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鹏,张兆东
(泰安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山东 泰安 271000)
油在空气中蒸发,产生的热量很快地散发出来。一般来说,油集热自燃是不容易的。纯氧是一种强氧化剂,当油暴露在纯氧中时,它会迅速氧化并产生热量。由于氧化反应迅速,放出的热量传递和消散都太迟,容易积聚热量,达到油的自燃点并使之燃烧。
如设计无具体规定,可以根据脱脂件的材质、结构、现场条件、介质种类及危害程度选择对应的脱脂剂。长期以来,我国大都采用四氯化碳作为脱脂剂,但四氯化碳为易挥发且有毒的有机溶液,易导致操作人员中毒,现国家已禁止使用。根据GB 16912—2008[1]中相关要求,用氧设备及管道脱脂剂可选用无机非可燃清洗剂、二氯乙烷、三氯乙烯。选用二氯乙烷、三氯乙烯时,待脱脂件需干燥不含水。脱脂剂在使用前应按产品说明书要求对其外观、成分、不挥发物、含水量、反应物、油脂含量复验,必须满足标准要求;而且在使用过程中还应进行抽检,含油量不大于50 mg/L。当含油量大于500 mg/L时,溶剂应进行脱油处理,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作为脱脂剂[2],或者将含油量较大的溶剂用于粗脱脂,然后用合格的脱脂剂进行细脱脂,直至符合标准要求。
为保证安全,防止意外发生,脱脂现场应加强安全宣传工作。操作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严禁烟火并防止非相关人员进入脱脂现场。场地内要保持通风和干燥,如自然通风不良,应采取强制机械通风。此外还应配备消防应急设施。脱脂剂应存放在背阴场所,不得受阳光直射。三氯乙烯(C2HCl3)、二氯乙烷(C2H4Cl2)应禁止与酸碱放在一起且脱脂剂禁止与铝、钾、镁、钠、电石、乙烯、二硫化碳等物质接触。丙酮、酒精等禁止与明火接触。如酸碱液溅出可先用清水冲洗稀释,其它遇水反应的脱脂溶剂可用砂子或木屑处理。
对于阀门制造厂在出厂前已进行脱脂并合格的阀门,在安装前可不再进行脱脂处理,但应经相关人员检查并确认合格。如阀门被油脂污染时,则应重新进行脱脂处理。
脱脂处理方案应经企业相关负责人批准方可实施。根据接触介质、结构和油污程度,阀门脱脂可分为灌浸法、喷淋法、擦拭法、槽浸法、循环法,其中灌浸法适用于小型阀门,将脱脂剂灌注到阀门内部,然后浸泡足够长时间进行脱脂,在这个过程中,应旋转或反复倾斜阀门,使阀门内部各表面充分与脱脂剂接触,浸泡时间可视污染程度而定,一般宜为1 h;喷淋法适用于较大阀门的脱脂处理,采用专用喷头将脱脂剂喷淋至需脱脂处理的地方。专用喷头应能上下左右移动,将脱脂剂均匀地喷淋至需脱脂阀门的全部内外表面;擦拭法适用于容积更大的设备,而且适用于油污轻微污染,可用清洁的织物浸蘸脱脂剂后擦洗阀门内外表面;槽浸法适用于可拆卸的小型零部件,直接将其浸入脱脂剂槽内浸泡。浸泡时间需视污染程度而定,一般为1 h左右;循环法是将脱脂剂循环加到需脱脂的全部表面的方法,循环时间不宜少于30 min[2]。
脱脂完成后应进行检查,脱脂合格的部件,应保持干净并尽快组装。当设备组装完成但不能及时投用时,应用无油脂的工装隔离。
脱脂完成后应将脱脂件内部的脱脂剂及时清除,且不得用加热干燥的方法清除,因为此种方法可加速脱脂剂的挥发,对操作人员身体健康造成伤害。可采用以下方法清除脱脂剂,直至无残留和无异味。
1.用干燥洁净的空气或氮气等进行吹扫,为提高工作效率,必要时可将气体加热至50~60℃。
2.当脱脂剂为易燃溶剂时,可采用纯度不低于95%(体积分数)的氮气吹扫或直接在空气流通处晾干。
3.对于结构简单的小型脱脂件,可在空气中自然干燥24 h。
4.对于结构复杂的脱脂件,可利用附有脱脂织物的长杆,清除设备底部残留的脱脂剂。
当设计文件中规定脱脂合格标准时,应按设计文件规定进行检验。当无设计规定时,可选择以下方法进行检验。
1.紫外光法:用波长320~380 nm的紫外光检查脱脂件内外表面,无荧光则合格。
2.樟脑法:用无油蒸汽吹洗脱脂件内外表面,取其冷凝液置于容器中,放入一直径不大于1 mm的纯樟脑,如樟脑不停旋转则为合格。
3.滤纸法:用清洁的白色滤纸擦拭脱脂件内外表面,滤纸上无油脂痕迹则为合格。
4.分析法:用试验方法取样检查脱脂合格的脱脂剂,其油脂含量不超过350 mg/L则为合格[3]。
本文阐述了用氧阀门与油脂接触的危险性,给出现有脱脂剂的特点及现状,进而指出现有的几种脱脂方法并对比各自优缺点。给出脱脂处理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指出脱脂介质的清除方法,最后给出阀门脱脂的验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