絜矩之道:儒家最高治道的历史意涵与时代贯通

2021-03-25 17:30梁君
学理论·下 2021年2期
关键词:儒家

梁君

摘 要:“絜矩之道”是儒家倡导的最高治道,是古代中国政治智慧的结晶。“絜矩之道”虽然对今天的人而言比较陌生,但它绝非一个丧失价值的概念,反而,今天对它的历史意涵进行厘清,能更好地彰显出它对当今中国治道极具现实意义的概念涵摄力。“絜矩之道”能使中国治道智慧的“本来”与“未来”获得新的连接,达成时代的贯通。对絜矩之义的开新与领会,能焕发中国治道的优秀精神传统,厚植执政者群体治国理政的现代共识基础。

关键词:絜矩之道;儒家;治道

中图分类号:D0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21)02-0028-04

“絜矩之道”是儒家倡导的最高治道。它在历代儒者的实践中内涵得到不断充实丰富,经过不断建构,成为中国传统儒家德治思想里一个重要概念,它是古代中国政治智慧的结晶。“絜矩之道”在以往不同历史时期的思想建构与实践中经历了三大阶段,一是“恕道”内涵建构阶段,二是“平均”内涵建构阶段,三是“平等”内涵建构阶段,后一阶段并非是对前一阶段的简单否定,而是丰富与发展,在新时代,“絜矩之道”仍将开出沿此道新意。这一过程中,“絜矩之道”展现了中国治道从前现代向现代转变的思想进路,并凸显了它能使中国治道智慧的“本来”与“未来”获得新的连接,达成时代贯通的价值。

一、“絜矩之道”是儒家政治思想中的最高治道

“絜矩之道”作为一个概念,最早在《礼记·大学》篇被提出:“所谓平天下在治其国者:上老老而民兴孝;上长长而民兴弟;上恤孤而民不倍,是以君子有絜矩之道也。”作为形成于战国时期儒学的一部代表性作品,《大学》吸收提炼了当时既有的儒家思想,明确提出要实施治平天下之功业,执政者就需要掌握一种“道”的思想,名之为“絜矩”。“絜矩之道”据汉郑玄解,“絜”通“挈”“持”的意思,“矩”是“法”的意思,合起来就是“持法之道”;据南宋朱熹根据范如圭的训诂来解,“絜”在战国时期就有“度”的意思,可以理解为“衡量”,而“矩”,“所以为方也”(《四书章句集注·大学》),由制方形物的工具引申为“规矩”,合起来就是“度规之道”。在此,姑且不议两位大儒注解的差异和“絜矩之道”的具体所指,仅就这个概念诞生而言,它的提出标识了儒家在其修齐治平的政治大纲里欲以提出方法论意义上执政者实践的“大法则”的思想自觉。

“道,路也。”儒家的先王之道、孔孟之道、大学之道,都是指向儒家的归宿——治平天下——的“路”,只不过这条路是思想之路、观念之路、意志信念之路。用今天的话讲,就是对治国理政方法的探讨所形成的指导思想,起到价值引领作用的“治道”,儒家“治道”背后所体现的理念则是儒家的“政道”:仁民!需要说明的是,无论是治道还是政道,当时都是对执政者来讲的。《大学》所形成的战国时期,“君子”概念确实有了两种意涵,一种是承袭三代以来的观念仍指代君王贵族,一种则是孔子开创的道德意义上含有君子小人之分的“优秀的人”的新意思,《大学》文本中的君子,体现了这两种意涵的融合,但从针对的身份主体而言,仍是从第一种含义来讲的,即“治道”首先是指导当时统治阶层的人,以及未来要进入、可能进入、志于进入统治阶层的人也即执政者治国理政的,这些执政者在当时即诸国君王,君王之子,其他贵族乃至通过特定通道进入执政群体的人。

