时,舞弊的“机会”是一个危险因素。实施严格控制的公司有助于制止员工盗窃或减少舞弊财务报告的机会。“合理化”是最终因素,这是舞弊者证明其行为的依据。
3.GONE理论
GONE理论是由Bologua在1993年提出的。他认为,财务舞弊是由四个因素引起的,包括贪婪、需要、机会和暴露。GONE理论与冰山理论有很多相通的地方,需要、机会和暴露因子属于海平面以上的部分,是舞弊结构方面的因素;贪婪因子属于海平面以下的部分,是舞弊行为方面的因素。
贪婪因素是指个人的道德水平。道德是作弊者的心理因素,在人的行为和认知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N(需要)被称为“动因”因素,这是引起会计行为不当的关键原因,是财务舞弊的直接原因。O(机会)与公司管理架构及监管当局有关。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首先来自合理的所有权结构,所有权结构决定了公司治理结构和框架的基调。E(暴露)是指发现和披露财务舞弊的可能性以及对舞弊的惩罚程度,这可以震慑潜在的舞弊者。
总之,G(贪婪)和N(需要)与每个行为相关,O(机会)和E(暴露)与环境更相关。这意味着,如果一个有贪婪心和资金需求的经理人有机会腐败,并确保不会被发现,那么舞弊就会发生。为了有效防止财务舞弊的发生,将采取措施,规范这四个因素所代表的领域。
4.舞弊风险因素理论
这个理论是基于Bologua的理论发展起来的一个较为成熟的舞弊风险因素理论。该理论认为,可将舞弊的风险因素分为个人风险因素和一般风险因素。个人风险因素指的是人,包括道德和动机。一般风险因素是由中介机构或实体控制的风险因素,包括发生舞弊的可能性、发现舞弊的可能性以及对舞弊的惩罚程度。当个别风险因素和一般风险因素结合起来被认为有利于舞弊时,就会发生财务舞弊。
三、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动因分析
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由于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得财务舞弊难以被发现。同时,公司管理团队的贪婪和缺乏法律意识导致严重的财务舞弊。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财务舞弊的原因,包括现行的政策体系不完备、获取再融资资格、满足各利益相关方的需求、公司管理团队缺乏自我管理的意识。
1.政策体系不完备
当前,中国资本市场体系的制度结构仍然存在不少缺陷。根据舞弊风险因子理论分析,政策体系不完备,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会显著增加财务舞弊的可能性。如果信息流转不通畅,市场主体各自拥有的信息不对称,很难向社会公众传达积极信息,最终可能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发生,拥有良好商誉的企业得不到保护,失信者也不能及時曝光和受到惩罚。另外,《证券法》规定,连续三年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会受到停牌的处罚,这使得一些公司的管理人员和利益相关者有动机采取相关措施,包括运用财务舞弊,防止其股票被停牌或终止。例如:上市公司琼民源、蓝田股份、东方锅炉、成都红光等企业因为连续两年利润亏损,已经受到股票市场的退市风险警示。如果不能立即扭转局势会遭到退市的风险,为满足维持上市所需要的财务条件,公司会调整相应的会计科目增加营业收入,甚至会通过虚构合同、交联交易、虚构销售收入等手段来虚增收入或利润。
政策体系的不完备不仅体现在对上市公司的约束,同时也会反映在第三方监管及服务体系中。过去十年,注册会计师在发现财务舞弊方面的表现不彰,这既与社会诚信度不高、执业环境恶劣有关,也与会计师事务所自身存在的明显缺陷有关。会计师事务所是第三方监管体系的重要参与者,对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但是,市场供求不平衡,市场充斥着各种审计服务,因此上市公司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多数会计师事务所依赖于更低的价格来做生意。为了控制成本,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都倾向于减少审计程序,这将导致其服务质量下降,这可能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即在上市之前就找不到公司的问题。
2.获取再融资资格
上市公司为了获取再融资的资格,证监会要求企业最近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为了满足证监会再配股的要求,上市公司一般在即将结束的会计期间计算净资产收益率是否达到再配股的资格线。一些没有达到并有强烈再融资动机的企业可能会操纵财务报表来改善公司的前景。另外,一些上市公司是经过“包装”之后获取资格的,原本先天盈利能力不足,经营管理不善,在面对资金链即将断裂的压力下,急需再配股或增发新股获取更多的资金来帮助企业脱离困境。
3.满足各利益相关方的需求
利益相关方一般说的是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为他们之间有相同的利益诉求,所以财务舞弊的事件才会层出不穷。根据“舞弊三角模型”的机会因素分析,独立董事委员会可能会出现无效监督,因为管理是由一个人或一小群人控制的,在没有控制权下引导的平衡中很可能对中小股东的权益造成损害,造成大股东“一手遮天”的局面,容易导致舞弊行为的发生。公司管理层职责之一是为企业创造价值,为股东增加财富值,并且关系自己的业绩考核,业绩越好管理层的薪酬越高。为了获取更多的收入并且非法行为带来的成本较低,这可能会诱使企业进行财务舞弊之类的活动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舞弊风险因素理论中提及当个人风险因素和一般风险因素结合起来时,舞弊最容易发生。企业内部人员的利益诉求相同,层层维护,审计证据难以获取,提高会计师发现舞弊的难度。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有真实的关联方但是在每一笔交易中对交易额有细微的调节,由于金额很小所以很难被发现。另外,对舞弊的惩罚力度低,考虑到收益和违规成本,收益远远超过成本,这导致越来越多的财务舞弊事件发生。此前,万福生物技术(湖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被发现存在财务舞弊行为,该公司仅被处以30万元罚款。最重要的是公司并没有退市,这种罚款失去对类似事件的警告作用。
4.公司管理团队缺乏自我管理的意识
根据舞弊风险因素理论,在讨论了由中介机构或实体企业控制的一般风险因素之后,不应忽略由个人控制的风险因素。如果企业管理层一味追求企业利益,就极有可能运用一些非正规手段来提升经营业绩,这是很多企业进行财务舞弊的根本原因。例如,康美、獐子岛、康得新有限公司出现财务舞弊事件的发生在某种程度上说明相关管理人员缺乏法律意识,这使得他们尽一切努力扩大收益,却没有意识到他们的行为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另外,舞弊三角理论中压力是指导致不道德行为的因素之一。如果舞弊者认为自己受到某种程度上的压力时,这种内心的煎熬可能导致舞弊。他们可以使用各种方式去感知已存在的压力,并且约有95%的舞弊案件在这种情况下发生。
四、防范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的策略建议
