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类共同价值生成的必要性和必然性

2021-03-25 17:29
长春大学学报 2021年11期
关键词:共同利益普世尺度

苏 冰

(合肥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合肥 230601)

2015年,习近平在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时明确提出,“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也是联合国的崇高目标”[1]。此后,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在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上等多个重要场合多次论及人类共同价值。人类共同价值多次“出场”是中国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时代视野审视人类社会发展的价值导向,为“建设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如何建设这个世界”这一关乎人类前途命运的重大课题的解决奠定了价值基础,提供了价值指引。本文基于马克思主义唯物论立场,从价值哲学视域对价值和人类共同价值的内涵进行梳理和界定,从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和全球化迅猛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人类主体”的历史性生成和人类共同利益的凸显,探究人类共同价值生成的必要性;从人类共同价值与“普世价值”的辨析,探究人类共同价值对“普世价值”超越性和生成的必然性。这一研究不仅有助于深化对人类共同价值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道义性的认知,而且对于消解“普世价值”话语霸权,在国际场域凝聚价值共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重要意义。

一、价值与人类共同价值

在哲学的视域中,关于价值,国内外学者存在多种不同的理解。如把价值视为客体属性的“属性说”,把价值等同于客体的“实体说”,把价值看作主观精神的“观念说”,把价值视为主客体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产生意义的“关系说”,认为价值是人类所特有的理想性、超越性的绝对指向的“超越论”[2]。国内比较有代表性的一种观点是主张价值概念的“关系——实践论”[3]29。这种观点认为,价值描摹的是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其产生的客观基础是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其本质是客体属性与人的主体尺度的统一。笔者认同这种观点,认为在探究价值本质问题上,首先,要坚持用关系思维去研究价值,反对唯主体论和唯客体论的单极思维,这是正确理解价值本质的基本思路。马克思提出,“‘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4],“是人们所利用的并表现了对人的需要的关系的物的属性”[5],肯定了价值是主客体相互作用中客体对主体的效用或意义。其次,要坚持从人类实践及其历史发展中揭示价值本质及生成。列宁指出:“必须把人的全部实践——作为真理的标准,也作为事物同人所需要它的那一点的联系的实际确定者——包括到事物的完整的‘定义’中去。”[6]列宁不仅强调实践是真理的标准,同时他强调实践是判断事物是否有价值的最终确定者,即实践也是价值的标准,应当从实践出发去确定价值。实践既具有普遍性,又具有直接现实性,这就从实践、实践结果客观性和普遍性有力确证了价值的客观性和普遍性。

因此,立足于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按照主体本质或内在尺度,从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客观过程及结果能够明晰价值本质和特性。第一,价值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产物,具有社会性和历史性。要从客体的存在和属性与实现主体目标的关系中去理解价值。价值离不开主客体的相互作用,价值关系和价值活动都受到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社会经济、政治制度和社会文化的深刻影响和制约而具有社会性。同时,价值主体、价值客体和价值活动会随着社会实践发展而变化具有历史性。第二,价值是主体内在尺度的表达,具有超越性和理想性。“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构造,而人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于对象”[7]。马克思关于两个尺度的论述明确指出,人在从事对象性活动时总是反映和表达自身内在的尺度。主体尺度或人的内在尺度从根本上说是由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这一终极价值目标决定的。价值表达主体尺度,也就内在地包含着“应然”,是对“实然”的超越,具有理想性和对现实的超越性。第三,价值蕴含着主体在社会实践中评价、选择和创造的标准和尺度,具有导向型和规范性。价值“体现了人类对人的内在尺度、主体尺度的自觉意识,是这一客观尺度的思想表达形式和理论表达形式”[3]54,但价值并不止步于表达,而是指向未来的实践,“要为人们下一步的行动提供评价、选择和改造的尺度”[8]。尽管价值本身不等于价值取向,也不等于行为规范,但作为主体本质或内在尺度的表达,其“应当怎样”的实践指向性为人们的实践活动提供了终极尺度,内含了引导人们在未来实践中的价值取向和规范人们未来行动的基本准则,在人的本质力量或主体性对象化过程中表现出鲜明的导向性和规范性。

