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献中“观乐”概念的演变及语义辨析

2021-03-27 05:38
中国音乐 2021年2期
关键词:语义上礼乐语义

“观乐”是先秦音乐史中一个重要的概念,也是一种文化行为,其所指对象明确(“观”礼乐之“乐”),当为后世史家、文人等所熟知。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音乐生活的变化,原有的概念也会被赋予新的思想内容。从先秦到历代,历史文献中“观乐”概念在语义所指上有哪些变化?其所指对象有何不同?又与当时的音乐生活有何种联系?其背后所蕴含的不仅仅是“观乐”概念语义与内涵的变化,更反映了因礼乐文化转型所带来的“乐”的社会功能的转变。

一、先秦典籍中“观乐”概念的使用

提及“观乐”,较为熟知的当为 “季札观乐”一事。

《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吴公子季札来聘……请观于周乐。”①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087页。

这是春秋外交史上的一件大事,吴公子季札在鲁国得以成功地“请观周乐”,且“观乐”规模之庞大,所涉及内容也极为丰富。更重要的是,季札对所观之乐作了精辟的分析。如观《周南》《召南》,季札评论曰:“美哉!始基之矣,犹未也,然勤而不怨矣!”周朝的教化已经开始奠定基础,不过还没有尽善,但民众仍然勤劳而不埋怨。观《魏》之风感慨:“美哉!沨沨乎!大而婉,险而易行,以德辅此,则明主也。”声音轻飘浮泛,虽大而委婉曲折,节拍局促却容易歌唱,如果再用道德加以辅佐,就是贤明的君主了。此外,“见舞《韶濩》者,曰:‘圣人之弘也,而犹有惭德,圣人之难也!’”圣人这么伟大,尚且有所惭愧,圣人难当;“见舞《大夏》者,曰:‘美哉!勤而不德,非禹其谁能修之?’”②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087页。勤劳于民事而不自以为功,不是大禹,谁能做到这样?从季札的评论中可以看出,季札本人拥有很高的礼乐修养,且在“观乐”中所注意的不仅仅是每首诗乐及乐舞的形式美,更能深刻的领会到诗乐和乐舞的精神内涵。

“观乐”概念在先秦诸子的论乐中也经常出现。下面分别对儒家,以及墨家、法家典籍中“观乐”概念的使用情况作简要分析:

(一)儒家对“观乐”概念使用的语义

《诗经·有瞽》曰:“有瞽有瞽,在周之庭。设业设簴,崇牙树羽,应田县鼓,鞉磬柷敔。既备乃奏,箫管备举。喤喤厥声,肃雍和鸣,先祖是听。我客戾止,永观厥成。”《毛诗序》中说:“《有瞽》,始作乐而合乎祖也”;孔颖达正义曰:“《有瞽》诗者,始作乐而合于太祖之乐歌也。谓周公摄政六年,制礼作乐,一代之乐功成,而合诸乐器于太祖之庙,奏之,告神以知和否。诗人述其事而为此歌焉。经皆言合诸乐器奏之事也。言合于太祖,则特告太祖,不因祭祀,且不告余庙。以乐初成,故于最尊之庙奏之耳。”③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327页。看来,这是一场宫廷中举行的礼乐活动,箫管齐备,场面盛大。“我客戾止,永观厥成”,“观”:视也。④宗福邦、陈世铙、萧海波主编:《故训汇纂》,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2092;1837页。先秦时期不仅“礼”“乐”并存,且“诗乐舞”一体,“观礼”时会涉及“乐”,“观乐”中也可见“礼”。请客“观乐”,不仅从“乐”中体现了风俗,也以彰显国基之永固,礼乐之长存,也有威吓震慑之意图。

