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澜《文心雕龙讲疏》指瑕

2021-03-25 02:42
关键词:札记

李 平

(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安徽 芜湖241000)

引言

《文心雕龙讲疏》(以下简称《讲疏》)是范文澜的第一部学术著作。 1922 年,范文澜到由张伯苓任校长的天津南开学校任教, 先任中学部国文教员,后任大学部国文教授。 受其师黄侃的影响,在他开设的大学课程“文论名著”中,主要讲授《文心雕龙》《史通》《文史通义》三种,而《文心雕龙》为最重要,尤宜先读,课本就是《讲疏》[1](P195)。无论是黄侃的《文心雕龙札记》(以下简称《札记》),还是范文澜的《讲疏》,原本都是他们在大学课堂讲授《文心雕龙》课程的讲义。范老在《讲疏》自序中说:“予任南开学校教职, 殆将两载, 见其生徒好学若饥渴,孜孜无怠意,心焉乐之。亟谋所以餍其欲望者。会诸生时持《文心雕龙》来问难,为之讲释征引,惟恐惑迷,口说不休,则笔之于书;一年以还,竟成巨帙。 以类编辑,因而名之曰《文心雕龙讲疏》。 ”书写成后,作者曾请寿普暄先生审阅,所谓“此编荷寿普暄先生任订正标点之劳, 献替臧否, 获益良多”[2](P3)。 1925 年10 月1 日, 范文澜的第一部学术著作——《文心雕龙讲疏》, 由天津新懋印书局正式出版。

《讲疏》虽然较黄叔琳《文心雕龙辑注》(以下简称《辑注》)和黄侃《札记》充实完备了许多,然而,由于范老当时身处天津,珍稀版本和相关材料都极度匮乏, 加之又因中共地下党的秘密活动而出版于匆忙之中,故其问题与不足亦在所难免。李笠于1926 年曾发表书评 《读<文心雕龙讲疏>》,指陈其问题与不足。然李文所述多为体例问题,兼及校勘注释而语焉不详。 这里再就《讲疏》的问题与不足详细论之。

一、正文问题

由于校勘不精,《讲疏》所录《文心雕龙》原文及正文夹校多有讹误脱衍之处。原文方面:《颂赞》“邱明、子高并为诵”,“并”下脱“谍”字;“虽浅深之不同”,“之” 字衍[2](卷二P68)。 《祝盟》“黩祀陷祭”,“陷”为“谄”之误[2](卷二P88)。 正文夹校方面:《原道》“《易》曰‘鼓天下之动者,存乎辞。 ’辞之所以能鼓天下者(者宇从《御览》改),迺道之文也。 ”[2](卷一P7)括号内正文夹校核对底本其误有二: 一是此校字应在“鼓天下之动者”之后,二是“宇”为“字”之误。《宗经》“《礼》以(一作贵)立体(一本下于宏用二字)”[2](卷一P22),后一括号内“于”字当为“有”字。

注释标号错乱衍脱是正文存在的另一个突出问题。如《宗经》“譬万钧之洪钟,无铮铮之细响矣”一句后注[十一]当删,因为注文只到[十]为止。《颂赞》“变为序引,岂不褒过而谬体哉”后注[十五]当删,以下注[十六][十七][十八][十九],应依次改为[十五][十六][十七][十八]。《诔碑》“树碑述亡者,同诔之区焉”后注[八]当删,应将其上注[七]移到此处。

此外,正文还有标点错乱、分段不当等问题。《乐府》:“故陈思称李延年闲于增损。古辞多者,则宜减之,明贵约也。 ”[2](卷二P36)这里,正确的标点应为:“故陈思称李延年闲于增损古辞, 多者则宜减之,明贵约也。 ”同篇:“夫乐本心术,故响浃肌髓,先王慎焉,务塞淫滥。敷训胄子,必歌九德,故以情感七始,化动八风。 ”[2](卷二P21-22)“若夫艳歌婉娈,怨志诀绝,淫辞在曲,正响焉生,然俗听飞驰,职竞新异,雅咏温恭,必欠伸鱼,奇辞切至,则拊髀雀跃。诗声俱郑,自此阶矣。”[2](卷二P29)这两段文字均承接前文,当独立分段为好。

