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化 一条心 一起干

2021-04-02 03:35郭光辉
浙江人大 2021年12期
关键词:三省长三角人大常委会

郭光辉

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宣布:支持长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三年来,长三角区域的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指示,加强协同联动,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区域治理效能,为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的实施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交出了人大答卷。

2021年11月2日至3日,长三角地区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座谈会在江苏省昆山市举行。沪苏浙皖三省一市人大社会委签署了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协同的倡议书,并就开展长三角区域居民服务“一卡通”立法调研达成共识。这是长三角地区四省市人大开展工作协同的一个缩影。

2018年11月以来,长三角三省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依法履行人大职责,为服务和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实施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协同立法  共织法治保障网

为了支持和保障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国家战略顺利实施,2018年11月22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支持和保障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决定》,这一天距总书记在首届进博会上发表主旨演讲仅有17天。

紧随其后,江苏、安徽、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也表决通过了相同的决定。一个区域内各省级人大同步作出支持和保障国家战略发展的重大事项决定,这在人大工作历史上尚属首次。这4份决定在关键条款和内容上保持一致,明确了支持和保障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总体要求、推进机制、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等,特别是在规划对接、法治协同、市场统一、生态保护、共建共享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关键内容保持一致的同时,每项决定也结合本地实际规定了各具特色的内容。

2020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率先于2月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其中第八条规定:“市、区人民政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可以与长三角区域相关省、市建立疫情防控合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同,共同做好疫情联防联控。”此后,苏浙皖三省人大发挥长三角一体化合作机制作用,分别作出相关法规性决定,为筑起联防联控共同防线、搭建复工复产协同平台提供了法制保障。

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为促进和保障示范区建设,沪苏浙两省一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协同立法的方式于2020年9月同步通过《关于促进和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及时有效的法治保障。为推动《决定》落实,两省一市人大常委会又各自将检查《决定》实施情况作为2021年度重点监督工作之一,同步对《决定》开展执法检查。在联动执法检查的过程中,两省一市人大常委会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形成共识,以检查促发展,为长三角一体化下一步的发展谋篇布局,更好助力长三角发展。

携手助力禁捕  呵护母亲河

开展长江禁渔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长江流域禁捕,特别是长江口禁捕,需要三省一市开展跨省联动监督、协同立法、联合执法。

2021年3月底,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分别通过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相关决定,统一于2021年4月1日起施行。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的决定都提出,建立健全三省一市协同的闭环监管长效机制,探索建设覆盖三省一市的船舶登记信息共享平台、渔船动态监管平台、水产品市场流通追溯监管平台和执法信息互通共享平台,共同打击破坏禁捕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与此同时,长三角基层人大也积极行动。2021年3月30日至31日,上海市崇明区和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南通市海门区三地人大在海门区召开崇启海三地人大长江禁渔联动监督座談会,共商推动长江禁渔落地生根的对策。

10月25日,长三角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长江禁捕联动监督联合执法行动,公安、海事、渔政等部门联合开展了一场“长江禁捕”实战模拟演练。有关部门披露,长江口非法捕捞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沿江沿岸涉渔问题线索呈现明显下降趋势,“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社会氛围已初步显现。上海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六大队队长赵刚表示,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交界地带打非法捕捞的“游击战”,给禁捕工作带来困难,而随着各省市开展联勤联动,禁捕成效越来越明显。

10月28日,三省一市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到安徽省马鞍山市就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监管情况开展联合专题调研。代表们乘坐中国渔政037号执法船巡视禁捕情况,实地察看基地渔政信息化建设,并邂逅了江豚欢跃嬉闹的胜景。代表们在肯定禁捕成绩的同时,也建议三省一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区域联动,推进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全面提升执法监管合力。

发挥人大职能  联手助推“一体化”

三年来,长三角三省一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主动沟通对接,密切协同配合,建立了定期交流、信息共享机制,工作协作取得多层面、实质性进展。

三省一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共同签订《关于深化长三角地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协作机制的协议》。明确提出,三省一市人大要加强立法工作协同,针对共同关切、需要协同的立法项目,配合在制定立法规划和计划、法规起草、调研、论证、实施等各环节加强沟通与合作。

三省一市人大财经委商定围绕“十四五”期间长三角地区率先建立现代经济体系、开展重大关键技术协同攻关、探索长三角地区协同治理新模式开展联合调研。

三省一市人大教科文卫委结合率先实现区域教育现代化、推动长三角成为全国重要创新策源地、联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区域文化协同发展能级、推动医疗卫生资源优化配置等四省市共同关切问题,推动教科文卫领域一体化发展。

三省一市人大城建环资委达成共识,协力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积极探索市场化的流域横向补偿机制,科学合理界定流域内上下游治理责任;积极推动解决各地存在的水环境治理突出问题,助力实现重要跨区域水体质量进一步改善。

三省一市人大民宗僑外委围绕境外高层次人才和台胞投资权益保护情况在江苏昆山开展了联合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联动监督推动相关政策法规落地落实、促进政策优势互补等建议。

三省一市人大社会委共同发力,围绕长三角医保、养老服务一体化加强协同合作,并将开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协同监督,共同保障长三角地区的生产安全和城市运行安全。

长三角地区首次省级人大代表培训班今年10月在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举行,近100名来自沪苏浙皖四省市的省级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干部参加。代表们同时希望深化长三角区域人大代表工作的交流和合作,更好形成代表履职合力,助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与此同时,长三角地区人大积极开展各个层级、各种形式的协同联动。

2019年10月17日,长三角三省一市以及城市群26市和生态示范区3区县人大负责人齐聚上海,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探讨地方人大工作区域协同发展道路,以期通过深化工作协同,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会上,南京大学长三角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范从来教授提出,地方人大应当加强协作联动,开展同步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工作,共同服务保障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2021年4月21日至23日,长三角地区七地人大工作联席会议在江苏举行,上海奉贤,江苏常熟,浙江舟山、台州、建德、嵊泗,安徽六安等七地人大齐聚常熟,共话人大合作发展,共谋七地全域旅游。会议签署了全域旅游合作框架协议,深度整合旅游资源,着力推进长三角旅游一体化。

联合视察  代表为一体化献计献策

2018年12月12日,长三角地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首次开展联合视察。此次视察以“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为主题,由上海市人大牵头,江苏、浙江、安徽省人大联合组织。沪苏浙皖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参加视察。代表们视察了太湖沿岸的无锡、苏州、嘉兴和湖州等地水环境的治理情况,现场“打捞”太湖水,检测氨氮、总磷等多项指标。视察结束后,代表们提交了专题调研报告,提出了强化区域协作力度、加强规划引领和水污染防治、执行更加严格的排法标准等六条建议。

2019年10月29日至31日,长三角地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对长江口至杭州湾近海水环境质量开展了联合调研。代表们从加强顶层设计、全流域统筹、长江保护立法、区域协作、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推动治理和保护的对策建议。

2019年11月18日至20日,由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牵头,沪苏浙皖30位全国人大代表组成视察组,在江苏省苏州和南通市开展“长三角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一体化”联合视察活动。代表们在充分肯定江苏在长三角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一体化方面所取得成效的同时,围绕进一步推进长三角区域综合交通一体化发展,提出了完善区域交通发展协调机制强化交通资源要素保障、力争区域交通法规标准政策支持、致力提高现有线路利用率等六条建议。

目前,长三角地区人大已构筑起多层次合作体系,形成了立法协同、监督联动、代表互动的工作格局。今年7月,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会聚安徽合肥,一致表示要持续深化拓展协同协作、增强法治保障实效,共同为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展现人大的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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