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纯
(安徽工程大学 人文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0)
19世纪法国社会学家奥古斯都·孔德(Auguste Comte)针对利己(egolism)的概念,结合拉丁语中“外在的”(alter)词源,创造出了利他(altruism)一词,标志着利他概念的产生。孔德认为,“利他是一种为他人而生活的愿望或倾向”[1],与利己相对应。本文中的利他行为指在最终结果中有利于他人的具体行为,如为他人提供物质福利,提高他人生存可能性与生活质量,以及为他人提供情感支持与帮助等等。
在所有群体表现出的利他行为中,青年群体的角色显得尤为突出。无论是在日常助人事件中,还是社会所提倡的一系列旨在增加他人利益与福利的要求之中,青年群体构成了这种要求的主要接受者,这与其在社会化阶段中所处的位置密切相关。在义务献血、自发的志愿者活动参与等利他行为之中,青年群体都表现出了更多的主动积极性。从年龄角度而言,青年群体最终会过渡到中年、老年阶段,会成为社会的中坚力量,其利他行为的现状与具体特征,也对整个社会利他行为的发展趋势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中国当前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在经济发展良好的同时,社会中的助人行为呈现出一定的下降趋势,利他行为成为一种稀缺资源,如何去推动社会成员表现出更多的利他行为也被提上日程。因此,找出影响青年群体利他行为的影响因素,确定具体措施去促进该群体表现出更多的利他行为,其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本研究的主要任务就是借助实际社会调查的数据资料,在统计分析方法的帮助下,找出这一问题的答案。
社会学对利他行为影响因素的研究,社会责任感、社会参与程度、宗教信仰、信任等因素是学者关注的焦点。社会学强调社会层面因素与利他行为的密切联系,利他行为被视为社会文化价值支持系统的组成部分,在研究对其具有影响的诸多因素时,这一系统的其他组成部分成为主要关注点,社会参与、信任等因素显得尤为突出。
个体的社会参与程度对利他行为的影响直接来源于社会规范理论。当个体表现出较高的社会参与程度时,意味着其与社会的整合程度就越高,即其对社会规范的接受程度也愈高,他会对他人、群体以及社会表现出较高的义务感,表现出更高的社会责任感,认为自己有必要去帮助别人,增进社会的利益。施瓦兹[2]发现,在骨髓捐赠中,那些对积极社会规范更为认同并且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的个体,会更多地参与到骨髓移植库的捐献之中;布里格斯也发现,在骨髓捐赠意愿调查中,个体社会责任感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其捐赠的自愿性。同样,在对志愿献血的研究中,祖克曼等人发现,在社会责任感测试量表和积极社会规范认可性测量中得分较高的群体,愿意献血的个体比例是34%,而整个社会中该比例不足10%。同时,还有研究发现,那些认同于消极社会规范的个体比不受任何规范影响的个体表现出更低的助人行为。这种消极规范的内容一般主张个体不应该去帮助他人,认为利他是一种没有效率且不被提倡的现象。[3-4]
信任对利他行为的影响也在一些研究中有所体现。在西蒙斯等人[5]对于肾脏捐献者的调查中,74%的捐献者表现出较高的信任得分,而在非捐献者中,只有43%的个体得分较高。在囚徒困境的研究中,那些表现出利他合作行为的个体所体现出的信任感与值得信任感都远大于那些选择背叛的个体,并且他人的毁约行为并不会使利他者的行为发生迅速的转变,即这种利他行为并非仅仅是一种利己的策略。研究者发现,在利他的合作者眼中,行为选择的判断标准是“正确与错误”,而利己的背叛者则将“强势与弱势”作为其选择标准。
在参考现有研究中所提出的影响利他行为的诸多因素基础之上,本研究的主要目的在于证明,社会层面的因素对于青年群体的利他行为具有显著的影响,包括社会参与、信任、信息等。
假设1:个体社会参与程度的增加,有利于其利他行为水平的提高。
假设2.1:个体对互动对象的人际信任感,有利于其利他行为水平的提高。
假设2.2:个体对利他组织的系统信任感,对其利他行为水平具有正向积极影响。
假设3:个体对利他组织了解程度的增加,有利于提高其利他态度的存在水平。
本研究所用数据来自于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中国信用制度研究”的调查数据库。本次调查通过多段抽样的方法,从全国所有省市中抽出五个城市构成本次调查的样本,具体为:天津、南京、重庆、兰州和深圳,所针对的调查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本研究将青年群体的年龄界定为18至35岁,并以此为标准从整体数据库中抽出1461名青年的数据进行专门研究。