《礼记·大学》中对“絜矩之道”的提出,无疑是在总结三代至战国时代儒家思想基础上达到了对“治道”一种新的理性自觉,对儒家政治思想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从总体上提出儒家政治主张中有最高治道。所以,在儒家纲领性文件《大学》里,我们可以看到当时的儒家思想里要求君子遵循这样的指导:把修身作为治平之道的起始,把齐家作为治平的预备,把治国作为治平的实施,把平天下作为治平的目标。所以,对执政者而言,修身就是治平,齐家也是在治平,治国平天下则自不用再说。只不过修身虽为本,但只是“治道”的初级,齐家是“治道”的进阶,而治国平天下里阐明的具体则是“治道”的最高级。“絜矩之道”在儒家看来,就是治国平天下这最高级“治道”里的最高级,处于大法则地位。《论语·宪问》中记载了孔子与弟子子路的一段对话:“子路问君子。子曰:‘修己以敬。曰:‘如斯而已乎?曰:‘修己以安人。曰:‘如斯而已乎?曰:‘修己已安百姓。修己以安百姓,尧舜其犹病诸?”子路问怎样才能成为一个君子。孔子道:“用严肃认真的态度修养自己。”子路道:“这样就够了吗?”孔子道:“修养自己以安人。”这里的人,指的不是普遍的人,不包括庶民百姓,而是统治阶层里的上位者。子路又问:“这样就够了吗?”孔子道:“修养自己以安老百姓,尧舜大概还没有完全做到哩!”在这段话里,我们可以看到,君子修己有一个潜在的目标是治平,相对于治平,他的德与能的综合有三种水平,初等水平就是可以认真修身,但德与能还不足以影响周围人,这即大学之道的修身阶段;中等水平是依据自己的修为能影响、教化周围的人,自己的修養能力可以辅佐上位者了,这即大学之道的齐家阶段;最高级水平是能有足够的德来配位,完成安百姓的功德,可以博施于民而济众,这即大学之道的治国平天下阶段。达到最高水平,对一个信奉儒家的君子而言是何等的功业和仁德!这样的最高功业和仁德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并做好的,至于做得好与不好,一是看有无权位,二是看能否掌握“治道”的最高级大法则——“絜矩之道”。所以,“絜矩之道”是儒家的最高治道,实现治平的大法则,提出“絜矩之道”是儒家政治思想对早期政道之“仁”的总结深化与具体呈现。

二、“絜矩之道”历史意涵的发展与完善

《礼记·大学》中继提出对实现治平“君子是以有絜矩之道”后,直陈“絜矩之道”的具体所指:“所恶于上,毋以使下;所恶于下,毋以事上;所恶于前,毋以先后;所恶于后,毋以从前; 所恶于右,毋以交于左;所恶于左,毋以交于右:此之谓絜矩之道。”这就是关于“絜矩之道”的原初文本,这段的基本意思是你不愿意上面的人如何对待你,那么你就不要用这种方式来对待你下面的人,反之亦然,前后左右人伦全体关系都无不如此。这就是君子的絜矩之道。它是执政者在处理一切政务时均要持有的法或者说衡度人我的规。絜矩之道与孔子所主张的恕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由此看来十分相似。然而,“絜矩之道”的具体意涵在历史中不单一固定,而是在历代儒者根据《大学》的语境对其阐释中逐步丰富起来的,“絜矩”这个概念由此也表现出很大的涵摄力。这主要因为“絜矩”这一概念名称的用法是比喻引申法,和“仁”“义”等有实质含义所指的概念有区别:诚如上文依郑玄和朱熹所注,“絜矩之道”的概念,仅从名称含义来讲,意思是“持法之道”“度规之道”,主要只呈现了治道有“法”与“规”这样的“常经”含义,具体何法、何规的内容则并不直接包含在概念名称里,而是视儒家政治思想和历史时代的发展而变化。由此,“絜矩之道”作为概念,在用法上其涵摄力就会很大,致使概念本身能容纳意涵的扩张、变化与丰富。

纵观“絜矩之道”的意涵变化,从意涵发生较大变动的角度来看,有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意涵的形成即《大学》成文的战国至汉代郑玄、孔颖达注疏时期,“絜矩之道”以“恕道”为核心内容承前启后成为儒家“治道”的大法则;第二阶段意涵的发展即《大学》经朱熹合编入“四书”的南宋及以后时期,它受到以朱熹为代表的理学家重新发明,“絜矩之道”除“恕道”意涵之外,增加了“均平”内容,并展现了由思想而行动的实践动力;第三阶段意涵发展是在梁启超开出新意的近代,“絜矩之道”以“平等”为核心内容欲以彰显当时对现代民主的呼唤。

