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中的应急 安全 职业健康声音

2021-04-08 12:50朱丽晶
劳动保护 2021年4期
关键词:两会全国政协委员

辑/朱丽晶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现场

2021 年3 月4 日、5 日,全 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相继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回顾2020 年工作时指出:“抵御严重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全力应急抢险救援,妥善安置受灾群众,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基本生活……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处置。”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国务院编制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纲要草案》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李克强在2021 年重点工作中明确“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要重点做好:“继续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加快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切实做好洪涝干旱、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地震等防御和气象服务。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纷纷就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建言献策。

应急管理

加强灾害事故医学应急救治体系建设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院长张兴凯认为,在应急救援实战中,暴露出灾害事故医学应急救治方面的一些弱项和短板。一是现有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和矿山救护、水上救护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医学应急救治人员配备不足、设备陈旧、装备落后、现场处置能力不强;二是灾害事故发生后,尽管应急救援力量与医学应急救治力量同时出动,但是由于协调响应机制不够健全、不够顺畅,从而贻误最佳的伤员医治时机;三是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发生后,由于没有建立起全国统一的综合消防救援力量、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与医学应急救治力量的协调联动机制,在大型救灾现场往往各自为战,没有形成合力;四是由于应急救援力量的医学应急救治能力低,乡镇、县区特别是边缘地区的地方医院对特殊疑难伤员的医学应急救治能力有限,可能出现转送不及时、救治不力、造成伤亡增加的问题。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院长张兴凯

张兴凯建议,一是将灾害事故医学应急救治体系建设纳入国家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二是制定针对综合消防救援力量、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与医学应急救治力量协调联动机制的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三是建立国家重大灾害事故医学应急救治基地;四是按照平战结合、专常兼备的原则,建设面向灾害事故、具有应急救援能力和较强医学应急救治能力的应急救援救治突击队;五是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的医疗应急救治知识以及相应调度指挥技巧,纳入应急管理人员专业培训课程,以及以应急管理培训为目的的地市、县区领导干部培训课程,在灾害事故应急指挥调度时能够发挥医学应急救治力量的作用。

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有效提升基层应急管理效能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台湾同胞联谊会会长许沛

作为应急管理工作“最后一公里”的乡镇(街道),普遍存在应急管理能力较弱的问题,一旦灾害事故突发,很难高效有序应对处置。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台湾同胞联谊会会长许沛建议,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有效提升基层应急管理效能,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各地编制管理部门应整合现有资源,加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站所建设,明确基层应急管理机构性质和建设用地、经费、人员编制等内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要全面融入村(社区)治理、网格化管理等工作中,要动员整个社会力量,积极鼓励群众自愿参与。

以信息化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

全国政协委员、佳都科技集团董事长刘伟对于如何推进人工智能融入应急管理工作,提出4 点建议。一是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二是大力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应急领域的应用,实现应急管理转型升级;三是启动国家重大突发事件情景构建工作,提高应急预案建设的层次性、协调性和应急演练的针对性;四是加快数据智能+应急管理,打通数据壁垒快速响应应急需求。

全国政协委员、佳都科技集团董事长刘伟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连玉明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连玉明认为,“大数据在应急管理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其应用场景覆盖应急管理事前、事中和事后各环节,是应急管理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利用大数据可以提高应急管理精细化水平,大数据在应急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各阶段都大有可为,数字化转型是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委副主任、中国航空研究院副院长吴希明认为,“我国突发事件具有多样性、复杂性、高危害性的特点,为满足‘全灾种、大应急’的需要,要加快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步伐,加强国家航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着力补齐大型救援飞机和直升机缺乏等短板,规划建设一批航空应急服务基地和直升机起降站点,尽快形成与综合应急救援任务相适应的国家航空应急救援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委副主任、中国航空研究院副院长吴希明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张利荣

一个地区遇到超出其医疗负担的突发事件,或突发事件发生地区位置偏僻,如何快速对接充沛的医疗资源,是亟须解决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张利荣建议,应急医疗列车、应急医疗船的部署基地应综合考虑医疗资源、交通条件、覆盖人口和突发事件应对需求等情况,应急医疗列车、应急医疗船及其配备的基本人员,要纳入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和军民融合体系,当应对突发事件有需要时,应急管理部门有权调动使用,快速展开应急救援行动。