依照上述对价值概念的界定,可以对人类共同价值作如下理解:人类共同价值是人类共主体对客体与自身相互关系的一种表达,反映着人类共同主体内在的尺度,生发于人类实践活动并对人类社会实践活动有导向性和规范性。对人类共同价值的探寻起源于人类在面临相似际遇、解决共同问题时所形成的共同的价值理念、价值判断和价值理想。从古希腊时期斯多葛学派提出的“人人平等”的“世界主义伦理”到基督教倡导的“千年理想世界”,从中国古代思想家提出的“天下为公”的“大同理想”到近代空想社会主义者们设想的“乌托邦”,无不饱含着对一种普遍主义价值伦理的追求与期望。近代以来,西方“启蒙运动”思想家们高扬科学主义和理性主义旗帜,赋予人以“目的”和“中心”的价值定位,强调个人自由权利至上,构建了与西方现代性相契合的“普世主义”价值。普遍理性和科学主义的价值启蒙相对于中世纪神学统治而言,确乎是一种符合历史潮流的现代性“解蔽”和革命性“祛魅”。然而,与西方现代性相辅相成的“普世主义”价值存在严重的偏颇和“历史的限度”:“将这一原本具有‘地域性’和文化特殊性的伦理价值标准普世化为人类唯一普遍有效的价值标准,不可避免地隐含着西方文化霸权主义扩张的危险”[9]。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工具理性主义、人类中心主义的张扬,自我中心和自我优先的伦理心态和价值理念,既难以确保对“他者”的平等相待,亦难以承诺与“他者”的公平交往,导致人类面临诸多矛盾和冲突,陷入失序和失范的现代性困境。

当代全球化的加速发展促使世界成为一个高度组织化和内在一体化的全球性社会, 人类真正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真正开始以共同主体身份谋求整体的生存和发展,谋求整体的共同利益的实现和对整个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造成严重威胁的全球性问题的解决,就必须突破局限于民族国家利益、谋求“本国优先”的狭隘视域,打破西方价值中心主义的窠臼,跨越西方现代性的藩篱,以人类社会的整体立场和全人类主体的视角,构建能够获得普遍认可并且能够应对人类共同挑战、解决人类共同问题、实现人类共同利益的价值体系。习近平从全人类相互依存、休戚相关的共同命运出发,提出了人类共同价值。它生发于全球化迅猛发展促成的世界性的生产实践和人类普遍性的交往实践,是现时代人类这个命运与共的共同主体为应对共同的生存与发展、共同的利益与挑战而达成的一种共识性表达,是对各民族国家、社会组织、个人的实践活动具有指导性的价值理念和思想共识。

二、人类共同价值生成的必要性

马克思、恩格斯的“民族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的历史图景昭示民族国家的发展存在于相互依存共生关系中,“人类主体”从抽象到现实的生成成为真实发生的、不可逆转的历史趋势。人类交往和联系的世界性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更紧密、更深入、更广泛,人类共同的整体性利益和面临的全球性问题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凸显。人类亟需最广泛地凝聚各民族国家间的价值共识,建立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前瞻性的价值共识和公共价值规制,为人类摒弃对抗、打破藩篱、团结协作、集体行动提供“共同性原则”,规范和引领人类在关乎生存发展重大问题上采取“一体化”的行动。

(一)“人类主体”现实地生成

价值关联着主体,以主体的尺度为尺度。马克思认为,作为价值主体的人具有自己的“类本质”和“类特性”:“人把自身当作现有的、有生命的类来对待,因为人把自身当作普遍的因而也是自由的存在物来对待”[10]56,“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界,人证明自己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10]56。在马克思看来,人的“类本质”是作为人应有的、区别于动物、使人成其为人的规定性,是由人的相同本质或属性确定的,它不是既定的、自然天成的,也非一成不变或无关社会和历史的, 而是人在实践中通过自觉地与他人、外部世界建立最广泛的生存或生活联系,并在这样的广泛联系中历史地形成的,是人在改造主客观世界的社会实践中不断生成、丰富和发展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类本质”就是人特有的不断发展着的实践性的生存方式。人类共同价值以“现实的人”为价值主体,这一“现实的人”在当前历史条件下根本存在方式是“普遍联系”“相依共生”“休戚相关”。

马克思从以大工业社会化生产为内容的社会生产力普遍发展和资本扩张的内在需求揭示了民族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的根本动因。大工业“首次开创了世界历史,因为它使每个文明国家以及这些国家中的每一个人的需要的满足都依赖于整个世界,因为它消灭了各国以往自然形成的闭关自守的状态”[11]114。资本无止境增殖的内在本性与民族地域范围内资源有限性的矛盾是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的现实深层动力:“不断扩大产品销路的需要,驱使资产阶级奔走于全球各地……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11]276。生产力的“普遍发展”促进人们“普遍交往”的建立,这种交往的普遍性,推动“地域性的个人”向“世界历史性”的“普遍个人”转变和发展。相对于相互独立、相互分离的民族历史与地域历史而言,全球开启了彼此依存、相互影响的“世界历史”时代。