二、注文问题

相较正文之讹误脱衍与标号错漏, 注文的问题则更多。首先是引文出处问题。范老曾批评黄注所引之书往往“不著其出处”,《讲疏》在这方面虽有较大的进步,但仍有诸多不规范之处。《原道》注“仲尼翼其终”:“《史记·孔子世家》‘孔子晚而好《易》,序《彖》《系》《象》《说卦》《文言》。’”[2](卷一P4)注“爰自风姓”:“《史记》‘伏羲氏以风为姓。’”[2](卷一P7)同引古代文献,前者注篇名,后者又不注篇名,殊为不妥。 诸如此类,尚有很多,如引《老子》《庄子》《淮南子》《吕氏春秋》等,或注篇名,或不注篇名,甚为随意。 再如《诠赋》第二段注[三][四]引王应麟曰,《明诗》第三段注[五]引沈归愚(德潜)云,《宗经》第二段注[四]引沈钦韩曰、叶德辉曰等等,俱不注引文出处。 即使引用近现代学者的文章典籍,如李详、黄侃、刘师培等,也多不注明出处。 其实,《讲疏》 引古代典籍或近代学者之说而未详细标示篇名和出处的, 很大一部分系从黄注或《札记》中原样照录的。

不明出处之外, 引文还常有讹误。 《正纬》注“黄金紫玉之瑞”引《礼斗威仪》曰:“君乘金而王,其政平,则黄金见深山。 ”[2](卷一P43)引文“政”下脱“象”字,“则”字衍,“金”当作“银”,“见”后当加逗号,“深山”前脱“紫玉见于”。 短短14 字的引文就有5 处错误,脱衍讹失无所不有,可见疏漏程度。《颂赞》第二段注[一]引《尚书大传》曰:“舜为宾客,禹为主人。乐正进赞曰:尚考大室之义,唐为虞宾,至今衍于四海,成禹之变,垂于万世之后,于是俊乂百工,相和而歌《庆云》。”[2](卷二P83)最后一句当作“于时卿云聚,俊乂集,百工相和而歌《庆云》”。《谐隐》第二段注[三]引《史记·楚世家》曰:“庄王即位三年,不出号令,日夜为乐,令国中曰:‘敢谏者死!’伍举入……曰:‘愿有进隐。曰有鸟在阜,三年不蜚不鸣,是何鸟也?’王曰:‘三年不蜚,一蜚冲天; 三年不鸣, 鸣将惊人。 举退矣, 吾知之矣! ’”[2](卷三P45)“伍举入”后脱“谏”字,“有鸟在”后脱“于”字,“王曰”前脱“庄”字,“一蜚冲天”当作“蜚将冲天”。 此类讹误尚多矣!

除了讹误,还有错乱。《原道》第一段注[十]解释“草木贲华”:“《易·释文》引傅氏云:‘贲,古斑字,文章貌。 ’《尚书·皋陶谟》曰:‘戛击鸣球。 ’《说文》:‘球,玉磬也。锽,钟声也。’”[2](卷一P2)引《尚书·皋陶谟》和《说文》的文字是解释下文“泉石击韵,和若球锽”的,放在这里显然不妥。

《乐府》:“暨武帝崇礼, 始立乐府。 总赵代之音,撮齐楚之气。 延年以曼声协律,朱马以骚体制歌。 ”《讲疏》注曰:“《礼乐志》:‘武帝立乐府,采诗夜诵。 ’……可见周代乐官,亦有以诵为专职者。 ”注文至此没有问题。 此后的注文则错乱:“——有赵代秦楚之讴,以李延年为协律都尉,多举司马相如等数十人,造为诗赋。《佞幸传》亦云:‘是时上欲造乐,令司马相如等作诗颂,延年辄承意弦歌所造诗,谓之新声曲。’”[2](卷二P31)破折号后的“有赵代秦楚之讴”出自《礼乐志》,《艺文志》亦记载:“自孝武立乐府而采歌谣,于是有代赵之讴,秦楚之风,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亦可以观风俗,知薄厚云。 ”“以李延年为协律都尉, 多举司马相如等数十人,造为诗赋”,亦出自《礼乐志》。 《札记》录此并以上《佞幸传》之文,解释“朱马以骚体制歌”。 范老将《礼乐志》“有赵代秦楚之讴”与《札记》所引混杂在一起,致使注文淆乱无序。

