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万民
20世纪以来,随着人类实践活动的深入与发展,人类正在面对一个日益严峻的现实问题,即环境污染与资源枯竭问题。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较为复杂,它同人类自身的社会结构、社会行动及人类对自身本性与地位的意识和态度有着直接的关系。可以说,环境问题是当代人类面临的最为艰难的理论与实践的挑战,也是亟待解决的生存现实问题。这既涉及到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学科交汇问题,也是理论、实践及政策需要加以应对的综合性问题。
20世纪70年代以来,对于环境问题的理论研究,国外学者率先走出了一步,使得人文社会科学开始进入这一领域。哲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学科的学者都从各自的理论视角出发,力求解释环境问题的成因,反思人类的环境行为与态度,并从理论与实践上去寻求解决环境问题的出路。这其中,伦理学从“伦理性”关怀的角度,试图为人类确立一种关爱“自然”的道德基础,美国学者霍尔姆斯·罗尔斯顿在其《环境伦理学》一书中,表达了其思想实质:“我们正在探寻一种恰当地‘遵循大自然’的伦理学。我们想最大限度地使人类适应地球,并且是以道德的方式去适应”。(1)[美]霍尔姆斯·罗尔斯顿:《环境伦理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2页。社会学从社会关系、社会结构、社会意识及社会行动等视角对环境问题成因进行了探讨,以及经济学依据利益分析的解释框架对经济与环境的关系展开了思索。美国学者查尔斯·哈珀在其《环境与社会》一书中对这些研究有所阐述。这些不同的学科共同聚焦于环境问题研究,拓展了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视野,注重从制度、伦理、意识、行动等维度来反思人类的环境行为,探寻环境问题何以可能解决,以及在应用层面的对策。
环境社会学作为社会科学的分支学科,显然其研究对象也是“环境”,关注的问题是“环境问题”,研究的视角是环境与社会的关系,理论框架是社会学的理论观点。这使得其也要遵循社会学的方法论原则,在研究方法方面按照社会学的研究范式。在具体面对“环境问题”时,或者说我们从哪一个角度进入“环境问题”时,就涉及到了所谓的“问题意识”。这里,“问题意识”一般是指研究问题的视角,或者说是在何种理论背景下选择研究问题的切入点。从学科的视角看,不同学科的问题意识是有差异的,不存在千篇一律的问题意识。
社会学的问题意识与社会学自身的学科特点有关,社会学学科的主要特点是兼具理论研究与经验研究的双重特征,或者说是理论与经验的结合性研究。所以,社会学不同于其他社会科学之处,是其研究对象直接面向“社会事实”。这里,所谓的“社会事实”意指对于社会的客观性的解释因素在于其社会内部而不是外部。离开了对“社会事实”的研究,也就失去了社会学的学科特征。具体说,从社会学的视角研究环境问题,注重的是环境与社会的关系的探讨,其中主要是研究哪些社会性结构/行动对于环境的影响。
环境问题的问题意识一般有两层含义:一是存在一个真实的环境问题,真实性在于这一问题是具体的和现实的,有其产生的原因和具体的危害性表现;二是存在着环境问题与社会的矛盾冲突,需要寻求解决和协调这种矛盾的方法和对策。
首先,从学科发展历史看,环境社会学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1978年,两位美国学者D·邓拉普(D.Dunlap)与Jr·卡顿(Jr.Catton),在《美国社会学家》(The American sociologist)杂志第13卷上发表文章《环境社会学:一种新范式》,标志着环境社会学学科的创立,社会科学有了对于环境问题研究的学术视角。
在这篇经典性的文章中,他们主要阐释了两方面的问题:一是社会学学科对于环境问题的研究,以及对于“生态限定”问题研究的思考,强调了从社会学的理论视角探究环境问题的维度;二是环境社会学(environmental sociology)与环境问题的社会学(sociology of environmental issues)这两种表述方式的理论意义差异,即问题出发的视角和理论出发的维度,前者直面环境问题的现实,后者则重在一种理论框架内思考环境问题。可见,环境社会学的创立具有两个意义:第一,使得社会学对于环境问题的研究有了自身的学科范式;第二,使得抽象的社会学理论加强了应用性,问题意识进入了环境问题的研究,如美国环境社会学开始应用传统社会学理论对环境主义、资源管理及荒野娱乐等方面内容进行研究。(2)Riley E.Dunlap,William R.Catton,Jr. Environmental Sociology,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Vol.5(1979),pp.243-274.
