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民族志基于研究者身份的伦理关系

2021-03-25 13:44钟高翔周争艳
关键词:观察法民族志田野

钟高翔 周争艳

(1.华中师范大学 文学院,湖北 武汉430079;2.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文学院,北京102488)

对于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之间的关系问题,传统民族志研究不乏反思的精彩讨论。拉比诺(Rabinow)在《摩洛哥田野作业的反思》中发现,他自己“在调查中并非客观的观察者,而是作为一个活生生的人在行动”[1],而作为被研究对象,当地人也是复杂的,他们也时常利用他。在拉比诺之后,反思主体与研究对象之间关系的著作陡然增多,如杜蒙(Dumont)的《头人与我》与德耶尔(Dwyer)的《摩洛哥对话》等。这些著作与论述透露出几个问题:研究者其实一直是民族志研究理应观照的对象之一,民族志研究过程中研究者的行为实践具有复杂性,研究者自身可以被当作研究对象加以反思。

互联网是一个广袤而未知的领域,随着形形色色的网络社区、网络文化的涌现,网络民族志应运而生。在互联网时代,网络的兴起对传统民族志的研究范式提出了挑战,同时也为其重新认识与反思自身营造了契机。互联网所构筑的虚拟网络环境迥异于传统民族志栖身的现实物理空间,因此,“基于真实的人群和社区且与被研究者进行面对面交流的传统研究方法在适用性上面临质疑”[2]。为了应对互联网带来的挑战,一些学者将网络视为新的田野,并提出网络民族志(internet ethnography)的研究方法。“研究者一旦真正进入网络这个田野,就可能会体会到,自己也必将成为其中一员:既是作为社群的一个观察者,又可能是这个社群共同文化的创造者之一。”[3]研究者的身份在网络民族志这里发生了转变:研究者成了与被研究者具有相同身份的实践者。总之,互联网给民族志研究带来了一些新变。

一、网络民族志研究方法的更新与反思属性的彰显

在对网络民族志及其属性进行论述之前,我们首先应该正式回答民族志是什么这个问题。郭建斌等人认为,在谈及民族志时,人们的理解不外乎三种情况:“一种方法(或研究策略),一种文本类型,一种研究取向。”[4]在通常情况下,人们将民族志视为一种方法;将这种方法加以实践而生产出的文本,也称为民族志,这是第二种情况;至于第三个层面所说的研究取向,则是指一种意义的阐释,它与格尔兹(Clifford Geertz)提倡的“深描”概念的内涵相契合。据此,本文主要将民族志定位为一种研究方法。

然而,虽然同样指以网络为依托进行资料搜集和网络社会文化研究的方法,但对于具体名称的使用,学者们却各有各的说法,如虚拟民族志(virtual ethnography)、网络志(netnography)、在线民族志(online ethnography)、赛博民族志(cyber-ethnography)、数字民族志(digital ethnography)或数字人类学(digital anthropology),等等。如果以媒介的使用为命名标准,并将传统民族志作为参照背景,那么,以网络为研究对象的民族志研究最大的特色便是网络的运用,而非实地考察。在《如何研究网络人群和社区:网络民族志方法实践指导》一书中,罗伯特·V.库兹奈特(Robert V.Kuzinets)给网络民族志做了这样的界定:“一种专门的民族志方法,应用于当前以计算机为中介(computer-mediated)的社会世界中可能发生的一切事情。”[4]故而,我们采用网络民族志的说法,以突出互联网的兴起对民族志的影响。与传统民族志相比,网络民族志在研究方法层面有两点显著的更新。

其一,虚拟网络作为田野。自人类学家踏出书斋而深入实地做田野考察以来,固定的田野点成为民族志研究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环。在《民族志的科学范式的奠定及其反思》一文中,高丙中曾明确指出,科学的民族志工作一般需要具备四个条件:其一,选择特定的社区;其二,进行至少一年的现场调查;其三,能够使用当地语言;其四,先从本土的观点参与体验,但是最终要达成对对象的客观认识。[5]也就是说,传统意义上的田野是看得见的、真实的、具体的物理空间。而民族志研究如果要囊括网络文化和网络现象,就必须赋予田野以新的时空内涵,这是由网络的属性决定的。网络田野是虚拟的、在线的,甚至是无边界的,“在确定虚拟田野的时候,很难像传统民族志那样清晰、明确地划出一个地理性区域作为田野对象”[6]。只要我们连上网,就可以进入这个未知的领域参与观察,与来自不同地域、有不同文化背景的网友交流互动,或者仅仅是不动声色地沉浸(immersion)在网络空间,而不必奔赴遥远的异域。已经有不少学者以虚拟网络空间为田野进行学术实践,如李斯洛夫(Lysloff)对一个虚拟音乐社区的分析以及国内学者杨国斌对BBS论坛的观察、张娜对某高校BBS性版面的讨论等。[2]