三、附录问题

详附材料是《讲疏》的一大特色,为了使所附材料醒目便用,范老在目录中,于有附录材料的篇名下,详列材料题目。 然而,由于体例不明及疏忽大意, 致使目录所列与正文所附之间存在诸多问题。

首先是体例混乱。篇末附与随注附相混杂,即材料是全部附录在一篇之末, 还是逐条附录于注文之下,全书缺乏统一安排。 《原道》所附阮元《文言说》《书梁昭明太子文选序后》《与友人论古文书》三文,《声律》所附沈约《宋书·谢灵运传论》、陆厥《与沈约书》、沈约《答陆厥书》及《诗品下》四文,《夸饰》 所附刘师培《美术与征实之学不同论》一文,《总术》所附学海堂《文笔策问》一文,俱在篇末。而《正纬》所附刘师培《谶纬论》,《杂文》所附潘勗《拟连珠》,《史传》所附班彪《史记论》,《封禅》所附张纯《泰山刻石文》,《神思》所附陆机《文赋》一节,《镕裁》所附章学诚《古文十弊篇》一节、《史通·叙事篇》等更多的材料,则在篇中随注而附。 篇末附与随注附相混杂的问题, 不仅存在于不同篇目之间,而且更多地表现在同篇之中。 《辨骚》所附《南蒯之歌》《莱人之歌》等与班固《离骚序》《离骚赞序》、王逸《楚辞章句序》,俱为随注而附;但《离骚》又为篇末附。 《铭箴》所附黄帝《巾几之铭》,禹《簨簴铭》,汤之《盘铭》等,也是随注而附;然蔡邕《铭论》,张昶《西岳华山堂阙碑铭》,蔡邕《黄钺铭》《鼎铭》,则为篇末附。 《丽辞》所附范晔《狱中与诸甥侄书》,刘师培《论文章变迁》,裴度《与李翺书》,是注中附;而阮元《四六丛话序》《文韵说》与李兆洛《骈体文钞序》,却又附于篇末。 更奇怪的是,挚虞的《文章流别论》,《明诗》第二段注[十三]、《诠赋》第一段注[十一]、《颂赞》第一段注[十八]、《铭箴》第一段注[二十六]、《哀吊》第一段注[八]等均有引录,几乎是残文的全篇了,然《序志》之末又单独附录。 其实,篇末附与随注附各有短长,采用哪种附法都无可厚非,关键是体例要统一。