《论语·述而篇》曰:“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闻,耳之听也”⑤宗福邦、陈世铙、萧海波主编:《故训汇纂》,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2092;1837页。,而在先秦“诗乐舞”一体的文化语境中,“闻《韶》”不仅是听《韶》乐,也自然有“观”《韶》舞的含义了。其次,从使用语义上来看,孔子“闻”《韶》乐所侧重的不仅仅是对乐舞形式美在感官上的欣赏,更是对乐舞所反映精神内涵的体验,所以才发出“尽美矣,又尽善也”⑥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45页。的感慨。这里的“善”也是孔子对乐舞之美的一个范畴,是从《韶》乐的内在精神层面做出的评价。

从“季札观乐”到“孔子闻韶”,再到《诗经·有瞽》,儒家经典中“观乐”一词所表达的含义有外显与内涵两方面。在外显方面,“观乐”之“观”有观看、欣赏之义,这与今人对“观乐”的使用语境是相同的,即对外在形式美的感官欣赏。在内涵方面,“观乐”之“观”是“非常之观”。《易·系辞》中讲:“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⑦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266页。;《谷梁传·隐公五年》曰:“以观祸福”⑧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春秋谷梁传》,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9页。;《论语·为政》曰:“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⑨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8;10;237页。;《论语·学而篇》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⑩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8;10;237页。……这里的“观”都有“观而有察”的含义,即由所观之物外在表现形式,察其背后所反映的问题,包括天地法则,人事吉凶,风俗人情,政治得失,事情缘由等等。在古代文献中,体现“观而有察”的词语还有很多,如“观化”⑪《庄子·至乐》:“生者,假借也;假之而生生者,尘垢也。死生为昼夜。且吾与子观化而化及我,我又何恶焉!”“观色”⑫《论语·颜渊》:“夫达也者,质直而好义,察言而观色,虑以下人。”“观法”⑬《荀子·成相》:“上通利,隐远至。观法不法见不视。”“观政”⑭《书·咸有一德》:“七世之庙,可以观德;万夫之长,可以观政。”“观风”⑮《易·观》:“观我生进退”孔颖达疏:“时可则进,时不可则退,观风相机,未失其道,故曰观我生进退也。”《礼记·王制》:“命大师陈诗以观民风。”等等。

先秦儒家典籍中对“观乐”概念在语义上的使用和当时的采风制度有密切联系。西周统治者为体察民情设有采风制度,对采集来的歌曲经过选择后,有乐官比其音律,编成入乐的诗歌。虽然经过乐官的删减、整理和最初采集来的诗乐有差别,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某一地方民间的习俗及政治风化,统治者从这些诗歌中能体察到各地的民情。再将整理好的诗歌教育国之弟子,这就是所谓的“诗教”。《论语·阳货篇》中也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⑯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8;10;237页。“兴”“观”“群”“怨”是诗教的社会功能,其中的“观”即“观而有察”,不仅“观”民情,“观”政治得失,也“观”对方的心志等等。这一点在春秋时期贵族阶层之间的“歌诗必类”活动中有较为明显的体现,也是“观乐”活动在贵族阶层得以实施的原因。同时,也是“观乐”之“观而有察”的具体实践层面。《礼记·乐记》也有:“声音之道,与政通矣。”⑰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礼记》,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1077页。“观而有察”的文化内涵,在先秦时期儒家以乐观政的思想中得以充分体现。

