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高职法律教育线上教学的实践与思考

2021-03-28 02:56邓雪萍
广东教育·职教版 2021年2期
关键词:导学知识点法律

2020年初,全球面对突如其来的一场影响大、持续时间久的新冠肺炎疫情。这场疫情导致学生未能按时返校,我国各地学校只能采取停课不停学的线上教学。线上教学打破了传统的时空限制,成为2020年疫情阶段的特殊的主流教学方式,当然,新形势下网络信息化发展迅速,线上教学將会得到广泛运用。

本文以广东行政职业学院为例,笔者根据高职法律教育线上教学的实践做法,针对高职法律课程线上教育面临的挑战,从主客观方面分析原因,最后提出有现实意义的对策。

一、新形势下高职法律教育线上教学的实践做法

本文以广东行政职业学院为例,对高职法律教育线上教学的实践做法进行总结分析。广东行政职业学院利用“优慕课在线课程平台”组织线上教学,采用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职业教育学会推荐的中国大学MOOC、智慧职教、学堂在线、蓝墨支班课、超星尔雅等在线实践教学平台等互联网公开慕课资源展开线上教学。主要采用校内课程平台+网络慕课资源+实时交流工具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充分利用线上教学优势,以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学改革创新,推进教学模式和学习方式变革。

(一)推荐“优慕课平台+微信课程群或QQ课程群”

该实践方案适合已经在我院优慕课平台开展了多轮混合教学的法律课程,本门课程的每个单元已经有了配套的授课微视频,如经济法课程。基于已有的学习单元,撰写完全在线环境下课程学习说明,完善每个单元的教学活动,如在线测试、作业、讨论等,发布单元导学信息。学生根据单元导学信息,登录平台阅读或下载相关的教学资源,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本门法律课程的考核完全依靠该平台完成。教学过程中教师与学生利用微信课程群或QQ课程群发布即时信息,开展教学指导和互动交流。

(二)“优慕课平台+微课+微信课程群或QQ课程群”

该实践方案的运用适合在我院优慕课平台开展了多轮混合教学的法律课程,但本门课程的每个单元授课的微视频不够完整或者缺乏(如知识产权法课程)。线上教学的教师在授课前,通过PPT、QQ、Snagit、Camtasia等截图录屏,快速制作教学短视频。授课的法律教师在学院本平台基于已有的学习单元,撰写完全在线环境下课程学习说明,将制作完成的教学视频上传至该门课的每个学习单元中,同时完善每个单元的教学活动,如在线测试、作业、讨论等,发布单元导学信息。学生依据本门课程的单元导学信息,登录平台阅读或下载相关的教学资源,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本门法律课程的考核完全依靠该平台完成。教学过程中教师与学生利用微信课程群或QQ课程群发布即时信息,开展教学指导和互动交流。

(三)“优慕课平台+直播+微信课程群或QQ课程群”

该实践教学方案基于学院优慕课平台开展教学,并借助视频直播工具进行重点和难点内容的讲解与答疑,如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课程。该课程教师在学院平台中面向学生,撰写在线环境下的课程学习说明,调整教学单元,完善每个单元的教学资源和教学活动,如在线测试、作业、讨论等,发布单元导学信息。课程教师采取腾讯会议、腾讯课堂、钉钉、QQ课堂等直播工具按照课表和教学计划学时进行同步教学直播,着重讲解难点、重点内容或者答疑共性问题。学生依据单元导学信息,登录平台、直播工具,完成学习任务,本门法律课程的考核完全依靠该平台完成。教学过程中教师与学生可利用微信课程群或QQ课程群发布即时信息,开展教学指导和互动交流。

(四)“优慕课平台+慕课/微课+微信课程群或QQ课程群”

该实践教学方案基于学院优慕课平台开展教学,同时借助开放资源如中国大学MOOC或爱课程的慕课或微课资源进行线上授课的课程,如民法学课程。该课程教师在学院平台中面向学生,撰写在线环境下的课程学习说明,调整教学单元,完善每个单元的教学资源和教学活动,如在线测试、作业、讨论等,发布单元导学信息。教师选择熟悉的慕课或微课平台作为学生的学习资源。学生依据单元导学信息,按时登录学院优慕课平台及教师指定的慕课或微课资源平台完成学习任务。教学过程中教师与学生可利用微信课程群或QQ课程群发布即时信息,引导学生登录指定的平台或资源网站完成学习任务,并进行教学指导和互动交流。