其次是标准不一。什么材料于目录中列示,什么材料不于目录列示,什么材料属于附录材料,什么材料仅为注释内容,书中的处理都甚为随意,甚至相互矛盾,前后不一。 《正纬》第二段注[四]谓:“近儒刘氏申叔,著《谶纬论》,谓纬有五善,其说甚精,可与本篇相发明,录之如下。 ”[2](卷一P34)目录于“正纬第四”后列示“附刘师培《谶纬论》”。 而同注又谓:“《隋书·经籍志·六艺纬类序》 足备参考,录之如左。”[2](卷一P33)同在注[四],同谓“其说甚精”或“足备参考”,同是“录之如下(左)”,一者上目录,一者不上目录, 岂不太随意! 更难理解的是,《明诗》第二段注[九]引《毛诗·召南·行露篇》,注[十]据《孟子·离娄篇》引《孺子歌》俱上目录;然注[十一]据《国语·晋语》录优施舞词,注[十二]据《汉书·五行志》录成帝时歌谣又不上目录。 《乐府》末段注[三]据《汉书·外戚传》录汉武帝《哀李夫人诗》:“是耶非耶? 立而望之,偏何姗姗其来迟! ”此仅三句依然上目录,而其上注[二]据《史记·乐书》录汉高祖过沛诗《三侯之章》:“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此亦三句却不上目录。 上目录与不上目录标准何在? 《诠赋》第一段注[十一],先录《文章流别论》一大段,谓“挚氏此论,可谓明畅切中,与彦和丽词雅义符采相胜之论,互相发明。 兹录《汉书·艺文志·诗赋略序》及章太炎《国故论衡·辨诗篇》一节,以明赋之原委”[2](卷二P59)。这里,《文章流别论》《汉书·艺文志·诗赋略序》俱不上目录,唯《国故论衡·辨诗篇》一节上目录,又是出于什么原因?《颂赞》第一段注[十三]附:《周颂·清庙》一章,八句;《鲁颂·駉》四章,章八句,录其首章;《商颂·那》一章,二十二句。而目录仅列示《周颂·清庙》一章,岂非怪哉!另外,有些材料非常简短, 完全可以作为注释内容处理的,却上了目录;而有些材料属于大段引录,适宜作为附录材料安排的,则没有上目录。如《明诗》第一段注[六]所引《南风之诗》,《铭箴》第一段注[一][二][三] 所引《巾几之铭》《簨簴铭》《盘铭》等,都只有几句且属于注释之文,完全没有必要列入目录所附篇目。 而《正纬》末段注[六]所谓“《后汉书》载谭论谶事,录之如下……”注[八]所谓“案平子文检核伪迹,至为精当,兹全录《后汉书》本传所序于下……”注[九]所谓“荀悦《申鉴·俗嫌篇》曰……”俱为大段引录,非常有必要列入目录所附篇目。

再次是多有遗误。根据目录所列篇目,检视正文所附内容,其中遗误者尚多。如《原道》目录所列当补刘师培《论文杂记》片段、黄侃论文辞封略等,《征圣》当补《史通·烦省篇》、《日知录》论文章繁简、刘师培论古代文词句简语文之故等,《正纬》当补 《隋书·经籍志·六艺纬类序》、《申鉴·俗嫌篇》等,《明诗》当补黄侃《诗品讲疏》等,《诠赋》当补挚虞《文章流别论》片段,《杂文》当补扬雄连珠文二条,《诸子》当补《汉书·艺文志》一节,《诏策》当补光武帝敕邓禹,《檄移》当补《司马法·仁本篇》征师辞及军令,《丽辞》当补李翺《答王载言书》,《练字》当补田北湖论文字与语言之关系,《指瑕》 当补曹植《与杨德祖书》、《颜氏家训·文字》 节录、《金楼子·杂记篇》,《序志》当补桓谭《新论》数条。 还有,《乐府》目录仅列“黄先生论诗乐之分合”,而篇中尚有多处引“黄先生曰”,亦当补入;《章句》目录只是笼统地附“黄先生论文”,当据篇中所附具体列示名称。 此外,目录和附录尚有一些讹误之处。 如目录遗漏“《颂赞》第九”。 《明诗》注“太康败德,五子咸怨”曰:“伪《五子之歌》文。(《墨子·非乐篇》引《五子之歌》,见下《才略篇》。 )”[2](卷二P3)这里,“伪《五子之歌》文”系从《札记》迻录,括号内文字是范老的标注,原想提示《五子之歌》见《才略篇》注,然此注下已附《五子之歌》,却忘了删提示语。 《才略》注“五子作歌”曰:“《书》伪《五子之歌》文已见前引, 兹录 《墨子·非乐篇》《武观》 之诗如下……”[2](卷十P6)《颂赞》目录附马融《东巡颂》,然《颂赞》正文注[十五]则曰:“案《东巡颂》佚文见《古文苑》。”[2](卷二P77)按目录所列,注中当附《东巡颂》;撰写注文时,又谓“见《古文苑》”,以致有目无文。 如此等等,俱为疏忽所致。

