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詹建伟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广东 江门 529030)
随着地摊经济的逐渐放开,越来越多的“卖货郎”走上街头。地摊经济的火热,既带来了生活的便利,也带来了潜在的消费危机,特别是如何保证地摊自制食品的安全性,已成为消费者热切关注的重要问题[1]。
地摊自制食品经营者主要分为2类:①具有一定的食品生产和经营经验的长期摊贩,多为流动摊贩。②为受疫情宅家自制食品走向地摊的经营者。随着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这部分经营者大多数走向原来的工作岗位,不再经营或很少经营地摊自制食品。
与固定摊位的食品销售相比,经营者必须取得相关的营业执照才能正常营业,而地摊自制食品销售者更多的是随着地摊经济的松绑直接涌入市场。同时,流动摊位只需要很小的地方和人力即可出售,节省了摊位租金和工人成本,大大降低了经营成本和经营风险,使得自制食品成本更低。由于地摊自制食品价格便宜、可选择性大、种类多、风味和口味丰富,因此长期来深受消费者青睐,消费群体分布各年龄段,数量庞大。
地摊自制食品销售与其他流动摊位销售一样,是市场、城管等部门治理的一大难题。由于各部门管理人手和手段有限,难以全方位监管,因此,长期以来,地摊经济存在着“你来我走,你走我来”的斡旋式经营方式,这样也导致了很多流动摊位无证经营、无登记经营,而食品监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这样的地摊自制食品监管长期缺位,是食品安全的一大安全 隐患[2]。
很多消费者选择地摊自制食品首要考虑的不是食品安全,他们更多关注的是食品的口味、风味、个性消费和多样性选择,甚至偏向于购买后边走边吃味道会更好等消费观念。或者即使购买流动摊位的自制食品食用后出现轻微中毒等情况,很多消费者更多的是选择换一家地摊,较少人会上升到食品安全或消费维权等层面,消费维权意识较为淡薄[3]。
在地摊经济松绑的大前提下,地摊自制食品摊位和其他流动摊位有着较大的不同,其他流动摊位更多的是只要不违规占道经营,不违反经营相关法律法规就可以准入市场。由于地摊自制食品摊位生产的是食品,除了考量以上因素外,还要着重考量其安全性。然而在地摊经济背景下,不少地摊自制食品摊位在未实行登记管理的情况下直接进入市场,其食品安全性难以得到保障。
地摊自制食品由于节省了租赁摊位和人工等方面的成本,且经营方式相对灵活和多元,很容易与固定摊位形成恶性竞争,尤其体现在价格战上。地摊自制食品通过压低价格吸引顾客,而固定摊位经营者很难随意调整价格,这样就容易导致客源流失和食品生产过剩,长期以来,容易造成经营低迷甚至资金回笼断裂,导致经营破产。在调查中发现,部分市场出现了固定摊位的雇主集体联合(甚至罢工),要求市场降低租赁资金或加收流动摊位租金,甚至要求驱逐流动摊位以保障其生产经营。
由于地摊自制食品摊位流动性大,缺乏固定的销售场所,再加上很多摊位没有生产许可和经营许可,没有进行相关登记,对于雇主的很多信息都是无从找起。同时,售卖的食品没有作留样处理,一旦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将难以查明具体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难以查找事故原因,不利于食品事故的解决,同时也难以做到预防和控制,不利于构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4],对后期消费者维权也将是一大难题。
各地政府要敢于给自己“添麻烦”,自我加码,通过精细化、规范化城市管理,在有序推动地摊经济的同时,各管理部门要及时联动,深入挖掘城市管理的好做法和好经验,不能简单的一刀切,将地摊经济拒绝到市场门口。应进一步统筹城市规划布局,通过指定区域、规定时间、设定有关标准和要求,引导地摊经济相对集中、相对规范有序地开展经营。固定流动摊位,甚至可以加收一定的租金,避免流动摊位定价过低,与固定摊位形成过度的价格竞争,这样既能平息于固定摊主之间的问题,又能做到对流动摊位的有力监管。
根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食品摊贩登记工作,并将登记的食品摊贩信息告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地摊经济背景下产生的地摊自制食品摊位,不能只采取摊贩主动登记的措施。不少经营者是由于暂时没有工作而开展经营活动,另外,那些与监管部门长期开展斡旋式经营的商贩,可能不会主动去办理登记。因此,监管部门应该主动出击,主动到摊位上进行登记。此外,还可以探索红/黑榜登记制度,定期审核,对经营好的摊位准予红榜登记;对经营一般的给予黑榜登记,并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则强制其退出市场;对不符合生产卫生基本要求的则强制限制其进入市场。通过强化登记、强化管理,不仅能加强对流动摊位的监管,还可以对经营者进行跟踪,能更好地构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可以及时追溯,查找事故源头。
可以制定一些食品安全保护的基本程序,设置标准表单,分发给每个流动摊位。对于标准表单中的每一页,要求摊点经营者必须每天进行自我检查,并公开接受消费者监督。每天定时接受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标准可以参照有证经营店铺的有关要求开展,确保卫生安全标准不会降低。同时,要强化突击检查,不定时随机抽查部分流动摊位,逐项对照表单内容进行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防止问题发生。
依托新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效果,积极引导消费者在追求口味、风味的同时,更应注重食品的卫生安全。加大食品安全事故维权和法律教育宣传,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遇到食品安全事故能及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5]。还要引导和培养公众的监督能力和举报意识,对身边的食品加工和销售企业等进行日常监督,及时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曝光出来,共同营造良好的食品卫生环境。还可以探索建立网络摊贩消费者反馈系统,根据消费者反馈,将结果纳入到红/黑榜考核范围,敦促经营者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加强自我管理。
与有生产许可证和有牌照经营的食品相比,自制食品的监管难度更大。在地摊经济中,自制食品比固定摊位经营食品普遍更受消费者青睐。消费人群多,其存在的安全隐患也较大,只有不断加大对地摊经济自制食品的监管力度,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提高食品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提高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经营素质,才能更好推动地摊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打造一个安全可靠的食品消费市场,保障人们的舌尖 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