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蓉娟
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对我国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可以从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体系、建设法治政府、建立协调机制、坚持全方位对外开放等路径入手,更好地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
国务院公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营商环境”界定为“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包括市场准入、生产经营、贸易活动、纳税、执行合约及退出市场等各方面。优化营商环境是打破行政性垄断,为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降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重要战略方案。在精简审批许可、减税降费、优化办事流程、创新监管方式、法治化建设、扩大对外开放等多措并举的激励下,我国的营商环境取得明显成效。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评估周期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显示,在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推动下,我国营商环境总体得分比上年上升4.26分,达到77.9分(即中国达到全球最佳水平的77.9%),世界排名跃居第31位,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球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十大经济体之一。
优化营商环境,直击当前市场的痛点、难点和堵点,不断释放内需潜力,有利于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对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优化营商环境,是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抓手
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构建,需要我们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以国内循环为基础,坚定实施扩大内需的基础战略,通过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打通国内经济循环的堵点,不断完善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消除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各个节点存在的衔接不畅等问题,从而促进要素流动,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以国际循环为辅助,通过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聚焦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加强与国际通行经贸规则对接,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不断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为市场主体蓬勃发展创造良好土壤,在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促进经济增长。
优化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开幕式上的演讲中提出:“激发市场活力,就是要把该放的权放到位,该营造的环境营造好,该制定的规则制定好,让企业家有用武之地。”简而言之,就是要求政府不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简政放权力度,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不断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协同推进大规模减税降费,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健全制度化监管规则,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所有市场主体一视同仁,依法保护所有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竞争性发挥决定性作用;优化政府服务,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一网通办”、跨省可办,推动“一趟不用跑”,优化服务质量,打通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让市场主体有更大空间去发展经济、创造财富,进而增强竞争力、释放国内市场巨大潜力。
优化营商环境,是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法宝
当前正面临着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一些国家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盛行,加上新冠疫情冲击,我们在一个更加不稳定不确定的世界中谋求發展。我国要坚定全球化发展的历史趋势,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法宝,推动开放型经济建设,加强与全球经济融合。通过营造一个与国际接轨、与世界融合、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更为开放的氛围、更为透明的空间、更为稳定的预期,有利于提高市场主体的主观能动性,抵御外部势力带来的风险,吸引外商来华投资,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提高对国内外投资者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有利于提升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综合实力。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更好地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关键是要解放思想,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持续优化实现路径解决市场主体关切的痛点难点问题,才能使我国营商环境达到国际先进一流水平。
优化营商环境,要着眼于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体系
着眼于企业在发展、成长、成熟、衰退的四个阶段所面临的需求痛点和发展难点,建立健全全方位精准政务服务体系,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一方面,从优化企业开办、运营、融资和注销审批服务入手,建立起集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一窗受理”服务、企业获得减费降税服务、融资贷款服务、资金扶持申报服务以及企业简易注销服务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另一方面,企业的发展同样也需要各项政策支持和专业服务,通过创新服务内涵,整合各行政部门服务企业有关职能,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政策服务”,通过拓展服务外延,组建集创业服务、业务转型、品牌建设、投融资服务、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等为一体的第三方优质服务团队,为企业提供“一门式专业服务”, 助力破解制约企业发展成长的痛点、难点,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要着眼于建设法治型政府
好的营商环境有助于经济高质量发展,而好的营商环境来源于法治政府的建设。一是立法先行。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和服务要落到实处,就必须将其转化为法律法规,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撑起法治“保护伞”;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清理和修订不利于维护营商环境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二是规范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创新执法监管方式,综合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切实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提升政府公信力。三是完善司法。要坚守司法公平底线,加大对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力度;优化司法资源,通过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司法服务保障机制。四是普法宣传。加强普法宣传,大力推进市场主体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增强市场主体风险防控能力,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要着眼于推进建立协调机制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涉及面广、牵扯范围众多的系统工程,也是一场革故鼎新、破旧立新的革命,改革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相关配套措施的协调问题,如改革先行先试明显超出国家法律法规原有框架,不同部门之间的法规和文件仍存在冲突、事项审批前置条件存在相互制衡、对有关政策执行的标准不一致,简政放权快于监管服务能力改善速度,信用体系建设有待加强等。这就需要建立一个强有力的部门间的协调机制,一个更高层次的跨部门机制,从关注市场主体的“用户体验”着手,注重改革的系统性和协同性,推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时协同跟进,及时补缺补漏,发现并纠正各项服务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瓶颈和不足,增强各项政策措施的协调整合和叠加效应。
优化营商环境,要着眼于坚持全方位对外开放
从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等法律法规文件出发,持续放宽市场准入,进一步推动开放理念和模式转变,打破“玻璃门”“弹簧门”等制约政策落实的无形壁垒,全面推动落实“非禁即入”。积极与国际经贸规则对接,借鉴国际上最新的投资贸易协定有关内容,推进国内相关产业、相关领域先行先试,如在金融、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资质认可等方面与国际规则进行有效接轨,致力于打造“中国版”高标准的经贸规则。三是持续打造中国开放新高地,充分借鉴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经验,聚焦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选取合适的区域和城市做试点,进一步扩大中国沿海城市或者内陆地区的开放程度,形成辐射作用更广更强的开放新高地格局。
综合来看,优化营商环境是在当前世界经济形势下,全面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表现,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手段,有利于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在优化过程中不断探索新路径、不断丰富和创新,才能够打造出“中国版”世界一流的营商环境。
(泉州市投资贸易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