四、其他不足

《讲疏》其他不足之处,概而言之主要有:对黄叔琳《辑注》和黄侃《札记》颇为依赖,承袭过多;不仅文本出典释义多有空白, 字句校雠比勘更是遗漏甚多; 此外还有少量注解不当, 校字讹误的问题。

1.承袭过多

《讲疏》的不足之处首先表现在对黄注和黄札承袭过多上,作者在《声律》篇自谓:“此篇文颇难读,前后释义,盖采黄先生之说为多云。 ”[2](卷七P14)在 《才略》 篇又自注:“以下多引黄注, 不复备举。”[2]( 卷十P6)其实,不止是《声律》《才略》两篇多采黄注与黄札,这种现象在全书也很普遍,下篇尤为突出。

范老对其师《札记》的承袭,从体例到方法、从观点到材料、从出典到校字,可谓无所不包。 当年一篇介绍《讲疏》的书讯说:“范君劬学,传习师训,广为讲疏,旁征博引,考证诠释。于舍人之旨,惟恐不尽;于黄氏之说,唯恐或遗。亦已勤矣。 ”[3](P24)事实诚然如此,范老采取探囊揭箧之法,几乎将其师讲授《文心》的内容,无分巨细的全部纳入《讲疏》之中,以致与自己的注疏相抵牾而全然不知。 《颂赞》:“马融之《广成》《上林》,雅而似赋,何弄文而失质乎? ”《讲疏》谓:“《上林》无可考。 黄注谓《上林》疑作《东巡》。 案《东巡颂》佚文见《古文苑》。 ”[2](卷二P77)此乃沿袭黄札。 然在下文“挚虞品藻,颇为精核”一句的注疏中,范老引挚虞《文章流别论》云:“颂,诗之美者也。古者圣帝明王,功成治定,而颂声兴。于是史录其篇,工歌其章,以奏于宗庙,告于鬼神;故颂之所美者,圣王之德也。则以为律吕,或以颂声,或以颂形,其细已甚,非古颂之意。 昔班固为《安丰戴侯颂》,史岑为《出师颂》《和熹邓后颂》,与《鲁颂》体意相类,而文辞之异,古今之变也。 扬雄《赵充国颂》,颂而似雅,傅毅《显宗颂》,文与《周颂》相似,而杂以风雅之意。 若马融《广成》《上林》之属,纯为今赋之体,而谓之颂,失之远矣!”[2](卷二P79)此已明言“若马融《广成》《上林》之属”,真是以己之矛伐己之盾!因此,说《讲疏》是《札记》的扩展版也不为过。

然而, 这并不意味着范老对其师之说就没有加工改造。实际上,《讲疏》亦尝试对《札记》进行选择加工、扩展完善的工作,只是显得还很不够。 如《正纬》等篇的题解就是据《札记》之说而予以扩展,《乐府》第二段注[四]又对师说作了充分的补充。关于“武帝崇礼,始立乐府”,黄侃谓:“此据《汉书·礼乐志》文。《乐府诗集》则云:‘孝惠时,夏侯宽为乐府令,始以名官,至武帝乃立乐府云。 ’”[4](P35)《讲疏》据此引《礼乐志》“武帝立乐府,采诗夜诵”,又引钱大昭、周寿昌之说,并通过考证认为“钱说非也”“周说亦非也”,最后得出结论:“‘夜’‘绎’音同义通,是‘夜诵’即‘绎诵’矣。……歌辞必讽诵而益明了。 讴谣初得自里闾,辞旨暗昧,故必抽绎以见意义,讽诵以协声律,然后能合八音之调,所谓‘采诗夜诵’者此也。 ”[2](卷二P30-31)当与其师有不同意见时, 范老亦直陈己见。 关于《通变》“唐歌在昔”,《讲疏》先引黄先生曰:“上文黄歌断竹,下文虞歌卿云,夏歌雕墙。‘断竹’‘卿云’‘雕墙’皆歌中字,此云‘在昔’,独无所征。疑‘在昔’当作‘在蜡’。《礼记》载伊耆氏蜡辞,见郊特牲。 伊耆氏或云尧也。 ”接着案曰:“‘在蜡’亦非歌中字,与黄虞诸歌仍不合,或彦和时有此歌,今则亡矣! ”[2](卷六P28)关于《比兴》“无从于夷禽”,《讲疏》先引纪评“‘从’字疑误”,再案以己说:“案《国策·秦策》注曰:‘从,合也。 ’‘义取其贞,无从于夷禽’,犹言仅取贞义,非谓与夷禽(常禽也,谓鸤鸠)合德也。 ”[2](卷八P3)而《札记》谓:“‘从’当为‘疑’字之误。 ”[4](P175)范老亦未从师说。