1.“絜矩之道”是对“恕道”的思想发展

“絜矩之道”的精神内核其实就是儒家倡导的“恕道”,《论语·卫灵公》里记载:“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汉代郑玄将絜矩理解为恕道,并认为为政治国之道尽于此:“絜矩之道,善持其所有,以恕于人耳,治国之要尽于此。”但是它在《大学》文本中被创造之初就完成了对战国之前儒家恕道的思想超越,这一点在郑玄作注时期并未彰明,只是到了南宋才为朱熹所阐明,今天我们理解“絜矩之道”当从超越层来认识它的价值。

第一,《大学》中“絜矩之道”完成了“恕道”在治国理政中法则价值的建构。在《论语》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只就人际的普遍处来说,并未专就政事专论,我们也通常会把恕道理解为普适的人际交往黄金律,而不太关注它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意义。朱熹则讲:“所操者约,而所及者广,此平天下之要道也。”(《四书章句集注·大学》)他指出,絜矩是恕道在政事上说,这是一条能使天下太平、世界和谐的最为基本的伦理法则,具有最大的普遍性。朱熹还有过一段专门的回答,记载于由宋代景定四年(1263年)黎靖德编订的《朱子语类》中,《语类》卷十六里记载,有人问“絜矩”之义,他讲:“上之人老老、长长、恤孤,则下之人兴孝、兴弟、不倍,此是说上行下效。到絜矩处,是就政事上言,若但兴起其善心,而不有以使之得遂其心,则虽能兴起,终亦徒然。如政烦赋重不得以养其父母,又安得以遂其善心,须是推己之心以及于彼,使之‘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育妻子方得。”执政者纵使以身作则,老老、长长与恤孤,纵使也通过垂范兴起了老百姓的孝、悌、慈之善心,可是却政烦赋重,不能让老百姓在日用上自足,以奉养父母与妻儿,那么老百姓的这般善心也是无力转为善行的,这不能算是国治。所以,这段话来说明“絜矩”的意思就很清楚了:执政者的以身作则是不够的,还在于得将心比心,想想如果自己是老百姓,是不是希望政烦赋重呢?显然不希望。希不希望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育妻子呢?显然不希望。如果执政者能将心比心,推己及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领会到这一点,那么就领会了儒家“恕道”真谛,可以认为是“君子有絜矩之道”,这样的执政者就能理解老百姓的好恶,能从老百姓的好恶出发去治理国家,那才可能真正治平。所以,恕道是講普适的人际原则,絜矩则讲治平的法则。我们可以认为絜矩之道和恕道所规范的领域是有区别的:絜矩首先是,也主要是就执政者而言的治道;恕道则不特指。

第二,《大学》中“絜矩之道”深化了“恕道”在实际运用中的内涵。朱熹对“絜矩”与“恕道”内涵的差异讲得简洁明了:“德元问:‘我不欲人加诸我,吾亦欲无加诸人,与絜矩同否?曰:‘然。但子贡所问,是对彼我说,只是两人,絜矩则是三人尔。”(《朱子语类》)朱熹回答恕道与絜矩之道区别时认为恕道是对人际中彼我关系调节的原则,彼与我表现为两人;而絜矩则是以“我”为认知主体,对“彼”做出了结构化的细分:以我为“折点”,把“彼”分为上位者与下位者,所以连同“我”在内共“三人尔”,前后左右则莫不如是。这的确在《大学》文本中已明确地体现出来了,而并非朱熹个人的新创造。从“三人说”来理解絜矩对恕道内涵的深化与丰富,其现实意义:一是儒家从理论上避免执政者将“两人说”理解为简单的“将己心推及彼心”所导致的问题。比如君王认为通过战争一匡天下是治平之要,那么,如果不霸则是己所不欲的,于是将此心及彼,认为民之心也如己之心,那么连年征战就是他认为最合理的结果,儒家认为这就没有符合絜矩之道,絜矩之道超越了“以己度人”的水平。二是儒家从实践上在境界论的意义要求执政者能在更为复杂的人际之中通过公正公平来理解“仁”、实现“仁”。比如在上者对你施恶,那么你是否要用同样的恶来施于下位者?你的前任同僚以你之不欲加诸你,你是否认为这也可以加诸于你的接任者呢?絜矩之道显然认为这是不对的,由此儒家认为要施仁于人与民就要求执政者要有一颗无私公心,即“以直度人”,这里的“直”就是儒家“以直报怨”的“直”所体现的公平公正。絜矩之道作为最高治道,呈现了儒家政道之“仁”所蕴含的重要精神——“公平公正”,而这种“公平公正”在古代中国主要体现在执政“平均”的思想与行动之中。