其二,线上—线下参与观察法。田野工作与田野工作方法是紧密联系的,研究方法的合理性会影响学科工作的正当性。如上所述,传统民族志一般都需要到实地进行有一定时间周期的田野观察,学习当地的语言,并以当地人的视角深入理解其文化和行为。但是,当民族志的发生语境从实地田野点转变为虚拟网络田野的时候,田野工作的具体操作方法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呢?换句话说,田野工作的核心方法即参与观察法是否仍具效力呢?

李斯洛夫在对网络虚拟音乐社区进行研究时,就质疑在封闭书斋中进行的网络参与观察法是否仍然算得上是名副其实的田野工作。

我想知道我正在做的是否真的是田野工作,因为从物理空间的角度来说,我从来没有去任何地方,从来不必制造身体上的需求或忍受可感触的风险,而这些正是田野工作者通常要面对的。[2]

李斯洛夫可能说出了很多人的想法,即参与观察法对网络民族志是否依然奏效。这些学者的隐忧并非没有缘由。由于沟通模式的变化,网络民族志研究看起来丧失了一些基本要素,比如面对面接触、肢体交流、人文关怀等。重要的是,互联网上被观察者的身份具有匿名性,以至于我们无法追寻真实的人。在有些学者眼里,这样的研究使学者重回书斋与摇椅,成为另一种意义上“安乐椅上的人类学家”,并且它还带着天生的虚假性,故而称不上是民族志研究。但是,当研究者都在质疑线上参与观察法如何违背民族志研究的基本策略时,一个重要维度——线下社区被忽略掉了。线上参与观察法是网络民族志研究的主要方法,但这并不意味着网络民族志研究抛弃了线下的参与观察法,后者依然是网络民族志研究必不可少的一环,线上—线下参与观察法不能割裂。孙信茹、张娜等人都意识到了这一点,并坚持在网络观察之余,深入实地参与调查。

在为《写文化——民族志的诗学与政治学》一书作序时,高丙中将民族志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业余民族志阶段、科学民族志阶段和反思民族志阶段。网络民族志研究无疑延续了反思民族志的反思精神,并且破除了两种常见的误解:其一,网络民族志研究中没有田野;其二,网络民族志就是对线上网络世界的研究。在我们看来,这就是对传统民族志的批判继承与对自身的反思。作为一种新兴的方法,网络民族志的具体研究与操作存在不少争议,如上文所说的参与观察法是否奏效的问题,这些反思集中体现在如何捋顺这些争议,以及如何尽量使网络民族志具有无可置疑的正当性,并使之朝着科学的范式发展的实践上。

然而,不管是将虚拟空间作为田野还是坚持线上—线下参与观察法,这些研究策略归根结底是由研究者自身主动采取的,网络民族志的反思属性尤其体现在研究者的身份转变上。对于这一点,我们需要着重论述。

二、网络民族志研究者身份的结构性转变

我们通常认为,民族志就是深入田野点研究异族、异群的一种方法或因之而产生的作品,但实际上,民族志研究的不仅是“民族”,民族志是从英语“ethnography”一词翻译而来,其词根为ethnos。在《民族志:一种广义人文关系学的界定》一文中,王铭铭通过溯源ethnos的希腊文、德文与英文含义指出,“民族志研究单元一般超脱于‘民族’,其描绘的物质、社会和精神世界,是‘ethnos(民族)’的真正含义,指与近代西方‘个人’不同的其他‘人的观念’。”[7]这说明,民族志研究的不是大而化之、旷阔无边的异邦、异群,而是落脚在人的讨论上,人人关系一向是民族志研究的重点。一般而言,这里的“人人”指的是“己”与“他”,也就是我者与他者。很明显,研究者是我者,而有着异文化背景的被研究者则对应于他者。这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理论和概念的合理性支撑。

作为主体的“我”应该如何对待他者一直是人文社科领域内的一个焦点问题,西方哲学家对此有非常多的讨论。总的来说,从这些争论中,我们可以将他者归结为三类。其一,“我”之外并与“我”相关的其他人、其他群体或其他文化。这种意义上的他者,主要表现为一种差异性。其二,位于主体之上的他者。其三,低于主体的他者。[8]他者问题与民族志相伴而生。在传统民族志研究过程中,他者的地位符合上述第一种和第三种情况,即在通常情况下,他者与研究者的关系是割裂的,不对等的。

