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阿萍
龙岩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福建 龙岩 364000
随着我国审计业务的发展,跟踪审计牵涉多个领域,如建设项目跟踪审计、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等。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指独立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含配合审计部门协审的社会中介机构和专业人员)运用审计技术,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对建设项目从投资立项到竣工交付使用各阶段经济管理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查、监督、分析和评价的过程。审计机关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以来,取得了巨大的审计成果,不仅规范了建设单位的管理行为,还为政府节约了大量的建设资金。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对于预算执行情况、经济责任等审计工作均有较固定的审计实施方案,但政府投资审计一直以来均未形成,主要原因还是建设项目存在较大差异。虽然建设程序基本一致,但随着地域、行业、地质、参建单位等因素的不同,建设项目往往形成单一的、不可复制事项,导致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存在不可复制性,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部分审计机关以跟审方式开展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派审计人员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一起,全过程参与招投标文件的编制、预算编制、合同条款签订、现场施工管理、主材定价、设计变更等工作。这种审计方式会让审计人员在无形中直接参与项目的建设管理,容易造成超越审计权限履职。
部分审计机关开展阶段性跟踪审计,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过程的一定周期内或在项目重要建设环节开展阶段性跟踪审计,这种审计方式仅在所提供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审计,对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无法全面了解,可能造成部分重大事项漏审,审计不到位。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主要是对基本建设程序、招投标工作、合同条款约定、造价控制、工程管理等方面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检查监督,揭露存在的问题,并作出准确的处理,进而提出体制层面的建设与意见,对存在失职、渎职等违法行为的移送相关部门。
基本建设程序的合法性是建设项目的立命根本。从建设项目的立项、可研批复、初步设计审批、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用地审批及土地证的取得到分部分项验收、专项验收、综合竣工验收等,程序均应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才能保证该建设项目合法存在,进而确保建设项目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根据招投标法合理划分标段及适时开展招标工作是高效完成项目建设的保证。一个标段的标的物如果太大,容易造成建设周期长,增加不确定的风险隐患;标段分得太零散将加大管理协调力度。在对招投标的审计过程中,需注意建设项目是否存在肢解分包、围标串标等情况。目前,公开招标、评标等程序较规范,跟踪审计时需重点关注邀请招标、直接指定的事项,一是检查是否通过集体决策确定招标方式或直接确定受委托方;二是检查投标保证金的存入与返还账户是否一致;三是对比投标人的投标书是否存在雷同现象,以便分析是否存在围标串标或违规指定承包方等问题。同时,根据现场施工形象进度,分析被审计单位是否及时开展配套工程及设备的招标工作。
合同条款约定的准确性、全面性是建设项目顺利开展的先决条件。对于合同条款的审计,首先应核对实质性条款内容是否违背招标文件中相应合同条款;其次重点关注合同条款中对于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索赔、安全生产等重要事项的约定是否清晰且具有可操作性。若重要事项的合同条款约定不够清晰,则应建议被审计单位通过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等方式及时明确,避免在建设过程中引起纠纷。
工程造价管理控制是建设项目管理关键内容,涉及投资估算、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合同价、进度款、工程结算等。跟踪审计需要对以上环节的正确性、合理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对作为结算依据的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进行抽查,检查是否存在取费标准不符合文件规定、清单工程量与定额工程量不匹配、清单工程量单位有误等问题,如发现以上问题可通过补充协议方式纠正,避免工程结算时的纠纷。对工程进度款审批情况的检查可以发现监理工程师是否充分履职,如监理工程师对阶段性完成的工程量是否按实际完成情况准确计量、清单外项目主材定价是否合理合规、有无存在超进度审批支付进度款等。在合同双方结清工程款之前对工程结算造价的准确性进行抽查,一是可对结算造价审核单位的履职质量进行监督,二是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避免出现被审计单位通过司法程序追回多支付工程款项的情形。另外,阶段性跟踪审计时,需对建设项目是否存在超概的可能性进行分析,并分析具体可能超概的原因,及时提醒被审计单位与各参建单位找出避免超概的方法,如确实无法避免,应要求被审计单位及时按规定履行调概手续。
工程管理是建设过程中的重点工作之一。跟踪审计的重点是对工程管理的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计。这部分审计内容涉及被审计单位“三重一大”履行情况、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现场签证单、工作联系单、材料进场报验、隐蔽工程验收、设计变更、工地会议纪要、清单外主材定价的程序及合理性等。跟踪审计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合同条款等约定,通过对以上内容的程序性及合法性、规范性进行检查,进一步分析公司领导层及工程现场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管理制度制定的合理性及可操作性。如发现问题应追查相关事项,必要时可申请查询单位或个人银行账户,确实发现个人有失职、渎职行为,应及时移送相关部门。
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是跟踪审计必审内容。通过对账户资金存量的审计,分析建设资金到位情况是否与项目的建设进度相匹配,即不存在大量资金闲置情况也不存在资金短缺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贷款资金过早到账产生不必要贷款利息;通过对财务支出情况的审计监督财务人员是否按规定履职,检查付款程序是否严格按公司及合同规定执行,是否存在因支出项目外费用以及把资金转移至其他项目使用等原因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工资及各种津补贴发放标准是否符合规定等。
合法审计是审计工作的前提。审计工作除依据项目的合同条款约定外,还需要使用大量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各行各业的规定不尽相同,需要审计人员针对不同的项目依据不同行业的规章制度进行具体分析,应根据被审计项目的实施时间选择适用的审计依据,问题定性一定要准确。如,交通工程与房建工程的立项、验收程序、合同条款组成有所不同:大部分交通工程是通过年度建设计划代替立项批复,没有单独的立项文件;房建工程是综合验收后再进行竣工决算,而交通工程是先进行竣工决算后再进行综合验收;交通工程的合同条款由通用条款、专用条款、项目专用条款组成,相对房建工程多加了项目专用条款,且每个项目均有独立的项目管理手册。
全面开展建设项目跟踪审计,避免出现审计内容未涉及重大事项的情况。审计人员需严格清点送审材料,确保送审资料齐全。在审计过程中需要对送审材料相互印证,以检查送审资料的完整性。如,把会议纪要、会议记录中有提及的设计变更或其他重大事项,与送审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作联系单等资料进行比较印证,发现其他送审资料没有体现会议纪要中的内容时,需要进一步落实具体情况,必要时可追溯到其他年度的相关事项。
准确站位是建设项目审计的根本要求。审计人员在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时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超越权限审计,参与建设项目的管理。建设项目审计是对建设管理人员履职行为、建设项目合法性效益性的审计,审计人员要准确站位,严禁参与到建设项目的管理过程中。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不是单纯的财经预算审计,还涉及建设项目立项至投入使用的全过程管理行为,对审计人员的要求也不仅是掌握财务知识,还需要掌握基建程序、工程造价、工程现场管理等各方面知识。这需要审计人员扩大知识框架、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以高度的责任心、职业道德投入审计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在审计中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敢于深究、查深查透,以确保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准确性、全面性,督促项目合法高效地完成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