2.“絜矩之道”是对“平均”的行动指南

“絜矩之道”在《大学》文本中作为概念形成之后,其蕴含的思想价值并未得到足够的重视,一直到南宋时期朱熹对它重新进行了阐发以后,才成为后来儒家的一个重要概念并发生了现实影响。朱熹对“絜矩之道”加入了中国传统的“平均”思想意涵,而经过南宋理学家的实践,絜矩之道则成为当时及以后儒家治道中“平均”实践的行动指南。今天我们理解“絜矩之道”还当从传统“平均”思想与实践的角度来认识它的价值。

第一,“絜矩之道”的“平均”意涵具有执政公平公正的指导价值。从《大学》形成时期一直到汉唐,“絜矩之道”的核心意涵是“恕道”,直到南宋时期经朱熹的阐发,并经后世儒者的丰富讨论,才使得古代中国传统的“平均”思想成了“絜矩之道”应有之义。絜矩之道“推以度物,使彼我之间各得分愿,则上下四方均齐方正,而天下平矣。”(《四书章句集注·大学》)朱熹以“均齐”释天下之“平”,何谓均齐?朱熹讲“各得分愿”就是均齐。这是不同于汉唐以来对絜矩意涵的新发展。当然这种天下人人各得分愿,绝不是天子诸侯以至百姓财富平均、贵贱平均,而是按照儒家的等级制理解下各安其位各得其所的平均,实质上讲的是公平公正。如何达到这种“各得分愿”呢?朱熹从其“三人说”的理论基础出发突出“矩”的方正平均之义:“使吾之身一处乎此,则上下四方,物我之际,各得其分,不相侵越,而各得其中,校其所占之地,则其广狭长短,又皆平均如一,截然方正,而无有余不足之处,是则所谓絜矩者也。夫为天下,国家而所以处心制事者,一出于此,则天地之间,将无一物不得其所,而凡天下之欲为孝弟不倍者,皆得以自尽其心,而无不均之叹矣。”(《四书或问·大学》)由此,“絜矩之道”要求执政者在任何关系中都要意诚心正,爱恶取舍不以私欲作为标准,而要以公利为标准,这个公利即《大学》中所讲的“民之好恶”,于是,絜矩之道从平均之义推出了执政者当“同民好恶而不专其利”,不以私欲为欲就确保了公心,公心才能确保公正,“政者,正也。”公正就能确保真正实现天下“无有余不足”,是谓政平,是谓天下平。自朱熹之后,“絜矩之道”的平均之意被广为讨论,并突出了“公平公正”意涵。清代著名思想家李絜讲:“‘平天下,平其好恶而已。不作好,不作恶,好恶一出于公则政平,政平而天下平矣”(《四书反身录·大学》),这就是儒家的逻辑。基于以上的分析,“絜矩之道”就经“平均”思想使“公平公正”之义对治国理政的重要方面产生指导价值。这种指导主要有三,呈现在《大学》治国平天下的内容中:执政者道德方面,执政者秉公才能处理好德财关系,懂得德本财末的“散财”方法和以善人、善心为宝而得民心天下的正道,这可以归纳为执政者当慎德行善;用人方面,执政者秉公才有智慧,不做老好人,不会以恶为善,辨用善人、敢于远黜恶人,真正成就仁德,执政者的爱与恶切不可以私欲为标准,必须践行忠信大道,这可以归纳为执政者爱恶忠信;国家财富方面,执政者秉公才能掌握以义为利的“生财”道理,民生普惠而国治久长、天下太平才是最根本的“利”,这可以归纳为执政者当以义为利。由此,可以从“絜矩之道”这么一个概念看出儒家对执政者的要求是非常高的,执政者可以有自己的好恶吗?可以有自己的财富吗?从絜矩之义来看,都不可以!絜矩之道从恕道出发,经平均方法而落脚点在儒家的政道之仁:在止于至善的道路上,真正了不起的执政者在于他能够实现博施济众而为苍生。