(二)道家、法家对“观乐”概念使用的语义

先秦时期墨家与法家的传世文献中也出现有“观乐”的概念,但是在使用语义上却和儒家有所差别。现就《管子》《墨子》《韩非子》中有关对“观乐”概念的使用兹录予下。

《管子·立政》载:“观乐玩好之说胜,则奸民在上位。”⑱[清]黎翔凤撰:《新编诸子集成·管子校注》,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59;296页。这是管子提到的“九败”之一,意在指出观乐玩好的议论占优势,奸邪之辈就攀援到上位。《管子·立政》载:“人君唯毋听观乐玩好,则败。凡观乐者,宫室、台池,珠玉、声乐也。此皆费财尽力,伤国之道也。”⑲[清]黎翔凤撰:《新编诸子集成·管子校注》,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59;296页。《管子》中所论,人君听信观乐玩好的言论就会导致失败。凡“观乐”之事,不外乎是宫室台池,珠玉声乐之类,这些都是过度繁饰音乐、耗费财力、损伤民力、伤害国家的事。《墨子·辞过》中说:“民所苦者非此也,苦于厚作敛于百姓。是故圣王作为宫室,便于生,不以为观乐也;作为衣服带履,便于身,不以为辟怪也。”⑳[清]孙怡让撰:《墨子间诂》,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第31;257页。这里说圣王建筑宫室,是为了日常生活所需,不是为了观乐。看来,当时“观乐”活动不仅在室内进行,且对场所的要求也达到了高大华丽的程度。然而,这样不加节制的“观乐”却给民众生活带来困苦,这是贤明的君主不应该做的。《墨子·非乐上》载:“今天下之士君子,以吾言不然;然即姑尝数天下分事,而观乐之害。”㉑[清]孙怡让撰:《墨子间诂》,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第31;257页。墨子认为,如果君子不尽力治理国家政事,那么刑罚政令就要产生混乱;如果百姓不努力从事劳作,那么财富就会不够使用,而现在天下的士人君子却看不到音乐对生活产生的影响。墨子所论,依然是对不为农时、过度繁饰音乐行为的否定。《韩非子·八姦》载:“(明君)其於观乐玩好也,必令之有所出,不使擅进,不使擅退,群臣虞其意。”㉒[清]王先慎撰:《韩非子集解》卷二,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第56页。贤明的君主对“观乐”在法令有所规定,不让擅自进献或裁减,不让群臣猜测到心意。《韩非子》中提到的“观乐”与《管子》《墨子》相同,皆指欣赏被过度繁饰、影响民生的音乐。

综上来看,墨、法两家对“观乐”概念的使用,在语义上都有情感价值的判断与选择,其共同之处都是对过度“观乐”行为的批判与禁止。墨、法两家与儒家相比,对“观乐”之“观”、之“乐”的语义所指有所不同。儒家传世文献中的“观乐”之“观”有内外两层含义,即外在的观其形式和内在的“观而有察”;“观乐”之“乐”也主要指的是礼乐。而墨、法两家对经典的“观乐”之“观”的语义所指更多是“欣赏”之义,且“观乐”之“乐”则是被过度繁饰之乐(或许在墨、法两家看来,这种“乐”不足以“观”)。这种对“观乐”概念使用语义上的差异与孔子与墨子、管子、韩非子生活社会背景有关。孔子生活在春秋时期,墨子、管子和韩非子生活的战国时期。春秋时期礼乐对当时的贵族还具有一定的束缚力,孔子本人也寄希望于通过“正名”㉓子曰:“必也正名乎……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错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来拯救社会的混乱。而到了战国时期,礼乐失去了原有的精神内涵,礼乐崩坏已成为既定的事实,声色之乐充斥宫廷,无力回天,墨子、管子及韩非子等人不得不通过“止乐”来解决社会存在的问题。因此,在道、法两家的传世文献中,“观乐”的语义多是带有情感色彩与价值取向,且多作为反面例子出现。

二、两周之后典籍中对“观乐”概念的使用

(一)“观乐”概念在官方之用中的语义

“观乐”的概念在两周之后的正史中也多有出现,在语义上一般都是作为对“观乐”事件的描述。下面就《北史》《旧唐书》《新唐书》《宋史》中几条史料中“观乐”概念的使用作简要分析。(见表1)

表1 《北史》《旧唐书》《新唐书》《宋史》中“观乐”概念的使用

《北史·列传第十六》载:“陵州木笼獠恃险,每行抄劫,诏腾讨之。獠因山为城,攻之未可拔。腾遂于城下多设声乐及诸杂伎,示无战心。诸贼果弃其兵仗,或挟妻子临城观乐。腾知其无备,遂纵兵讨击,尽杀破之。”这是发生在南北朝时期的一次“观乐”事件。从记录来看,“观乐”的地点在城门。且就“观乐”概念中的所指对象来看,“乐”已经不单单指礼乐之乐了,还包括“声乐及诸杂伎”这样的俗乐。《通典》和《周书》对这一“观乐”事件也同样有记录。

