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牛东升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一个关键环节,在用人单位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监管部门监测职业病危害、现场监督执法、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技术服务机构的技术服务质量、服务能力以及技术服务机构的未来发展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文将对我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面临的主要问题与未来发展方向进行探讨。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与防护用品效果评价等技术服务的机构。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一个关键环节,在用人单位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监管部门监测职业病危害、现场监督执法、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技术服务机构的技术服务质量、服务能力以及技术服务机构的未来发展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文将对我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面临的主要问题与未来发展方向进行探讨。
当前,我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机构数量相对不足、分布不均衡、机构执业不规范、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和能力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等问题。
从机构数量来看,全国现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约1 100 家,相对于467 万家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法人企业等职业病危害较重的用人单位,每家机构理论上每年应承担技术服务项目约4 200 项,这对于任何一家机构来说都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说明机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从机构地域分布来看,目前,我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主要集中在山东、江苏、广东、浙江、北京等经济较发达的省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数量前10 位省份的总数占比超过全国机构总数的50%,甲级机构占比接近60%,而东北、西部省份尘毒危害企业众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数量明显不足,不能满足当地需要。
当前,我国很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还存在执业不规范的问题。例如,部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现场调查和工作日写实、采样检测、原始记录、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技术报告质量、档案管理、服务程序、资质条件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提升机构法制意识,加强机构能力建设。
从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和能力来看,当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和能力还不能满足职业卫生工作需要。目前,全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总量不足2 万7 800 人,技术人员专业涵盖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化学分析、安全工程、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甚至包括了工商管理、计算机、文学、法律等专业领域,经过系统职业卫生工程相关专业培养的人员非常稀缺,能够较系统地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评估、控制的专业技术人员更是凤毛麟角。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能力普遍不足,出具的技术服务报告绝大多数是为了满足企业的合规性需求,其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普遍较差,难以从根本上解决企业的职业病危害防治问题。
职业技术服务人员做现场调查
例如,很多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中给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照抄GBZ 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内容千篇一律,如“对产生粉尘、毒物的生产过程和设备,应优先采用机械化和自动化,避免直接人工操作”“在满足工艺流程要求的前提下,宜将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控制措施”,没有任何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按照这样的技术服务报告建设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基本起不到防护效果,笔者在工作实践中遇到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
上述问题中,机构数量相对不足、分布不均衡、机构执业不规范等问题属于监管部门面临的问题,可以通过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监管进行解决。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足,能力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是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面临的主要问题,正如在2020 年12 月13 日第一届职业卫生工程学术年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司长吴宗之所说:“大家共同来呼吁人才培养,没有人什么事情都做不成,专业技术人才是推动我国职业健康或者是职业卫生事业发展最重要的因素。”缺乏既懂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评估的预防医学专业人员,又懂职业病危害控制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技术服务机构想做好技术服务工作也会感到力不从心。
造成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的深层次原因是全社会长期以来对于职业卫生工作的不重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各类企业数量迅速增加,安全生产事故数量迅速攀升,尤其是群死群伤事故屡见不鲜,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相反的,职业病由于发病缓慢,绝大多数职业病不会造成急死急伤,许多人意识不到职业病危害所带来的巨大社会损失和经济损失,以至于社会对于安全生产事故的关注度远远高于职业病防治工作。这就导致政府对于职业卫生工作监管的力度远小于安全生产工作监督;企业对于职业卫生工作的投入远小于安全生产工作投入;劳动者对于职业病防治的意识远小于安全风险的防范意识。人们对于职业卫生工作的不重视直接导致预防医学专业、安全工程专业等具有一定职业卫生相关性的毕业生不愿意从事职业病防治工作。加之事业单位改革和监管职能的屡次调整等原因,又导致一批疾控中心和职防院职业病防治人才的流失,加剧了人才短缺的问题。
造成专业技术人员能力不足的原因在于长期以来人们对于职业卫生工作的认识有误。
职业卫生(工业卫生)是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的技术与科学,是属于一级预防的范畴。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评估、控制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识别、评估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控制,经过一系列的现场调查、检测、分析、评价,最终的目的是要找出问题并进行治理、控制,改善作业环境。职业卫生与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治疗等二级、三级预防共同构成职业健康的概念。
长期以来,人们对于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存在两种误区。一种是只关注现场调查、检测、分析、评价,不关注结果的应用,不关注作业场所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监管部门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各种检查,多是围绕着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执业是否规范等,很少关注技术服务是否给用人单位提出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的改进措施,并指导用人单位进行整改,使作业场所得到根本改善。另一种是将职业卫生等同于职业健康,将关注重点放在了医疗属性上,忽视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程控制工作,导致卫生部门主管这项工作时,基本都是预防医学专业人员从事职业卫生工作。预防医学背景下,职业卫生人才培养的侧重点偏向于生理学、解剖学等基础医学知识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评价、致病机理、健康损害、流行病学调查、职业病诊断与治疗等方面,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工程控制技术仅是点到为止,一笔带过。
原安监部门主管职业卫生工作时,认识到了这个问题,要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配备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但工程技术人员又缺乏相关医学知识。只懂预防医学知识或工程控制知识的技术人员都有其能力短板,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评估和控制很好地结合,起不到一级预防、源头治理的作用。
