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浙江实践经验的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思考

2021-03-29 11:06张小琴樊纪亮丁野郑永利
浙江农业科学 2021年4期
关键词:农产品主体体系

张小琴,樊纪亮,丁野,郑永利

(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浙江 杭州 310003)

2009年以来,中央1号文件多次强调要强化农产品全程质量安全管控,提高风险掌控能力,不断加快构建追溯体系。移动互联、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的蓬勃发展为追溯体系建设提供了极大便利,运用信息化方式跟踪记录生产、流通、销售、监管等一系列信息,通过数据综合管理与分析,研判发展趋势,提高突发问题的处置能力,从而全面提升监管效率和水平,推动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1 国内外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现状与必要性

自1990年英国疯牛病爆发以来,全球食品行业掀起了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的热潮,发达国家普遍利用质量安全追溯系统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我国也十分重视并积极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研究和探索,各地在生产档案建立、标识系统建设、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农业标准化生产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具有追溯含义和功能的实践,形成了各具特色的追溯模式。

1.1 国外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概况

欧美等发达国家率先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欧盟将活牛和牛肉制品纳入可追溯系统,并对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进行立法管理。美国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颁布《美国生物恐怖主义法》,站在国家安全的高度实施农产品全程可追溯制度,并形成完整的可追溯链[1-2]。日本、韩国借鉴欧盟做法,从肉牛可追溯系统延伸至牡蛎、大米等产业[3]。

1.2 我国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现状

2004年起,以北京、上海为首的城市陆续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在随后的十几年中,我国农产品追溯体系迅速开展,全面覆盖果蔬、畜禽及其制品、水产品和蛋、乳制品等大部分农产品[4-5]。2016年,农业农村部(原农业部)正式启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并印发《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指导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统一开展[6]。2017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简称国家追溯平台)建成,并配合出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在广东、山东、四川等地开展线上试运行工作。2018年12月,农业农村部启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2019年,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门提出了针对肉菜、中药材、兽药生产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进行产品追溯信息化体系建设的意见或方案。追溯体系建设以来,各地积极搭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四川、山东等试点省份率先完成平台提升和APP开发,各地积极推动部省追溯平台对接,逐渐达到业务流程统一、数据信息共享[7],全国范围建立农产品追溯体系的企业数量逐年攀升。

1.3 追溯体系建设的必要性

从监管部门创新监管方式的角度来看,“互联网+”背景下引入信息化手段改造传统农产品质量监管方式是适应新形势的必然要求。运用信息技术记录生产主体生产、储藏、运输、销售等信息,能及时有效地追溯问题产生环节,并采取产品冻结、召回等必要措施,提高质量安全监管效率。从生产主体实施差异化经营的角度来看,在农产品同质化现象日益严重的市场情况下,生产主体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具有明显的市场竞争优势。追溯机制可以有效帮助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制定风险控制方案、优化生产管理过程,起到降本增效的作用[8]。同时,把自有品牌嫁接到政府主导的追溯公共品牌,能培育企业差异化的品牌忠诚度,有效提升市场竞争力。从人民群众实现消费知情权的角度来看,应用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系统向消费者展示农产品各环节的质量安全信息,可以提高消费信心,以消费者的认可度倒逼主体的诚信生产经营,从而营造更加健康的市场环境。

2 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践

2008年,浙江省推出农产品产地准出项目,并以此为契机探索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经过由下而上的密切配合,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2014年全面部署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通过五年多的努力,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经省政府组织的民生实事“办得怎么样?由您说了算!”活动测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事项名列前茅,该事项的群众好评率为99.41%、部门的群众满意度好评率为99.59%。截至2019年底,浙江省85个涉农县已全面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全省4.8万家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归入主体信息库管理,2.4万家生产主体完成二维码追溯。

2.1 建设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的现实基础

产业基础方面,浙江省近年来结合农业“两区”建设,聚焦十大主导产业,依托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逐渐形成了“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产业发展模式。2019年全省共建设29个省级特色农业强镇,培育出35条特色农产品产业带,乡村特色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农业经营主体方面,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截止2019年底,全省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数达到65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3 000余家,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格局已逐步显现。农产品流通方面,依托电子商务强省的地域优势,农产品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等呈现新型业态,农村电子商务蓬勃发展,这些都为追溯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2.2 浙江省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实践探索

2.2.1 目标定位与路径选择

在目标定位上,以二维码为产品标识,以物联网和云数据为技术支撑,以服务产业发展为宗旨,运用信息化手段追溯责任主体。将政府监管与主体生产、消费服务等结合在一起,构建成上下相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在路径选择上,优先将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规模以上示范性合作社等主体和绿色、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生产基地纳入追溯平台主体信息库管理,由主体责任追溯逐步向生产过程追溯推进,并适时与流通环节追溯体系衔接,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程可追溯。同时,结合浙江省十大主导产业,初期推进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主要以经济附加值高、可包装的水果、茶叶、中药材和畜产品为重点追溯对象,逐步向全部农产品扩围,实现追溯全覆盖。