“世界历史”时代是人类主体从抽象到现实生成的时代。当代全球化是世界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特定阶段,是世界历史发展的当下阶段。“类主体”是指“人类在整体上有必要、并且能够成为一个有相对独立意义的、权利与责任统一的现实主体”[12]。“类主体”不是所有个人、民族、国家的简单叠加,而是相互联系日益紧密、相互依存日益加深,具有紧密内在联系的共同体。单个人、单个民族、单个国家在“扑面而来”的全球性问题面前呈现出无力、有限和狭隘,无人能“独善其身”“独自应对”的现实境遇催生了人的“类意识”的觉醒。“类意识的觉醒是人类理性的觉醒”[13],要求人们具有“类主体”视角和“类”的思维方式,真正意识到人不仅仅是个体存在物、群体存在物,更是类存在物,要从“类”的生存和发展的高度,在事关人类整体利益的问题上,突破个体本位、群体本位和民族国家本位的限囿,把人类作为一个整体来审视和对待,从全球视野出发分析和处理人类面临的各种问题,从人类整体利益出发来解决各种矛盾与冲突。这是全球化时代共时态意义上的“人类主体”在社会实践中对内在尺度的共同表达,是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的价值观在碰撞、冲突、交流、互鉴、融合中呈现出的价值理念和思想共识。

(二)人类共同利益的凸显

人类共同利益是人类作为一个整体生存和发展的共同需求的满足,其主体是“类主体”或“共主体”意义上的人类共同体。在全球化时代以前,人类的相互依存度低,并非作为一个紧密联系的整体而存在,尚未形成生存和发展的共同需求的自觉意识,人类共同利益还只是一种逻辑上的预设。在历史开始进入“世界历史”的19世纪,马克思看到了“普遍交往”中的人们的“共同利益”:“这种共同利益不是仅仅作为一种‘普遍的东西’存在于观念之中, 而首先是作为彼此有了分工的个人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存在于现实之中。”[11]84但“人类共同利益”也尚未获得充分的现实规定性。进入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波涛汹涌的全球化浪潮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影响“集中地表现为它以特定的形式促成了人类共同利益的形成”,当代全球化为人类共同利益的形成提供了“现实的主体条件”和“现实的社会条件”[14],人类共同利益的凸显成为人们可经验的、真实发生的、不可逆转的现实存在。一方面,如上文所述,全球范围内各个地域、民族和国家之间的社会交往日益频繁,政治经济文化紧密联系可谓前所未有,不同区域、民族、国家之间利益的高度交融,更加有机地、内在地、紧密地联成一个整体。“休戚相关”“俱损俱荣”,全球化传导机制使人类真正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谋求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来展示和规定自己的类本质,由此为人类共同利益的真实生成提供了现实的主体条件。另一方面,全球化在确证和推动人类社会获得巨大进步的同时,也展现出与人相对立的盲目、自发、异化的力量,在人与自然、社会以及自身等人与世界关系的各个领域带来了一系列的全球性问题。全球疫情蔓延、全球气候与生态、恐怖主义与霸权主义、生存与发展资源不平衡、贫富差距悬殊等世界性问题困扰着当代人类,其普遍性、全人类性及严峻的后果对整个人类生存和发展构成严重威胁:中断人类发展的进程甚至危及人类生存的根基。人类面临着亟待摆脱的生存和发展困境。全球性问题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状态的一种表征,又内在地隐含人类摆脱困境的机遇与机会。因为这些全球性问题本身就是“人类共同利益的否定的表达形式”[15],以一种独特的方式确证着人类共同利益的形成,提醒人们摆脱威胁与危险需要全人类的共同努力。

