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元维
(钦州市青年水闸水利电力管理处,广西 钦州 535000)
钦江流域水库数量众多、分布面广、在防洪、灌溉、供水、生态环境等诸多方面发挥了巨大效益,在经济建设和杜会发展中,特别是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钦江流域内大部分水库建于20 世纪五六十年代,建设以群众施工为主,普遍存在建设标准低、工程质量差的问题。长期缺乏维护经费,管理粗放、工程老化失修。部分水库虽经除险加固,但重建设轻管理现象普遍存在,管理部门监管不到位,水库规模养殖禽畜污染水质问题突出,群众怨言极大。由此可见,水库管理已成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的薄弱环节,为充分发挥水库应有效益,确保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水库管理已刻不容缓。
本次调查钦江流域120 座水库,其中钦南区25座,钦北区21座,灵山县74座;现场调研36座,其中钦南区9座,钦北区6座,灵山县21座。
(1)禽畜养殖严重影响水环境。在调研120座水库中禽畜养殖的有57座,其中钦南区13座,钦北区16 座,灵山县28 座。其中灵山县五星、水茫麓、凉水井等3座养猪,蒙塘水库养兔,其余养鸭。占调研总数的47.5%。现场核查36 座水库中禽畜养殖的有19 座,其中钦南区7 座,钦北区4 座,灵山县8座。其中钦南区大岭头、水磨麓等2 座养猪、鸭,其余养鸭。占现场核查52.8%。
(2)水产投料养殖严重污染水生态。在调研120座水库中水产养殖的有92座,其中投料的有50座,占调研总数41.7%,占养殖总数的54.3%。分别为:钦南区22座,其中投料11座;钦北区16座,全部投料;灵山县54座,其中投料23座。现场核查36座水库中水产养殖的有33座,其中投料的有23座,占核查总数63.9%,占养殖总数的69.7%。分别为:钦南区9座,全部投料;钦北区4座,全部投料;灵山县20座,其中投料10座。
(3)河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现场核查36 座水库中在库区显著位置均未竖立河长制公示牌,不符合《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第十四条规定,社会监督缺失。
(1)综合管理。①水库运行管理制度缺失,未按要求上墙。如钦北区老虎坪、青苏、高峰、清水窝水库,灵山县天顶山、青碑、大麓、屈岭水库等;②水库管理经费严重不足。如钦北区汛期每座水库落实2名管护人员,工资仅1925元/年,平均321元/月,严重低于广西最低工资保障标准;③未划定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全市水库工程仅完成9座划界,完成率2.3%。
(2)防汛“三个责任人”落实情况。水库大坝防汛技术责任人与巡查责任人履职情况差。如钦北区清水窝水库现场检查多次电话都无法取得联系,青苏水库巡查责任人不清楚自身工作职责,不清楚特征水位等。
(3)“三个重点环节”落实情况。库区无水尺和水位标识。如钦北区老虎坪、青苏、清水窝水库等。无法提供“水库调度方案”与“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如钦北区老虎坪、青苏、高峰、震岭、吉隆、清水窝水库,灵山县大麓、屈岭、帽岭水库。
(4)日常巡查及维修养护。一是巡查记录信息缺失,敷衍了事。如钦北区现场调研的6座水库,值班记录为几张散装的A4 纸,只记录了时间、天气、值班员签字等。二是未按要求进行日常维护。如钦北区老虎坪、青苏、高峰、震岭、清水窝水库;灵山县灵东、帽岭、九长麓、大虫坑水库等。三是大坝存在蚁害现象。如钦北区老虎坪、青苏水库,灵山县双云塘、山黄塘、天顶山、古牛岭水库等。
(5)运行管理。①标识标牌严重缺失,如钦北区现场调研的6 座水库,除防汛“三个责任人”标识牌及部分防溺水标牌外,没有其他标识标牌信息;②对符合降等或报废条件的水库未按规定实施降等或报废,如钦北区清水窝水库;③防汛道路不满足应急抢险要求,如钦北区老虎坪、震岭水库,灵山县那东、大田坡、凉水井、斋公坑水库。
对照水利部有关规定,本次现场调研的多座水库已达到“警示约谈”追责档次,如钦北区老虎坪、青苏、高峰、震岭、吉隆水库,灵山县大麓、屈岭、帽岭、青碑、天顶山水库等;部分水库已达到“通报批评”追责档次,如钦北区清水窝水库。
(1)坝坡、护坡及坝顶。坝坡内外杂草、灌木、乔木丛生。如钦北区老虎坪、高峰、青苏、清水窝等水库,灵山县青碑、吴屋降、帽岭、九长麓等水库。
(2)坝体,排水、导渗设施。①坝体被破坏。如钦北区小(1)型清水窝水库坝体被修建的乡村道路破坏。②坝体、坝基有渗漏。如钦北区高峰水库,灵山县那东水库、青碑水库、龙塘水库副坝。③排水反滤设施堵塞、淤积,无法进行渗流观测。如钦北区老虎坪、青苏、吉隆水库,灵山县双云塘、青碑、古牛岭水库等。