第二,“絜矩之道”的“平均”意涵在社会中指导实践的典范:社仓。在儒家看来,絜矩之道是治国理政要遵循的重要法则,通过“平均”实现对人民的公平公正,里面体现了深刻的仁爱百姓的思想。中国古代“社仓”的发明就有絜矩之义,“社仓”是古代中国南宋时期由一批儒者行絜矩平均之心,发明创建并为后世广为实施的储粮备荒的救济机构,它不特指某个粮仓,体现了一种储粮制度。它通过让老百姓从社仓自愿贷米和低息还米的方式,解决一方民众因时运不济或灾荒导致的温饱问题。社仓米源最初往往来自官助,等原米归还官方后,社仓自行运作来解决百姓凶荒之年的艰食问题,许多地方上宗奉儒家仁政的士人,不乏有富裕之人,以絜矩之道自执,自愿出资出米设仓,造福乡里。这是当时以朱熹为代表的一批为官儒者的创举,通过解决老百姓的日常足用问题,来治平一方。朱熹的学生黄絜,他在给南宋时期袁州萍乡县西社仓絜矩堂写记时,进一步说明了社仓饱含的絜矩之义:“絜闻之师曰:絮,度也;矩,所以为方也。处己接物,度之而无有余不足,方之谓也。富者田连阡陌而余粱肉,贫者无置锥而厌糟糠,非方也。社仓之制,辍此之有余,济彼之不足,絮矩之方也。君子之道,必度而使方者,乾父坤母,而人物处乎其中,均禀天地之理以为生,民特吾兄弟,物特吾党与,则其林然而生者,未尝不方也。絜之心人皆有之,赤子入井,一牛觳觫,於己何舆而悚惕生焉。一原之所同出,自不能已耳。絜方者又人心之同,然也,絜而食、寒而衣,仰事而俯育,人之同情也。”(《勉斋集·袁州萍乡县西社仓絜矩堂记》)社仓设堂,特起名絜矩,其意在于专门要表达地方官民之间创办社仓的平均之义。由此看到,絜矩是用来测度治平天下是否符合公平公正、合情合理的法度。倘若使得老百姓并没有造成贫富悬殊,日常也都和谐自足,那么这就叫作“方”,合乎法度、规矩。如果富人田地方袤,接连不断又有吃不完的美食佳肴,而穷人却连极小的地方都没有更吃不饱,那就是不“方”,即不合乎法度、规矩。社仓,正是君子发乎民胞物与的儒家观念解决有余不足的办法,这就是絮矩之义在具体政事里的实践。此外,絜矩是执政者发乎善端、秉持公心,而体会到百姓日用足以仰事父母俯育妻儿的愿望,从而施平均之治的良心。

总体而言,絜矩之道在古代中国传统儒家政治伦理中是治道大法则,君子应该尊奉其精神为行为作指导,落实为看得见的政治伦理规范。《大学》特引《诗经》中的话“乐只君子,民之父母。”“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来说明絜矩的大法则彰显于君子政治实践中的具体伦理规范:那就是“与民同好恶”!好的执政者,他要做到“民之所好好之”,老百姓喜欢的他也喜欢;“民之所恶恶之”,老百姓厌恶的他也厌恶,他能做到心系百姓,与老百姓的好恶一致。朱熹在《章句》中说:“言能絜矩而以民心为己心,则是爱民如子,而民爱之如父母矣。”孔子曾说:“因民之所利而利之”(《论语·尧曰》)这就是执政者不专其利而应该是以人民的利为利,只有这样执政者才能真正行“恕道”与“平均”于民。儒家重絜矩而意在仁民,儒家尤强调执政者的“爱民如子”和“为民作主”的理念,并认为只有这样才配得上对执政者的“民之父母”的赞美,由于受孔孟儒家的影响,后世也就有了“父母官”这一对地方官的尊称,虽今天的我们会认为这与民主格格不入,但追溯到《大学》里的絜矩之意我们就会更深地理解儒家对官员的要求,就是要摒弃你自己的立场好恶!执政者的立场和价值判断要和老百姓一致,这就是我们今天所讲的“执政为民”的理念、“人民至上”的理念渊源。

