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吴士尹
在执法过程中谨小慎微,是为了恪尽职守,以法服人。只有这样,才能禁得起监督,禁得起调查,禁得起诉讼,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和使命。
几句闲言絮语,随风遍满东南;
不算文思所及,见笑各位看官。
数卷明窗小字,眼花只有斓斑;
一盏香消茶冷,半生身老心闲。
近期,自唐山市丰润区发生货车司机金某某因“北斗掉线”服农药死亡事件后,媒体接连报道了几起类似事件。此前,已有不少作者围绕这一现象撰文,大致观点可归为两类:一类是“励志”,提出交通执法部门应该“强硬”起来,依法办事,别怂别怕;一类是“批评”,认为执法对象即使有委屈和不满,也应通过正当法律手段和途径来维权,绝不能以极端手段对抗执法,类似行为也不应受到舆论的支持和鼓励。
这两类观点都很中肯,我都赞同。但交通执法的“硬气”取决于多方面原因,不是单靠执法部门一家可以决定的;而对极端行为的批评,不管多么语重心长,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听不听得进去,听完会不会认同,都要打个大大的问号。管不了别人,我们可以先管好自己。为此,从可操作性层面,笔者针对上述事件提出另一个思考维度——执法人员一定要时刻怀有临渊履薄之心。
所谓临渊履薄,就是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说白了,小心小心再小心。
为什么需要小心?首先,交通执法对专业性要求很高,但总体而言,我国公路行业管理人员和一线执法人员普遍存在相关法律知识欠缺,对法律法规理解存在偏差,法律风险意识淡薄,执法不够规范等问题。从事专业工作的人员自身不够专业,如果再不处处多加小心,就很容易出错。而一旦出错,要么给公路部门造成损失,要么给执法对象造成损失,如果引发严重后果,执法人员及单位还会被问责处罚,不小心怎么行?以“北斗掉线”事件为例,但凡当地执法部门在处罚依据、标准、执法过程等环节有任何瑕疵,在汹涌的舆情压力之下,是绝过不了联合调查组这一关的。
其次,执法必须多加小心,因为有时即使执法行为本身没有过错,稍不注意,也会间接导致有人受到伤害。“北斗掉线”事件中,虽然执法部门在操作上并无违法违规,但如果他们能早些察觉金某某的情绪变化,留意到他的异常举动,耐心对他进行解释说明和劝慰,对他随后可能作出的过激行为进行预判、防范和制止,有没有可能挽救一条鲜活的生命呢?答案不得而知。笔者并不想以此对执法人员求全责备,但身处复杂严峻的执法环境,如果能多绷一根弦,既有助于自保,也有助于救人。从这个角度来说,临渊履薄之心,既是未雨绸缪之心,也是仁爱悲悯之心。
此外,执法必须多加小心,是因为如果不小心,就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挖坑”“钻空子”。近日,《闯卡逃费13次,车主反将高速公路公司告上法庭》的新闻让不少人看得一肚子火。虽然从监控画面来看,是非曲直一目了然,但几轮审理过后,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高速公司提出的某车主13次闯卡逃费行为居然仅被法院认定了3次,其余都因证据不足被予以驳回。可见,该公司不但平日针对这类违法行为没有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而且对类似诉讼也缺乏经验,眼睁睁看人钻了漏洞。
说到底,临渊履薄之心不能光“走心”,还要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广大执法人员一定要认清形势,找准问题和不足,加强学习,吃透相关法律法规,活学活用,在对典型实战案例进行学习和分析过程中,吸收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养,规范执法水平和管理服务水平,从而有效规避各类法律风险,保护路产路权,在维护广大出行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维护好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小心驶得万年船。在执法过程中谨小慎微,是为了恪尽职守,以法服人。只有这样,才能禁得起监督,禁得起调查,禁得起诉讼,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和使命。交通执法事关重大,如不步步精心,必将步步惊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