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青卫 崔亿久
摘 要:当前我国人民总体生活处于“获而有感”的良性循环状态,但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面临一定困难,党领导人民不断增强获得感的奋斗之路依然艰巨。人民心理预设获得与实际获得之间存在着落差,这种落差极易导致人民对实际享有的改革成果感知力不足,进而淡化了人民群众的心理获得感、幸福感。这一获得感知能力“钝化”现象已经影响到新时代人民获得感的进一步增强。只有通过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纠正人民思想偏差;尊重主体需求层次客观规律,努力满足人民更高水平的精神生活需要;缓和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重视人民关心的社会公平正义问题,才能不断排除干扰人民获得感知力的消极因素,促使全面深化改革成果落地有声。
关键词:获得感;获得感知力;钝化现象;全面深化改革
DOI:10.15938/j.cnki.iper.2021.01.005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749(2021)01-0024-05
作为物质与精神涵义叠加的复合性概念,获得感一方面强调物质利益即人民实在所得,另一方面内含主观意识即人民心中所感。因此获得感的进一步增强需要对人民需求进行物质与精神双向度关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着重关注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带领全体中国人民共享改革成果。习总书记指出:“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1]因此,近年来我国人民物质与精神生活齐头并进,获得感显著增强。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基本物质生活追求已经得到满足,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基于这一社会背景,人民期待的更高、盼望的更多就更容易衍生预设获得与实际获得之间的心理落差。这种落差将会干扰人民对实际获得做出正确判断,随之产生人们获得感知力下降的情况。正是这种对实际获得反应的相对迟滞心理状态,妨碍了人民获得感的进一步增强。因此,我们迫切需要分析新时代人民获得感现状,积极应对获得感知力“钝化”这一现实,努力提升人民对当前获得的现实感知力,确保我国人民总体生活始终处于“获而有感”的良性循环状态。
一、新时代人民获得感现状
分析新时代人民获得感现状,是进一步增强人民获得感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对当前人民所获、所感进行准确度量,才能够明确未来人民获得感的提升空间与发展方向。进入新时代,人民的获得感(特别是在物质层面的)较之以前,尤其是社会主义建设伊始时期而言已经有了质的进步,但是获得感提升工作远远没有止步,也不会止步。
1.人民从实处有所“获”
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成就是历史性的,全面深化改革始终从最突出的民生难题出发,解决群众真正关心的问题,既不放过一件大事也不忽视一件小事,因此人民能够从最“实”处有所获。从收入水平看,城乡居民收入增速均赶超经济增速,2019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超3万元;从就业状况看,就业紧张的现象得到持续性改善,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口达1352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仅3.62%;从社会保障条件看,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基本全面覆盖,人民健康有了全方位立体式保障;就教育发展看,中西部教育条件显著提高,教育不公平的問题正在逐步消除;从脱贫工作看,“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充分彰显社会主义制度以共同富裕为落脚点的优越性。邓小平同志就曾指出:“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2]就收入水平、就业环境、健康保障、教育条件等多项关键民生状况衡量指标而言,广大人民正在充分地享受改革成果,于最“实”处有获,于最“真”处有得。
2.人民自心底有所“感”
所谓人民获得感,就是指人民对实际利益所得的心理感知力。习近平总书记在治国理政实践中多次强调要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近年来“获得感”一词逐渐为大众热议,并且已成为从官方到民间的重要民生衡量标尺。2015年中共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上,习总书记指出要“处理好改革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关系,突破中梗阻,防止不作为,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3],首次把“获得感”作为重要的民生尺度提出,并赋予它极强的政治意蕴。在十九大报告中,习总书记以新时代的民生发展为站位再次强调:要“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4]并将获得感置于“三感”之首,说明在国家总体安全形势下,拥有“更多获得感”是增强人民幸福感的前提,已然成为满足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迫切要求,这也是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鲜亮主题和重要内容。在党和政府持续发力的情况下,人民实际获得“感知力”呈逐年递增的总趋势。例如:在思想方面,群众对国家政策的学习积极性不断增强、社会认同度不断提升,投入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更高。在经济方面,全国新设市场主体2179万户,活跃度达到70%左右,人民有干劲同时也有信心有决心在党的带领下实现中国梦,这正是获得感提升的真实写照。在政治方面,人民主人翁意识明显提高,十分关注国家改革发展,参与国家管理的热情被最大限度激发。总之,只有人民有真切的获得感,才会对党的领导真心拥护,对社会主义制度认同,对共产主义社会充满向往。马克思就共产主义问题曾明确指出:“共产主义对我们来说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运动。”[5]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正在不断增强满足人民获得感的现实的运动中推进,并向着共产主义社会的远大目标迈进。人民自心底有所感的现实昭示了共产主义社会从不是也绝不是海市蜃楼、黄粱美梦,而是我们正在追求的目标、可以实现的理想。
