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蒙古 呼伦贝尔 021008)
动物防疫工作为预防控制动物疫病,防止疫病传播、扩散和流行起到了十分关键的作用。抓好动物防疫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1],关系到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收,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本文结合当前呼伦贝尔市畜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就提高农村牧区动物防疫工作水平,促进农村牧区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提出建议。
动物防疫工作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是农村牧区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保证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促进农牧业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其重要性在于:一是有利于提高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水平。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持续提升,畜产品结构不断优化,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产业综合素质显著增强,绿色发展稳步推进,畜牧业已成为农业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2]。动物防疫工作的开展可以有效降低动物疫病发生的几率,减少其可能造成的损失,帮助农牧业提高经济收入,进而提高农村牧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二是有利于为人们提供安全可靠的动物性食品。当前,人们日常生活中所需要肉类、蛋类以及奶类等食品均来自于畜牧产业,动物防疫工作可以为畜牧产业提供良好的保障,可以为人们提供安全可靠的动物性食品。三是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各种人畜共患病传染来源多种多样、传播途径广泛复杂,不但对人类健康构成了严重的危害 ,而且极大破坏了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3]。动物防疫工作的开展可以有效降低人畜共患病发生的几率,预防控制大规模疫病对社会造成的影响。近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健全动物防疫体系[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 号)[5],确定了“坚持防疫优先”的基本原则,并从四个方面对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作了具体要求,为做好下一步动物防疫工作指明了方向。
呼伦贝尔市地处祖国北疆,是内蒙古自治区最东部的地级市,土地面积25.3万平方公里,人口253万,民族42个,下辖14个旗市区。作为全区乃至全国重要的乳、肉生产基地,畜牧业在呼伦贝尔市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是呼伦贝尔市的基础产业。2019年全市牧业年度牲畜存栏1005.15万头(只),其中大牲畜和羊存栏966.8万头(只),生猪存栏38.35万头。全年牲畜出栏414.72万头 (只),出栏率达40.5%。其中生猪出栏28.19万头,牛出栏24.48万头,羊出栏357.75万只。
呼伦贝尔市高度重视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和内蒙古自治区的总体部署,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扎实推进动物疫病综合防治工作,有效控制了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有效防范了牛海绵状脑病、非洲猪瘟等外来动物疫病的传入。2018年,呼伦贝尔市共免疫畜禽5329.51万头只,其中免疫牲畜4180.72万头只、免疫禽1148.79万羽。按监测计划全市共采集样品14.75万份,其中血清学样品14.53万份,病原学样品0.22万份,市疫控中心监测样品2.39万份。组织购进29种疫苗,20余种诊断试剂。各疫控中心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0余次,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动物防疫员3200余人次。
为了畜牧业的健康发展、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呼伦贝尔市各级政府和畜牧部门高度重视,将动物防疫工作纳入行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奖惩兑现。进一步完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稳定基层防疫队伍,落实好事业人员的绩效工资及福利待遇,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完善动物防疫监测预警体系、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体系、动物防疫监督体系、动物防疫物资保障体系,强化对苏木乡镇和嘎查村级动物防疫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动物防疫人员的专业技能。完善呼伦贝尔市本级、旗市区、各苏木乡镇、嘎查村四级动物防疫网络,切实解决好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动物防疫必须依靠广大群众,实行“群防群控、联防联控”。深入学习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动物疫情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动物防疫意识,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完善的动物防疫网络体系和疫情监测网络体系,提高疫情快速反应和处置的能力。
采取“五强制、两强化”(强制免疫、扑杀、封锁、检疫、消毒,强化疫情报告、防疫监督)综合防制措施,切实加强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疫工作。健全完善疫情监测报告网络,加强以口蹄疫、禽流感为主的动物疫情调查和监测工作,改善工作手段,及时准确地报告疫情。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做好动物疫病的免疫、预防、消毒、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督促检查、查漏补缺,做到动物防疫密度常年保持100%,全面提高畜禽抵抗疫病风险的能力。
呼伦贝尔市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均建立了应急物资储备库,并加强了应急防控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2018年,全市共组织调入强制免疫疫病疫苗有:牛羊口蹄疫I-O型双价苗、牛羊口蹄疫A-O型双价苗、牛羊口蹄疫三价苗、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苗、禽流感(H5+H7)二价灭活疫苗、小反刍兽疫疫苗、猪口蹄疫合成肽苗、猪蓝耳病苗、猪瘟脾淋苗、布病S2疫苗、包虫病疫苗等。组织调入计划免疫及其他疫病疫苗有:羊三联疫苗、羊痘疫苗、猪丹毒疫苗、猪肺疫疫苗、猪三联、仔猪副伤寒、气肿疽疫苗、牛出败疫苗、炭疽疫苗、新城疫疫苗、禽法氏囊疫苗、禽霍乱疫苗、狂犬疫苗等。
两人默默无语的吃了一顿饭,泥巴一直看着左小龙,左小龙一直看着饭菜。吃完饭后,左小龙将摩托车开到加油站加满了汽油,把大灯开启,左小龙问道:“你冷不冷?”
