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高职师范生在实习中存在学生技能体系不够完善、顶岗实习能力有待提升,实习工作未受应有重视、实习管理模式亟须创新,相关单位不愿接收实习、未能尽力承担社会责任等障碍和困惑。对此,文章提出重构学生的专业技能体系,推行实习与就业一体化以及建立强制实习接收制度等策略,以期提高高职师范生的实习效率与质量,为后续的教师职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高职学校;师范生;实习
[作者简介]饶满萍(1972- ),女,安徽望江人,北海职业学院,中学高级教师。(广西 北海 536000)
[中图分类号]G71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21)06-0107-06
高职学生的专业实习,尤其是顶岗实习,是在学生完成学校专业学习和校内实训之后进行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强化与实践学生专业技能的必由之路,更是提高学生职业素养的最有效的途径。高等职业教育已经构建了相对完善的學生实习管理制度,也取得了不少成功的经验,但随着规模的逐步扩大,高职院校学生的专业实习也开始在某些环节步入窘境,其中师范生实习的问题表现得尤为明显。摆脱高职师范生实习的窘境,需要多方合力,采取切实有效的针对性策略。
一、高职师范生实习的障碍与困惑
为深入了解高职师范生实习的相关情况,2019年年底,笔者所在课题组针对20所接收高职师范生实习的单位以及8所培养师范生的高职院校进行了分类问卷调查。面向接收高职师范生实习的小学(幼儿园)领导和实习指导教师的问卷,主要围绕高职师范生的技能体系是否适应岗位需求以及是否愿意接收高职师范生实习等问题进行编制,共发放102份;针对高职院校师范类专业教学团队主任和专任教师的问卷,主要围绕实习管理是否规范以及实习安排是否顺畅等设置问题,共发放53份;对于高职师范实习生的问卷则以了解实习生的专业技能现状和实习工作情况为主,共发放160份。本调查实际收回问卷306份,剔除无效问卷,有效问卷共298份,有效回收率为97.39%。问卷调查分析结果显示,高职师范生在实习中均遇到不同程度的障碍与困惑。
(一)学生技能体系不够完善,顶岗实习能力有待提升
多数实习单位评价实习生技能体系不够完善,顶岗实习能力有待提升。实习生在实习期间表现出师范生的基础技能较弱、低于实习单位的预期、难以满足顶岗需求等不足。受访学生中,有41%的学生尚未取得合格的普通话证书;实习单位跟班指导教师中有65%的教师评价实习生的“三笔字”水平低,与合格教师有相当大的差距,43%的教师认为实习生的多媒体与信息教学技术能力存在明显的欠缺;33.3%的实习单位反映实习生的教学设计与实施的能力不强,教学设计直接模仿的多,有思想和创新的少,需要在实习单位磨炼较长时间才能逐步适应顶岗需求。能迅速满足实习岗位需求的学生不到10%。高职师范专业中,小学教育专业学生的实习情况不如学前教育专业。高职层次的小学教育专业以培养面向农村的小学全科教师为目标,但在全科教师培养模式下,学生并不都能胜任全科教学,多数仍只倾向于传统的语文或数学课程的教学,也只敢接受这些课程的顶岗实习教学任务。少数对艺体科技类课程感兴趣并有一定特长的学生,只对艺体科技类课程的顶岗实习感兴趣,通常不愿或不敢承担其他课程的实习教学任务。
调研的结果从侧面反映出实习生在实习前的高职院校学习过程中,专业技能普遍学得不够精专,表明高职院校的课程体系或技能训练体系不尽合理,同时也反映出高职师范生缺乏专业知识的整合、转化与迁移的能力,专业教育的师范性在一定程度上被弱化。
(二)实习工作未受应有重视,实习管理模式亟须创新
高职院校在实习方面的投入和关注大多不如对就业工作的投入和关注。就业在某种意义上类似于生产者的产品销售环节,“产品”销售的情况直接影响学校的形象和声誉、学校的后续发展以及学校在同类学校中的地位,因此所有的高职院校都会在就业环节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与就业相比,实习就没有这么好的“待遇”。高职院校对应届毕业生的推介和宣传非常普遍,但对实习学生进行的推介与宣传则非常少见。