唐代正史文献中对“观乐”概念的使用有很多处。《旧唐书·乐志》载:“(贞观)六年三月,上欲伐辽,于屯营教舞,召李义府、任雅相、许敬宗、许圉师、张延师、苏定方、阿史那忠、于阗王伏阇、上官义等,赴洛城门观乐。乐名《一戎大定乐》。赐观乐者杂彩有差。”㉔《旧唐书》卷二十八,文渊阁四库全书。这则史料记录了唐太宗贞观六年在洛城门“观乐”的事件,史料中透露了两个信息:其一,此次的“观乐”事件发生在唐太宗贞观六年,其“观乐”地点在洛城门。其二,这次的“观乐”内容是军乐,且名称为《一戎大定乐》。《旧唐书·乐志》载:“秋七月庚午,渎怀贞为尚书右仆射,平章军国重事。己卯,上观乐于安福门,以烛继书,经日乃止。”㉕《旧唐书》卷七,文渊阁四库全书。这是唐睿宗李旦时期的一次“观乐”活动,地点在安福门,且是一种官方的礼仪行为。《旧唐书·列传第四十九》载:“睿宗好乐,听之忘倦,玄宗又善音律。先天二年正月望,胡僧婆陀请叶开门燃百千灯,睿宗御延喜门观乐,凡经四日。”这同样是唐睿宗时期的一次“观乐”事件,“观乐”地点在“延喜门”,内容涉及到外域所传音乐。《新唐书·穆宗本纪》载:“(长庆元年)二月乙亥,观乐于麟德殿。丙子,观神策诸军杂伎。”这是唐穆宗时期的“观乐”事件,地点在麟德殿,其内容为“神策诸军杂伎”。

在唐代的正史文献中,涉及“观乐”概念时仅仅是在记述一场具体的“观乐”活动,这其中不一定就是以“观乐”活动为主,但是肯定都有“观乐”活动的参与。而在语义上,“观乐”概念也基本上指欣赏、观看,其语义已与当今相同。

宋代正史中,也有“观乐”概念的使用。《宋史·乐志》载:“晋天福中,始诏定朝会乐章、二舞、鼓吹十二案。周世宗尝观乐悬,问工人,不能答。”㉖《宋史》卷一二六,文渊阁四库全书。这是记录在《宋史》中有关五代十国时期周世宗的“观乐”事件。这里的“观乐悬”是“观乐”概念的具体体现,所观之乐当为礼乐之乐。但是,从“观乐悬,问工人,不能答”中反映出当时乐工对礼乐的了解已经所剩无几了。“观乐”在这里的语义依然是欣赏、观看之意。

从以上征引文献来看,《北史》《旧唐书》《新唐书》《宋史》中有关“观乐”概念在官方的使用,语义上皆指欣赏、观看之意,且多为对事件的客观描述;所观之乐的内容既有礼仪用乐,也有俗乐,较之先秦时期儒家对“观乐”概念的使用,没有了“观而有察”的内在含义;较之先秦时期道、法两家乐论中对“观乐”概念的使用,也没有了价值评判与取舍的意义。“观乐”概念在语义上的变化和礼乐文化发展的兴衰、转型密切相关。“观而有察”是在西周礼乐“乐与政通”语境下形成的,随着礼乐制度的崩坏,尤其像《宋史·乐志》中提到的“周世宗尝观乐悬,问工人,不能答”这样的环境下,“观乐”在语义上自然和先秦时期有所区别。