此后,环境社会学历经30多年的发展,在理论与实证研究方面都有了一些进展。一方面,在理论方面形成了人类生态学、政治经济学、社会建构主义、生态现代化理论、风险社会理论及环境正义理论、批判真实主义,行动者——网络理论和政治生态学等理论,但是这些理论难免有一定的抽象性,基本上是在宏观层面上论述。“社会-环境辩证关系”就是这种理论的代表,这一理论旨在解释西方工业资本主义国家中的政治与生态之间是何种性质的关系,反映了政府的经济政策与经济领域内垄断部门的经济行为之间的复杂性关系。由于在西方工业资本主义国家中存在着一种特定的“政治-经济体制结构”,这种结构会导致一种向“经济的合题”回归的强大压力,这种压力来自于一种所谓的“生产的传动机制”的作用。但是由于国家之间国情的差异,所谓的“社会-环境辩证关系”的表现形式和内容在各个国家是大相庭径的。另一方面,在“实证研究”领域,其发展方兴未艾,更加体现了社会学的范式特征。一般而言,社会学的范式特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结构主义、行动主义、关系主义。结构主义表达的是结构与制度特征,其功能在于结构的性质。行动主义是有目的性的群体性的集体行动。关系主义是最为基本的社会特征。在三者之中,关系主义是社会学研究最为主要的特征,离开关系性研究,也就不能称其为社会学的研究。
可以说,环境社会学的“实证研究”领域是问题意识最为直接的体现,也是这一学科最为主要的研究方式。毕竟,社会学的理论来源都与“社会事实”息息相关,即社会学的理论是扎根于“社会事实”的。就环境社会学而言,离开环境问题的“社会事实”,也就不存在所谓理论。
其次,如前所述,“实证研究”是问题意识的直接体现。美国是环境社会学创立的发源地,其早期的研究领域如“人类对自然危险与灾害的反应”“社会不平等与环境风险问题”“公众态度和环境运动”“对环境态度与范式改变的经验调查”等研究都有较强的实证研究特征,侧重于经验调查,且研究视角都是与社会性相关联。这些研究摆脱了“社会理论”的框架,力求直面环境问题的现实,从而生长出相应的中层理论。从研究方法看,美国的环境社会学有一个非常强烈的“经验主义”的研究传统。因为研究对象是具体的环境问题,而且与社会现实密切相关,表现为由于环境问题而带来的社会问题,于是经验研究成为了对这些问题研究的理论工具,侧重于经验性的调查,以近于参与观察的方式研究由于环境问题而形成的环境与社会的关系。
相比于美国,日本环境社会学的经验研究色彩更加浓厚。由于日本经历了严重的工业公害问题,所以其环境社会学从创立之初就是直面公害问题。“作为公害、开发问题期的环境问题主要有产业公害、交通公害、药害、食品公害、自然保护、城市生活型公害等问题。这一时期的环境问题的表现形式以对居民身体健康造成伤害的公害问题为主。”(3)包智明:《环境问题研究的社会学理论——日本学者的研究》,《学海》2010年第2期。日本学者关注的是公害对周边居民的健康危害,在此基础上才建立了相关的理论,如“受益圈/受害圈理论”以及后来出现的“生活环境主义”等理论。
所以,不论是美国还是日本环境社会学的研究,其“问题意识”都立足于经验性研究,相关的理论研究也与经验研究相互呼应,具有较强的“扎根理论”的特征。“扎根”的含义在于理论的建构建基于经验研究的基础上。因此,环境社会学主流的研究是以经验性研究为主的实证研究。
再次,国外环境社会学经过30年的学科发展渐趋完善,在坚持以研究环境与社会的关系性质作为基本的研究对象的基础上,已形成一个较为稳定的研究领域。
这一领域具体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第一,政府与社会组织对于环境问题的态度。社会组织一般是站在社会的立场上,坚持社会公平与环境正义的协调视角,如环境主义、公众态度和环境运动。政府则要在经济与环境之间做出权衡,通过政策工具实现政府的环境治理目标。第二,灾害与社会。包括人类对自然危险与灾害的反应、政府对于救灾的反应与对策。第三,环境风险评估。包括技术风险与风险评估。第四,能源与社会。如能源和其它资源短缺的影响,以及温室气体的产生问题等。第五,环境与社会的变迁研究。第六,人口增长及人类的承载力与超越的问题。(4)[美]查尔斯·哈珀:《环境与社会》,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73页。
从上述六方面看,基本上环境社会学的研究领域还是围绕着环境与社会的关系。第一,从广义的人类角度看,体现了当代学者对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刻反思。在“人为自然立法”(康德语)的规范中加入了伦理关怀的维度,凸显了人的主体性,不是一种自然人道主义的伦理学。第二,在社会科学的层面上,强调从社会结构、社会制度、社会行动及社会意识等维度去探究环境与社会的关系。这种研究重在“社会”的维度,即人与自然的关系实际上是人与社会关系的表达。于是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还得从人与社会关系入手。第三,从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看,强调社会科学研究的应用性,这一研究实际上是对于人类能动性的限度问题的思考,而人类能动性体现的是风险问题。当下我们所面临的各种风险问题如技术风险(如转基技术)、生态风险(全球气候变暖、环境污染),甚至于经济发展与自然环境恶化之间的关系等问题都变得更加难以把握。