在康美、獐子岛、康得新等被曝出的财务舞弊案中,其公司管理团队和相关中介机构将受到证监会的处罚,但无法弥补投资者的损失。这些事件使我们认识到投资有风险,在作出投资决定时应该谨慎。这也意味着需要采取行动,包括完善相关法律,加强执法力度,维护相关中介机构的独立性以及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保证公司管理团队提供有关公司真实可靠信息,以及其他相关中介机构,例如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公司和律师事务所尽职尽责地审慎行事。
1.完善相关法律
(1)规范投资者的补偿机制。在中国资本市场上遵循既定的规则,投资者无论损失多少,都无法获得补偿。投资者承担制度缺陷或道德问题造成的损失是不合理的。
(2)加强监督。监管机构应以各种方式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建立一套全面的监督制度,严格监督管理人员的行为,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使上市公司实现财务信息的可靠公开披露,并努力做到明晰,减少监管真空。在数字化时代,监管机构可以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探索监管创新模式。比如利器系统,其功能是对新三板信息披露开展智能监管,对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进行全景式分析、可视化监管。利器系统主要通过关注业务循环、财报勾稽类相关的异常,获取企业财报舞弊的线索,且进一步对舞弊动机进行印证,从而发现财报舞弊存疑线索。
(3)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要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告进行跟踪核实。因此,需要一种动态的信息披露监督机制来确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并保护投资者免受干扰和虚假信息的侵害。
2.加强执法力度
在国外成熟的金融市场上,当一家上市公司被发现财务报告造假时,经理及相应负责人要判处10年至25年的监禁,个人和公司的罚金最高达500万美元和2500万美元。这种方法可以有效地防止上市公司財务舞弊。但是在中国,对上市公司的处罚更多地集中在行政处罚上,对违反证券市场的民事主体追究的责任较少,这就造成企业进行财务舞弊的成本较小,使得上市公司在舞弊风险和利益面前很容易做出选择。
因此,需要采取的第一步是提高对违法上市公司的处罚。所有非法收益应予罚款,同时,要强调财务舞弊的上市公司应承担民事责任,并加大对投资者的赔偿力度和范围。通过重罚以增加财务舞弊的潜在成本,形成对上市公司的合理判断,减少财务舞弊的发生。
需要采取的第二个步骤是改善除名制度。在美国、日本和欧洲等国外成熟的资本市场中,如有财务舞弊发生公司面临退市的可能性所占比重更大。一方面,由于种种原因,中国资本市场一直未能实现顺畅的退市机制,这使得大量的低配公司进入了股市。因此,缺乏完善的退市制度严重制约着股市发挥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发展。另一方面,现行制度使上市公司变得稀缺,这意味着当一家公司要退市时,将有大量的公司希望对其进行资产重组,通过购买空壳来达到上市的目的,这种做法几年前在我国很流行。
简而言之,有必要规范除名机制。例如,当前退市制度中的数量标准过于简单,以至于该制度无法有效地制约上市公司。在此基础上,中国应借鉴国外股票市场的经验,例如制定数量标准以管理股利分配、非机构股东人数和净资产数量,以客观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业务和财务状况。
3.维护相关中介机构的独立性
对于康美、獐子岛、康得新等公司的财务舞弊案,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由于未能履行应尽的义务,均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发行前必须进行中介机构的验证,每个要成为上市公司的企业都应首先接受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审计师可以最大程度地访问上市公司相关信息并获取第一手信息,这使他们最有可能发现公司的财务问题。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在发现和阻止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中介服务是由上市公司购买的,因此很难保证中介服务的独立性。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做到诚信執业,保证审计的独立性,核查财务报告的质量和会计信息的可信性,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舞弊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不能为了任何利益以任何理由包庇企业的舞弊行为。有必要更改由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建立的合作模式,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可以根据某些标准尝试为上市公司选择合适的中介机构。选择为高风险公司提供更高级别服务的审计公司,探索一种新的计算审计费用的方式,奖励发现重大财务舞弊的审计公司,以增强审计的独立性并提高审计质量。加强相关中介机构的独立性和形成强有力的监管机制对于防范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具有积极意义。
4.提升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
道德品质不受法律的约束,采取任何手段均不能彻底消除财务舞弊行为。加强相关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管理者的责任。必须采取行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实践中的职业能力,从根本上防止财务舞弊。
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会计职能,也会影响到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可能会影响到整个社会,因此,加强相关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对整个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会计信息失真已成为困扰整个会计行业的严重问题。建立职业道德体系,营造良好的会计环境,对于防范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至关重要。
首先,要建立健全道德教育体系。其次,要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体系。最后,我们应该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教育和培养相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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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戈成畅(1996.07- ),女,汉族,山东省济宁市人,在读研究生,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会计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