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世春(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高职教育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校企双方共同完成,这也是世界教育累积的经验。随着教育改革进程的加快,以及各行业对于人才需求的逐渐提高,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得以完善与升级。具体来看,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能够以多样化教学方法与内容,将延伸性知识传递学生,为学生开展职业活动奠定良好基础。随着科学技术与信息技术的迭代升级,高职院校原有校企合作模式应用逐渐暴露出缺乏劳动工具、人才培养方向不明确等问题,不利于深化校企合作的深入发展。故此,深入探讨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显得尤为必要。
订单培育以企业人力需要为核心,根据对人力需要数量与职位技术要求,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育策略,组织开展相关教学与培训工作,以“订单”模式培育人才,使教学与生产有机协调、实习与就业融为一体。通常来说,该模式由学校根据企业人力知识、技能、素养等要求,确定符合人才培育的计划。并且,具体理论教学工作集中在学校进行,实践教学重点选择在企业进行,通过审核促使学员顺利被企业录用。这一精准化模式,能够针对性训练学员相关职位技能,缩减学员匹配岗位职责的时间,充分发挥学员专长,为企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这一模式通常是指学校和企业之间密切合作基础上,根据两者实际需要,由企业层面着重提供操作项目、设施设备、资金费用,学校层面提供教育教学场所,在校园内设立实际训练基地,基于教育教学目标,校企之间共同实施相关合作工作。校企共同设立基地模式中,企业利用学校实训场地当成厂房,以企业的具体生产操作项目当作练习内容,且学员积极参与实习业务,增加生产量,驱使企业在资金费用、设施设备、人力资源上的投入获得重要反馈。
此模式是伴随国家在经济发达地区建设高新技术开发区而建立的,主要特点表现于,与品牌企业共同建立产业园区,为学生工学融合、学校与企业之间深入合作创建开放型监管平台,并开展生产工作、研发企业商品、教师实际投身于企业之中增强锻炼、教师科学研究等生产与学科研究为整体的生产型产业园区。例如,常州技术学院的“信息产业园区”,重点在国家政策扶持下,集资金、项目、优惠政策、设施设备、新型技术资源以及学校学科专业化与人力资源优势,总共规划了所占面积为155亩的信息产业园区”。超过6家大中小型企业纷纷入驻,具体采取“官员助力民生办理、市场化运营”的运行模式,借助相关政府机构赞助、行业之间相互牵线搭桥、以学校带头、企业扮演主角身份,以此吸引越来越多的合作机构与企业,该模式属于多样化融合的新型校企合作模式之一。
自从国家高等学校扩大招生规模以来,大学生就业择业难的问题不断攀升,究其根本原因主要在于,高职院校人才培育与社会实际人才需要相互脱节较为严重。为处理这些问题与矛盾,国家相关部门与政府机关均极力支持职业院校实施学校与企业合作模式。然而,实际问题是,学校与企业之间合作时面临国家法律法规不健全等问题,导致双方合作权力与义务划分相对确定,一些利益难以获得充足保障。这种法律法规的严重缺乏,直接制约了经济管理专业学校与企业合作的有效性以及积极性。
利润是企业生死存亡的根本,利润最大化是企业始终追求的内在驱动力。利润主要来源于市场运行环节,企业的关注力将聚焦于市场之上,长期如此,企业监管层将盲目追求企业短期利益,而忽视企业长期战略布局与稳步发展,一定程度上忽略了企业人力储备以及培育工作。再加之,受到实习时间限制,大部分协作企业仅仅为人才提供简单的实习场地,大多数实习生均处于敷衍状态,尽管企业内部制定岗位为学员提供实习,也难以接触企业实质性运行内容。此外,合作方企业对于接收应届生的积极性较低,觉得接收这些学生将影响企业日常运营,造成经济管理类应届生到合作方企业就业择业效率不高。
高职院校属于事业单位领域,具备半公益属性,主要还是以人才培育为主。面对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环境,企业通常对市场变化发起快速反应,并按照市场变动随时调配使用人才需要。然而,高职院校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人才培养是根据人才培育策略而实施,不同学期均有详尽的人才培育计划与任务,如专业课程、学术论文、市场调研等过程,绝不放纵学员随意到企业正式上班。若不合理协调企业运营与高校培育机制之间冲突问题,学校与企业合作便丧失基础。
现阶段,国家大部分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普遍处于单一实习与就业局面,属于较低阶段的协作,学校与企业合作的目的在于不断满足彼此之间的利益需求。
其一,从学校层面而言,学校与企业协作的根本是达成教学义务,处理实践教育教学环境受限,技能型经济管理教师严重缺乏问题。其二,从企业层面而言,学校与企业合作的真正原因是获得更加优质又廉价的人力,解决企业急需人力时候人力资源不够问题而导致成本走高的问题。
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完善的前提是有政府部门保障。第一,作为政府部门应出台相关法规,即“学校与企业合作促进法规”。具体而言,职能方面,政府机构应准确定位职责,发挥主导与统筹协调的社会功能。舆论宣传方面,政府应出台精确的舆论传播导向功能,极力发扬高职院校的公平与平等,劳动光荣的价值机制。第二,政府应规定践行企业参与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经费保障策略,充分发挥政府政策导向功能。曾经,宁波市政府曾经对参与高职院校学员实习训练示范基地的每个企业补贴200-250万元奖励,并具体制定企业接纳高职院校学员实习与捐赠仪器设施的可适当减少税收金额等政策。
只有采取企业愿望与利益实现,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完成,学员真正感知自身知识技能提升,才能保障学校与企业合作工作。首先,学校与企业之间应该积极对接。例如,学校与企业之间应有效对接理论与实践、校园与工厂、教师与教师之间、学员与员工之间、培育标准与用人规则。其次,注重提高高职院校服务能力。人才培育应极大满足企业用人需要,因此,高职院校应创造出符合企业发展的经济管理研究成果,促使企业社会服务功能充分得到满足,进而增强学校与企业之间的有效合作。
企业利益,主要涵盖获得人才需要,得到税收优惠政策,培训已有职工,合力处理生产技术与经营监管工作难题,日益提高企业社会影响力,以及企业稳定持续发展所需的精英管理人才。据此,高职院校与企业之间合作时,一方面让企业肩负起社会责任,另一方面重视企业的合作愿望与相关收益,并为学校与企业之间合作提供保障。基于此,高职院校与企业之间推动学校与企业合作的实践,并从人才培育目标规定、教育教学布局、经济管理专业课程安排、师资队伍选拔、实践教育教学等,多方位参加合作。
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过程中应规定筛选企业准则。具体而言,首先,将经济规模、技术水平、监管能力作为筛选企业标准之一。其次,根据企业快速发展时期,规定实际人才需求量,辅助高职院校校企之间合作。再次,高职院校方面制定与企业匹配的经济管理专业标准,增加企业安置实习生数量,减少实习风险。最后,将构建长期协作关系,作为筛选企业的标准,防止校企合作的短期性。
通过上述研究可知,现阶段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整体发展趋势良好,取得了显著成效,带动了很多应届生就业。然而,在具体校企合作模式实施过程中,依然面临着诸多困境,如法律法规尚未健全、企业参加校企合作积极性较低、校企合作面临“两张皮”局面。针对于此,本文研究发现,通过国家增强政府推动功能、提升校企合作满意程度、格外注重企业利益、制定筛选企业的标准等四种方法,可有效推动高职院校校企之间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