实习阶段高职院校会遇到很多的不如意。75%的高职院校认为,与某些单位签订学生实习协议,高职院校作为协议一方,多数情况下处于弱势地位,实习协议的条款大多有利于实习单位,实习单位不愿承担过多的义务和责任,高职院校和实习生的权益难以切实得到保障。几乎100%的高职院校采取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自行与实习单位签订相关协议的做法,院校的后续工作只是形式上的管理:校内实习指导教师、辅导员或班主任采取定期查阅或收取实习生各实习阶段的材料,或者通过微信、QQ等通信工具定期与学生进行联系等方式跟踪管理实习生。12.5%的高职院校坦承实习管理基本流于形式,很难做好深入的管理工作,对于实习能否切实提升学生的专业技能以及如何与实习单位沟通共同做好实习工作等关注较少。100%的高职院校对学生实习的最高期望是学生实习平安。
这种情况在师范生身上反映得尤为明显。高职师范生的实习单位较为单一,可选择的余地很小,当有小学与幼儿园愿意接收学生实习时,高职院校通常关注如何将实习工作通过协议顺利地确定下来,至于协议能否真正实现实习的目的以及能否充分保护学生实习期间的权利,则关注不多。
(三)相关单位不愿接收实习,未能尽力承担社会责任
接受调研的小学与幼儿园全部表示,希望接收的实习生进来就能顶岗工作,几乎没有实习单位希望实习生是单纯过来学习教学技能的。因此,高职师范生如果不能满足实习单位这类现实需求的话,基本上很难找到愿意接收他们实习的单位。目前,各地小学与幼儿园并没有一定要接收高职师范生实习的强制性义务。随着高校扩招,各地小学与幼儿园有充足的、层次更高的实习生源,有足够的挑选余地,接收高职师范生实习的意愿并不强烈。10%的小学与幼儿园隐约表示,接收高职层次的学生实习有可能会影响其声誉,降低其层次。由于此类考虑,在接收高职师范生实习的问题上,不少小学与幼儿园有意无意地存在推诿现象。即便愿意接收高职师范生实习,实习单位也会在实习工作的内容上设定各种限制。接收高职师范生实习的小学与幼儿园中有75%表示,基于包括学生发展需求、家长意愿等多种考虑,高职师范实习生的工作主要是充任带班教师的助手,且大多仅限于“保育”的角色,很少给实习生提供实质顶岗教学的机会。
与其他生产性行业企业接收相关专业学生顶岗实习相比,师范专业实习生从事的工作不会直接产出经济效益,小学与幼儿园一般很难或不愿意向顶岗实习的学生提供相应的实习补助或津贴,如果没有特别需要,基本不愿接收师范生实习。
二、改进高职师范生实习的对策与建议
(一)重构学生专业技能体系
1.科学设置专业技能模块。依据师范专业技能的性质,可以将专业技能划分为三个模块:一是由普通话、“三笔字”、多媒体运用以及信息化教学等技能组成的通用技术技能模块。这组技能是教师必须具备的基础技术性技能,是教育教学的前提性技能。二是以通用基础性技术技能为基础,由教学设计与实施、班级管理、心理疏导与干预等专业技能组成的教育教学技能模块。这组技能直接应用于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是师范生最核心的技能。三是由教学研究与科学研究技能组成的科研技能模块。科研技能与教育教学技能密切相关,属于发展性的技能,是学生将来实现转型,成为科研型教师的必备技能。科学设置专业技能模块要求既要紧密结合学生毕业后的岗位需求,也要密切关注学生未来发展的需求。
2.合理安排专业技能课程。按照三大技能模块科学设置课程,凝聚力量与资源,强化学生的专业技能。一是以重构课程体系为切入点,在不违反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适当缩减非专业技能性课程,比如缩减就业指导类课程的理论课时,为专业技能课程腾挪时间。二是合理整合部分基础课与专业技能课资源,实现高效教学。比如,计算机基础课程与教育科学技术课程的教学内容存在一定的重合与交叉。如果将二者整合起来教学,则既可以节约课时,又可以提高教育科学技术课程的教学效果。