(五)“慕课/微课+直播+微信课程群或QQ课程群”

该实践教学方案借助已有的资源,同时借助视频直播工具进行重点和难点讲解、答疑的课程,如物权法课程。该课程教师在学院平台中面向学生,撰写在线环境下的课程学习说明,通过录屏或制作短视频、完善教学活动,如在线测试、作业、讨论等,发布单元导学信息。同时选择教师选择熟悉的慕课或微课平台作为学生的学习资源。课程教师采取腾讯会议、腾讯课堂、钉钉、QQ课堂等直播工具按照课表和教学计划学时进行同步教学直播,着重讲解难点、重点内容或者答疑共性问题。学生依据单元导学信息,按时登录学院优慕课平台及教师指定的慕课或微课资源平台完成学习任务。教学过程中教师与学生可利用微信课程群或QQ课程群发布即时信息,引导学生登录指定的平台或资源网站完成学习任务,并进行教学指导和互动交流。

二、新形势下高职法律教育线上教学面临的挑战

线上教学是指充分利用电脑、手机及网络等设施,把课室移至网上,师生之间实现异地、实时、互动教学和学习的新的教学模式。高职法律教育线上教学与传统现场课堂教学相比,有不受时空限制及学生资源选择更多等优势,但高职法律教育线上教学也面临更多的挑战。

(一)学生自主学习面临更高的要求

1.线上教学对学生的自主性与自律性提出更高的要求

学生在线上环境下学习,要真正取得良好的效果,事实上要比在现场课堂学习更认真更主动更积极。尽管高职法律学生均是成年人,但成年人在网络环境下的学习仍然会放松态度。尽管在优慕课平台设置了签到打卡等环节,学生会上平台打卡,留下浏览的记录,但也存在学生是为了打卡而打卡的情况。学生拿着手机或是开着电脑一直在播放着视频,而整个人没有跟着视频内容学习。学生的学习有无进脑进心,这个很难考量。现场课堂教学,教师看得到学生,起到了监督作用,学生有没有认真听教师讲课,授课教师在课堂上一眼可以察觉得到,教师可以通过现场的学生表情判断出学生是否真的听懂。线上教学中,教师与学生不能面对面进行教学,那么学生是不是为了打卡而打卡,是不是开着电脑,打开视频播一直放着而已呢?这是线上教学面临的最大挑战。

2.学生难以适应无纸质教材的线上学习环境

传统现场教学以书本为纲,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学生基本上以掌握本门课程的教材内容为准则。疫情期间基于学生无法返校,学生手上没有教材,短时间内适应不了无教材上课的方式,尽管教师在优慕课平台把课程建设得很完整,本门课里所有的单元与知识点都按照教材全面建设好,但学生在无教材的线上环境下,则有点迷失方向。加之,线上教学不是一两门课程,一学期所开设的法律课程,物权法、民法学、知识产权法等,学生在学习一两周后感觉到一个学期里7~8门课程像轰炸式一样袭击而来,感到整天都在网上听、看、打字及语音等,一周下来,学生感到非常吃力,难以适应。

(二)对教师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教师准备线上课程面临挑战

对于教师来说,线上建设课程则是教师面临的首要挑战。对于现场课堂教学,大多教师教了数年书,对备课那一整套程序较熟悉。简单来说,对于现场课堂教学的备课,教师已经轻车熟路,习惯于一本教材、一本备课本、一份PPT,进入教室就上课,一开口就能讲一个上午或一个下午。然而,面对网络教学,线上教学的备课环节则成为最大挑战。部分上了年纪的教师,对线上平台建设课程头一次听说,平时对录屏、录课接触得非常少,加之对网络平台使用方法不熟悉,对腾讯课堂、QQ、钉钉等各种互联网工具使用较少,开始阶段会倍感压力与挑战,面临不会使用线上平台建设课程的困难,即便学院有做过专门的视频教教师进行课程建设,教师也只能是摸着石头过河,一边学一边建。另一方面,在家中授课受诸多条件限制,比如都市的房子较小,没有专门的书房,不能有效把控网上课堂。