首先,从学术借鉴的视角看,借鉴不是完全照搬、盲目学习。任何一种借鉴都是有条件的接受,应当考虑国情与制度的差异。西方国家如美国是“工业化国家”或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体现的是现代化与环境的矛盾,如能源危机与资源消耗与浪费问题、有毒废弃物的处理问题等,涉及的学术研究如探讨环境殖民主义等理论问题。
而中国环境问题的现实有其特殊性。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工业化水平不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有学者认为还处于工业化发展的中期阶段,环境问题的总体状况是一种社会发展中的环境退化趋势。一方面,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忽视环境保护而强调经济目标,使得我国的生态环境状况逐渐恶化;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以来,虽然我国加大了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建设的力度,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有所缓解,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反映到学术研究方面,就是环境社会学的理论应当如何直面中国环境问题,“直面”的含义就是反思与解释,理论反思是理论自身的功能,兼具事实与价值的双重判断。换句话说,是事实判断与道德判断的统一,即中国环境社会学的理论研究对象是具体的中国环境问题,理论关照背后是伦理关怀。离开了伦理关怀的旨趣,环境社会学的理论只是冷冰冰的理论而已。而理论解释只是作为一种框架,规范着对于环境问题的研究。
中国的环境问题的制度背景不同于国外的情况,二者间呈现出现代化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比较差异。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缺乏对环境问题的重视,政策的制定落后于环境污染的速度,造成了既成事实的环境问题,这些问题以城市工业污染导致的环境问题为主。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环境污染问题逐渐扩展到农村及边远地区。此外,社会生活的副产品如生活垃圾等也成为了重要的污染源。这些新背景使得环境问题愈加具有“复合效应”。“由于所谓后发优势的影响,后发国家的工业化进程在时间上被高度压缩”。(5)洪大用:《关于中国环境问题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思考》,《探索与争鸣》2013年第10期。如中国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问题,环境资源存量的生态极限问题,以及中国环境治理的制度相对滞后问题等。中国高速发展所造成的环境问题的“复合效应”日趋明显,环境治理难度逐渐加大,这也是中国环境问题的特殊性所在,也就是中国环境问题的“社会事实”不同于国外的情况。环境问题生成的原因不同,解释的因素存在差异,反馈到理论方面自然是不存在普适的环境社会学理论。
其次,从学科理论建设来看,国外环境社会学的产生是对于其具体的环境问题的理论反映,生成了一个针对环境问题的理论学科群。而且,环境社会学的研究大都是一种“中层理论”研究,即理论研究的对象是具体的,直面社会现实问题,而不是抽象的宏大理论。然而,“中层理论”的普遍性较弱,难以具有普遍性的适应度。就理论借鉴而言,我们既要考虑国情及相关制度的差异,也要考虑理论的“本土化”问题,更要考虑中国环境问题的现状及其生成原因,才能使我们学术的研究具有针对性和实际意义。
作为探究环境问题的环境社会学的理论,显然是舶来品。中国环境社会学的研究必须面对两个问题。第一,对于西方环境社会学的学理反思问题,反思的意义在于不能是“拿来主义”的态度,这不是好的科学研究的方式。于是就存在一个“拿来主义”与“本土化”问题。完全的“拿来主义”是不正确的,毕竟中国的环境问题有其自身的特征,需要我们进行本土化的洗礼,这无疑是对国外环境社会学的理论与方法的借鉴与反思,其基础在于环境问题的类型和表达,而不是一种纯逻辑的思维过程。第二,既然理论是对于环境问题的“关照”,那么如何“关照”才是合理的?“关照”的含义不是用相应的理论来套用现实,这起不到解释的功能。环境社会学理论作为一种“中层理论”,其理论内容的生成应当是一种“扎根理论”的生成方式,来自于经验研究的综合。
