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晶博, 范 旭, 朴雪飞, 赵 婷, 张琳琳
(吉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吉林 长春 130022)
国有林场是国家设立的保护管理和培育国有森林的林业事业单位,森林经营是国有林场的中心任务。目前在森林保护管理和培育方面遇到很多问题,本文对长岭县前七号国有林保护中心森林资源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介绍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为今后森林经营的科学化、规范化,实现森林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长岭县前七号国有林保护中心始建于1958年,在2017年以前单位名称为国营长岭县前七号机械林场,国有林场改革以后单位名称变更为长岭县前七号国有林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
保护中心位于长岭县西部25 km处,坐落于前七号镇境内。保护中心经营管理范围主要涉及前七号镇、大兴镇、北正镇、长岭镇、三团乡、八十八乡共计6个乡(镇)。辖区地势平坦,东南部为漫岗台地,中部系沉积平原,西北部为半固定沙丘及草甸草原,地势由东南向西北逐渐倾斜,海拔139~268 m,土壤以黑土、草甸土、冲积土为主。属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其显著特征是干旱少雨,年极端最高气温36.5 ℃,极端最低气温-34 ℃,年均气温4.9 ℃,年均降水量400~500 mm,年无霜期为140~150 d,年日照时数2 700~2 900 h,年主风向为西南风,强度大,持续时间长,最大风速达28 m·s-1,8级以上大风年均19次,主要出现在4—5月。
2.1.1 地类
总经营面积10 797.9 hm2,全部为林地。其中,有林地面积4 431.02 hm2,占林地面积的41.03 %;疏林地面积90.2 hm2,占林地面积的0.84 %;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面积187.24 hm2,占林地面积的1.73 %;未成林造林地面积1 586.9 hm2,占林地面积的14.7 %;苗圃地面积138.19 hm2,占林地面积的1.28 %;其他无立木林地面积3 753.79 hm2,占林地面积的34.77 %;其他宜林地面积472.28 hm2,占林地面积的4.37 %;林业其他用地面积138.28 hm2,占林地面积的1.28 %。
2.1.2 森林类别
生态公益林(地)面积10 161.87 hm2,占林地面积的94.11 %;商品林(地)面积636.03 hm2,占林地面积的5.89 %。
2.1.3 林地保护等级
Ⅰ级保护林地343.67 hm2,占林地面积的3.18 %;Ⅱ级保护林地9 221.74 hm2,占林地面积的85.4 %;Ⅲ级保护林地723.12 hm2,占林地面积的6.7 %;Ⅳ级保护林地509.37 hm2,占林地面积的4.72 %。
2.1.4 林地质量等级
林地质量等级共分为五级,保护中心林地质量等级全部为Ⅲ级。
2.2.1 活立木蓄积量
活立木总蓄积量258 657.61 m3。其中,有林地蓄积量255 442.55 m3,占活立木总蓄积量的98.76 %;疏林地蓄积量2 682.01 m3,占活立木总蓄积量的1.04 %;散生木蓄积量533.05 m3,占活立木总蓄积量的0.2 %。
2.2.2 起源结构
保护中心只有起源为人工的林分,人工起源面积6 295.36 hm2,蓄积量258 124.56 m3。
2.2.3 林种结构
防护林面积6 177.67 hm2,蓄积量254 422.59 m3;用材林面积110.92 hm2,蓄积量3 701.97 m3;经济林面积6.77 hm2,蓄积量0 m3。
纯林面积4 423.09 hm2,蓄积量254 712.988 m3,分别占有林地面积的99.82 %和蓄积量的99.71 %;混交林面积7.93 hm2,蓄积量729.56 m3,分别占有林地面积的0.18 %和蓄积量的0.29 %。
幼龄林面积2 042.22 hm2,占有林地面积的46.1 %,蓄积量8 964.466 m3,占有林地蓄积量的3.51 %;中龄林面积1 178.81 hm2,占有林地面积的26.6 %,蓄积量89 735.052 m3,占有林地蓄积量的35.13 %;近熟林面积362.62 hm2,占有林地面积的8.18 %,蓄积量34 287.72 m3,占有林地蓄积量的13.42 %;成熟林面积89.13 hm2,占有林地面积的2.01 %,蓄积量9 697.98 m3,占有林地蓄积量的3.8 %;过熟林面积758.24 hm2,占有林地面积的17.11 %,蓄积量112 757.33 m3,占有林地蓄积量的44.14 %。
2.4.1 有林地单位面积蓄积量
有林地每公顷蓄积量为57.65 m3。
有林地各龄组中,幼龄林每公顷蓄积量为4.39 m3;中龄林每公顷蓄积量为76.12 m3;近熟林每公顷蓄积量为94.56 m3;成熟林每公顷蓄积量为108.81 m3;过熟林每公顷蓄积量为148.71 m3。
2.4.2 有林地单位面积蓄积量年净增长量
有林地单位面积蓄积量年净增长量为4.87 m3。
2.4.3 有林地单位面积株数
有林地每公顷株数为1 256株。