3.均衡培养三类专业技能。通用技术技能是学生的基础技能,教育教学技能是学生的核心技能,这两项技能承载起了教育教学的整个过程,但这还远远不够,还要注重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教育科学研究意识,切实培养学生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实践能力,同时适度关注提升学生的科研理论水平,以增强学生对未来发展需求的适应性。重构学生的专业技能体系,既要着眼于培养学生近期目标性技能,也要关注培养学生的远期目标性技能,其直接的要求就是均衡培养学生三类技能,不可偏废或过分强调部分技能而忽略其他技能的培养。均衡培养学生三类技能要注意如下策略:一是创新性地通过竞赛等多种活动形式促进学生通用技术技能的提高。例如,经常举行三笔字比赛、PPT制作赛以及朗诵竞赛等,在浓郁的教赛结合氛围中培养学生的通用技术技能。二是以实践为主培养教育教学技能。师范生教学设计与实施、班级管理及心理疏导等技能都是实践技能,对应的课程也都是实践性极强的课程,这些课程必须采取理实一体化教学,理论教学坚持够用即可的原则,实践教学的权重应不低于50%。例如培养教学设计中的学情分析技能就不能仅靠课堂上分类详解学情分析的程式套路,而必须深入小学一线课堂,或通过全真模拟的途径进行教学。三是重视学生教育科学研究技能的培养。首先,精选教育科研经验丰富、科研能力强、成果丰硕的教师负责该课程的教学。其次,以教育科研方法为基础,以学生感兴趣的教学现象和教育问题为主线,以小微教育课题研究为统领,融合实践各类研究方法和研究材料的整理与分析技能。最后,将教育科研技能的实践拓展到课程教学后的所有阶段,如组织学生寒暑假期间进行教育科研调查,或通过见习与实习,针对教育教学中有意义的小课题进行研究,将教育科研要求纳入学生的见习与实习任务,以弥补课堂教学培养教育科学研究技能的不足。
4.灵活弥补学生技能短板。高职师范生的技能构成与其他专业略有差异,有些师范专业技能跟学生天赋有关,而且这些技能并非都能通过后天的培养就能提高,如音乐技能。解决这类特殊却又常见的学生专业技能短板问题,可以引导学生在人才培养方案的框架内,以个人能力与兴趣为依据,选择某特定方向进行深入的学习,形成并强化个性化的专业技能。仍以音乐技能为例,在学生行政班不变的前提下,以入学后的音乐素养与能力检测结果为依据,将不同素质与能力的学生分开,另行分级组建音乐课程班,施行音乐课程分级教学。分级教学中强化基础乐理、琴法的教学,将其作为核心内容。学生基本的、核心的知识与技能过关后,允许其进入高一层级学习,否则继续留在本层级学习。采取个性化教学和反复“打磨”的方式,帮助学生通过音乐基础知识与技能课程的考核。针对部分音乐技能短板明显、经多轮教学仍无法达到最低层级标准要求的学生,采取变通举措,再度探索创新教学方式,尝试音乐课程与舞蹈、体育、美术等艺体类课程结合,引导学生选择其中感兴趣或能力可及的特殊组合,进行个性化的教学,构建独具舞蹈、体育、美术等特色的音乐教学内容体系,据此调整音乐课程教学的标准与要求,跳出传统音乐课程的界域,探索广域的音乐课程教学,让这类有短板的学生音乐考核也能达标,以满足将来音乐课程教学的需要。
(二)推行实习与就业一体化
1.发动师生员工,全员参与师范生实习工作。一是明确师生员工参与师范生实习工作的全员属性。推行实习与就业一体化的起点是参与人员一体化。高职院校师生应全员参与师范生实习工作,扩大实习工作的参与面。拓展传统工作职责范围,将教职员工参与师范生实习工作规定为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的必然内容,督促并激励教职员工参与师范生实习工作;倡导师范生主动联系实习单位,积极参与实习;鼓励其他专业学生通过帮助联系实习单位、提供实习机会等方式参与师范生实习工作。二是将全员参与师范生的实习工作纳入师生员工的考核范围。在教职员工的绩效考核内容中设置专项的实习工作考核模块,将教职员工的实习指导、实习联系、实习宣传等工作予以适当量化,科学地设置考核的具体指标,将考核结果作为晋级与升职的重要依据。在学生的考核中适度增加与实习相关的内容,比如将学生积极帮助师范生联系实习单位,积极协助学校与中小学校或幼儿园签署师范生实习协议等作为加分项目,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学生评优与升学的重要参考依据。