各种全球问题的解决和人类共同利益的实现,客观上要求当代人类形成一种共同的价值尺度和价值规范,这就是人类共同价值。它要求人类在这个命运与共、相依共生的“地球村”里以人类共同利益为价值取向来处理各种问题。因为人类共同利益不是存在于个人利益、群体利益、国家利益等特殊利益之外并与其对立的空洞的抽象物,而是“蕴藏在其内的共同的普遍的东西”[16],是各种特殊利益得以实现的必要的、根本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各种特殊利益的有机组成部分。尽管全球化时代民族国家依然是国际体系中最主要的行为主体,谋求国家利益是民族国家对外行动和政策最主要的目标,但在人类共同利益凸显的时代,各民族国家应该形成基本的价值共识:追求合理、正当的国家利益,在维护本国利益的同时必须考量人类共同利益,兼顾他国利益及合理关切。“任何国家都不能从别国的困难中谋取利益,从他国的动荡中收获稳定。如果以邻为壑、隔岸观火,别国的威胁迟早会变成自己的挑战。”[17]当民族国家利益与人类共同利益之间发生矛盾和冲突时,在人类共同利益的这个根本目标和长远目标面前,任何国家对国家利益作出某种理性的妥协与让渡,恰是保障包括本国人民在内的人类整体的生存和发展、稳定和繁荣的通途。

三、人类共同价值生成的必然性

当今世界占据发展优势的西方国家依然在全球不遗余力地推行“普世价值”,把“本国优先”视为当然,“丛林法则”大行其道,“蛮霸独断”肆意横行。“普世价值”背后的资本霸权逻辑和西方价值中心主义暴露出来的有限性和狭隘性呈现出“历史的限度”。人类面临和平赤字、发展赤字、治理赤字、信任赤字等重大挑战,拷问资本逻辑的正当性和西方现代性价值取向的合理性。从基本内涵、形成过程、价值目标和实现方式等方面对人类共同价值和“普世价值”进行辨析,能够发现人类共同价值对“普世价值”的超越性和生成的必然性。

(一)从基本内涵和形成过程来看

从基本内涵来看,“普世价值”一般是指以自由、民主、博爱等价值观念及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为核心内容,建立在资本主义经济基础之上的西方社会价值及制度安排。“普世价值”之“普世性”意指这种价值具有普遍适用性。即“普世价值”是适用于任何时代、全部地域、所有个体的永恒存在范畴,具有抽象性、普遍性和永恒性。因此,有学者指出,“普世价值”是一种“以抽象人性论为依据、以绝对的普遍性为方法”[18]3的价值观。从形成过程来看,“普世价值”溯源于西方传统哲学,植根于传统宗教伦理,生成于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扩张于资本全球化时期。从古希腊斯多葛学派的普世主义到基督教唯一性、排他性的普世主义,从启蒙思想家们倡导的普照世界的“理性之光”到现代理性主义者推崇的普遍理性共识,其正当合法性往往凭借的是“上帝”或“人类理性”的普遍预设到可普遍化推行的“实践理性”模式。无论哪种模式,“普世主义”都隐含或昭示了“由上而下”、由局部向全世界推广的意蕴和信念,潜藏着西方文化霸权主义的危险。在资产阶级革命和资本全球性扩张的过程中,资产阶级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及资本逻辑的强力推动,赋予了西方国家将“普世价值”推广到全球的强大动力。

恩格斯指出:“同启蒙学者的华美诺言比起来,由‘理性的胜利’建立起来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竟是一幅令人极度失望的讽刺画。”[19]在资本逻辑和西方现代性逻辑的推动下,经过精心包装并试图推广到全球的“普世价值”背离了启蒙运动以来所追求和承诺的以人为目标和主体的价值理想,“在作为资本产品的商品中,已经包含着作为整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征的生产的社会规定的物化和生产的物质基础的主体化”[20]。资本对人的宰制与异化,现代性文明先行者对他者的霸权与独断,昭示着“普世价值”已经沦为少数国家将自身利益凌驾于全人类共同利益之上谋取自身特殊利益的工具。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人类共同价值摒弃了“普世价值”基于抽象人性论的纯粹逻辑推演,是“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形成”[11]92。它从“现实的人”出发,立足于人们历史性生成的客观的生产、生活方式及社会实践,内在地生成于全球化时代人类普遍交往共同构成的社会关系结构和社会实践方式,蕴含着对生活在历史与现实交汇的同一个时空里世界各国人民相互依存的共同命运的关切,是人类社会实践经验的积累、凝练和升华,是人类文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产物。人类共同价值在基本内涵上实现了对“普世价值”的超越。它把握了全球化时代世界各国人民需求和利益的可通约性,从人类社会发展的整体立场出发,不仅关注人类社会“和平与发展”的基本性生存需求,还关切国际关系领域“公平与正义”道义性价值追求及“民主与自由”的人类社会全面性发展需求。并从这三个层面寻求不同民族国家间在价值追求上的最大公约数,它既是表征全球化时代人类社会在生存发展问题上的一种价值共识,也是世界各国人民共同追求的价值理想和价值目标,这一饱含人类整体发展内在尺度的价值理念在全球化和世界一体化的时代境遇中展现了其“出场”的必然性。