(二)“观乐”概念的非官方之用

“观乐”概念在民间文学作品中也被广泛使用。笔者查阅了《全唐诗》《元诗初选》,以及明清一些笔记中对“观乐”概念的使用。

《全唐诗·东都酺宴四首》载:“……政成天子孝,俗返上皇初。忘味因观乐,欢心寄合酺……”㉗《御定全唐诗》卷八十七、卷六二三,文渊阁四库全书。这里的“忘味因观乐”当为“孔子闻《韶》”之典故,前文已有展开,故不再赘述。《全唐诗·秋日遣怀十六韵寄道侣》:“……鹤屏怜掩扇。乌帽爱垂檐。雅调宜观乐。清才称典签……”㉘《御定全唐诗》卷八十七、卷六二三,文渊阁四库全书。这里提到了“雅调”,这里当指雅乐,最起码不应为俗乐。

《元诗选初集·听宁上人弹琴》载:“……之子从何来,携琴□衡茅。为我理素曲,五音纷以调。庄听敛手衽,幽忧为之消。鸾凤戏云中,余音相与飘……流水一何深,泰山一何高。聘鲁慨观乐,适齐感闻《韶》……”㉙[清]顾嗣立编:《元诗选·初集》卷五十三,文渊阁四库全书。此诗中也引用了和“观乐”相关的两个历史典故,即“季札观乐”和“孔子闻韶”,来表达乐之所感。从“携琴”“五音”“庄听”“敛手”等来看,讲的或许是一种人文音乐。《元诗选二集·马虚中柳城春色图》载:“城中尘头十丈高,欲书春风怒呺。佩霞仙人骑鹤背,却度太虚观乐郊……”㉚[清]顾嗣立编:《元诗选·二集》卷二十五,文渊阁四库全书。这首诗中描写了郊外观乐的场景。

明代《曹月川先生年谱一卷》:“霍州乡贡生文昌之兄也,与同辈观乐……”㉛[明]曹端撰:《曹端集》附录二,北京:中华书局,2003年,第276页。这里“观乐”概念是作为一般的表达,使用语境也出现在了一般人的生活中,作为对普通民众生活所遇之事的客观描述,是个人的活动。清代《养吉斋丛录》:“六月二日,驾至热河行宫。十一日有旨,命同满大臣等游观后苑……转至御座,正殿前仍坐西廊房,赐食观乐,复特赐御案羹汤,群花列植,极多异种……”㉜[清]吴振棫撰:《养吉斋丛录》,文渊阁四库全书。这里记录的是一场宴饮活动中的“观乐”事件,从“观乐”的地点——热河行宫来看,“观乐”者的身份应该是皇帝和王宫大臣。这里所观之乐虽然也是宫廷之乐,但是和先秦之器的宴飨之乐仍然有很大差别,这里主要是为了感官的享受和娱乐。

由此来看,“观乐”概念在文学作品中有时作为引用的典故,有时也作为客观的描述。在其语义的使用上,较之官方正史中对“观乐”的使用更加具有随意性和大众化,即可以记录皇帝、王宫大臣的“观乐”行为,也可以用来记录普通民众的“观乐”行为;在所“观”乐之内容上,也没有较为具体的所指。

三、“观乐”概念的演变

先秦时期“观乐”概念的内涵体现在“非常之观”,即“观而有察”。从“观乐”中可以看出礼的行为,进而再看出一国之教化的实施与政治的好坏。所以,先秦时期是一个“观乐”——“观礼”——“观政”——“观德”的系统性的行为,蕴含了“礼”与“乐”胶葛互融的关系。战国以后,“观乐”一词的概念不断被泛化,其原有的“观而有察”“观乐知政”这样特有的涵义逐渐被解构掉,变为简单的对音乐形式美在感官上的欣赏及享乐。“观乐”概念所指的对象从具有神圣性的乐悬之乐、祭祀之乐,变成了军乐、女乐,再后来成为生活化的、普通民众生活中的音乐。

