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文化在老年护理中的应用*

2021-04-03 13:14李智华
中国医学伦理学 2021年8期
关键词:伦理观念养老

李智华

(中国中医科学院针灸医院护理部,北京 100700,lizhye79@163.com)

中国老年护理学长期以来被归入成人护理学的范围,未能受到社会和学术界的足够重视。随着中华老年医学会的成立和老年医学的发展,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老年护理学成为独立的新兴学科,二十世纪九十年代陆续被全国多所高等院校的护理学专业列为必修课程,老年护理学的研究也开始起步[1]11。

老年护理学的创立和发展,是老年护理自身特点所决定的,而对于老年护理特殊性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比如老年人群有着特殊的心理需求,中国历代以家庭成员为主体的老年护理一直遵行的孝道观念,应该如何在新时代社会化老年护理工作中得到合理继承和弘扬,是一个值得讨论的医学伦理学问题。

1 老年护理的特殊性要求树立相应的护理观念

老年人群是一个社会地位、行为能力和身体状况都日趋下降的特殊弱势群体,他们显著的生理特点、疾病特点和心理特点,决定了老年护理不同于其他专科护理的特殊性。

老年护理的特殊性,不仅体现在生活照护方面,还体现在心理护理,尤其是情绪和情感护理方面。丰富的阅历、曾经的成就、社会地位和生活环境的改变等,常使老年人产生特有的心理活动,形成明显的老年心理特征。比如,“老年人有受他人尊重的心理需求,但与中青年人那种因能力、业绩、财富而受他人羡慕和认同的心理需求不同,老年人更需求的是别人能够听取他的意见,看重他的经验、肯定他的过去,希望自己人生更有尊严。”[1]134老年人的这种“自我价值需求”应该得到关注、理解和尊重。

老年人的心理护理并不是单靠护理技术操作就能完成的,只有贯穿于技术操作过程的高尚情感和人文关怀,才可能使老年人特有的“自我价值需求”得到满足。所以,对于老年护理的伦理观念进行认真思考是非常必要的。

护理伦理观念一般反映在护理专业人员的行为规范中。2017年10月修订的最新版《日内瓦宣言》,中国医师协会2011年6月发布的《中国医师宣言》,原国家卫生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2年6月发布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中国医师协会2014年公布的《中国医师道德准则》,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全国护理伦理学专业委员会、中国生命关怀协会2014年发布的《护士伦理准则》等政策文件中,明确了医学伦理的基本原则,所强调的对患者的“尊重”,主要是指对患者“人格尊严、知情同意权、自主权、个人隐私权和文化背景”的尊重。笔者认为,老年人“受他人尊重的心理需求”更加突出,临床护理及相应研究者应关注和认真开展相应研究,在研究这一问题时,应该积极借鉴中国优秀文化传统,秉承和弘扬孝道伦理观念。

2 孝文化是中国老年护理伦理的传统特色

2.1 中国古代老年护理的主要场域在家庭

养老是文明社会的主题之一,尊老、敬老受到中国历代统治者的大力提倡,如周朝制定了初步的养老制度,先秦提出了“国家养老”的概念,汉朝出现了最早的“老年人保护法”等,体现了尊老、敬老的仁政理念。南北朝以后,还出现了救恤孤贫、收养老幼废疾的社会慈善机构,如梁朝的孤独园、唐代的悲田院、宋代的福田院和居养院、明朝的济养院、清代的普济堂等。但这些机构多设于京师或寺庙,受众极少,虽然宋徽宗时曾在全国建设居养院,但设施规模很小,数量极其有限,50万至200万人口的州府,仅设一处,收容不过千人。所以,就总体状况而言,中国古代缺乏普通民众可以享用的老年护理公共资源,老年护理工作主要是在家庭完成的,老年护理的实施者不是专业护理技术人员,而是以老人的子女为主的家庭成员,老年护理的主要伦理观念就是“孝”。