本研究的因变量是青年群体的利他行为,强调的是有助于增加他人实际利益,并以牺牲主体利益为代价。具体包括慈善捐赠行为、无偿献血行为和公益志愿行为三方面,通过测量调查对象进行此三种行动的经常性程度来反映利他行为的水平。采用四分总加量表,将经常参加赋值为4,有时参加赋值为3,偶尔参加赋值为2,从不参加赋值为1,通过对这三个问题的回答进行求和平均的方法,得出利他行为的最终得分,取值范围介于1和4之间。
自变量主要由社会参与、人际信任、利他组织信任、利他组织认知度以及一些人口变量构成。其中,社会参与的两大维度变量采用的是与利他行为测量相同的四分总加量表,赋值得分情况也是相同的;人际信任和利他组织信任变量则采用了五分总加量表,将非常信任赋值为5,比较信任赋值为4,一般信任赋值为3,比较不信任赋值为2,非常不信任赋值为1。利他组织认知度通过询问调查对象是否了解现有的一些主要的慈善组织机构的情况来测量,取值范围为0到1,可视为等距变量类型。自变量具体的操作化内容见表1。
表1 自变量的操作化
本文通过从数据库中选取出符合青年群体年龄界限的样本,并依据本研究的分析目的将问卷中的变量设置进行归类处理,得出研究假设中所指涉的因变量与诸多自变量,并最终通过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方程模型的方式来验证前文所提到的研究假设。
此问卷所使用的人际信任测量量表在借鉴胡荣等人[6]测试城市居民人际信任情况所使用的量表的基础之上,加入了一些自编项目。量表中项目非常多,需要对其进行探索性因子分析,以达到将此变量降维的分析目的。
在人际信任因子载荷分布图中可找到所有变量在各公因子上的实际载荷程度,一般朋友、一般熟人、邻居和老乡四个变量在公因子一上的载荷程度较高,而公因子二则更多地表现在核心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其他亲属以及亲密朋友四个变量之中,网友和陌生人两个变量显示出较高的公因子三的载荷指数,公因子四主要落在了单位领导和单位同事两变量之中。因此,借鉴胡荣对于人际信任的研究结果,结合此次因子分析结果,本研究将公因子一取名为朋友关系信任因子,公因子二命名为陌生人信任因子,公因子三命名为亲缘关系信任因子,公因子四取名为业缘关系信任因子。
表2 人际信任变量的公因子载荷
此处对于社会参与的测量操作化依然是借鉴了胡荣等学者对于城市居民社会参与程度测量所使用的量表,并加上了一些本研究自编的测量题目。社会参与被操作化为社会团体参与和社会活动参与两大维度,并具体化为16个测量问题。针对团体参与,回答分为核心成员、积极分子、普通成员和没有参加四类,活动参与的回答为经常参加、有时参加、偶尔参加和从不参加四类。这四类回答的赋值得分按照参与程度分布于1-4之间。这两种问题的回答虽然在具体措辞上并不一样,但是所指涉的参与程度都是按照逐渐递减的层次来设置的,因此,在对此变量的分析过程中,采用了将这16个变量进行因子分析的方法。
从因子的载荷图中可以清楚地发现,学术团体、民间文艺团体与行业协会紧密地聚集在公因子一之中,因此将其命名为正式组织参与因子;公因子二则在网络论坛、QQ群以及在线讨论活动三个变量有显著的表现,将其命名为网络活动参与因子;公因子三则对应着日常的兴趣活动、娱乐活动等变量,被命名为现实活动参与因子;而宗教活动、教友交流活动以及宗教组织聚集在公因子四中,因此将其命名为宗教参与因子;最后一个公因子对应着同乡会、同学会、战友会三个变量,被命名为非正式组织参与因子。
以利他行为为因变量,社会参与、人际信任、利他组织认知度、利他组织信任度以及人口变量为解释变量,建构回归模型。
表3 社会参与变量的公因子载荷
表4 青年群体利他行为的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在回归方程中,可以发现,并不是所有被纳入回归方程的自变量都表现出显著性,只有11个解释变量对利他行为的影响作用表现出统计显著性,即宗教参与、现实活动参与、网络活动参与、正式组织参与、非正式组织参与、利他组织认知度、利他组织信任、业缘关系信任、宗教信仰、年龄以及政治成分变量。其中,社会参与所有五个公因子都进入到回归模型之中,并且都具有统计显著意义,但是人际信任却只有业缘关系信任因子表现出显著性。研究假设中提出的利他组织信任与认知度等变量也表现出对利他行为的显著影响作用。此外,一些人口变量也进入到回归模型之中,比如宗教信仰、政治成分与年龄。
社会参与对青年群体的利他行为表现出最重要的积极影响,所有社会参与公因子变量都对利他行为具有较强的积极影响。其中宗教参与和现实活动参与因子所发挥的影响力最高,其次是网络活动参与和正式组织参与,影响最弱的因子是非正式组织参与。社会参与所有因子变量都与利他行为表现出正相关关系,是一种递增式的发展趋势。因此,假设1得到证明,即社会参与会对青年群体的利他行为发挥正向的影响作用,且这种影响具有统计意义。