什么时候“观乐”概念的内涵发生了变化?又是什么原因导致这样的变化?“观乐”之“观”的含义从“非常观”渐渐演变成仅供娱乐的欣赏,这种从“雅”到“俗”的变化不是朝夕间的一蹴而就,而是经历了一个长时间的过渡,它伴随着礼乐文化的变迁而变化。从《管子》《墨子》《韩非子》中对“观乐”概念的使用来看,“观乐”一词在语义上已经不特指“礼乐”之“观”了。如果说这一时期还是在“雅”“俗”的边缘徘徊,那秦汉以后的传世文献中“观乐”概念的使用越来越泛化。可见,“观乐”概念语义与内涵变化大致在战国时期。发生这样变化的原因也和当时的礼乐环境密切相关。楚威王七年(公元前333年),苏秦游说楚威王曰:“大王诚能听臣之愚计,则韩、魏、齐、燕、赵、卫之妙音美人必充后宫矣……”㉝《战国策》卷十四,文渊阁四库全书。“妙音美人”,即美好动听的音乐,这里指的就是声色之乐的女乐。从苏秦的话中可以看出,当时的韩国、魏国、齐国、燕国、赵国、卫国,无论是大国还是小国,都有女乐。同样,苏秦又从燕国到赵国,游说赵王时候又说:“……夫横人者,皆欲割诸侯之地以与秦成,与秦成则高台榭,美宫室,听竽瑟之音,察五味之和,前有轩悬,后有长庭,美人巧笑,卒有秦患而不与其忧。”㉞《战国策》卷十九,文渊阁四库全书。这里描述的是宴饮中的“观乐”事件,“高台榭、美宫室”很可能就是“观乐”的场所,“美人巧笑”也能看出所“观”之乐为女乐。且从目前考古出土的文物来看,1965年四川成都百花潭出土的战国嵌错宴乐狩猎纹铜壶,生动地反映了战国时期的社会生活。下层的奏乐图像中,有“簨虡1架,左边编钟4件,右边悬编磬5件,右侧竖建鼓1架,簨虡下演奏者有6人”㉟《音乐文物大系·北京卷》,郑州:大象出版社,1999年,168页。,这些演奏者多长裙席地,体态婀娜,想必应该是女性。这恰与传世文献中记载的钟鸣鼎食,美人相伴的宴享场合所相印证。鉴于社会上礼乐文化的环境已经发生了变化,《墨子》《管子》《韩非子》中在提到“乐”的时候,认为其助长了人们的欲望,因此会有“节乐”这样极端的批判思想。也因此,“观乐”的概念在语义上由原来对宗周礼乐的“观而有察”逐渐泛化到普通感官上的欣赏音乐,这背后是礼乐文化精神内涵的丧失。然而,礼崩乐坏已经无法回转,因此,在两周之后“观乐”概念在语义上仅以欣赏、观看所指。

结 论

语义反映人类的思维过程和客观实际。㊱参见伍谦光:《语义学导论》“序言”,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7年。从传世文献来看,“观乐”一词可以泛指欣赏音乐。但是,在不同时期“观乐”一词的语义所呈现的“观”的方式、内容及内涵却有所不同:先秦儒家礼乐文化背景之下,“观乐”之“观”有“观而有察”的含义;“礼崩乐坏”之后“观乐”主要指感官上的欣赏。从对“观乐”一词在语义上反映的客观实际来看,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对外交与祭祀中礼乐活动的记载;作为反面社会现象的描述;对日常生活行为的记载;作为典故的记载。“观乐”概念的使用,不仅反映了“观乐”一词内涵的变化,也反映了古代礼乐文化发展中的乐之社会功能的变化;对“观乐”概念使用情况及其内涵的背后反映的是整个礼乐文化的兴衰变迁。所以,无论是“观乐”行为本身,还是“观乐”概念的辨析,理应得到我们的重视。这不仅是对学科知识系统中基本概念的关注,也是对思想史、学术史的关注。本文的研究,希望在“观乐”一词的使用和语义的理解上,提供一些更为具体的认识,进而促进古代礼乐文化的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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