“孝”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最重要、最基本的伦理规范,是中国传统道德的显著特色。从“祭祀祖先”的宗法观念,到“事死”“事生”的家庭观念,再到“百善之首”的社会观念,孝文化在以家庭为生活单位和生产单位的中国古代社会,对于维护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发挥了非常重要的历史作用。

2.2 以子女为主的家庭成员是孝道伦理的践行者

作为家庭观念的“孝”,首先体现了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感谢与回报,包括“奉养”“侍疾”“立身”“谏诤”“善终”等多方面内容。在父母病榻之侧殷勤“侍疾”的患者子女,是孝道的典型践行者。

《礼记》对子女在父母患病期间的行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父母有疾,冠者不栉,行不翔,言不惰,琴瑟不御,食肉不至变味,饮酒不至变貌,笑不至矧,怒不至詈。疾止复故。”[2]突出强调了对患病父母的礼敬和尊重。清代士人钱襄的《侍疾要语》,是一篇反映中国古代家庭老年护理知识和观念的代表性文献,文中着重论述了情志护理的重要性:“为人子者,本以养志为先”;强调心情愉悦对疾病康复的重要意义:“欢心日生,则病魔自退”;要求加意体察患者情绪:“务求转怒为欢,反悲为喜”,设法令其心安,解除烦躁;指出夜间病情多变,要细心观察,不得稍有疏忽。文中还讲述了居住环境的布置、患者体位调整和扶掖排便时的注意事项,指出:房间要保持安静、避风、温度适宜,取暖或解暑时,勿将火盆或凉水桶盆紧靠床榻;半卧位时,靠背要铺垫舒适;皮肤痛处,要垫以灯草圈,使不着席,即可缓解疼痛,也可避免褥疮;扶掖如厕时,须用力适度,并及时观察二便性状等[3-4]。这种无微不至的敬爱和尊重,展示了钱氏家风和孝道传承,是中国古代老年护理伦理观念的具体体现。

2.3 现代家庭老年护理仍需恪守孝道传统

传统孝道观念中的“养亲”“敬亲”具有普适价值,“亲亲”“敬长”有利于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立身”之志可以造就忠贞爱国的杰出英才,所以传统孝文化的精华应当在现代社会中得到充分的继承和弘扬。

目前,中国的养老模式仍然是家庭养老为主,而多项关于城乡空巢老人养老状况调查显示,中国家庭老年护理的状况不容乐观,“老而无养、养而不敬”现象屡见不鲜,不尽赡养义务,侵犯老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研究指出[5]:我国孝文化的总体意识强,孝观念深入人心,多数人选择尽力行孝,但在敬亲方面存在不足,对父母长辈缺乏精神关怀,尤其在年轻人中存在着“知行脱节”现象,即知道应该体贴父母、关爱老人,但缺乏行为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这说明中国传统孝文化在当今社会未能得到充分的传承和弘扬。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四十条规定: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6]。这一规定从法律层面强调了孝道在家庭伦理中的重要地位。专业医护工作者应结合老年护理实际开展专业伦理学研究,倡导崇高的伦理观念,使中国孝文化的精华回归于子女的情感,回归于家庭老年护理的实践。

3 社会化老年护理应树立以孝文化为核心的伦理观念

3.1 老年护理的多元化及社会化趋势

民政部相关数据显示,“十四五”期末,我国将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规模达 3亿人[7]。老年人口的快速增长给老年护理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随着越来越多的独生子女成为家庭支柱,家庭成员越来越难以承担老年护理的重负,老年护理的社会化将成为必然趋势。2020年10月29日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首次强调“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明确提出:“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培育养老新业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8]家庭养老、社区居家养老和社会机构养老多种养老模式的并存和转化,使老年护理呈现出多元化并日益社会化的格局。在老年护理主体发生转变的过程中,如何继承和弘扬传统道德伦理观念,突显中国老年护理的伦理特点,是新时代应当研究的新问题。