三、“絜矩之道”时代贯通中的接续与开新

“絜矩之道”在战国时期为儒家创造,经过漫长的历史岁月,在南宋时期又被儒家重新发现。战国民不聊生、社会动荡,故儒家提出絜矩来讲明执政者当秉持恕道精神行仁于天下;南宋时期土地兼并严重、贫富分化,故儒家重提絜矩来讲明执政者当秉持公心平均天下。“絜矩之道”上可接续西周“敬德保民”的儒家德治主义思想,下则对“权利平等”的现代民主制度思想进行开新。

近代以来,对絜矩之道比较有代表性的新阐释是梁启超,他从思想史意义上对“絜矩之道”进行了“权利平等”的现代转化。他在《先秦政治思想史》中讲:“第一,所谓絜矩者,纯以平等对待的关系而始成立,故政治决无片面权利义务。第二,所谓絜矩者,须人人共絜此矩,各絜此矩,故政治乃天下人之政治,非一人之政治。”这一阐释已经突破了传统儒家的民本思想,在古代中国的絜矩之义里,无论儒家多么主张要注重仁民,但都是以人与民之分为基础的,统治阶层是人,被统治阶层为民,执政者群体讲民本,地位与民却绝不平等,因此执政者的民本是为民做主、替民着想,所以“德”是对执政者而言的,民逐“利”当然再正常不过,宽厚待民、帮助老百姓得利,不与民争利才是执政者之德的体现。但是到了近代,梁启超以人人权利平等来建构“絜矩”,要求全民絜矩,试图通过全民道德教育培养公心,提升中国整体的贤能政治基础,从而实现整体国家的民主开化,并以此来为国家富强发展提供基础,从思想史意义上,这就完成了对絜矩意涵的重大突破。

今天的中国,在经过四十余年改革开放以后,国力得到长足发展,民族自信达到近代以来的最高水平,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有没有其治道的最高法则,今天的执政者群体要不要一以贯之的絜矩之道?毫无疑问,显然是有的,也应该需要。这样的絜矩之道一定是建基于作为现代民族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体与政体基础之上,以“人民至上”为新意涵的治国理政之道。“人民至上”的实质是以每一个具体的中国人都能过上美好生活作为治国理政优劣的衡量标准,以合作共赢为理念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构作为治国理政的人道主义理想目标,在这一新时代治道理想的指引下,“絜矩之道”在继承历史内涵的基础上,其开新建构由此理应彰显两点:一是社会主义,二是公正,这应该成为新时代中国执政者处理政务的具体价值追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治国理念就是以人民美好生活的实现为标准,这实质上需要落实到具体执政行为中,尤其在德财观、用人观、经济观上凸显社会主义“公正”,这和《大学》中絜矩之道所讲的执政者当“以民之好恶为好恶”“不专其利”一脉相承:严于律己,恕道及人;秉持公心,均平设制;尊重人民,相信人民,不断提升治理智慧,实现上下四方无不方矣的治平理想。这样的絜矩之道与邓小平同志曾讲的评判政策是否正确的“关键三条”的排序也是一脉相承的:“第一是看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第二是看能否增进人民的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第三是看生产力能否得到持续发展。”在这里,值得重视的是:絜矩的公正性首要的是人民生活保障系统的安全——国家政局稳定;其次是人民的团结与生活改善;在无法保证前两者的情况下,第三条的“持续”发展之“持续”是可以牺牲的。这就是新时代治道“絜矩”之公正要义,体现的是“人民至上”的理念真实。

“絜矩之道”的“公正”价值尤其值得我们在今天进一步挖掘与阐发,经由历史而今,我们需要注意的是,“絜矩之道”一直是对执政者而言的治道法则,以人同此心为人性论基础,自恕道出发,不断追求制度均衡的智慧,抵抗权力实施者免于在资本逻辑中做出唯经济效率是图的非理性行动的大法则,而今天絜矩之道意涵中必然是包含着实现现代民主基础上的“公正”的“人民至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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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韩星.《大学》《中庸》解读[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

[5]陈来,王志民.大学解读[M].济南:齐鲁书社,2019.

(责任编輯:张 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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