3.人民对未来有所“盼”
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6]超越了单一温饱追求之后,公众的利益诉求变得多元多样。涨不涨价、开不开张、征不征税、拆不拆迁,基于同样的事实与政策,不同社会群体往往得出相反的结论。这就影响着人民整体获得感的进一步增强,易误导群众进而使其产生相对“剥夺感”的心理反应。人民的期盼更高,对实际获得的感知度就会相对下降,呈现出反我性与反他性并存的社会现象,我们可以将其称为获得感的“钝化”。人民获得感的钝化表现在个人物质、精神等多个生活维度,是获得状态的一种消极的具体表现形式。由于受当前社会综合因素的影响,群众对于实际生产生活所得的心理感知能力下降,随之产生误判,在社会关系上外显为“钝化”这一化学式的反应。伴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物质精神文化水平日益提高,获得感知能力“钝化”与个体对美好生活渴望的矛盾日益突显。这已经妨碍了人民获得感的进一步增强,“得而无感”或者是“得而少感”将成为广大群众全力投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阻力。因而,我们需要把握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现实背景,认识人民“得而无感”或者是“得而少感”的心理错位,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
二、人民获得感“钝化”现象的主要成因
如前所述,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现实中确实“有所获”,心中确实也“有所感”,但也确实出现了人民获得感知力“钝化”的现象,这一情况已然影响着新时代人民获得感增强。只有深入分析“钝化”这一社会现象的主要成因,从思想动因、需求规律、经济动因多个角度出发,才能正确理解人民获得感“钝化”的本质,为探索人民获得感增强的现实路径提供可靠依据。这也是我们通过对人民获得感现状的认识,真正把握新时代增强人民获得感问题的重要着力点。
1.个体价值观发生偏差的影响
价值观影响着个体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作用于外在世界又反馈到人的自我意识之中。因此,歪曲的价值观对人民获得感知必然起着错误的导向作用。当前,部分群体存在价值观有所偏差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缺乏奋斗精神,幻想不劳而获,甚至向往资本剥削的腐朽天堂;即使认同劳有所得的价值逻辑,也仍然希望能够“少劳多获”。在这样错误价值观的引导下,已然偏离了“劳动——获得”的自然逻辑,人民因期待所得高于劳动所获导致体会不到劳动的快乐,进而对现实生活的所获感受不深。马克思说过:“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这种生产是人的能动的类生活,通过这种生产,自然界才表现为他的作品和他的现实。”[7]只有人的本质力量得到确证,人才能够真正满足。但是,当前某些西方国家隐藏的意识形态渗透和文化输出导致美化西方国家、刻意丑化我国的现象仍旧存在,这对普通民众的思想造成了一定干扰。部分人对我国的社会发展所处阶段认识模糊,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制度设置的理解陷入误区,最终致使人们对改革开放所带来的实际获得感呈现“钝化”状态。西方国家并没有放松对中国的渗透和侵蚀,反而由于科技发展,采取包装不那么露骨、形式更为隐蔽的手段,潜移默化地对我国进行着精神污染。借助突发社会事件有组织地煽动民意,制造热点话题,过分渲染我国人民内部矛盾,最终扰乱了个体主观上对实际获得的判断。
2.主体需求层次客观规律的作用
马克思立足于唯物史观,揭示出人们首先要满足吃、穿、住等等基本物质需要以维持生存,然后才能从事政治、法律、科学、文化、宗教等一系列精神活动。而人民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的满足程度与生产力的发展程度相联系。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阐明:“一定的生产方式或一定的工业阶段始终是与一定的共同活动方式或一定的社会阶段联系着的,而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8]随着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人的需求由基本的生理需求层次开始不断向自我实现需求层次迈进。新时代人民获得感“钝化”意味着更高品质的生活质量和更高层次的生活追求与现实物质基础乃至社会环境之间的匹配度仍有待提升。其一,人民需求类型呈现个人发展型态势,更加注重自我价值的实现,对精神生活质量要求更高从而导致心理预估获得与实际获得之间的落差增大。其二,人民的需求层次不断攀升,民众对于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更为迫切,对应個体尊严满足的需求逐渐成为刚性需要,人们希望被社会接纳得到社会尊重。其三,随着人民需求类型的改变以及需求层次的拔高,人们对于基本生存环境的要求也就更高。换言之,更高层次的生活追求,自然需要更加稳固的基础。当然这其中不仅包括对自然生存环境的感知,人民更多的提出了对社会生存环境的要求。
3.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9]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来的落后社会生产已经发生了新的阶段性变化。但是人民物质生活的基本满足并不意味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戛然而止。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才刚刚开始,对精神生活的追求将更进一步。人民对完善的社会治理体制的要求逐步提高,对公平正义等问题的感知能力更为敏锐。具体而言,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对人民获得感钝化现象的影响可以从以下两个角度分析。一方面,发展的不平衡问题。经济方面,收入不平衡仍然存在,城乡地区、中西部地区收入水平有一定差距;教育方面,城市地区的教育条件仍然优于广大乡村。另一方面,发展的不充分问题依然存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尚不充分,难以完全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达到物质与精神双重飞跃。尤其是要满足14亿人民对社会公共服务、产品结构质量的要求仍然需要进一步努力。人民获得感钝化正是这些有待化解的人民内部矛盾积聚而成的正常社会现象。