范老在致力订补黄叔琳《辑注》的同时,对其亦多有承袭。 其自序曰:“黄注有未善, 则多为补正,其或不劳更张,则直书‘黄注曰云云’‘黄注引某书云云’。 ”[2](P4)如果说范注所录部分“黄注曰”“黄注引”还算正常的话,那么《书记》第二段一共只有34 条注,而“黄注曰”竟高达22 条,这就不正常了。此类情况在下篇更为突出,如《时序》篇第一段15 条注,“黄注曰”6 条;第二段22 条注,“黄注曰”13 条;第三段12 条注,“黄注曰”6 条;第四段9 条注,“黄注曰”6 条;第五段3 条注,全是“黄注曰”;第六段7 条注,“黄注曰”6 条;最后一段6 条注,“黄注曰”4+3 条,其中注[一]含2 条、注[二]含3 条;全篇74 条注,“黄注曰”竟高达47 条,让人直把《讲疏》当“黄注”。 大概范老自己也觉得这样不妥,于是在《才略》第一段注[八]“黄注曰”后以小字标注:“以下多引黄注,不复备举。 ”[2](卷十P6)凭此说明,以下注[九]——[十四]全部照录黄注而不标示,第二段注[二]——[十五](注[十一][十四]标“黄注曰”),第三段注[一]——[十四](注[六]标“李详曰”,[十]标“黄注曰”),亦全部照录黄注而不标示,三处标示“黄注曰”者,是因为此三处黄注均有说明性文字,非直接出典,故难以袭用,乃不得已而标示。 这样,《才略》全篇注文几乎都以黄注代之,难免遭人诟病! 此外,稍微改换眉目而加以袭用,便不复归诸原人、标明注者的,则更是不胜枚举。

2.失注失校

《讲疏》的不足之处还表现在正文多有失注失校之处,由于特殊的时代背景,《讲疏》出版于仓促之中,加之“讲疏”的体裁性质,致使书中存在大量白文,不仅失校而且失注,“补苴之责”尚任重而道远!

《镕裁》第二段没有注,只有1 个案:“文章首贵首尾圆合,条贯统序,此义人尽知之,然何术而能得此? 则镕之用尚矣……”[2](卷七P7)第三段也没有注,只有1 个案:“上节论镕,此节论裁。裁者,剪截浮词之谓。《史通·叙事篇》论省句省字之法至为精核,兹节录之如下……”[2](卷七P9)全篇只有首尾两段各有2 个注, 其他都是讲疏性质。 《章句》亦是,第一段、第二段都是1 个注,第三段4 个注,第四段、第五段都没有注,全篇大量迻录的都是黄侃所论。 例如,第一段迻录:“黄先生释章句之名曰”“又辨汉师章句之体曰”“又论句读有系于音节与系于文义之异曰”“又约论古书文句异例曰”;第二段迻录:“黄先生论安章之总术曰”; 第三段迻录:“黄先生论有韵文之字数曰”; 第四段迻录:“黄先生论句末用韵曰”;第五段迻录:“黄先生作词言通释曰”。 这明显是以疏代注,属于札记讲疏体了。