信任对利他行为的影响在回归方程中表现得并不显著。一方面,人际信任四因子中只有业缘信任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其余三因子都不具有显著性,这与前人有关陌生人信任与利他行为的研究结果出现了不一致。人际信任对利他行为的影响比较微弱,只有业缘关系信任具有显著性;另一方面,从系统信任的层面而言,即利他组织的信任变量,在统计意义上具有显著性,但其影响程度与业缘关系信任一样,较为微弱,在回归方程中的解释作用比较低。总结而言,通过利他行为的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可以发现,信任对青年群体的利他行为只表现出非常弱的影响作用,虽然业缘关系信任与利他组织信任都具有统计显著意义,但是整体程度上都是比较低的。因此,假设2.1和2.2在实际数据分析结果中都没有得到足够的支持。
最后,利他组织认知度变量在回归方程中对利他行为也表现出显著影响,并且具有正向的影响作用,但是程度也较低。因此,假设3在数据分析中得到了一定的证明,即利他组织相关信息的获取程度,确实会影响到青年群体利他行为的程度与水平。
寻找影响中国青年群体利他行为的社会层面因素是本研究的主要目的。统计分析结果与本研究所提出的研究假设呈现出一定程度的对应关系。与从心理学、社会生物学等角度研究利他行为不同,本研究主要遵循社会学的研究路径,强调的是社会层面因素对于青年利他行为的影响作用。在数据分析结果中,社会参与、业缘关系信任、利他组织信任以及利他组织认知度都对利他行为表现出不同程度的影响作用,与之前所提出的研究假设表现出一致性。
社会参与是社会整合程度的主要表现形式,反映了个体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密切程度,一方面强调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尤其强调非血缘关系的个体之间的交往与互动,另一方面更强调个体与其所处的组织、社区以及社会之间的互动,关注其积极、主动、自发地参加活动的程度。社会参与的程度,体现了个体从传统的熟人社会的互动向现代陌生人互动的转变程度,无论是现实活动参与、网络活动参与、正式组织参与、非正式组织参与,还是宗教参与,都反映了个体互动的范围对象开始摆脱血缘圈子,向朋友圈、业缘圈、地缘圈甚至是陌生人圈子的转化。另一方面,本研究所指涉的利他行为,很大程度上是指向这种非血缘圈子中的成员的,不管是直接的慈善捐赠、血液捐赠、骨髓捐赠、器官捐赠还是间接的志愿服务等行为,强调的是个体对于他人的帮助与关心,是个体自愿自发进行的,此处的他人主要指与个体并不分享血缘关系的其他社会成员。利他行为更多地被视为个体对于社会的一种反哺、一种奉献,并不仅仅因为帮助对象与个体本身具有何种情感联系,而是更多地因为其与个体分享着同一社会成员的身份认同。因此,此处所指的利他行为,既是一种个体与个体之间的人际交往,也是个体与社会之间的一种广义层次的互动,这就有助于解释社会参与对于青年群体利他行为所表现出的重要影响作用。
在研究假设中,信任被认为会对青年群体的利他行为发挥重要影响,尤其是人际信任中对陌生人的信任,会影响到利他行为的水平。但是这一假设并未在实际调查中得到证实。相反,在人际信任与利他行为二者的关系中,仅有业缘关系信任表现出显著的影响作用,且这种影响比较微弱,同时,在系统信任中,利他组织的信任对于利他行为确实具有显著意义的影响,但是也比较微弱。因此,从数据分析的结果而言,信任对于青年群体的利他行为只具有较弱的影响作用。
现代社会中,信息发挥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对利他组织的了解程度,为个体提供熟悉利他组织的机会,这会提高其利他行为水平,尤其是相对于那些完全不了解利他组织的群体而言。数据分析的结果也基本验证了这一假设。
利他组织信息与利他行为的关系为提高青年群体利他行为水平提供了契机。正是由于这种影响作用的存在,在讨论如何提高青年群体利他行为水平时,可以加大利他组织的信息普及程度,做好这类信息的宣传推广工作,使更多的社会成员了解到现有利他组织的存在状况,这将有助于利他行为水平的提高。
总而言之,在从社会层面寻找影响青年群体利他行为的因素过程中,社会参与表现出非常明显的作用,此外,业缘关系信任、利他组织信任、利他组织认知度等因素也具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同时,宗教信仰、年龄与政治成分对于青年利他行为的影响也表现出统计显著性。这一分析结果,对于未来从何处入手去提高中国青年群体利他行为的水平,具有启发性的引导意义,这也是后续研究所应着手的方向之一。