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灏燕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吉林 白山 134400)
互联网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各行各业都运用到了互联网技术,使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都得到了明显的提高。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实施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是一件利国利民的重要举措,而“互联网+”背景下的不动产登记使业务受理更加的智能化、网络化、信息化,进一步拓展了行政事业单位的服务方式和途径。
1)实体档案整合难。不动产业务分类繁多,业务整合费时费力。从原先的分散登记过渡到更符合现状的统一登记,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影响较大,甚至面临多个岗位和职位的更新和调整问题,档案管理的业务衔接的难度大。
2)平台的问题。由于土地登记和房屋登记需要高科技的信息化处理才能够完成,对空间的位置要求比较高,如果没有一个强大的信息管理系统作为支撑,特别是贫困地区的登记信息系统比较落后,会大大降低不动产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从而增加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
3)移交档案前的整合与交接不规范。在不动产登记档案整合与管理中,前期与后期都存在相应的关系。实际工作中,档案移交前的整理和交接工作中存在关联方面的问题,导致后续档案管理产生一些问题。因此,在不动产档案管理中,需要对相应的管理事项进行统一管理和分类,并需要集中装订,规范移交。如果档案材料数量比较多,就需要进行整合,从而提升交接实效。
4)个性信息处理难。随着时间推移,不动产权利会存在设立、变更、转让、消灭等过程,产生的档案信息也会随之不断更新,具有动态性质。传统的档案管理模式对于这些不断更新的信息存在管理上的困难。同时,不动产档案还有唯一性、凭证性、法定性、规范性、强制公开性和私密保护性等特点。
1)强化顶层设计,实现无缝衔接。确定牵头部门。在持续推行不动产登记制度完善的过程中,各地政府还需要强化顶层设计,确定一个牵头部门,对不动产登记制度实施流程再造改革,确保真正组建一个专业机构,来专门承担不动产登记工作任务。最好成立一个专门的事业单位,专业承担不动产登记工作业务,并且由此单位牵头,协调和整合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原有业务内容,确保各类工作协调有序、配合紧密。加大配合力度。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持续完善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参与,要明确责任分工,划清每个部门单位的责任边界,真正理清分工,做到协同工作,尤其在业务交叉环节,明确具体责任,并且做到进一步与税务系统、金融系统的交流,
2)构建信息化不动产档案管理平台。首先,要在信息资源整合中纳入不动产登记档案,这样就能保证大数据技术在档案资源整合中的应用。在具体实践操作中,要完善相应的电子档案制度,构建全方位的信息化平台。在将大数据技术作为支撑的基础上,使不动产档案资源管理达到更高的层次。相比传统的档案管理手段,以大数据技术为支撑的管理手段可以实现更好的管理效果。近年来,已经有一些地区在推行电子化档案管理模式,相比于传统的纸质档案管理模式,电子档案管理可以更好地实现资源整合效益,避免档案资源浪费的问题。当前,档案管理部门要建立符合时代要求的新型档案管理模式,将电子科技手段用于不动产档案各个管理流程。档案管理部门还可以建立完善的档案数据库,避免资源浪费。
3)线上档案数字化整合。传统的不动产档案都是以纸质的形式进行保存,引入互联网大数据,就需要加快相关数据的整合工作,确保档案资料安全性和完整性,并将这些档案按照某些特征进行整合,再逐步录入到系统当中,从而尽快实现运用互联网进行社会资源管理。同时,建立更全面的信息化工作系统,将线下的工作流程逐步转换为以互联网为中心的线上工作流程,为各行各业提供更有力的信息支撑,为不动产档案进行二次数据保存。
4)数字化技术管理不动产档案。管理不动产档案的时候,需要建立一套能够将档案资料进行集中录入和分级管理的档案管理系统,将传统的纸质化不动产档案资料转换成为图像化不动产档案资料,从而实现电子化存储、检索、管理等。对不动产交易市场自身业务系统的发展情况和发展趋势进行调查和了解,在管理不动产档案时,应用电子化技术需要实现以下目标:集中控制不动产档案资料的电子版本,并且实现电子版不动产档案资料的信息共享;构建的系统具有灵活性和可操作性,能够根据不动产档案管理中心业务量的变化而表现出连续性扩容能力;应用电子化技术需要保证足够的安全性,并且要同时顾及业务安全、网络安全和系统安全,坚决保证安全性和效率相统一;能够为管理人员提供具有统一化的接口,对于其他业务工作的内容所涉及的应用系统请求和本系统所存储的资料查询请求进行快速响应。
5)整合数据,打造智慧城市。提供一体化的信息服务数据资源是不动产登记业务的重要前提,而传统的不动产信息业务登记业务量大,数据多,质量参差不齐,给不动产业务登记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虽然“以国土资源云”为基础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登记中心内部的数据整合,但是由于不动产登记不但牵涉公安、民政、税务、金融等部门的信息,还牵涉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农村农业局的宅基地审批及承包经营权审批信息,林业部门的林权审批信息,因此使得不动产信息业务登记在众多相关领域及各部门的数据整合和共享还存在一定的难度,在为户籍管理、民政管理、缴税纳税等部门提供有效的数据,以及满足公众方便快捷地查询不动产档案信息需求方面不能充分地发挥该有的作用。因此应该依托大数据网络技术,不断地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化的要求和标准对不同类型不同时期的信息进行标准化的统一管理,并做好数据匹配,图层合并、清理重复数据、对遗漏的信息进行补充。同时对最新的数据做好储备、汇总、发布等一系列标准化的处理,确保整理好的数据能够满足大众以及各级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部门的实时读取和调阅,同时相关部门的不动产信息之间要实现无缝对接,互通共享,对此可建立数据共享的平台,实现数据管理平台的数据对接,做到既不破坏本部门的原始数据,又能实现各部门的数据对接和共享,为打造智慧城市提供坚实基础。
我国在房地产经济发展当中,只有不断提升不动产档案的管理技术,才可以保证其稳定协调发展,国家以及相关部门要积极制定相关的法规和法律制度,强化对相关企业的责任落实和约束。企业也应该注重参与到档案管理工作当中,保证房产档案管理工作逐渐完善,提升我国房地产经济发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