此外, 正常标注的篇目, 也多有白文失注之处。如《辨骚》第二段一大段原文只有2 个注,且一是引“黄先生曰”,一是引“李详曰”。而黄注本段原有27 个注:“陈尧舜”“称汤武”“讥桀纣”“虬龙”“云蜺”“掩涕”“君门”“云龙”“丰隆求宓妃”“鸩鸟媒娀女”“康回倾地”“木夫九首”“土伯三目”“彭咸”“子胥”“士女杂坐,乱而不分”“娱酒不废,沉湎日夜”“博徒”“《九章》”“《九歌》”“《九辩》”“《远游》”“《天问》”“《招魂》”“《大招》”“《卜居》”“《渔父》”。 相比之下,《讲疏》不仅没有尽“补苴之责”,反而较黄注倒退远甚!而这种情况决非个别现象,如《夸饰》末段无注,《章表》末段、《丽辞》《物色》第二段都只有1 个注,《比兴》第三段也仅有2 个注,而《风骨》《通变》《定势》全篇的注也很少,不超过10 个。

至于失校现象则更为严重,因为《讲疏》本来就不以校勘为重, 除正文据底本过录的明清校勘成果外,注文涉及的校勘大致有这样几类:(一)引黄叔琳的校字;(二)据《札记》略例而录的孙诒让、李详的校字;(三)转录黄札、纪评的校字;(四)范老本人的校字。据笔者统计,《讲疏》在文本字句校雠方面,据黄注3 条,据孙校10 条,据李补3 条,据黄札16 条,据纪评10 条,自校29 条,合计71条。 这些校勘散落全书中,也就显得寥若星辰了。在《文心》校勘方面,《讲疏》不仅与后出的杨明照《文心雕龙校注拾遗》和王利器《文心雕龙校证》相差甚远,就是与明代《文心》校者相比也有一定的距离。 有人统计,明代朱郁仪校出40 字,徐兴公校出50 字,梅庆生校出62 字,王惟俭校出137字[5](P325)。然而,就《讲疏》自校的价值而言,范老博综群书,旁引经史,补遗刊衍,汰彼淆讹,所施校雠胜义纷呈,大发人覆。 例如,校《铭箴》“温峤《傅臣》”:“《晋书·温峤传》‘峤迁太子中庶子, 在东宫,数陈规讽,献《侍臣箴》。 ’此云‘傅臣’,当是‘侍臣’之误。 ”[2](卷三 P9)校《谐隐》“虽抃推席”:“‘推’字当是‘帷’字之误,‘抃帷席’即所谓众坐喜笑也。 ”[2]( 卷三P43)校《史传》“列传以总侯伯”:“案‘列传’疑当作‘世家’。 班彪《史记论》曰:‘公侯传国,则曰世家。’《史通·世家篇》曰:‘司马迁之记诸国也,其编次之体,与本纪不殊,盖欲抑彼诸侯,异乎天子,故假以他称,名谓世家。 ’据此知,‘总侯伯’者,乃世家而非列传也。 ”[2](卷四P6)如此等等,均为后人珍若拱璧,视为定谳。《文心》之受益于范老者,亦自不浅。