有林地各龄组中,幼龄林每公顷株数为1 490株,中龄林每公顷株数为1 416株,近熟林每公顷株数为1 172株,成熟林每公顷株数为464株,过熟林每公顷株数为511株。
2.4.4 有林地平均胸径
有林地平均胸径为10 cm。
有林地各龄组中,幼龄林平均胸径为4 cm,中龄林平均胸径为12 cm,近熟林平均胸径为14 cm,成熟林平均胸径为20 cm,过熟林平均胸径为24 cm。
2.4.5 有林地平均郁闭度
有林地平均郁闭度为0.66。
有林地各龄组中,幼龄林平均郁闭度为0.62,中龄林平均郁闭度为0.74,近熟林平均郁闭度为0.66,成熟林平均郁闭度为0.56,过熟林平均郁闭度为0.60。
2.5.1 林地面积变化
据2014年森林经理调查统计,2014年林地面积10 961.7 hm2,据2018年补充调查统计,截至2017年底,林地面积10 797.9 hm2,林地面积减少163.8 hm2。林地面积减少主要由于经现地核实,将原森林经理调查中权属落错的地块调整到正确权属。有林地面积从2014年的3 837.8 hm2,到2017年底的4 431.02 hm2,增加了593.22 hm2,有林地面积的增加主要是由于2014年以来的未成林地自然生长达到有林地标准。
2.5.2 有林地蓄积量变化
2014年有林地蓄积量245 836.8 m3,2017年底为255 442.55 m3,增加了9 605.75 m3,增幅达3.97 %。有林地蓄积量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停止采伐,林木自然生长蓄积量相应增长。
2.5.3有林地单位面积蓄积量变化
有林地每公顷蓄积量为57.65 m3,较2014年调查数据每公顷蓄积量55.49 m3增加了2.16 m3。
有林地各龄组中,对比2014年调查数据,幼龄林每公顷蓄积量减少8.75 m3,中龄林每公顷蓄积量增加33 m3,近熟林每公顷蓄积量增加2.23 m3,成熟林每公顷蓄积量增加15.97 m3,过熟林每公顷蓄积量增加25.98 m3。
2017年有林地平均每公顷蓄积量仅有57.65 m3,低于每公顷89 m3的全国平均水平,更低于每公顷118 m3的全省平均水平。
有林地各龄组普遍存在林分稀疏的情况,在近熟林、成熟林、过熟林中,中小径级树木比例大,平均胸径一般在15~20 cm。由于历年来重点考虑采伐成本和木材销售效益等因素,造成保护中心现有的成熟林、过熟林多为残次林,本经理期内的残次林改造任务较重。
林地地块分布极为分散,普遍与耕地和民营林地交错,林农矛盾一直难以解决。加之年均降水量低于400 mm,常年干旱,影响了林木的正常生长。
在森林经营上存在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经营理念滞后、经营技术水平不高、资源消耗过大等问题。对森林经营方案的基础地位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方案执行不到位;在经营上重视造林和主伐,对提升森林质量的抚育经营重视程度不够;森林经营管理相对粗放,成效不高,导致总体森林质量不高[1]。
目前参与森林经营活动的一线职工年龄偏大、知识结构老化,不利于森林经营新技术、新方法的吸收消化与推广实践,也会给森林经营的组织管理和落实造成困难。
目前虽然经过国有林场改革,未来在岗及退休职工有财政和社会养老保险保障,但是还有很多在职但没有核定工作岗位的职工,工资收入没有落实。所以,在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还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才能维持职工开支。
由于森林经营前期欠账较多,导致急需抚育的林分多,中幼龄林和未成林地块分散,资金投入成本高,受资金限制森林抚育每年完成的任务量有限,不能满足森林生长所需的抚育要求。
森林资源底数差,木材产品多为残次的小径级原材,同时受到木材市场价格竞争的影响,多年来国内木材价格逐步走低,导致木材经营收入不断减少,资金缺口较大,而地方财政困难,补贴十分有限。
应结合自身森林资源“人工林多、纯林多、林分质量低”的特点,根据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管理要求和技术规定,探索符合保护中心林情社情、有利于培育健康稳定森林的经营管理模式和技术方法。完善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办法,实行森林采伐分类管理,简化森林采伐管理环节,推行森林采伐公示制度,认真编制执行森林经营方案,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同时充分利用政策,积极申请国家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森林抚育补贴资金、农发项目补贴资金等用于森林可持续经营工作,提高森林经营水平[2]。
针对森林类型和所处地区的区域特点、自然地理条件、林木生物学特性和森林资源状况,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标准、规程等,与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相衔接,规划设计森林经营活动,制定的森林经营类型、经营措施和年度生产任务,应符合实际经营情况,并能够据此方案开展森林经营活动,具有可操作性,确保森林经营方案科学、严谨、可操作,实现森林综合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