当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可以承担的工作包括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专篇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这些工作基本上都是为了满足用人单位针对《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要求的合规性需要,多数用人单位并不关注技术服务报告质量高低以及是否能解决作业场所存在的实际问题。
随着国家“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尤其是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行政审批的取消,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不断压实,加之监管部门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加大,以及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的提升,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不再单纯追求合规性工作,通过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带来职业卫生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和作业场所环境的根本改善,成了越来越多用人单位的内生性需求,尤其是对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风险评估和工程治理需求明显增加。
用人单位需求的改变,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机构想要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就需要具备真正帮用人单位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比如超标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程治理能力。这种能力的提升需要人才支撑,尤其是既懂预防医学又懂工程设计方面的复合型人才。
据笔者了解,国内一些具有较强实力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超标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程治理方面已经进行了一些探索,比如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北京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中石化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兵器工业卫生研究所等机构。笔者所在单位——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也作了一些探索,开展了一些通风除尘、排毒设施以及减振降噪设施方面的改造工作,但由于人才短缺,工作开展遇到了较大的困难。为了解决这些难题,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与一些大学、科研院所进行了一些合作,请相关领域专家进行理论培训和现场指导,以期在工作实践中逐渐提升现有技术人员的工作能力。
目前,我国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尘、毒、噪等传统职业病危害尚未得到根本控制,精神疾患和肌肉骨骼损伤等工作相关疾病问题日益突出。
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在于人才,要加强职业卫生人才培养的顶层设计。要深刻理解职业卫生工作的真正内涵,回归职业卫生工作的本源,培养一支既懂预防医学又懂卫生工程的医工结合型职业卫生人才队伍。
1959 年,我国曾经在北京经济学院劳动保护系(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建立了第一个工业卫生示范专业——工业卫生技术专业。从1959—1993 年的30 多年里,该学科共培养18 届500余名工业卫生方面的专门人才,在我国劳动保护领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许多毕业生目前仍是活跃在职业卫生领域的知名专家。遗憾的是,该专业于1993 年取消。好在目前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已经认识到了复合型职业卫生人才的重要性,积极行动起来,推动加强职业卫生专业人才培养工作。
在《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文件中提到了要加强职业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高等院校扩大职业卫生及相关专业招生规模。2019 年以来,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中国矿业大学、华北科技学院三所高等院校相继开设了职业卫生工程本科专业,并精心设计了医学、卫生工程等相关课程,在职业卫生人才培养上走在了前面。未来建议再适当增加开设职业卫生工程专业的院校数量,还可以拓展研究生教育,招收预防医学专业毕业生进行3 ~6年的工程专业研究生学习,以培养更高层次的职业卫生人才。
结合当前职业病防治形势和各院校课程设置情况,建议在课程设计上除了医学基础知识、劳动卫生与职业病、流行病学、卫生毒理学、卫生统计学等预防医学相关课程以及工业通风、流体力学、噪声控制等卫生工程相关课程外,开设人类工效学、职业紧张、职业性传染病防治等课程。
在实习的安排上,建议针对毕业生未来可能的就业方向,分别选择去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设计院、职业卫生监督等部门或单位。保证上述职业卫生工程专业人才的就业,才能保证人才培养和使用的持续性。建议通过政策导向,拓宽职业卫生工程人才就业渠道,提升其竞争力。职业卫生监管部门应大力推进职业病一级预防工作,落实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使职业病危害控制成为用人单位的内生需求,促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设计院等单位引进职业卫生工程人才;参照国外发达国家引入注册职业卫生师制度,强制一些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和接害人数较多的用人单位配备职业卫生师;针对当前卫生行政部门缺乏工作场所现场监管经验的问题,鼓励卫生监督部门招聘职业卫生工程专业人才。
当前,职业健康工作进入新时期,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和未来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其中2021 年2 月1 日正式施行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4 号,以下简称《办法》)对机构的未来发展影响巨大。
《办法》以《职业病防治法》为依据,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适应职业健康新形势、新要求,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技术服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办法》与原《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2 年4 月2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 号公布,根据2015 年5 月29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 号修正)的内容相比,有一些明显的变化,主要包括以下4 个方面:
一是监管主体的调整。为适应2018 年国家机构改革的职能调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主体由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调整为新组建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二是适用范围的调整。为适应《职业病防治法》的修订,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两项工作不再作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法定执业范围。
三是等级划分的调整。《办法》规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等级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取消了原有的丙级资质。
四是为适应国家“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化,《办法》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可程序、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完善。
上述变化中,执业范围的减少、资质认可程序的简化、取消固定资产要求等,都体现了国家“放管服”的改革要求。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持续深化,未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取消也是可以预期的,从近几年密集出台的环评机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防雷设计、施工等诸多资质许可的取消,可以看出这一趋势。
执业范围的减少和去资质化的趋势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影响巨大,意味着现有机构将面临越来越大的市场竞争压力。这就要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一方面必须持续加强能力建设,在未来的技术服务中真正为用人单位解决实际问题;另一方面也要考虑从法定技术服务的业务范围中跳出来,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卫生咨询甚至是托管服务,帮助用人单位一揽子解决职业卫生问题。当然,要实现上述两方面的目标,机构只有未雨绸缪,加大职业卫生工程等职业卫生人才的引进、培养,持续提升服务能力,才能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