2.采取创新举措,推进实习与就业并轨。一是创新實习形式,推广预就业型实习。高职院校在与小学或幼儿园深度合作的基础上,努力提高实习单位配合做好实习生就业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认真表现,充分展示专业技能,促使小学或幼儿园提前与其商订就业协议,由普通实习转向预就业型实习。通过预就业型实习,推进实习与就业并轨。二是改进管理流程,同步管理实习就业。在实习管理中融入就业管理,实习与就业的信息由同一口径搜集与管理。对于预就业型实习的学生,实习管理直接转为就业管理,二者实现无缝接轨。例如,通过就业意向调查或登记,倾向性地安排实习生到有就业意向的小学或幼儿园实习,这样既可以保证学生实习实效,更能大力促进学生就业。三是引入激励机制,探索实习就业互转。由普通实习转向预就业型实习属于“互转”中的正向转换,有助于实习单位提前留住中意的人才,充实教学力量。而对于实习学生而言,则能促使他们更专心地工作,专心在教学岗位上实践和巩固专业技能。预就业型实习生如果表现出明显的技能缺陷,则需要“回炉”,由就业转回实习。这属于“互转”中的逆向转换。逆向转换实际上是一种淘汰机制,有利于初入岗位的原实习生时刻警醒,努力精进业务。但是,逆向转换容易产生法律风险。为防范法律风险,要精心设置就业协议条款,如特别约定实习转向就业后,按协议约定的考核方式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须转回实习,解除就业协议。因逆向转换而解除就业协议的,实习生须放弃要求经济补偿等相关权利。
3.设置专门岗位,助力落实实习就业一体化。多部门合作设置校级和院级(系部)实习与就业对接协调专门岗位(以下称专岗),从管理机构创新角度推进实习与就业的一体化。一是厘清专岗的职责。专岗是在校级实习与就业管理部门的领导与指导下,行使次级实习管理、就业管理和与实习、就业宣传等相关管理职权的岗位。二是界定专岗的地位。专岗是实习与就业一体化的连接点,也是一体化的基础。设置专岗,可以实现在同岗位内融通实习与就业的各项管理工作,消弭多部门之间的传统隔阂,缩减实习和就业工作的间距,节约高职院校的管理资源,提高实习与就业工作的效率和效果。三是落实专岗的形式。专岗可以专职,也可以兼职。但相比之下,专岗兼职存在一定弊端,容易出现推诿与扯皮现象,而专岗专职则因责任明确、管理方便高效而表现出较为明显的优势。四是明确专岗的考核。专岗考核可以采用传统的对口考核。考核过程中以专岗工作内容属性划分考核部门,实习工作由对口的教学管理部门考核,就业工作由就业管理部门考核,将对口部门考核的结果赋予一定的权重系数,例如各50%,最后组合形成专岗的考核结果。
(三)建立强制实习接收制度
所谓强制接收高职师范生实习实训制度是指高职师范生因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技能学习需求需要实习实训时,有条件接纳学生实习实训的小学或幼儿园必须接收学生实习实训。该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国家赋予小学或幼儿园特定的义务,具体指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小学与幼儿园有义务也有责任为高职院校提供实习实训机会与平台。建立师范生强制实习制度要抓好如下几个环节:
1.确立强制接收实习制度的内容。任何制度规定的都是相关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确立强制接收实习制度的内容主要做好两项工作。一是明确实习单位的权利与义务。规定小学与幼儿园必须接收高职师范生实习实训;接收实习的单位必须安排符合一定条件的教师指导实习生;明确指导教师的基本职责以及指导工作需要达到何种具体效果或实现哪些目标;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实习单位和指导教师具有哪些权利等。二是对应地规定高职院校和师范实习生的权利与义务。至于各类主体具体的权利与义务,则通过实习单位、高职院校和实习生之间的三方实习协议约定。