(3)放水设施、泄洪建筑物。①溢洪道破损、堵塞严重。如钦北区青苏水库溢洪道边墙底部被掏空、边墙土体崩塌;灵山县灵东水库溢洪道右侧挡墙有裂缝,大田坡、山黄塘、凉水井水库行洪通道堆放杂物,行洪不畅。②放水塔堆放杂物。如灵山县天顶山、青碑水库。
各级水管单位应认真对照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汇报,拿出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打好钦江流域水库水质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水清岸绿”的美景和愿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1)进一步加强大中型水库管理。检查中反馈发现的大(2)型灵东水库存在溢洪道右侧挡墙有裂缝,溢洪道及放水闸的启闭设备养护不到位;中型吉隆水库渗流观测设施形同虚设,巡查记录敷衍了事,竟然只有几页A4 纸。这些大中型水库存在的问题,说明钦江流域水库管理存在的问题十分严重且具有普遍性,应引起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应举一反三,立即对辖区内10 座大中型水库进行全面排查,对标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及水库工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要求,全面完成自查和整改。
(2)进一步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经现场核查反馈,钦州市很多小型水库都是聘请当地村民负责巡查管护,履职能力差,达不到巡查管护人员任职要求,以包代管,粗放管理的现象比较突出。水利部在2020年12月初召开的全国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对乡镇村组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专业化管护模式。钦南区已列入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经验推广县名单,钦北区、灵山县及浦北县也要不等不靠,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制定切实可行方案,争取及早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1)把“清四乱”作为第一抓手。集中开展钦江流域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建立“四乱”问题台账,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完成清理整治任务。
(2)把划定河湖管理范围作为重要支撑。要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落实空间管控边界,完成钦江流域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3)通过编制落实“一河(湖)一策”方案,系统治理河湖水域岸线和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问题,实现从“治乱”到“治病”“治根”。
要推进水政监察队伍执法标准化建设,加强水行政综合执法,健全党委政府主导、水利部门牵头、公安等相关部门参与配合的河湖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机制,全面提升执法装备及监管能力。
我国治水的主要矛盾已经发生深刻变化,从人民群众对除水害兴水利的需求与水利工程能力不足的矛盾,转变为人民群众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需求与水利行业监管能力不足的矛盾。各级水利部门一定要准确把握当前水利改革发展所处的历史方位,清醒认识治水主要矛盾的深刻变化,加快转变治水思路和方式,将工作重心转到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上来。要深刻认识补短板、强监管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破解我国新老水问题,适应治水主要矛盾变化,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十六字治水方针,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级水利部门工作都要聚焦聚力,按照总基调来调整思路、安排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真正把强监管落实在日常工作之中,建立起促进人水和谐的长效机制,实现水问题的标本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