民族志一度成为研究者专业生产他者知识的手段与途径。《马可·波罗行纪》就是地理大发现之前民族志的代表作品,它提供了许多关于东方的想象和图景,有些内容甚至纯属杜撰。最为典型的是一些传教士和探险家对原始部落的猎奇式描述,“探险家因为主要以地理发现为目标,与土著只有短暂的遭遇,又不懂当地语言,所以对土著的描述都很肤浅”[1]。即使在科学民族志阶段,研究者自身也难以长时间保持真诚的姿态去和社区里的被观察者平等交流,比如,马林诺夫斯基对原始部落的研究虽然成绩斐然,他声称自己坚持与土著“亲密接触”,但在私人日记里,他却将当地人称为“黑鬼”,从而流露出“真情实感”。

在当下,这种把他者当作研究手段的现象依然常见,正如户晓辉所说,“当我们以客观实证的立场进入田野时,虽然表面上出现了对话和协商,但仍然难有真对话和真协商,因为从根本上说,这里只是我们在提问并且诱使民众来回答。”[9]我们只是在田野中验证了自己的知识之后就立马走人,当地人的切身诉求往往不是我们关心的问题,或者是我们也无能为力、难以解决的问题,甚至是因为事不关己而有意回避的问题。在这里,田野成为研究者攫取当地知识的矿藏,被观察者成为研究者达成目的的工具和手段。

而从某种程度上而言,今天网络民族志对民族志的理解,已经不再是马林诺夫斯基时代所说的民族志,网络民族志的研究对象、研究范围、操作方法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于研究对象层面而言,在网络空间中,研究者自身很难再担任掌握知识话语权的主体的角色,他们的身份正在发生着结构性转变,这主要表现在:

(一)研究者与被研究者是平等的主体

传统民族志通常认为,研究者是以主体的身份进入田野,研究作为他者的当地人及其文化的。但现今也有一种相反的声音认为,研究者才是他者,是田野中的弱势群体[10]。可见,研究者与被研究对象之间一直未能达成双向平等关系。而在互联网社区,各人之间的身份、年龄、阶层、职业、出身、文化背景等差异性壁垒被打破,或者被模糊化处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开始成为一个双向甚至多向对话和平等互动的过程。以网易云音乐社区为例,歌手任然的歌曲《后继者》收到了1万+的点赞量、69762条评论,其评论区有一个网名为“星星亮了么”的网友对这首歌曲有一个高赞评论:

婚礼上,婚礼司仪不小心把“你愿意嫁给他么”说成了“你愿意嫁给我我(1)原文如此。么”,下面的人哄堂大笑,新娘却红了眼。

这条评论收到了106条回复,如:

顾恨桃[2020年6月15日]:真的是不小心吗……

牛奶味的拧檬果[2020年6月20日]:想看新娘红着眼说:“愿意。”

阴暴[2020年6月21日]:可是我们已经结束了。

-月亮Night-[2020年6月23日]:新娘如果在这时候说了一句“我愿意”,便是对新郎最大的伤害。别了,新郎不欠你们的。

X哈哈哈哈w[2020年6月25日]:这时新郎说了一句“我愿意”,新娘彻底崩溃了,这一天终于还来了呀,她又是单身了,唉……

在多数情况下,网易云社区参与评论、回复与品评的网友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交集,但万里网缘无线牵,大家你方唱罢我登场,平等地畅所欲言。“网络公共空间基本上是陌生人社会,网名或匿名可以让许多网民免除熟人之间的种种顾虑,积极参与评论和再表演,并且敢于表达真实的情绪和想法。”[11]研究者在这里是同网友有着相同身份的局内人,传统民族志中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之间“我”与“他”的关系转换成平等的“我”与“你”的关系。这是网络社区中一种很常见的现象,知乎、微博、百度贴吧,概莫能外。