3.2 社会化老年护理需要融入孝道精神

以孙思邈“大医精诚”为代表的中国传统医德思想体现了儒家仁爱观念,将其作为老年护理的伦理规范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接受。而心理护理也是老年护理的重要方面,单是“大慈恻隐之心”常常不能满足老年人心理需求。心理和精神问题已成为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如不及时有效地满足老年人的心理需求,必将严重影响老年人身体功能和社会适应能力。因此,有必要提倡专业护理及辅助护理人员发扬孝道精神,秉持“礼敬、尊重、合理顺从”的伦理观念,使老年人“受他人尊重的心理需求”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

中国古代的“孝”并不限于对待自己的父母,而是可以推及其他的长辈。《孝经》指出:“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9]就是说,能够亲爱自己父母的人,就不会厌恶别人的父母,能够尊敬自己父母的人,也不会怠慢别人的父母。《孟子》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10],指的是在赡养孝敬自己长辈时不应忘记与自己没有亲缘关系的老人。提倡专业护理及辅助人员发扬孝道精神,旨在提高他们自身的人文修养,并使这种修养在赡养自己父母和护理老年对象时都能得到体现。

孝文化的核心是礼敬和尊重。这就要求老年护理工作者秉持孝道,将老年护理对象与其他年龄的护理对象区别开来,透过他们衰弱或多病的躯体,看到他们作过的贡献,走进他们的精神世界,以感恩和回报的心态,在各项护理工作中致以“事亲”般的礼敬和尊重,保持耐心,运用智慧,尽力满足老年人特有的心理需求,最大限度地提高护理质量。

3.3 老年护理专业要充当社会敬老爱老的排头兵

倡导老年护理的孝道伦理观念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俎德玲等[11]主张把孝道伦理教育渗透到老年护理教育的各个环节,培养高职护理专业大学生的孝道意识,内化为护理专业的良知与善行,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习近平同志在2019年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指出:“在家尽孝、为国尽忠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古人讲,‘夫孝,德之本也’。自古以来,中国人就提倡孝老爱亲,倡导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我们要在全社会大力提倡尊敬老人、关爱老人、赡养老人,大力发展老龄事业,让所有老年人都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12]发展老龄事业,是全社会各行各业的共同责任,每个行业都应将传统孝文化的精神贯彻于自己的职业之中,为中国老龄事业作出贡献。例如江苏民丰农商银行,坚守“孝道”文化,让“亲老”服务更有温度;拓宽业务渠道,让“助老”服务更有速度;创新金融产品,让“适老”服务更有深度,将孝道文化与“以客户为中心”的企业服务理念有机融合,倡导对待老年客户群体就像对待自己家人一样的“孝悌”服务理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3]。老年护理专业是直接为老年健康服务的职业,应当率先弘扬孝道传统,充当敬老、爱老的排头兵。

4 结语

老年群体身心健康需求的特殊性,决定了老年护理不同于其他专科护理,尤其是老年人的特殊心理需求,渴望人文关怀,客观上要求护理人员树立以礼敬和尊重为核心的伦理观念。

目前与护理伦理相关的医学规范,强调了“尊重”患者的伦理原则,体现了“仁者爱人”的医德观念,但普适于所有患者的对“人格尊严、知情同意权、自主权、个人隐私权和文化背景”的尊重,尚不能满足老年人“受他人尊重的心理需求”。

因此,在老年护理多元化并日益社会化的现代社会,不仅要秉承作为家庭观念的孝道伦理原则,鼓励和监督家庭成员恪尽赡养、护理老人的义务和职责,而且在社会化老年护理中也要大力弘扬孝道优良传统,将“慈悲恻隐、相亲相爱”与“礼敬、尊重、合理顺从”结合起来,建立以孝文化为核心的中国特色老年护理伦理规范,促进中国老年护理学的学科建设,提高老年护理水平,更好地为新时代老年健康服务。

猜你喜欢
伦理观念养老
《心之死》的趣味与伦理焦虑
维生素的新观念
别让老观念害你中暑
护生眼中的伦理修养
养生不是养老
健康观念治疗
养老更无忧了
以房养老为何会“水土不服”?
养老之要在于“安”
即兴表演的观念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