2.2.2 推进追溯体系建设的举措

构建全省统一的追溯平台。省级层面上,以统分结合的方式,开发了“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免费开放数据接口,支持各地特色开发,创新管理模式。市、县层面上,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建设内容、标准和要求,应缺补缺,完善平台升级,积极做好与省平台对接,实现互联互通。

形成数字信息监管系统。运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综合分析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数据,摸清影响安全的主要风险隐患,针对重点对象、重点产品、重点环节和重点农业投入品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监管信息的统一规范,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和生产经营主体“第一责任”,形成多方共担机制,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打造质量安全追溯品牌。创建全省统一的“浙农追溯”标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对浙江农业追溯标识的宣传推广,积极引导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可追溯农产品展销馆,营造追溯产品与普通产品的差异认知,提高消费者的追溯意识和支付意愿,从而实现“优质优价”。

促进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化。制定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建立考评机制,先后将追溯体系建设纳入平安浙江、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建设等考核,明确建设任务和目标,规范管理平台运行、信息采集传输、日常维护等工作,逐步建立追溯管理工作机制。

2.3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从实践来看,虽初见成效,但仍存在着追溯码使用率低、追溯主体量少、全程追溯率低、追溯的认知度不高、平台之间互联互通不畅等问题。主要由以下几方面原因造成:一是缺乏部门间协作。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涵盖生产、加工等多个环节,分管部门各不相同,由于侧重理念不同,尚未有效对接,无法形成全域追溯。同时,各级部门开发的追溯系统缺乏统一标准体系,也给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带来很大困难。二是主体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多、规模小、素质偏低,缺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全面认知,加上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工作量大、组织成本高、缺少明显的市场溢价,而且信息采集有时涉及到企业的商业秘密,影响参与者的积极性。三是缺乏工作保障机制。随着监管体制改革要求的不断提高、农产品追溯工作的不断深入,花费的成本会越来越大,而追溯体系建设资金有限,部分地方只能承担追溯平台建设以及生产经营主体试点建设,难以满足追溯体系的长效持续运行的各项要求。

3 构建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经验启示

3.1 注重统筹整体设计,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在建设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的进程中,要以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为支撑,注重顶层设计,紧紧围绕监管部门、生产经营主体、社会公众三类用户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分段管理的特点,建议加快实现与食品药品监督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监管业务数据互联互通。当前,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已进入试运行阶段,而各地追溯体系建设进度不一,应加快统一数据标准,充分预留接口,确保平台间数据的对接与融合,实现信息互通互享、在线查询。

3.2 注重挖掘主体动力,提高主体参与主动性

根据农产品市场级别设置准入门槛,积极推动安全优质农产品良好管理过程透明展示、追溯标识规范标注、产品追溯信息快速查询,加强产销对接,联合大型网商平台、超市,建设追溯专柜、专营店,加快推进产销对接,提高主体参与追溯的积极性。在构建追溯体系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信息获取、传递、公开等交易和管理成本,避免单纯追求标识技术的“先进”与“完美”。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开展农产品可追溯管理的规模主体从县级以上示范性主体扩大规模以上主体,让更多主体参与进来,促成产品生产规模化、体系建设组织化。要利用政府“看得见的手”,加快追溯相关立法,通过项目申报、扶持政策正向引导主体积极参与。同时,积极探索区块链技术手段,充分利用区块链特色化信息存储优势,有效解决现有追溯体系诸如企业信息泄露的担忧、参与热情低、系统利用率不高、管理难度大、效率低等问题。

3.3 注重政府部门主导,提升农产品监管水平

追溯体系的推动和实施依赖于省、市、县、乡镇等各政府部门的通力合作。将追溯体系建设内容列入各地目标任务考核时,应明确各层级职责和分工,细化考核指标,注重考核评价权重分布,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充分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尽快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将县、乡镇、村各级监管人员在监管属地上“打桩定位”,打通质量安全监管“最后一千米”,实现县、乡镇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对农业主体信息实时监督、巡查数据实时上报、政策依据实时查询、监测数据实时采集、产品质量实时管控,使执法全过程透明。同时,应重视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数据的综合分析,通过数据核算和比对等技术,预测各环节风险隐患,针对性开展专项整治,形成快速反应的安全风险预警机制,提高突发问题的处置能力。

3.4 注重树立追溯品牌,提升消费者认知水平

目前,国内以及省内大量的追溯系统建设实践显示,追溯体系绝大多数还停留在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控制,没有较好实现生产、流通与市场的对接,可追溯的产品不多,消费者认知较低。因此,推进追溯体系建设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农产品可追溯的理念,树立追溯品牌形象,形成优质优价的市场传导机制。利用农产品差异化消费的需求,依托移动终端和移动互联网,通过扫码进行追溯识别,提高公众参与的便利性,最终提升消费者对可追溯农产品的支付意愿。同时,探索电商平台与追溯平台的有效衔接,实现追溯与销售的融合,让追溯形成品牌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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