(二)研究者成为自己研究内容的创造主体与实践主体

认识主体与实践主体并非同一个意义上的概念,前者属于认识论范畴,后者属于实践论范畴,两者需要严格的划界与区分,这在后文将再次提及。实地民族志研究中从来不乏参与者与实践者的身影,如普里查德在二战中加入苏丹防卫队,作为研究者,他不仅描绘当下的生活,而且还帮助当地人组织武装斗争。[12]但实地民族志的研究者看似深深参与,实际上仍然游离在当地人的生活之外,因为他们的初衷是为了认识异群、异族的文化与生活,这种行为在本质上仍然属于认识论而非实践论范畴。然而,在网络民族志中,研究者往往不自觉地身在其中或者被卷入网络开展实践,融入网络社区中进行点赞、回应、品评或建言献策。研究者在这里具有和万千网友一样的身份,可以说,研究者“既是研究对象的‘文化阐释者’,同时,很有可能又是网络中特定文化的共同‘创造者’”[13]。有些被研究者会在线咨询研究者,征求他们的意见,研究者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了实践,成为实践主体。一些学者,如孙信茹、陈泳超等就遇到过当地人在线请求建议并加以实际操作的情况。

(三)研究者可以不再主动与人互动交流,而成为静默的潜伏者

在网络社区中,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况值得重视,即研究者不再主动寻求机会与人交流,而是潜伏(lurking)起来静观社区动态,从而得出较为客观的田野调查结果。“在一些网络环境中,潜伏的研究者是否进入某一虚拟社区,对于一般的网络用户来说是不可察觉的,是否在线也是容易被忽视的。在另一些网络环境中,虽然是可以被察觉的,但能察觉的依然不是他/她的真实身份。”[2]有不少学者以潜伏的身份进行网络民族志研究,如肖海姆(Shoham)以及盖特森等(Gatson&Zweerink),邓津(Denzin)和沙普(Schaap)在网络民族志作业中甚至始终没有暴露自己的研究者身份。这种潜伏的状态可以为研究者的研究带来一些便利,如潜伏观察法可以尽量减少因研究者在场而导致的信息扭曲的风险,因为在实地调查过程中,当我们调查当地人时,被调查者往往也在打量我们,通过察言观色,他们会因人而异或者按需求、按套路回应研究者,但这种情况很少发生在作为潜伏者的网络研究者身上。此外,潜伏者的身份还可以减少对社区内网友的打扰,使他们自然地抒发己见,从而有益于研究者自然、全面地融入被访者的生活世界。当然,对于潜伏者身份带来的伦理问题,譬如,潜伏者是否是“间谍”,潜伏是否涉及被调查者隐私的窃取,也需要我们细致揣摩。

由上可知,在网络民族志中,研究者呈现出多重与复杂的身份。研究者的身份呈现出三种状态:与被研究者身份平等的主体、实践主体和创造主体、静默的潜伏者。研究者的身份转换过程不是自然而然地过渡,而是结构性转变,即“网络民族志则强调在研究者、对象双方互动基础上创造新的意义空间”[3],在这个空间中,研究者从一个认识主体的角色转变为与被研究者具有平等身份的、实践的、静默的角色。以互联网为平台的实践成为研究者身份转变的主要诱因。

三、网络民族志的实践伦理

近年来,虽然网络民族志研究多围绕着概念、田野边界、操作实践等维度进行,但以研究者自身的实践反思民族志研究过程中的角色定位类的文章也不少见。互联网时代给了我们重新聚焦研究者的身份及其行为实践的契机。研究者的行为实践总是与伦理相关的,但实践是什么?研究者坚持以网络民族志作为方法论的实践又是怎样的实践?研究者应该如何正视自己在网络实践中的身份转变呢?

在传统民族志研究中,尤其是在科学民族志阶段,进入社区做有一定时间周期的田野实践是必不可少的工作。但正如上文所指出的,传统民族志的实践工作从本质上讲只是一种具有认识论性质的实践,其中的原因在于传统民族志的研究者进入田野的初衷是认识客体(作为对象的民众及其日常生活)。而正如吕微所言,认识论具有两个典型特征。其一,规定自然、社会万物(人也是一“物”)在知识体系中的位置,把自然和社会万物安排进一个严密的、完善的理论理性的逻辑体系中。例如,苏格拉底的本质属性是“人”,“人”既是苏格拉底的本质属性,也是其本体根据,于是,苏格拉底就在社会体系中占有了一个真理性知识的适当位置。而“人”又是“动物”……这样一直上升到宇宙-世界体系的最高层——存在(如基督教信仰中的上帝)。如此,科学知识充满自信地认为,自己是能够给予万物以本质规定的真理性知识。[14]这样的话,世间万物都是不自由的,因为它们都处于被认识论安排命运的自然因果链之中。其二,认识论的主体与客体之间是单向度的认识与发现关系,其出发点是“我”,即作为主体的“我”认识、发现甚至定义客体(人或物),客体则被主体认识与发现,彼此之间缺乏真正平等的双向互动。业余民族志以及科学民族志就是典型的知识论立场,科学知识成为研究者的田野追求,在很大程度上,研究者把他们当作认识的工具和手段而不是目的。至反思民族志阶段,“从过去追求客观和‘科学’的民族志书写转变为寻求民族志研究中的‘主观’和‘自我’的书写。这种转向势必会涉及到民族志调查中研究者与研究对象如何建立关系以及如何看待自己角色身份等问题”[13]。网络民族志延续反思民族志的核心精神,对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做出了批判性实践。那么,既然说网络民族志坚持了实践论,它是何种实践呢?研究者是怎样实践的呢?