近年来,我国动物疫病病种多、病原复杂、流行范围广,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总体下降,但仍存在免疫带毒和免疫临床发病现象;局部地区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呈上升态势;外来动物疫病传入风险持续存在。从各地的情况看,各地的动物防疫体系工作力量总体较为薄弱,基层队伍不稳定、基础设施投入和财政保障不够等问题较为突出,迫切需要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
健全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是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基础。有关部门要继续推动将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纳入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统筹研究、一体部署,加大人才和资金投入,加强科技创新和技术支撑,强化多部门信息共享和措施联动,增强早期监测、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将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作为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的重要内容。
3.2.1 健全稳定基层动物防疫机构和队伍。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突出加强动物防疫执法力量,加强对苏木乡镇畜牧兽医机构的指导,并在必要时采取措施加强其工作力量,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稳定基层动物防疫机构队伍。设立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增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工作积极性。
3.2.2 加大基层基础设施投入。按照填平补齐原则选建农村牧区动物防疫专用设施,建立完善的动物疫病检测实验室,配备完善的实验设备,以便于做好对动物疫病的检测及隔离处理工作。对基层动物疫苗储藏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健全动物疫苗冷链体系,切实保障疫苗、诊断试剂、临床样品等防疫物资的质量。
3.2.3 加强畜牧兽医系统信息化建设。加大畜牧兽医系统信息化建设支持力度,扩大数据共享范围,推进智慧畜牧业发展,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畜牧兽医管理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支持和建设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智慧兽药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养殖场数据直采直报,质量安全监管全程可追溯,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兽医卫生可追溯,兽药产品生产、销售和使用可追溯。不断完善国家动物疫病防控信息系统,实现数据信息及时填报、实时传输,为开展疫情预警预报、科学制定防控政策提供有力支撑。
3.3.2 科学制定强制免疫规划。要根据畜禽生产规模、地理位置、疫情风险程度来确定免疫病种。对养殖密集区、高风险区实施全面免疫,对重点单位、重点地段实施强化免疫,确保防疫效果。对边远山区、养殖低风险区实行基础免疫或采用扑杀净化措施,合理调配防疫资源。
3.3.3 完善疫情责任机制。要确保疫情信息畅通,疫情信息与畜牧业发展、责任制落实息息相关,疫情信息不透明会影响上层决策,影响动物防疫工作力度。要根据动物防疫工作的实际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动物疫情报告制度。要把工作过程与防控结果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科学、客观的责任评估体系。对因防控工作责任不落实、处置不到位造成重大动物疫情扩散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
3.4.1 抓好疫情监测预警。健全完善与监测工作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充实技术力量,强化各项保障。要重点围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布鲁氏菌病等优先防治病种,加大病原学监测力度,充分发挥中心实验室设备和人员的作用,带动和指导基层开展疫病诊疗服务,不断提升动物疫情监测预警能力。
3.4.2 切实加强应急管理。不断完善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各级突发动物疫情应急指挥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健全动物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储备应急处理工作所需的防疫物资,配备相应的应急交通通讯和疫情处置设施设备,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疫病处置扑杀补贴机制,对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过程中强制扑杀、销毁的动物产品和相关物品给予补贴。
3.4.3 提高科技防疫工作力度。开展疫病监测、免疫效果评估是从经验防疫向科技防疫转变的重要举措,分析疫源,评估疫情风险、科学制定防控措施,是把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降低疫情风险的重要措施。要切实加强疫病监测和免疫效果评估工作,及时预报、评估疫情风险,科学制定防控方案,要加强科技和财政投入,提供技术保障。
3.5.1 加强防疫资料档案管理。防疫资料是规范管理,提升工作质量的重要步骤和内容。加强对动物防疫资料档案的监督检查,为动物防疫技术分析、畜产品质量追溯提供科学的依据。
3.5.2 建立健全数据库。建立健全数据档案和电子档案制度,完善防疫指标,规范各项流程,为防疫人员的专业性判断提供数据支撑,提高防疫人员的专业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3.5.3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动物防疫目标化管理,全面做到动物防疫计算机网络化管理,不断提高监督管理水平。建立证章、标识等发放管理信息数据库,实行动物防疫工作及疫情动态网上传输,进一步提高动物防疫系统的快速反应能力。
3.6.1 加强队伍建设。防疫人员作为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支撑力量,其自身的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防疫工作水平。因此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基层畜牧兽医防疫队伍至关重要。要加大对优秀人才的培养使用,重点考核其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确保满足防疫工作需求。
3.6.2 加强培训工作。加强检疫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检疫人员的专业素质。培训方式:一是实行防疫人员的岗前培训;二是做好防疫人员的定期培训;三是以会代训;四是做好防疫人员的深造培训;五是对防疫人员做好交流培训;六是对防疫人员进行专家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