3.校注不当

《讲疏》的另一个不足之处是存在少量误校误注的现象,虽然为数不多,亦当予以披露,免致厚诬前贤,尘秽原著。如《原道》注[一]释“文之为德”为“文德”曰:“‘文德’之论,见王充《论衡》。《论衡·佚文篇》云:‘文德之操为文。’又云:‘上书陈便宜,奏记荐吏士,一则为身,二则为人。 繁文丽辞,无文德之操。 ’《魏书·文苑传》:‘杨遵彦作 《文德论》。 ’”[2](卷一P1)此乃录章太炎《国故论衡·文学总略篇》以为说,然章氏“文德”之说与与彦和之意不侔,可谓拟非其伦①详参李平.试论《文心雕龙注订》对“范注”的因袭与补正[J].中北大学学报,2018,(3).。《论说》“引者乱也”,《讲疏》注曰:“‘乱’,理也,治也。 ”[2](卷四P28)此“乱”为“胤”之误,“胤”有继续之意,与“引”相同。若以误字释义,则文意踳驳难通。 《诏策》“昔郑弘之守南阳,条教为后所述”,《讲疏》 注曰:“《后汉书·郑弘传》:‘政有仁惠,民称苏息,迁淮阴太守。’刘攽曰:‘案汉郡无淮阴者,当时淮阳,此时未为陈国也。’案黄注引《郑弘传》曰:‘弘为南阳太守,条教法度,为后所述。 ’考弘传并无此语,未知其何见而云然? 窃疑‘昔郑弘之守南阳’,当作‘昔郑弘之著南宫’。本传云:‘弘前后所陈有补益王政者,皆著之南宫,以为故事。’据此‘阳’是‘宫’之误,南宫既误南阳,后人乃改‘著’字为‘守’字,不知弘实未为南阳太守也。 ”[2](卷四P56-57)范老仅据《后汉书·郑弘传》(郑巨君)出典,而不知黄注所引乃《汉书·郑弘传》(郑穉卿)所云,以致大误②详参李平.杨明照“范注举正”述评[J].中国文论.2019,(5).。 《镕裁》:“二意两出,义之骈枝也;同辞重句,文之疣赘也。 ”《讲疏》注曰:“‘二意两出’者,谓二义踳驳,不可贯一,必决其取舍,始能纲领昭畅,文无滞机也。 ”[2](卷七P7)这里,“二意”为“一意”之误,范老疏于校雠而作牵强附会之解。李笠批评道:“盖上下二句,‘两’与‘重’同,‘骈枝’与‘疣赘’义又同;而‘二’与‘同’异,对句不称,可疑一也。 且‘二意两出’何侈于性? 不能谓之‘骈枝’明矣。 词义不通,可疑二也。 则‘二’之为‘一’,确切不移,即无所据之本,犹当改之矣。 ”[6](P344-345)

文本出典释义不当之外, 亦有字句校雠不恰者。《史传》“荀张比之于迁固”,《讲疏》谓:“‘张’谓‘张华’,‘荀’未知何指。本传云:‘张华将举寿为中书郎,荀勗忌华而疾寿,遂讽吏部,迁寿为长广太守。’是比之迁固者,非勖明矣。疑‘荀’当是‘范’之误。本传云:‘寿卒,梁州大中正尚书郎范頵等上表曰:昔汉武帝诏曰:司马相如病甚,可遣悉取其书。 使者得其遗书,言封禅事,天子异焉。 臣等按故书侍御史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明乎得失,有益风化。 虽文艳不如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据此,范頵所比者为司马相如,非司马迁也。”[2](卷四P10)此说不妥!《华阳国志·后贤志》记载:“吴平后,(陈)寿乃鸠合三国史,著魏、吴、蜀三书六十五篇,号《三国志》。 又著《古国志》五十篇,品藻典雅。 中书监荀勗、令张华深爱之,以班固史迁,不足方也。 ”此即彦和所本,则“荀”为“荀勗”无疑[7](P221)。 其实,范老亦知“范頵所比者为司马相如,非司马迁也”,与文本“荀张比之于迁固”不合,而依然强作解人,以致贻笑大方! 《章句》“而体之篇”,《讲疏》 谓:“‘而体之篇’ 疑当作‘而古诗之篇’。案《明诗篇》曰:‘又《古诗》佳丽,或称枚叔,其《孤竹》一篇,则傅毅之词,比类而推,两汉之作乎?’此云成于两汉,当是指《古诗》矣。”[2](卷七P42)王惟俭、冯本“而”后空一格,底本谓“而”后“疑有脱字”,范老循此补“古诗”二字取代“体”。此校亦误。梅庆生六次本、何校本改“而”为“两”,“而”“两”形近而误,当作“两体之篇”,“两体”指上六言七言。《养气》“恒惕之盛(一作成)疾”,《讲疏》谓:“疑当作‘恒惕之备极’。 案《尚书·洪范》:‘一极备凶,一极无凶。 (传曰:一者备极,过甚则凶;一者极无不至亦凶;谓不失时叙。 )’……”[2](卷九P12)此校不妥。“恒惕之盛疾”,当作“怛惕之成疾”,意为迫促伤害以致成疾。“怛”张之象本误为“恒”,“盛”梅六次本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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