三、进一步增强人民获得感的依据
获得感“钝化”现象表面上仅仅是人们对现实“获得”感知力的相对迟钝,但现实中一定程度干扰了人们对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认同,影响了广大群众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化解人民获得感“钝化”现象,以进一步增强新时代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既是为人民谋幸福初心的坚守,也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需求,还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动力之源。
1.坚守“初心”的根本要求
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阶级性、革命性和人民性集中体现在马克思主义人民观中,是指导共产党领导人民开展革命建设改革各项工作的根本依据。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就指出:“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10]中国共产党建党的初心之一就是为人民谋幸福。进一步增强人民获得感,是对党的奋斗初心的坚守。细数中国共产党的成长历程:以毛泽东为代表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继承并发展了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这一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坚持倾听群众呼声甘当老百姓的小学生,问政于民心系于民。改革开放以来,以邓小平为代表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提出三个有利于的标准,以人民利益为根本指向促改革搞发展,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改革成果的最重要标准。江泽民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再一次系统阐述了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问题。胡锦涛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将人民情怀与科学发展模式统一起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民生幸福观不断丰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新时代特色不断深化,越来越重视群众切实的获得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在全面深化改革伟大斗争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是党在新时代继续坚守为人民谋幸福初心的生动表现和根本要求。
2.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迫切需求
获得感是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衡量指标。只有真正实现“获而有感”、“获”“感”相应,才能够完成人民物质与精神生活的双向度丰富,最终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随着生产能力的提高,我国人民早已告别短缺经济时代,由对温饱生活的渴望转向了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简单的物质文化需要也已经远远不再能表达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丰富内涵。与单一的物质文化需要相比,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内容更加多样。除满足基本生活的“硬需要”在内的全部内容外,还包括以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友爱等为主要代表的生活“软需要”。当前,党和政府只有坚持不断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舒适的居住条件、更加稳定的就业环境、更加优美的生存环境、更高水平的醫疗卫生服务、更加多样的参政议政时机、更加公平的发展机会……才能够既稳固人民“硬需要”,又能满足新生的“软需要”,帮助最广大人民群众实现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增强人民的获得感。
3.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进程的动力之源
人民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主体,全面深化改革的动力源泉在人民,全面深化改革的目的是为了人民。“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11]不断增进人民生活福祉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又是其落脚点,只有这样,才能够提升人民群众对所享有改革成果的感知力,以便坚定信心投入深化改革。自十八大以来,我国的改革力度空前加强。从开局之年到关键之年,全面深化改革向深水区又迈进一步,不得不承认我们的脚下必然是险滩沟壑、暗礁激流,这一关键时刻更应该重视改革成果“落地有声”。面对待解难题,面临急难险滩,只有着力提升人民获得感,让人民真正作为推动改革的主体力量、中坚力量来发力,才是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抉择与解题关键。改革成果“落地有声”强调的就是将发展福利实实在在落实到人民群众的生活中,进一步增强人民获得感,不断消除人民心理落差,从而才能走出社会主义发展初级阶段,向着更高阶段的社会主义迈进。
四、进一步增强人民获得感的现实路径