在西方哲学中,认识论是一个复杂的理论概念,实践论也不遑多让。实践不仅是行动的意思,如下田野,更是按照某种先验意志和准则行动的意思。布尔迪厄、吉登斯等人在社会学语境下的实践将实践理解为“重复性的、多样化的行为及其过程”[15],实践在这里指的是可被观察、分析与抽象的客体。这种说法遭受了很多批评。这些批评多集中在布尔迪厄等人对主体意志的忽视。如果我们采用康德实践理性的说法,实践指的就是按照自由意志行动的能力,它与先验、伦理和道德问题相关。实践当然强调行动,但也强调在行动之前的那个先验的理性目的。据此而言,网络民族志的任务与其说是对物(网络文化等)的认识,不如说是与人的沟通、理解与对话。网络民族志研究其实一直有伦理规范作为先验的理性目的,这些伦理规范涉及研究者与被研究者的面对面相处方式、被研究者的隐私保护以及数据使用知情权等方面,其中,研究者自身的身份呈现问题,一直是网络民族志伦理实践过程中的一个非常核心的问题。

上文提到,相对于传统民族志,在网络民族志研究过程中,研究者的身份发生了结构性的质变:研究者是与被研究者具有平等身份的主体,是实践者与创造者,是静默的潜伏者。这种身份转变都是发生在伦理维度之内的,因为伦理就是人伦之理的意思,按照户晓辉的说法,伦理是人与人之间相处的道德规范,并且体现出交互主体之间的目的关系而非手段关系[9]。研究者在网络民族志研究过程中的三种身份不仅映射出研究者自身的身份转变,而且反映出研究者给自己设定的伦理立场,即放弃自己以前的那种高高在上的指导者和教育者的姿态,主动做一个与被研究者有平等地位的实践者。通过网络民族志实践,一种新型的伦理关系正在逐渐形成——研究者与被研究者都既是研究的手段,也是研究的目的,伦理关怀是民族志研究目的的集中体现。如孙信茹通过对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的大羊普米族村八年的实地田野调查及线上调查发现:

此后无论我身在何处,和村民们都将通过网络“又在一起”了。而之后,也的确如此,我通过微信感受他们日常的喜怒哀乐,看他们手机里呈现的大羊景色与生活场景。我开始越来越多地熟悉他们的个性以及他们身上发生的故事。[3]

可见,实践一直是民族志的研究传统,民族志离不开实践,它是距离实践最近的一种研究方法。网络民族志研究使研究者的身份发生了质变,同时也为新的研究伦理关系的出现开辟了道路,即研究者与被研究者平等主体地位的建构与达成。

四、结语

本文聚焦于网络民族志,通过网络民族志与传统民族志的对比发现,作为一种建基于传统民族志但又与之有差别的方法论,网络民族志研究使我们的研究产生新的甚至是根本性的变化。它首先挑战了传统民族志的合理性根基——田野,继而又挑战了它的主要方法——实地参与观察法,从而发展出网络虚拟田野与线上—线下参与观察法。网络已经成为一个崭新的生活世界,正是由于民族志研究的文化情境已经发生巨大变化,研究者自身的身份、参与研究的方式等都发生了转变,因而需要重新界定与思考。正是在反思传统与顺应新潮流——网络的基础上,我们发现,研究者一直是民族志的研究对象,其身份的转变在根本上是伦理关怀的彰显。

虽然从传统民族志到网络民族志的转变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具有托马斯·库恩所说的“范式转换”的意义,但网络民族志研究,包括其理论概念、操作方法等,并不是一种完型状态,我们在文中对研究者身份转变的讨论也只是一个例证。由此看来,我们对网络民族志的反思与实践,还需要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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