2.教师的专业技能与教学思维面临挑战

线上教学对教师的专业技能与教学技术提出更高的要求。一方面,教师需要在短时间学习其他教师的慕课,从而选择适合自己学生层次的课程资源。采用慕课来进行线上教学,首先教师要有针对性地学一遍,才能有效地选择课程资源,知道哪位教师公开的慕课适应本班学生学习。例如民法学,公开的慕课有十几个教师讲授的,但适合高职类法律学生的民法学课程非常少。另一方面,对于互联网时代,学生动不动上百度搜一搜,不管搜的内容正确与否,就自认为这个知识点明白了。但是,往往百度搜的知识是不准确的,作为教师,需要掌握系统的法律知识体系。一个法律知识点,需要教师充分利用书籍和查找各种资料,才能更好地掌握。法律条文更新快,法律的各个知识点交叉多,如果单独看一个知识点,可以很容易掌握。但当这个知识点放到一个实实在在的案件环境中,则这个知识点又需要与其他法律比较,才能真正地掌握。例如,笔者讲授的《民法学》人身权章节的姓名权知识点,如果单纯向学生讲姓名权,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公民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那么,自然人有使用姓名的权利,有权决定使用和改变自己的姓名。然而,线上教学学生提出一问题:“钟姓的自然人,能否取个名字为钟共中央?”如果不可以,为什么?这一个简单的问题,其实要求教师有足够的知识储备,需要对相关司法解释比较熟悉,且经办过一些相应的司法案件,讲起来才能有说服力,讲明白,学生学起来更有效果。

(三)对学生的考核评价面临挑战

线上教学如何对学生进行本门课程的考核及评价是一个重大挑战。大多数线上教学的教师认为作业是监督学生的学习进度,学生有没有学,是否学懂只能通过学生交上来的作业得知。事实真的如此吗?作业在规定时间做完了也不见得学生真的掌握了该内容。尽管线上平台可以发布作业、进行测试,还可以讨论等,但这些考核评价方式难以真正全面检测学生的真实水平。因为线上的作业不同于现场课堂教学,线下提问是让学生直接来回答,在没有任何工具的情况下当场完成的效果。相反,线上测试也好,线上分组也好,学生可以通过互联网查找,测试也可以在借助通讯工具的情况下完成。这些不利于课程考核因素的存在,使线上教学对学生的考核评价面临较大的挑战。

三、进一步完善高职法律教育线上教学对策

线上教学模式是一个整体,与传统教学相比,核心未变,只是把教室搬到移动的网络平台,线上教学的重点仍然是教与学。

(一)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提高学习效率

线上教学的主体是学生,仍然应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不论是传统教学还是网络教学,教学的主体是学习知识的群体,教学的核心依然是培养学习者的求知及解惑能力。线上教学仍应坚持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引导的教学模式。学生主动积极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才能取得良好的學习效果。线上教学中,学生要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在参与知识构建的过程中认识和理解法律知识点,培养和提高学习能力。线上教学不是为了打卡而打卡,为了播放视频而播放,需要深层次激发学生内在的学习动力,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极性,从而提高学习效率。

(二)优化教学资源,推进深度教学

我院的线上教学没有完全脱离现场教学,仍然坚持按课表上课。在日益增多的网课中,教师采取各种教学资源,用尽各种作业、测试、讨论。坦率地说,刚开始学生还觉得线上教学新鲜,一两周过去,各门课程的轰炸式进行,学生则感到疲惫,积极性与主动性则慢慢丧失。笔者认为,在学生没有纸质教材的情况下,授课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编出每个单元的讲义,对于重点与难点知识还是要通过网络视频直播授课,点对点地通过线上课堂讲授。在众多的慕课中,选择有针对性的慕课,方可优化教学资源,从而推进深度的教与学。

(三)完善课程考核评价体系

线上教学平台的考核方式有多种,如及时发送学习资料、布置作业、解答学生问题等,教师在线上教学过程中形成详细的过程性教学、学习、考核记录,作为平时成绩和教学质量评估佐证材料。对于采用直播教学方式的内容,可以通过实时提问作为考核评价,作业可以设置时间和填写方式,让学生不能复制与粘贴。结合具体的法律课程,教师可以布置一些实践性强且开放性的作业。比如论述性、写作式等在网上难以找到答案的作业。

总之,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越来越发达,线上教学利用得好,将会得到广泛运用。新形势下,线上线下教学将成为我们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

参考文献:

[1]邓雪萍.论新时代完善职业教育与实现高质量就业[J].广东经济,2018(6).

[2]孙兴洋.抗击疫情下高职院的教育教学改革[J].当代职业教育,2020(2).

[3]杨海军,张惠萍.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高校在线教学探析[J].中国多媒体与网络教学学报,2020(6).

责任编辑 何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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