应我党对自身建设的要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全面深化改革的现实需要,我们必须积极应对人民的获得感“钝化”现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知力。
1.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导,纠正个体人生观的偏差
纠正个体人生观的偏差,单纯对错误价值观进行批判还远远不够。这就需要依靠正确价值观教育,扫清个人错误思想的障碍。在我国,真正实现“劳动——获得”自然逻辑与主体满足意识的高度契合,就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导。主要依赖教育与宣传这两种手段:第一,重视教育方法“发挥好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科学理论宣传普及中的重要作用,力求让深刻的内容通过丰富的载体得到生动的呈现”[12],增强正确价值观引导的灵活性趣味性。第二,寻找人民群众容易接受的宣传着力点,注重区分宣讲对象选择有针对性的宣讲方法,真正做到宣传引导潜移默化,以增强人民对所属政治、文化系统情感上的归属。值得注意的是,西方国家意识形态的侵蚀严重影响了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导工作,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导仅仅从内部入手往往收效甚微,应当“内外兼修”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所以在另一方面,针对西方敌对势力的惯用伎俩我们必须仔细甄别以美为首的西方国家对我实行的西化分化手段,做好社会主义远大理想和共产主义坚定信念的教育工作,使我国普通民众都能够认识到西方自由民主、人权价值观的双重标准及普世价值观的虚伪性。双管齐下剔除偏离正确思想轨道的个人价值观,处理好当前物质生活水平提高而获得感知力相对下降的困惑。
2.遵循人民需求层次变化的客观规律,力争满足人民各种不同层次的需求
“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的个体发展的历史,而不管他们是否意识到这一点。”[13]因此,我们要充分尊重这一历史科学规律,努力营造适合人民更高层次精神追求的环境和条件。力争满足人民各种不同层次的需求:第一,要进一步突出公平建设。这就要求政府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着眼点,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推进更加充分的就业,大力发展各项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发挥社会保障体系兜底作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让发展成果更多的惠及全体人民,时刻关照人民群众最关切的公平正义问题。第二,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不仅要重视人民物质基础的巩固,同时也要保障其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因此要在社会治理过程中更加注重人文关怀,尤其是对高压作业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问题人群更要加强心理疏导。基层政府应该以社区及村民委员会为基本单位建标立卡,便于心理咨询师有针对性的展开高效率心理健康辅导工作。第三,增强人民主人翁意识,不断提升其政治参与感,这也是自我价值实现的重要途径。共商共建才能够真正体会到共享的价值和意趣。因而应当特别重视人大代表联络站的建设,守好广大人民积极参与国家发展规划的主阵地。
3.深入把握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不断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人民获得感“钝化”是事关我国民生发展的基础性问题。应当深入把握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依靠全面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因而对准确把握生产力要素提出了客观要求。生产力中包含物的要素和人的要素,但归根结底在于人的要素。生产力主要体现人类自身发展能力以及改造自然(作用于物)的能力。所以实现发展的平衡与充分:首先要重视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尤其要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投入高素质人才,带动整体生产能力的提升,从而解决生产带来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其次,促进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贯彻落实劳动者创新发展理念。创新思维是创造性活动的先导,在发展不平衡的地区尤其依赖创新打开生产发展的大门。再次,认识到改革的性质,全面提升社会生产力也需要有制度保障。这就要求积极调整生产关系中与生产力不相适应的部分,敢于在改革中破除沉疴,最终达到为生产力的全面提升扫清障碍的目标。奋力缓和、解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从而完成人民获得感知力与实际改革成果的契合,进一步增强我国人民获得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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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523.
[责任编辑:庞 达]
收稿日期:2020-06-30
基金项目: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学习观研究”(HB18MK008);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习近平新时代青年理想信念教育思想研究”(18BKS015)
作者简介:张青卫(1972—),男,湖南永州人,河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特聘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同创新中心(北京工业大学) 责任教授;
崔亿久(1997—),女,河北张家口人,河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