2.为强制实习接收制度提供保障。一是保障实现小学与幼儿园作为义务主体对应享有的权利,关键是保障他们获取高职学生部分学费收益的权利。在强制接收实习制度框架内,高职院校有义务向接收实习的单位让渡部分学费收益。让渡部分收益,一方面用于补偿实习单位因接收学生实习而额外支付的费用或开支;另一方面则用于支付实习学校指导教师适量的实习指导报酬。二是保障小学与幼儿园作为实习单位能切实履行制度规定的义务。将履行强制接收高职师范生实习义务的情况作为小学与幼儿园办学水平和服务社会业绩评估的内容,同时将小学与幼儿园履行强制接收高职师范生实习工作的情况作为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业绩考核内容,以此保障强制实习接收制度顺利施行。
3.分段逐步确立与稳步实施制度。一是分段出台强制制度。首先考虑在充分调研与试点的基础上,通过政府通知(红头文件)或会议纪要等方式确立地方适用的制度。然后再过渡到以政府或部门规章的形式,确立制度。待条件成熟,最后通过修订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或职业教育法等方式落实该制度,提高制度的法律层次与效力位阶。二是分段确立义务主体。在确立强制接收高职师范生实习的义务主体时,首先将公办小学与幼儿园规定为义务主体,积累经验后,再依据办学实力和履行义务的愿望,分期分批将民办小学与幼儿园逐步纳入义务主体范围。
三、高职师范生实习工作改进的意义
高职师范生实习面临的障碍与困惑,也正是制约高职师范生实习的因素。学生技能体系存在问题是实习生和高职院校的问题,是内在性因素;实习管理方面的不足主要是高职院校的问题,也是内在性因素。相关单位不愿接收学生实习则是外在性因素。外在性因素的存在多以内在性因素为基础。逐项破解上述制约因素,对改进高职师范生实习工作有重要意义。
(一)学生专业技能提升
重构学生专业技能体系是解决学生技能体系存在问题的最好选择,其基础是科学设置专业技能模块。培养学生通用技术技能与教育教学技能是高职院校的主要任务,是满足学生将来适应岗位需求的基本要求,这种任务的目标是近期目标、学院目标,直接服务学生的就业。师范生在将来的工作中必然要进行大量的教育科学研究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科研理论基础和基本科研技能,因此,培养学生的教育科学研究技能是一种远期目标、后学院目标。重构学生专业技能体系是实现师范生培养的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学院目标和后学院目标的必然举措,也必将成为高职院校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优化实习工作管理
推行实习与就业一体化是克服实习管理方面不足的良方。但是,推行实习与就业一体化并非为了实现实习与就业的混同。实习与就业毕竟是两项不同性质的工作,二者各具基本的独立性,如当期实习与就业工作结束后,相关材料与档案的归集最终还是分属不同部门,但这并不否定二者一体化的可行性与可能性。在实习与就业一体化的基础上,高职院校还可以继续深入探索师范生的毕业设计、毕业实习与就业等更多工作的一体化,为解决当前高职师范生普遍存在的实习实训困难以及创新就业工作提供更好的平台。
(三)完善实习工作的制度保障
建立强制实习接收制度能有效地化解高职师范生实习障碍中外在性因素的影响。但是,建立强制实习接收制度颠覆了某些传统观念,制度的制定与实施会有一个过程,很难一蹴而就。分段实施强制实习接收制度既要确立明确的制度内容,有切实的保障措施,同时还需关注制度主体的权利与意愿,最大程度地消弭他们对该制度的抵触心理,如此方能顺畅地实施该制度。
[参考文献]
[1]陈刚.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的现状及对策[J].教育与职业,2013(35):49-50.
[2]王娟.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校企双主体”管理模式探讨[J].教育与职业,2013(27):29-30.
[3]肖长生,郭定芳.基于教育实习谈师范生职前教育策略[J].湖北教育学院学报,2007(11):91-93.
[4]張起祥,李祖欣.毕业设计、毕业实习与就业一体化改革模式探析[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1(9):163-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