本土化研究对于中国环境社会学的学科建设十分重要,如果我们深入探讨本土化问题,可以从两个层面展开。第一,从理论层面看,国外环境社会学的一些理论原则和具体的理论,一般不涉及如何本土化的问题。毕竟其理论的形成和理论内容都是有所指称的,指称的对象显然不同于中国的国情,难以用来阐释中国的环境问题。第二,具体的环境问题的研究是本土化的研究重点,如我国学者洪大用所指出,在公众环境意识、水污染及其治理、海洋开发、草原生态退化、民间环保组织建设等方面的研究是中国环境社会学本土化研究的重点。(6)洪大用:《环境社会学的本土化与国际性》,《江苏社会科学》2014年第5期。具体来说,一是环境行为与环境意识研究,这是环境社会学的“社会性”研究的体现,环境问题的解决既与环境政策直接相关,也与大众的环保意识相关。如何提高大众的环境意识、了解其环境意识的水平,构成了环境社会学研究的主要内容之一。其中,民间环保组织建设至关重要,也是提高环境意识水平、加强集体行动的有力手段。二是水污染及其治理、海洋开发、草原生态退化等问题的研究,社会学的研究更加注重从社会性入手,如社会变迁、生产生活方式、文化等视角加以研究。重在解释与理解。三是理论研究与政策的结合性问题。当前,环境社会学对于环境政策研究缺乏关注,二者是脱节的状态。但是,任何政策的出台都面临着其效果问题,而对于垃圾问题、浪费问题等资源消耗,相关的政策实施需要社会大众的认同与协同行动,才能保证政策的有效性。
再次,问题意识与学科的研究方法论关系密切,即学科的范式问题。“范式”概念一般表达了一定时期科学家共同体研究问题的规范和价值取向,也可以具体理解为学科规范问题,范式规范着一门学科的研究原则。从国外环境社会学的学科发展看,其范式概念还不是很清晰,没有形成一个明确的内涵。如果以其“新生态范式”(NEP)及其后来修正的“环境的三维竞争功能”模型作为范式,还是值得质疑,因其实质还是“自然主义”的倾向,即“生态整体主义”的思想,只是指出了人类的生产、社会生活是存在着一定的“生态限定”的。由于人类的活动已经具有了突破“生态限定”的能力,带来了环境风险问题,这种范式的理解只是一种生态学意义上的规范,其背后是功利主义使然还是伦理关怀则语焉不详。
对于中国环境社会学的研究范式而言,虽然我们目前对于范式的内含探讨尚不多见,但其“自然主义”的范式我们显然不能照单接受。我们认同“生态学法则”的意义,不仅要认识到自然环境对人类社会的生态学限定,同时要认识到人类社会对自然环境的人类学影响,这才是理解“生态学法则”的合理思路。在此,我们还是要坚持马克思的“自然人化”的思想,即如何理解人自身的问题。生态学只是动物物种的生存界限,而不是人类的生存界限。人类的生存不仅是本能生命的活动,而且还有源于人类实践本性的“超生命”活动。只有在“超生命”的意义上理解人自身,才能破解“生态学法则”。
最后,从学科建设角度看,要处理好几对关系问题。
一方面,“经验主义”和“社会建构主义”的关系,即关于环境问题的事实性和建构性的问题。具体说,我们是承认环境问题真实存在,还是认为环境问题是被阐释和描述所放大的结果。这个问题涉及到环境问题的类型及研究环境问题的视角。从研究的视角看,显然环境问题是真实存在的,无论是环境污染还是资源消耗,都是真实存在的事实,而且对我国的社会发展进程产生了一定的阻滞作用。但是从环境问题的类型看,确实也存在着“社会建构主义”的影子,如(物质)消费主义、浪费等具有加速消耗资源的作用,其根源在于社会性因素,它也是导致环境问题的因素,但是影响大小则缺乏明确的标准,有着一定的建构主义之嫌。
另一方面,理论与方法的关系,即解释与建构新理论的问题。一般而言,作为社会学的理论,其解释的前提在于理解,即在某一个理论框架下研究一个具体的社会问题。但是环境社会学的理论大都是舶来品,难以作为中国环境问题研究的理论框架。于是研究问题变成了建构新理论的问题,中国环境社会学的理论研究还要走很长的道路。
这引出了另一个问题,即中国环境社会学的理论生成问题。就中国环境社会学的理论生成而言,作为“中层理论”的特征显然是来自于经验研究,即依据“扎根理论”方法,通过大量的综合性的经验研究,生成和建构相应的具有扎根于经验研究基础上的理论。无疑,这种扎根于环境问题研究基础之上的理论是一种本土化的理论,其特征是兼具现实性、经验性及理论性。这对于当下的中国环境社会学研究而言任重道远。目前,有些学者已经做出了相应的研究,如洪大用提出的“社会转型范式”,指出要辩证地看待中国社会转型的环境影响,其本土化研究的价值在于在社会变迁的视野中把握环境问题。
当前我们看到,中国环境社会学的研究主要是以经验性研究为主,经验性研究的长处是直面具体的现实问题,兼具片断式与区域性特征,而带来的负面结果是零碎化的综合性研究,即描述性特征突出,但难以把握好学科范式。这种现状给我们带来的思考是,未来中国环境社会学的发展,应当注意两个维度:一是学科范式问题,即我们现在有清晰的问题意识,但是范式的内容仍有待明晰;二是以描述性为特征的经验研究如何走向本土化理论建构的问题,也就是“经验—理论”建构的内在逻辑过程还需要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