大力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应急管理人才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原副校长姜耀东

“我国目前应急管理类专业技术人员缺口很大,应急管理部门从业人员专业背景不够‘专’。”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原副校长姜耀东说。今年全国两会上,他的提案是,要想培养出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与应急管理实际工作需要相匹配的人才,需要对学科建设进行细化。姜耀东建议,在“应急安全智慧学习工场(2020)”项目实施基础上,加大对应急管理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力度,遴选更多符合条件的高校设置应急管理学院,同时建立完善适应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的人才培养模式、高校管理机制等。

安全生产

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治理能力

全国政协常委、江苏省政协副主席、致公党江苏省委主委麻建国提议:必须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治理能力。建议将一些全面性的工作规定上升为法规、行业规章或政府令,修订完善《安全生产法》,为监管部门执法赋予法律依据,促使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动监管部门进一步提高执法治理能力。

以智能化引领矿山安全发展

全国政协常委、江苏省政协副主席、致公党江苏省委主委麻建国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能源集团总经理满慎刚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能源集团总经理满慎刚建议,对于提高煤矿企业推进智能化建设的积极性,要加大煤炭行业智能化建设政策扶持力度。对于老区矿井,建议国家加大煤矿安全改造投入资金力度,推广应用井下智能装备、机器人岗位替代,推进煤炭开采减人提效;用于灾害严重、安全欠账多且自身投入困难的煤矿,改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矿工人身安全。建议国家支持煤炭行业龙头企业牵头,加快推动5G、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互联网、数字孪生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煤炭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引领煤炭行业迈向高质量发展。

加快信息化建设,提升化工行业本质安全

民建中央为全国两会准备了《关于加快推进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的提案,建议加快推进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助力化工产业安全转型升级。具体建议为:全面开展系统对接、数据互通。落实《智慧化工园区建设指南》,以需求为导向,对标国家要求,拓展和深化现有平台的业务应用功能,形成健全完善的园区综合平台,实现对园区日常业务监管的全覆盖、标准化、统一化、智能化。提升企业终端监测能力,夯实智慧化监管基础;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安全生产监测方面的应用。

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工业大学校长乔旭

针对化工安全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工业大学校长乔旭表示,要通过学科交叉,开展技术创新,切实提升化工本质安全水平,真正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具体建议:一是精准引导,鼓励本质安全技术研发;二是协同发力,打造本质安全创新平台;三是制定标准,形成本质安全管控规范。

发展安全产业

全国政协委员、西华大学副校长郑鈜建议,从顶层设计、转变观念、创新驱动三方面加快安全产业发展。将加快安全产业发展纳入“十四五”规划,制定专项规划,加快培育和发展安全产业;转变观念,进一步扩大产业外延、细化内涵,将其外延从过去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领域,扩展到其他与公共安全相关的各领域,同时根据不同领域的产业特点和发展规律,制定特殊的产业政策;以创新驱动安全产业发展,通过创新机制,建立国家安全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设立国家安全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相关学科专业等方式,培养一批安全产业人才。

全国政协委员、西华大学副校长郑鈜

加快补齐制约乡村振兴的安全短板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院长张兴凯说,“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乡村过程中,必须加强农村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补齐农村安全短板。”他建议,要从开展农村安全生产情况调查、健全农村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农村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加强农村安全宣传教育、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农村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能力等方面入手,加快补齐短板。

职业卫生

在《刑法》中增设职业病防治不力罪

“《刑法》中应增设职业病防治不力罪,加大震慑力度。”长期关注职业病危害的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委员严慧英建议,在《刑法》中明确用人单位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主要责任人应承担刑事责任。

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委员严慧英

此外,严慧英也提交了关于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提案,建议修改职业病定义,强化对劳动者的保护,弱化对劳动关系的证明需求。同时,严慧英建议,在《职业病防治法》中进一步强化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对所有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明确要求职业卫生责任落实到人,对不具备职业卫生安全条件就强行生产的企业责令其改正或停业整顿。

用人单位应承担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部长王晓峰建议,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从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诊断与保障等方面,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同时,监督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明确职业病防治工作由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设置或指定专门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健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为劳动者建立健康监护档案;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包含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条款,参加工伤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部长王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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