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君红
2021年11月23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自条例5月1日施行以来,全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依法推进条例贯彻实施,健全监管体系,强化工作机制,严格执法监管,全域推进、全程覆盖、全民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格局不断深化。
率先成为全国生活垃圾“零增长”的省份
“截至9月30日,全省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为95%以上,城乡生活垃圾增长率为-3.41%。我省率先成为全国生活垃圾‘零增长的省份,成效是明显的。”
“截至9月30日,全省建成省级高标准分类示范小区2698个、示范片区158个、分拣中心222个、回收网点7600多个。”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焚烧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130座,总处理能力9.43万吨/日,实际处理约7.2万吨/日,基本实现了县县‘全覆盖,在全国率先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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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展示了这样几组傲人的数据。而这只是我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推进条例贯彻实施取得成效的一个侧面。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职责。省政府高度重视,建立了省生活垃圾治理领导小组并设立分类办公室。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等相关部门,对照条例有关规定,制定和完善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等,发布全国首部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省级标准,编制省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技术导则等10余个技术规范,印发年度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及考核评估办法,持续开展“五大”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全省生活垃圾治理全面决胜两年行动计划的实施。
强化源头管控,抓好垃圾减量。严格落实垃圾总量控制要求,依法制订了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电商快递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与回收情况报告等制度,完善生活垃圾总量控制机制,推广“智能账户”“两定四分”等行之有效的分类模式,全面提升分类质量和回收利用效率。各地通过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三年攻坚行动、电商快递业专项整治、“光盘行动”以及党政机关带头落实条例情况专项检查等,制止塑料制品使用、宾馆餐饮一次性消费品使用、快递业过度包装和餐饮业浪费等。同时,发挥再生资源、物业服务、快递等相关行业协会行业自律的作用,鼓励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深入推进源头减量工作。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垃圾处置能力。加快分类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全省基本建成了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体系。紧盯“零填埋”目标,大力开展处理设施建设两年攻坚行动。加快中转站改造提升,制定下发全省生活垃圾中轉站改造提升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
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条例实施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以生活垃圾分类“八进”活动为载体,加大条例的宣贯力度,营造良好学习贯彻条例的氛围。今年7月至8月,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全省上下联动开展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并将我省关于调整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增值税政策的建议上报全国人大。杭州、宁波等市和上虞等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将生活垃圾管理纳入常委会监督重点工作议题,督促政府抓好条例贯彻落实,合力助推生活垃圾治理。
引领生活垃圾分类再上新台阶
执法检查组发现,对照条例规定,我省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中还存在诸如思想认识有待提高、源头管控仍需加强、分类处置各环节仍有短板和监管执法仍有困难等问题。为此,检查组提出如下建议。
强化法治意识,持续抓好生活垃圾治理的责任落实。
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垃圾分类管理的有关决策部署,切实强化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考核,加大工作举措,努力打造全国生活垃圾治理示范区。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以及城镇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省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等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业生活垃圾监督管理工作,合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对标“十四五”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和建设“无废城市”的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对所属的领域、区域、行业、单位依法严格监管,对短板、弱项和突出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切实做到依法履责、守土尽责。要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营造全社会自觉贯彻条例的良好氛围。
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实效。
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一是根据条例规定,完善生活垃圾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度。二是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的能力建设。三是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全过程的投入。四是持续提升源头治理精细化水平。
加强执法监督,促进法规制度落实落地。
开展常态化执法行动。紧盯“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五个环节,强化执法部门联动,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投放点管理,针对非投放时间投放、地堆垃圾等问题,坚持教育与处罚结合,切实提高垃圾分类准确率。
深化各项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重点关注与分类工作密切相关的物业服务企业、餐饮店个体工商户、宾馆(酒店)等单位,加大对垃圾分类违法行为的教育劝导和行政处罚力度,坚决依法打击非正规堆放垃圾、违规堆放建筑垃圾、非法处置有害垃圾等违法行为。
开展在线执法直播。对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典型案例进行媒体曝光,形成执法威慑,实现全社会普法知法守法。同时,着力推动垃圾治理数字化改革。加快全省垃圾分类信息监管平台建设,确保今年底上线试运行,助推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加快建设“生活垃圾能力调度”“源头减量”“焚烧厂监管”等应用场景,强化数字赋能提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