(二)从价值目标和实现方式来看

西方“普世价值”的目标是将其价值观推广到全球,实现“普世价值”的“一统天下”,隐含着“与全球化中西方资本主义强势地位的扩张相联系的特殊的政治意图”[18]3,其实质是要保持西方国家在全球的利益、领导力和中心地位,反映的是西方国家独占、独享世界利益的战略企图。“普世价值”在全球的推广似乎可以“确保”西方国家占据国际道义制高点,掌握国际政治的话语权,掌控对“自由”“民主”“人权”等概念的界定权,从而为其霸权主义、扩张主义和强权政治披上一件“合法”的外衣。因此,“普世价值”被精心包装为一成不变、永远存续,具有至上性和主导性的价值幻象,以“普世价值”为核心的西方文明秩序和制度安排被鼓吹为已取得“最后胜利”,成为“人类普世价值和最终统治形式”。“普世价值”不承认其他文明的独立价值和发展道路,忽视其他文明对人类文明做出的独特贡献,否认世界文明的多元性、多样性和不同文明之间的平等关系。于是,思想渗透、舆论声讨、经济制裁、武力恫吓、对抗冲突等多种你输我赢、你死我活的“零和博弈”策略和行动屡屡在国际舞台上演,成为在全球推广和实现“普世价值”的重要方式。

有学者指出,中国哲学中有着西方哲学所欠缺的“‘天下’这个高于国家的利益、价值和责任单位”,“‘以天下观天下’的眼界显然比‘以国观天下’的眼界更加广阔和悠远”,它“能看到并定义属于世界的长久利益、价值和责任”[21]33,因此,“西方哲学不想修改丛林事实的内在逻辑(即私欲至上的逻辑),而只想修改这种逻辑的表现方式……。与此不同,中国哲学要修正的正是‘丛林’事实的内在逻辑”[21]15。人类共同价值展现的正是这种“以天下观天下”的视野和境界:它超越了西方民族国家的思维范式,以维护人类共同利益、实现人类多元文明共同发展繁荣为价值目标;它认可民族国家合理正当的利益需求,反对将一国私利凌驾于人类共同利益之上;它尊重并认可不同文明、价值观、制度和发展道路存在的独特意义和价值,坚持平等、互鉴、对话、包容的文明观,主张“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以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以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22]441。在价值实现方式上,人类共同价值摒弃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和你输我赢的零和博弈,坚持相互尊重、平等协商、齐心协作、互利共赢。从习近平提出破解人类面临“四大赤字”的“密码”可以管窥人类共同价值实现方式的科学性和道义性:“坚持公正合理,破解治理赤字”;“坚持互商互谅,破解信任赤字”;“坚持同舟共济,破解和平赤字”;“坚持互利共赢,破解发展赤字”[22]460-461。这是以双赢、多赢、共赢的新理念超越我赢你输、赢者通吃的旧思维;是以和平共处、互尊互谅的新模式超越恃强凌弱、遏制对抗的旧逻辑;是以共商、共建、共享的治理观超越单边主义的优先、独断和霸权;是以开放包容、共同发展的宽广胸怀超越自私狭隘、封闭排他的意识形态偏见。这种超越性不仅体现了人类共同价值在凝聚全球共识解决人类面临全球性危机和深层次矛盾现实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而且体现在人类共同价值对人类整体自由全面发展及公正合理秩序的关切而具有的正义性和道义性,彰显了其在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中生成的必然。

综上所述,人类共同价值深植于全球化时代人类世界性的生产实践和普遍性的交往实践,是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应对全球性挑战、维护人类共同的利益、实现不同文明共存共荣而达成的一种共识性表达,为维护和发展人类共同利益的世界集体理性行动提供了价值指引。人类共同价值摒弃了对抗冲突的丛林法则和你死我活的零和博弈,超越了封闭排他、自私狭隘的冷战思维和恃强凌弱、蛮霸独断的陈旧逻辑,其所具有的开放包容、普惠共赢、公正合理等特质既顺应了时代潮流和发展趋势,也呼应了世界各国人民实现持久和平、普惠共赢、共同发展的美好愿景,为维护人类共同利益和解决全球性问题提供了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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